第1篇 機電運輸安全管理考核辦法
為了防止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提高公司機電質量標準化水平,確保安全質量標準化目標實現(xiàn),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工作目標
1. 杜絕重、特大機運事故和機運責任事故;
2. 杜絕電器設備失爆和嚴重機運“三違”;
3. 在2023年礦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度達二級。
二、考核標準
(一)現(xiàn)場管理
1. 機電設備的安裝,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纜安裝、維護、使用細則》的規(guī)定。
2. 工作面的新安裝設備,從變電所饋電開關負荷側出線到工作面電機沿途的所有電纜由安裝單位重新懸掛整齊,開關上架,接地極符合規(guī)定,設備的完好符合規(guī)定。
3.大型設備的安裝工作,由安裝單位安裝工作完成后及時申請組織驗收,經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及供應部等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單位。若安裝、使用單位未申請組織驗收,使用單位自己又投入使用,視為已驗收,遺留問題由使用單位自行整改。
4.加強運輸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對各自使用的電機車、柴油機車、礦車、提升絞車、皮帶機、刮板運輸機、小絞車、架空人車、翻籠等運輸設備及其設施一旦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進行整改,保證運輸設備的完好使用。
5.各單位責任區(qū)域內的機電設備必須保持完好,對缺件、螺栓松動、不能正常使用以及不完好的設備設施,安裝不正、直或漏油、漏水、漏電、漏氣,設備清潔衛(wèi)生差等現(xiàn)象按規(guī)定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加倍處罰。
6.認真使用機電運輸系統(tǒng)中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施,必須完好、可靠,不得松動、失去保護功能。皮帶機必須安裝、使用好綜合保護器,五種保護齊全,安裝位置正確,否則罰100~300元/臺。
7. 設備、大型部件必須堅持入井驗收制度。檢修好的設備、部件、加工件由使用單位提出,機電礦長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要放到指定的地點。(大型設備驗收必須由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供應部及使用單位共同參加。)沒經驗收合格的設備不能入井安裝使用。
8.井下更換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在48小時內運至地面交到相應的檢修單位,需檢修的設備在48小時內未交到維修單位,未得到回收票者(回收票交機電礦長處)視為未按時回收,罰100元~300元/臺。
9.工作面?zhèn)溆迷O備、部件等必須用掛牌注明、堆放整齊,并保持完好,對亂甩、亂丟、無牌者,罰50元~100元/件。
10.井下抽排水的工作面,必須使用雙回路供電,雙管道、水泵的能力必須足夠,交替使用,臺臺必須完好,備用件充足;堅持水泵司機現(xiàn)場交接班,防止被水淹事故發(fā)生,否則罰款50元~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按追查處理。
11.電氣設備、皮帶、礦車、絞車、水泵等被人為損壞,按損壞情況和新舊程度賠償(至少不能少于原值的50%)。
(二)電氣管理.
1.井下必須搞好三大保護和三專兩閉鎖、發(fā)現(xiàn)一處未達《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者,罰300元~800元;凡人為破壞三大保護,造成保護功能失效或瓦斯電或風電閉鎖不起作用者罰500元~800元/次。
2.井下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不完好按下面要求處罰責任者(注:以上罰款必須由當班的電工、生產班組的責任人員共同承擔):
1)設備失爆罰款500元/臺;
2)開關未按計算值整定每臺罰款100元;
3)設備保護未使用的,每處罰款100元;
4)開關防爆面沒有按規(guī)定處理的每臺開關罰款20元;
5)電機無風葉及風葉罩的每臺罰款30元;
6)機械設備旋轉部位無防護裝置的每臺罰款50元;
7)備用電機或開關的喇叭嘴不按要求進行堵塞的,每臺次罰款100元;
8)在井下私自拆卸礦燈、帶電搬遷、檢修電氣設備,罰責任者200元;
9)饋電開關保護未用或擅自甩掉煤電鉆保護裝置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
10)不會做檢漏試驗的電工,罰款100元,機電隊長受連帶懲罰,罰款200元;
11)電氣設備使用銅線或鐵絲代替保險絲的或保險絲規(guī)格超大的罰責任者200元;
12)在用設備未按規(guī)定上架,每處罰款50元;
13)在用電纜不按要求吊掛,每處罰款30元;
14)檢漏繼電器不動作的每臺次罰款100元,指示燈不亮的,每臺次罰款50元;
15)停電作業(yè)不掛停電牌或沒設專人守護的罰責任者100元;
16)在井下用水沖電氣設備的,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未采取措施處理的罰責任者200元;
17)煤電鉆、信號綜合保護、檢漏繼電器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極距離不足5m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線接在一起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
18)接地線不接,接地線斷面不夠,接地極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19)3臺以上低壓電氣設備的配電點不設局部接地的,每處罰責任者100元;
20)40kw及以上電機不使用真空磁力啟動器或電機綜合保護的罰責任者100元;
21)電機或電機散熱罩部位被浮貨埋住的罰責任者30元;
22)機電硐室滅火器數(shù)量不足或失效的罰責任者50元;
23)機電硐室內存放易燃物品的罰責任者50元;
24)局部通風機巡設未上臺架的罰責任者30元;
25)閑置電氣設備應及時升井,超過15天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
26)設備標志牌不齊或標志內容不符的,每臺罰款30元;
27)未按要求及時填寫設備包機管理牌的,一次罰責任者30元;
28)開關、接線盒、電機接線室接線毛刺多的,每臺次罰款30元;
29)大巷照明燈具必須整潔明亮,衛(wèi)生差或燈不亮的,每處次罰款20元;電纜吊掛必須整齊規(guī)范,否則,每處罰款50元;
3.機電部管理人員要經常下井現(xiàn)場檢查使用的設備和電器,特別對電器設備、五小電器和電纜、電氣三大保護作為重點檢查。
4.堅持防爆設備、五小電器、電纜和電線入井檢查制,每臺防爆設備;每個五小電器;每圈電纜和電線入井前必須經電器專業(yè)組進行防爆檢查,合格的貼上合格證才準入井。否則處罰責任單位和個人100~200元/次。
5.發(fā)現(xiàn)高壓開關、煤電鉆綜保、照明綜保、電機綜保、采煤機、綜掘機等保護裝置擅自改動或失去保護功能的,罰100元~200元/次。
6.電纜懸掛整齊,間距<2m~2.5m/鉤,信號電纜與動力電纜間距大于100mm。高壓電纜與低壓電纜間距應大于100mm,接線盒兩端掛標志牌,五小電氣上板上架。高低壓電纜每隔200m掛一標志牌。禁止使用鐵絲捆綁電纜、電線。否則罰30元~50元/處。
7. 井下禁止用任何形式弄斷電纜,擅自割斷電纜者罰50元~200元/次。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8. 所有電氣設備的接地極必須入坑深埋,連接線用螺栓可靠連接并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guī)定,嚴禁串聯(lián)接地或掘進頭無一處合格接地裝置,否則罰100元~200元/處。
(三) 供電管理
1、高、低壓停送電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停電申請,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擅自停送電者、未驗電、放電就上桿作業(yè)者、停電未掛接地線者,罰300元~800元/次。
2、井下恢復送電必須堅持逐級檢查,逐級匯報,嚴格聽從調度室的統(tǒng)一指揮,嚴禁未經檢查和命令就擅自送電和越級送電,否則罰100元~300元/次。
3.加強對電纜、開關、油質、避雷器、絕緣用具的電氣試驗,接地、漏電檢查試驗和繼電保護整定工作,把事故縮小到較小范圍內,出現(xiàn)不明原因停電事故,處理相關人員不低于100元/次。重大事故按規(guī)定追查處理。
4.井下各供電系統(tǒng)為滿足生產需要進行較大的負荷調整或供電系統(tǒng)調整,必須經機電礦長校核,提出方案,報總工程師審批后才能實施。
5.在供電系統(tǒng)上進行拆火或搭火的使用單位必須經機電礦長同意,并辦理相關接火手續(xù)和甩火手續(xù)后才能進行,并及時調整供電系統(tǒng)的繼電保護整定值。
6.凡出現(xiàn)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排瓦斯者必須查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局扇必須半年出井檢修加油一次,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200元/次,并承擔大修費用。
7.因停風或無人作業(yè)的巷道必須由責任單位做好“三斷”防止雷電或雜散電流入侵,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四) 運輸管理
1.提升
1)加強運輸現(xiàn)場管理工作,狠反“三違”,嚴禁“爬、蹬、跳”以及超能力提升。運輸途中發(fā)生爬、蹬、跳者,按公司、礦相關處罰條例執(zhí)行。
2)礦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搞好斜坡絞車、軌道、鋼絲繩、壓柱、壓桿、鏈環(huán)插銷的日常檢查與記錄工作,機電部督促各礦完成機車制動距離、鏈環(huán)拉力等測試工作。
3)提升運輸中,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的運輸管理制度,并嚴格使用好阻車器和上、下?lián)踯嚈?串車提升中還必須使用合格的保險繩。斜坡提升上下磨盤無人發(fā)信號站崗者、行車又行人者,按三違論處,并罰200~800元/人。
4) “一坡三檔”不使用或不起作用者,阻車器不能自動復位、絞車無壓錨或基礎、鋼絲繩斷絲超限或超載提升者、未使用標準插銷者,罰款100元~300元/次。雙鉤提升未用三連環(huán)、未用副繩者、或大平車提升未用卸扣連接者,一經發(fā)現(xiàn)罰100元~300元/次。
5)運輸大巷擅自推各種材料車輛者、無紅燈警示者、超速行使者、架車追尾者、一經發(fā)現(xiàn)按“三違”論處,罰100元~500元/次。機車的撒沙裝置不起作用的,制動裝置不合格的,超速行使的、車輛掉道后強開上道的罰100元~200元/次。
6)斜坡提升道、皮帶運輸?shù)?、對拉巷道、使用煤巷裝煤機巷道必須使用聲光通話于一體的組合控制信號,若一處未使用或不合格罰款100元~300元。
7)各礦必須加強軌道檢查與維護工作,釘標準道,保證機車、礦車安全運行。禁止亂撤亂堆放軌道、軌枕,機車行駛道、綜采綜掘運輸?shù)澜拱才N驳啦怼?/p>
8)各礦必須加強礦車、材料車及平板車的出入井考核與管理工作,任何單位不準亂放空礦車,做到及時回收,礦車報廢要經機電部鑒定同意。
9)積極弘揚運輸安全生產技術提升,對技術進步、合理化建議實行獎勵,對制止重大運輸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的有功人員進行重獎,并積極宣傳經驗。
10)搞好礦井運輸安全文化建設,徹底制止臟、亂、差現(xiàn)象,改善運輸工作環(huán)境;積極宣講有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案例。
11)調度絞車:
a.調度絞車、回柱絞車安設不牢(未澆注基礎使用的)或不按規(guī)定打設“四壓兩戧”的,每缺一根罰款100元;
b.五小電器不集中上牌版管理的每臺罰款50元;
c.絞車制動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每臺罰款100元;
d.斜坡提升未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的,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e.在回柱絞車前方操作開關,每次罰款30元,回柱絞車需導向不使用導向輪的,每次罰責任者50元;
f.人為造成“一坡三擋”設施失效的或上部平車場安設的阻車器動作不靈敏的,仍在吊車,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g.絞車提升超過規(guī)定提、拉車數(shù)的,每超過一車罰款50元;
h.絞車不帶電下放車輛,每次罰司機100元;
i.絞車導向頂子不頂掌,柱窩或頂子直徑不符合要求及導向輪安全裝置不齊,每次罰責任者50元;
j.非絞車司機操作絞車者,每次罰款100元;
k.用鋼繩或其它物件替代三環(huán)鏈上絞車道時(特殊情況必須有措施)每次罰款200元;
l.斜巷提升中途停止運行而司機脫離崗位時,每次罰款100元;
m.小絞車提升前不按規(guī)定設警戒的,運行前不進行安全檢查或帶病運行的,每臺次罰責任者200元
n.斜坡絞車道道芯積水或有流水的罰機電隊100元;
o.斜坡提升不設“一坡三擋”設施的,每次罰機電礦長100元;
p.斜坡絞車道缺地滾或地滾不起作用的每次罰機電隊50元;
q.絞車道軌道質量差,有撐木的,每處罰款50元;
r.掘進巷道軌道、道岔質量差,枕木間距大于1米的,每處次罰款50元;
2. 溜子、皮帶機
1)溜子缺刮板、螺絲、刮板彎曲嚴重不及時更換的,每處罰款20元;
2)刮板運輸機出現(xiàn)飄鏈而未及時處理的,刮板運輸機和膠帶運輸機不按規(guī)定使用電氣信號的罰責任者100元;
3)發(fā)現(xiàn)機械設備漏油或缺油,每處罰款50元,嚴重的每處罰款100元;
4)設備衛(wèi)生差、貨多每處罰款30元,底槽貨未清理每處罰款50元;
5)皮帶道貨不及時清理罰款50元;
6)皮帶跑偏,不及時處理的,每處罰款100元;
7)皮帶架缺托輥每缺一處罰款20元;
8)巷道電纜盤圈罰款30元;
9)皮帶輸送機無皮帶清掃器或清掃器不起作用的,每臺罰款100元;
3.工作面
1)機組開動不使用冷卻水和噴霧水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
2)工作面電纜破皮沒有及時進行冷補的一處罰款100元;
3)采煤機缺截齒的每少一顆罰款20元;
4)耙斗機無固定設施或設施不齊,罰司機50元;
5)耙斗機牽引鋼絲繩不符合要求,罰單位100元;
6)當班完活后,設備電源未切斷,罰司機50元。
7)局部通風機和工作面電氣設備未設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裝置或人為造成閉鎖裝置失效,罰責任者200元;
8)人為短接監(jiān)測開關,致使不能斷電的,監(jiān)測失效或不斷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9)掘進工作面未按要求實現(xiàn)“三專兩閉鎖”供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10)掘進工作面未實現(xiàn)雙風機雙電源的罰責任者200元;
11)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罰責任者200元;
12)電纜吊掛 不整齊或采掘工作面風、溜道電纜使用鐵線吊掛的罰責任者30元;
13)耙斗機未安設牢固(上山用穩(wěn)繩、平巷用卡軌器及撐腿)開動耙斗機的,耙斗機司機側無防護欄的,鋼絲繩磨損或斷絲超過規(guī)定使用的罰責任者150元;
14)泵站
a.泵箱乳化液濃度達不到要求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
b.泵站壓力達不到要求,仍在使用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如果匯報隊領導沒有安排處理罰隊長100元,如果安排電鉗工處理,沒處理好,罰電鉗工100元;
c.泵站設備衛(wèi)生差,罰當班司機50元;
d.泵站必須設接地極,沒有安設或安設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
(五)機電運輸事故管理
1、事故匯報。
凡發(fā)生機電運輸事故都必須及時匯報,不得隱瞞。發(fā)生事故時一方面要向生產調度系統(tǒng)匯報并要組織搶救搶修。另一方面要向機電部、安監(jiān)部等部門匯報。
①發(fā)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由值班礦長立即向礦調度室、機電科匯報,并由機電礦長負責追查事故責任人。
②發(fā)生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除事故單位值班礦長立即向公司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匯報外,還應由調度室向公司領導匯報。
③發(fā)生未遂機電運輸事故時,也應立即匯報并由礦認真組織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凡發(fā)生事故(未遂事故)未匯報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一經查處公司將加重處罰。
2、事故追查。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運部、安監(jiān)部、調度室及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會同追查。凡未發(fā)生傷亡的事故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追查,發(fā)生傷亡的事故則由安監(jiān)部組織有關人員追查及上報,追查按責任大小分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四、其他它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罰款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第2篇 某機電運輸設備安全準運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做好設備準運證的發(fā)放、管理工作,結合我鑫銅公司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使用設備的單位。
第二章具體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公司對井下所有在用機電、運輸設備及相關安全設施實行安全準運許可制度。機電、運輸設備或安全設施未取得安全準運證的,不得使用。
第二條 機運部負責安全準運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安監(jiān)部做好機電、運輸設備、安全設施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
第三條 機電、運輸設備、安全設施在運行前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設備名稱、責任單位和使用地點。機運部收到申請后,牽頭組織安監(jiān)部、使用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共同驗收并簽字,合格后有機運部發(fā)放準運證,并掛設在設備上方可運行。
第四條 設備拆除、停用、搬卸至新地點或更換使用單位,原安全準運證無效,使用單位需重新申請。
第五條 機運部、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設備安全準運臺帳,明確責任人員。
第六條 施工單位取得安全準運證后,不得降低設備或設施安全使用標準,并應當加強日常檢查維護,安監(jiān)部、機運部必須加強日常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其達不到安全準運標準,不具備準運條件時,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其安全準運證,嚴禁運行。
第七條 新安裝設備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否則不予頒發(fā)準運證。
第八條 運行中的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吊銷準運證,進行整改。
(一)有失爆現(xiàn)象的。
(二)不具備安全運行條件的。
(三)膠帶輸送機各種保護不起作用的。
(四)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沒有戧桿的或戧桿不合格的。
(五)使用中的絞車未安裝聲光信號的。
(六)壓風機各種保護不起作用的。
(七)煤電鉆綜保和照明綜保保護不起作用的。
以上各條發(fā)現(xiàn)后,除立即停運外,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元,支書、隊長各罰款200元。
第九條 運行中的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限期進行整改,到期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吊銷準運證,罰責任區(qū)隊1000元,罰隊長、支書各200元。
(一)整部膠帶輸送機發(fā)現(xiàn)有三個托輥同時不轉的。
(二)上下托輥有短缺現(xiàn)象的。
(三)膠帶接口開裂超過100mm的。
(四)膠帶跑偏嚴重的。
(五)機頭無安裝防塵罩的。
(六)各機頭灑水噴霧裝置不起作用的。
(七)膠帶輸送機行人跨越處應設過橋而未設的。
(八)刮板輸送機達不到平、直、穩(wěn)的,運行時晃動的。
(九)液力耦合器甩掉易溶塞不用的
(十)絞車鋼絲繩磨損嚴重或斷絲超過規(guī)定的。
(十一)調度絞車未使用擋繩板的。
(十二)剎車、離合手柄不起作用或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
(十三)絞車根繩達不到規(guī)定數(shù)量3至4圈的。
(十四)尾繩緊固未按規(guī)定緊固或達不到要求的。
(十五)繩卡未達到規(guī)定數(shù)量4個或個別繩卡不起作用的
(十六)絞車聲光電鈴信號不齊全的。
(十七)使用中的絞車未制作水泥基礎或四壓兩戧不全的。
(十八)斜坡一坡三檔設施不起作用的。
(十九)設備附屬部件、五小電器未上板的。
(二十)水泵閥門操作不靈活或有漏水的。
(二十一)水泵壓力表不起作用或未安裝的。
(二十二)機車剎車距離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
(二十三)乳化泵未使用自動配比裝置或加油濾網(wǎng)的,壓力達不到規(guī)定運行值的。
(二十四)變壓器超負荷運行的。
(二十五)運行中的刮板輸送機電機與減速箱之間聯(lián)接筒缺少螺絲或螺絲松動的。
(二十六)設備外露轉動部分沒有防護裝置的。
第十條 必須將安全準運證懸掛在顯著位置,保證完好,保持表面清潔。
第十一條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未取得安全準運證、準運證管理不善丟失或準用證被暫扣、吊銷的,不得使用該設備或設施,擅自使用者按三級事故論處,造成事故的要加重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鑫銅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第3篇 機電運輸隊隊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負責分管范圍內各部門、班組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業(yè)務保安工作;
2、負責全礦機電、運輸設備的安裝、檢修、試驗等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實施;
3、貫徹落實機電方面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負責機電設備日常管理工作;
4、組織、參與重大機電事故處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
5、組織對礦井供電、排水系統(tǒng)的檢查與維修;
6、抓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加強設備管理,提高裝備水平,確保機電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
7、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對本隊的安全工作負責;
8、組織業(yè)務學習和崗位練兵,使職工熟練崗位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杜絕違章操作;
9、教育職工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讓其他人代替崗位操作,經常檢查“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10、發(fā)生事故時迅速趕到現(xiàn)場組織搶救,及時組織事故分析,吸取教訓,進一步改進安全管理工作;
11、負責使用和保管好運輸設備和設施,發(fā)現(xiàn)損壞時,應及時報告修理。
第4篇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機電運輸科
1、在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機電運輸工作的同時,研究、布置、檢查、評比安全工作。
負責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裝、操作、維護、修理、搬運、拆除機電、運輸設備、管線等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業(yè)務范圍內發(fā)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2、制訂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改造計劃,提出機電運輸方面安全計錯措工程的安排意見,完善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提高礦井裝備水平。
3、制訂并不斷完善機電運輸管理制度、生產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不斷提高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水平。
4、在審查機電設備檢修計劃的同時,認真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根據(jù)季節(jié)變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災、防凍等設備的檢修和組織準備工作。
6、參加礦井組織的安全檢查和生產標準化檢查,提出隱患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整改。
7、深入現(xiàn)場開展業(yè)務保安檢查,解決本系統(tǒng)內重大安全隱患。
8、參加新水平、采區(qū)和新工作面的驗收。
9、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10、發(fā)生事故時,安排人員親臨現(xiàn)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5篇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機電運輸部副部長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在部長領導下,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協(xié)助部長抓好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協(xié)助部長建立健全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4、協(xié)助部長抓好機電運輸專業(y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xiàn)規(guī)劃目標。
5、經常深入生產現(xiàn)場,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督促、指導基層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6、發(fā)生重大事故時,組織人員親臨現(xiàn)場,參與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
第6篇 機電運輸段長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
一、安全管理權力:
1、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
2、有權拒絕使用沒經過安全檢查并取得安全標志的煤礦礦用產品拒絕使用淘汰設備及不符合規(guī)定的勞護用品(有措施或上級批文除外)。
3、有權在安全管理中對科所轄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對組長及以上人員進行任免。
4、當作業(yè)點(場所)發(fā)生設備故障,安全保護失控時,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查找故障原因,進行處理。
5、有權要求礦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
6、有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安全管理職責:
1、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業(yè)務工作受公司職能部門指導,對本科安全生產、一通三防、機電運輸、防洪防雷、勞動保護、員工教育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管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認真組織、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執(zhí)行礦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負責傳達上級和本礦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議及會議精神,由于貫徹不到位,執(zhí)行不力而發(fā)生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
3、負責地組織好對員工的安全教育,“三違”幫教工作,定期召開周二.五安全學習會和開好進班安全會,督促員工自學遵章守紀,按“三大規(guī)程”進行操作,執(zhí)行作業(yè)標準,熟悉各種機械、設備、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避災路線與防突水撤人信號,建立健全員工安全教育個人檔案,做好各種安全記錄。由于教育不到位,檢查督促不力而發(fā)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4、定期組織召開科安全辦公會,分析、研究安全動態(tài),對存在的問題、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專人督促執(zhí)行。
5、深入現(xiàn)場管理,做到靠前指揮,隨時掌握各種主要設備的運行狀況,對事故要有預見性。每天應督促對主提升絞車的8大保護進行檢查、測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保證齊全、靈敏、可靠,有檢查測試記錄備查,對井下提升運輸系統(tǒng)督促檢查各種安全設施、信號必須良好,按規(guī)定使用,督促搞好道床整治,檢查整個運輸線設備必須完好,各種設施齊全,有足夠的照明,不出現(xiàn)設備帶病運行,由于督促、檢查管理不到位而發(fā)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隨時對主要機房硐室(水泵、風機、鍋爐、礦燈)進行巡查,保證其安全運行,不帶病工作,礦燈不失爆,值班崗位不脫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落實處理,對維修崗位隨時檢查其操作行為,達到規(guī)范操作。若督促、檢查、管理不到位,發(fā)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6、參加礦安全大檢查和組織定時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落實責令整改,并追蹤復查,由于落實整改不力而發(fā)生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主提升系統(tǒng)由于保護失效而發(fā)生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7、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到現(xiàn)場(救護人員保護現(xiàn)場),了解事故情況,參加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8、安排好值班人員(井下、地面、星期日),保證不出現(xiàn)空班,有人處理,若因未安排人員上班,未制定值班管理制度而發(fā)生事故,負重要責任。
9、強行安排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發(fā)生事故負主要責任。
第7篇 煤礦機電運輸?shù)陌踩芾?/strong>
煤礦機電運輸是礦井生產環(huán)節(ji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于礦井的各個生產環(huán)節(jié),涉及面廣,特殊工種多,技術性強。對造成煤礦機電運輸事故的原因進行了分析,針對機電運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提出了控制煤礦機電運輸事故的相關對策。
1 事故原因
由于一些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參差不齊,安全意識淡薄,使得違章操作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再加上一些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技能不嫻熟、安全生產知識缺乏,也易造成安全生產事故。頻繁調換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崗位,給安全埋下隱患。特種崗位人員大都是經過專業(yè)培訓的專業(yè)人員,對他們的崗位不宜隨意變動。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企業(yè)領導卻不去考慮學識水平,不講究用人策略,隨意調換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工作崗位,再加之一些技術人員不鉆研業(yè)務,使得違章操作的現(xiàn)象頻頻發(fā)生,給生產帶來了安全隱患。
生產設施老化、簡陋缺乏,技術性能下降,再加上一些舊的生產設施不能適應生產發(fā)展的需要,從而造成安全生產事故。
2 運輸設備管理
2.1 井下防排水裝置 礦井必須配備3臺水泵,水倉、泵房機電設備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78條規(guī)定。主要排水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水泵必須配備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必須保證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水管必須配備工作和備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備用的水管能力應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對存在隱患的礦井,可另行增建抗災強排能力泵房,應每年進行1次性能測定。
2.2 提升運輸機電設施
2.2.1 立井、斜井提升機 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裝設保險裝置,保險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防止過卷裝置。二是防止過速裝置。三是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四是限速裝置。五是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六是閘間隙保護裝置。當閘間隙超過規(guī)定值時,能自動報警、自動斷電。七是松繩保護裝置。八是滿倉保護裝置?;诽嵘木诿簜}滿時,能及時報警,自動斷電。
2.2.2 提升裝置的滾筒纏繞的鋼絲繩層數(shù) 要求:一是滾筒邊緣要高出最外1層鋼絲繩的高度,至少為鋼絲繩直徑的2.5倍。二是滾筒上必須設有帶繩槽的襯墊。三是鋼絲繩由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外(相當于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定期檢查。對現(xiàn)有不帶繩槽襯墊的在用絞車,只要在滾筒板上用1層鋼絲繩作底繩,可繼續(xù)使用。
2.2.3 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 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70條規(guī)定。提升裝置使用的鋼絲繩及連接裝置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對磨損、銹蝕斷絲超限的鋼絲繩和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及時更換,不得違章使用,嚴禁超載提升,箕斗提升必須采用定重裝載。
2.2.4 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輸 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74條規(guī)定:一是必須裝設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二是在傾斜井巷中,必須裝設彈簧式或重錘式制動閘,制動閘的性能應符合要求。
2.2.5 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 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是在上、下人員的20.0m區(qū)段內輸送帶至巷道頂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駛區(qū)段內的垂距不得小于1.0m。二是輸送帶的寬度不得小于0.8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8m/s。三是乘坐人員的間距不得小于4.0m。四是上、下人員的地點應設有平臺和照明。上、下人的區(qū)段內不得有支架或懸掛裝置。五是運送人員前,必須卸除輸送帶上的物料。六是應裝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七是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應設斷帶護裝置。
2.2.6 使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 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巷道內應設照明裝置;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并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帶式輸送。
2.3 煤礦供電及井下電氣 礦井至少應有可靠的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意回路發(fā)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其他任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采的采區(qū)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條回路。主通風機、提人立井提升機、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設備應設置雙回路供電。
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嚴禁繼續(xù)使用。井下電纜必須選用帶有ma(煤礦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電纜的聯(lián)結和鋪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是電纜必須懸掛。二是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shù)某诙?,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三是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3.0m,在立井井筒內不得超過6.0m。四是沿鉆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鉆孔必須加裝套管。電煤鉆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鉆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必須采取具有短路、過載荷漏電保護的綜合保護措施。
2.4 礦井主通風機裝置 礦井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風機裝置,其中1臺備用,備用的風機必須能保證10min內開動。對通風機必須3a進行1次性能測定。礦井的主要通風處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并能及時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改變后的供風量不應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通風機的機房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中,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3 結束語
加強特殊工種的用工制度管理、職工的安全業(yè)務培訓及安全工作。由于煤礦機電運輸各崗位工種的技術性較強,其各崗位工種都不能以照顧的身份出現(xiàn),應由思想端正、技術全面的操作人員來擔任。建立競爭機制,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技能比武,采取“三結合”的培訓方式,即業(yè)余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以重點培訓為主,內培與外培相結合,以內培為主。抓好安全工作,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加強各級領導和業(yè)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作業(yè)人員的崗位責任意識,做好煤礦運輸安全管理工作。
第8篇 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機電管理措施
(1)機電設備要杜絕失爆,下井前進行防爆檢查,合格后貼上防爆證后才允許入井。設備要掛專責牌,每天有專人檢查、維護,確保完好。煤電鉆使用前必須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鉆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煤電鉆每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2)局扇要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掘進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電器設備要裝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施,當局扇停止運轉或瓦斯超限時,能立即自動切斷東二(13-1)煤采區(qū)膠帶上山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3)不得帶電檢修和搬遷設備,嚴禁非機電人員拆卸機電設備。
(4)電纜、信號線、管路必須按要求吊掛整齊,開關要上架并靠幫安設。
(5)起吊、拆除、安裝設備時,必須由專人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起吊點和工具是否有足夠的承載強度,不完好或不夠承載強度時,不許起吊,起吊點能承載的拉力必須超過起吊重物的6倍。且起吊時做到平、穩(wěn)、緩慢,操作人員不能站在設備的正下方。
(6)嚴禁用人體重量來平衡被吊運的設備,嚴禁用手直接校正已吊設備張緊的吊繩、吊具。嚴禁用支護錨桿作為起吊點。
(7)起吊設備時必須設專人集中精力統(tǒng)一指揮,附近嚴禁無關人員逗留、通行、作業(yè)等。嚴禁起吊帶電的設備。
(8)檢修輸送機及在輸送機靠幫一側工作時,輸送機應停止運行。輸送機檢修時,必須將前級開關斷電,并掛停電牌。電器設備檢修空間必須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9)井下使用礦燈人員嚴禁拆開、敲打、撞擊礦燈,升井后必須立即將礦燈交還燈房。
(10)井下電工必須配帶瓦斯便攜儀。
(11)防爆電器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12)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
(13)施工現(xiàn)場應懸掛供電系統(tǒng)圖。
(14)噴霧回風側5m范圍內不得有電器設備。
(15)機電設備安設處要無淋水,頂板穩(wěn)定完整,如確需放在有水處則要有防開關淋水措施。設備表面要清潔干凈。
(16)皮帶機、刮板機必須有可靠的液力偶合器,并裝入適量水介質。易熔塞齊全可靠,防爆片齊全、可靠。
(17)井下煤電鉆必須每半個月升井檢修一次,合格后方可下井。
(18)嚴格執(zhí)行拆接火制度及停送電制度。嚴格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原則。
2、皮帶機、鏈板機管理措施:
(1)皮帶機:
a、安裝皮帶機時,做到平、直、穩(wěn)。皮帶機頭機尾滾筒、托滾靈活可靠,軸承潤滑良好、機尾清掃器應牢固、有效、保護裝置齊全,信號可靠。
b、每天必須安排專人維修皮帶機,確保皮帶機運轉完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轉。
c、司機持證上崗,做到懂結構、懂原理、懂維修。操作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操作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d、皮帶運行前,應認真做好如下檢查:
a司機工作地點的支護情況
b各個保護裝置是否齊全、液壓耦合器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
c 機頭機尾的牢固情況,機頭機尾的滾筒、托滾h架是否與皮帶機的中心線垂直
d 機身機頭機尾范圍內是否有障礙物,皮帶接頭的完好情況、皮帶是否跑偏等
e、嚴禁人員乘坐皮帶機和跨越正在運行的皮帶機。跨越地點設過橋。嚴禁用皮帶機打運材料。
f、機頭設置滅火裝置
(2)鏈板機:
a、鋪設刮板機時,要做到平、穩(wěn)、直,刮板等構件齊全,鏈條松緊適當,避免運行中的鏈條跑偏,飄鏈、掉鏈、卡鏈。機頭、尾要用地錨固定牢靠。地錨采用ф20㎜金屬等強錨桿,錨固長度不小于1200mm,數(shù)量不少于2根。必須安裝清晰、靈敏、可靠的信號系統(tǒng),并堅持正確使用。堅持使用易熔塞。
b、定期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完好。使用前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停止使用,機器運轉時發(fā)現(xiàn)故障或預兆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c、鏈板機司機持證上崗,保證司機懂結構、懂原理、懂維修,操作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操作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停機處理。
d、鏈板機運行前,應認真做好如下檢查:
a司機工作地點的支護情況
b檢查鏈板機運行范圍內有無阻礙物,鏈板機上是否有人
c 機頭機尾的牢固情況,機頭部分液壓耦合器和減速器,齒輪和鏈條的磨損情況
d 機身的鏈條與刮板的連接螺栓牢固情況,是否卡鏈
e、啟動前必須發(fā)出信號,試運轉后方可正常啟動,并觀察電動機啟動正常否,確保安全運行。
f、掐接鏈條時,操作人員要密切配合,并應躲開鏈條受力方向,以免斷鏈傷人。接鏈條時,避免鏈條扭花。
g、嚴禁人員乘坐刮板機和跨越正在運轉的刮板機,嚴禁用鏈板機打運材料,嚴禁人員在溜槽、中行走。
h、及時清理機頭,機尾和兩側的浮貨。成巷段鏈板機應安設擋煤板。
3、絞車管理措施
(1)絞車使用前必須安裝齊全可靠的聲光信號,并保證工作時信號清晰。
(2)絞車使用前應檢查地錨螺絲、擋繩板、閘皮、鋼絲繩及繩頭等構件,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處理。絞車司機應聽清信號后方可開車,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絞車啟動應慢。
(3)礦車運輸時,礦車之間、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鋼絲繩鼻子必須有護繩環(huán)并插接。
(4)絞車信號硐室施工在巷道左幫,凈寬3.0m、凈深3.0m、凈高2.9m,采用鋼帶錨網(wǎng)、噴漿聯(lián)合支護,噴厚100mm。絞車應按照尺寸型號挖基礎,澆砼來安裝,各螺絲要緊固有效。且必須養(yǎng)護一星期后方可使用。
(5)巷道左幫每隔40米施工一躲避硐。規(guī)格為:直墻半圓拱型斷面,躲避硐寬2m、高2.4m、深2m,采用鋼帶錨網(wǎng)噴聯(lián)合支護,噴漿厚度80mm。躲避硐中安裝壓風自救裝置。硐中嚴禁放任何雜物、工具、設備等。
(6)絞車及鋼絲繩驗算:
根據(jù)施工提料需要,對 f48探巷jd-4.0絞車進行絞車驗算。
牽引力計算公式:
fma*=n(w物重+w車重)×(sinα+u1cosα)+w繩重×((sinα+u2cosα)
其中:n――絞車所提車輛數(shù) α――為斜巷最大坡度
u1――為車輪與軌道之間的摩擦系數(shù),u1――0.007~0.02,一般取0.015
u2――為鋼絲繩與地輥之間的摩擦系數(shù),一般u2=0.2
w繩重=每米鋼絲繩的重量×所需鋼絲繩的長度
f48探巷選用jd-4.0絞車,18.5mm的鋼絲繩,公稱抗拉強度1570mpa,鋼絲繩最小破斷力總和為21.914噸。巷道長度850m,最大角度15°。預計提升兩輛重車,牽引力計算:
fma*=w兩輛重車×(sinθ+u1cosθ)+w繩×(sinθ+u2cosθ)
=7.78×1000×(sin15°+0.015cos15°)+(121.8÷100)×850×(sin15°+0.2cos15°)
=2595.9千克≈2.6噸<4噸
故絞車可以選用jd-4.0的絞車,斜巷提升安全系數(shù)大于6.5。21.914÷2.6=8.4>6.5,
故鋼絲繩可以選用直徑為φ18.5mm
根據(jù)以上計算,所選絞車及鋼絲繩型號滿足提升要求。
(7)絞車及鋼絲繩選型:
根據(jù)牽引力選用絞車,確定鋼絲繩。e121301膠帶順槽外段最大坡度5°,根據(jù)jd-2.5絞車容繩量設計絞車一次服務巷道施工長度不超過400米,預計提升兩輛重車,計劃選用鋼絲繩直徑為φ18.5mm,公稱抗拉強度1570mpa,鋼絲繩最小破斷力總和為21.914噸。牽引力計算:
fma*=w兩輛重車×(sinθ+u1cosθ)+w繩×(sinθ+u2cosθ)
=7.78×1000×(sin5°+0.015cos5°)+(121.8÷100)×400×(sin5°+0.2cos5°)
=932.49(千克)≈0.93噸<2.5噸
故絞車可以選用jd-40kw的絞車,斜巷提升安全系數(shù)大于6.5。21.914÷0.93=23.56>6.5,
故鋼絲繩可以選用直徑為φ18.5mm
根據(jù)以上計算,所選絞車及鋼絲繩型號滿足掘進施工提升要求。
(7)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8)斜巷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嚴禁蹬鉤上下。
(9)絞車必須帶電操作,嚴禁放飛車放大滑。
(10)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斜巷懸車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即用錨鏈鎖道:用錨鏈鎖住前輪(上輪),每車必鎖,并且絞車司機不得離開絞車,并閘死滾筒,嚴禁摘鉤頭處理。處理斜巷中礦車、叉車等掉道時,必須在掉道地點下方施工2根戧柱。嚴禁摘鉤頭拿道,嚴禁動力復軌。拿道人員嚴禁站在車輛兩側及下方,且掉道地點下方不得有人作業(yè)或逗留。
(11)開車前必須對絞車的所有情況進行檢查,有問題及時處理。只有確認安全后方可開車。
(12)斜巷提升材料(叉車提升長料或超出礦車的材料)要用錨鏈或棕繩捆綁牢固,以防打運中竄料。
(13)斜巷提升必須使用保險繩、標準防脫插銷,保險繩長度應符合核定提升車輛總長度。提升物料時,物料嚴禁超寬、超高、超重。
(15)臨時軌道鋪設軌距0.9m,軌枕間距為1m。采用30kg/m的鋼軌鋪設,構件齊全,緊固有效。道接頭下增設道板。
(16)斜巷施工時,為防止跑車必須設置可靠的“一坡三擋”。上坡方向5m處應設置一保險擋”,距下坡方向5m安設第二道常閉保險擋,并要堅持正常使用。“一坡三擋”在拉送車和存放車及懸車時都必須使用,保險擋必須常閉。
(17)電絞最突出部分與軌道的間距不得小于600mm。采用帶有閉鎖的20t滑輪做絞車回頭滑輪,掛在生根梁上的繩套上。采用3根2.4m的12#礦用工字鋼并排作為生根梁,生根梁兩端各施工2根地錨并配合錨鏈防止地梁下游,每根生根梁鉆出5個直徑25mm的孔并施工地錨加固。各生根梁上套上不少于三股18.5mm鋼絲繩,每股繩搭接不少于4道繩卡,繩卡要卡緊卡牢,堅持每班檢查,繩卡外留出繩頭不小于800mm。
地錨施工必須牢固可靠,地錨采用φ20 l=2200的等強錨桿,每根地錨施工3根樹脂藥卷,地錨外露100mm~200mm,每根地錨的錨固力不小于7t。
(18)每次電絞走鉤前必須派專人檢查地梁、導向輪、鋼絲繩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匯報和處理,確保在正常完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嚴禁絞車鋼絲繩斷絲超限后繼續(xù)使用,嚴禁絞車鋼絲繩插接使用。
(19)信號把鉤工應認真檢查鉤頭、大繩、防脫銷、連環(huán)、保險繩等的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匯報和處理。
(20)斜巷絞車在正常停車后(指較長時間停止運行),應閘死滾筒,確需離開崗位時,必須將車松到下平巷停穩(wěn),切斷絞車電源。
(21)斜巷每20m應安裝一地滾,具體以鋼絲繩不拖底板為準。
(22)裝、卸物料(包括長料)時,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好,喊清保安口號。
第9篇 機電運輸部副部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在部長領導下,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協(xié)助部長抓好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協(xié)助部長建立健全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4、協(xié)助部長抓好機電運輸專業(y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xiàn)規(guī)劃目標。
5、經常深入生產現(xiàn)場,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督促、指導基層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6、發(fā)生重大事故時,組織人員親臨現(xiàn)場,參與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
第10篇 機電運輸安全管理剛性規(guī)定
為進一步強化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杜絕機電運輸事故的發(fā)生,在集團公司和公司機電運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基礎上,按照簡捷、直觀、有效的原則,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斜巷運輸管理
(一)施工隊小絞車(含無極繩絞車)操作司機必須相對固定,名單上報安監(jiān)處備案。
(二)安裝小絞車必須打混凝土基礎,使用前必須經項目部和礦方驗收。
(三)必須明確斜巷打運責任;項目部管理、使用的斜巷設備、設施,嚴禁其他單位使用。外單位管理、使用的斜巷設備、設施,我單位人員不得隨意使用。
(四)斜巷打運必須實行全封閉安全管理。
(五)斜巷打運嚴禁有余繩松車、不帶電松車、放飛車。
(六)斜巷提升嚴禁超掛車、不掛保險繩、不使用防脫銷。
(七)無極繩絞車打運實行全封閉安全管理,不能實行的,必須有押車工跟車行走,押車工手持無線通信工具與司機保持聯(lián)系。押車過程中,押車工要注意站位,上坡在車前,下坡在車后,嚴禁蹬車。
二、電機車管理
(一)電機車的燈、鈴、閘及撒砂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二)電機車維護、保養(yǎng)必須由專人負責,確保設備完好、安全使用。
(三)電機車司機必須相對固定,名單上報安監(jiān)處備案。
(四)電機車只允許在平巷中行駛,嚴禁在坡度大于7‰的巷道內行駛。
(五)電機車拖運平板車或沒有抓手的車輛時,押車工必須跟車行走,嚴禁蹬車。
(六)電機車過負壓大的風門時,必須有2人以上一同打開風門。
(七)使用2.5噸電機車拉1.5噸礦車(下同):重車不得超過4輛,空車不得超過10輛;使用5噸電機車:重車不得超過6輛,空車不得超過15輛;使用8噸電機車:重車不得超過12輛,空車不得超過25輛。(注:拉3噸礦車,數(shù)量減半)
(八)電機車或礦車掉道時,不得使用動力復道。
(九)公司和項目部要健全完善電機車使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三、小絞車、無極繩絞車或電機車未停穩(wěn)前,嚴禁摘取連接銷、連接鏈或扳道岔。
四、項目部要強化小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電機車司機、電機車押車工安全技術操作技能培訓和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職工培訓中心、機電管理科要加大對上述工種人員的現(xiàn)場抽問、考核力度。
五、大型或存在安全威脅的設備安裝、拆除工作,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
六、電工停送電作業(yè)時,停電、掛牌、摘牌、送電等操作程序必須由同一人完成,嚴格執(zhí)行“誰停電、誰掛牌、誰摘牌、誰送電”的停送電管理制度。
七、堅持每旬電氣設備檢查、匯報制度,杜絕失保、失爆。
八、嚴禁采用“自拉自”方式挪移耙矸機或絞車。
九、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連接帶式輸送機膠帶,嚴禁無措施使用帶式輸送機打運物件,嚴禁在皮帶機機頭10m范圍內進行皮帶接頭或延接皮帶操作。
十、嚴禁在綜掘機回轉臺前方有人的情況下啟動綜掘機,綜掘機運行時,人員嚴禁進入回轉臺前方。切割作業(yè)時,施工現(xiàn)場除安排掘機機司機、指揮人員及二運看護工以外,其他人員均應撤離至二運后的安全地帶。
十一、各單位必須使用專職叉車司機并持證上崗,其他人員嚴禁操作叉車。
第11篇 機電運輸管理安全措施
(一)機電管理
⒈所有機電設備包機到人,掛牌管理,出現(xiàn)問題追究包機人的責任。
⒉禁止帶電移動拆接、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
⒊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停電要專人負責,并掛有'有人作業(yè),不得送電'標志牌,上好閉鎖螺栓,以防誤送電;嚴禁預約停送電。停電后要用同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驗電、檢驗無電后,必須檢查瓦斯,要巷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鹊陀?%時,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高壓電氣設備必須掛接地線,而后方可進行工作,檢修完畢后進行全面檢查,確實無誤后,方可聯(lián)系送電。
⒋所有電氣設備嚴禁明火操作,嚴禁在工作范圍20m內瓦斯?jié)舛瘸^1%的情況下檢修電氣設備。
⒌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使用電氣設備,嚴格執(zhí)行電氣設備的維護制度,保證設備的電氣性能良好。
⒍電氣作業(yè)工藝及管理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⒎嚴格執(zhí)行煤礦井下用電'十不準',即:⑴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和過電流保護裝置;⑵不準甩掉漏電繼電器;⑶不準甩掉局部通風機風電、瓦斯電閉鎖;⑷不準甩掉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⑸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⑹不淮用銅、鉛、鐵絲等代替保險絲;⑺停風、停電時,未經檢查瓦斯不準送電;⑻失爆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⑼不準在井下敲打、撞擊、拆卸礦燈;⑽不準帶電檢修和搬運電氣設備。
⒏電纜線路定期檢查維護,按規(guī)定敷設和懸掛,防止電纜被碰、軋、擠壓、炮崩等造成絕緣損壞。
⒐不準電氣設備長時間過負荷運轉,以防過熱造成絕緣老化。
⒑檢修傳動部位時要先停電閉鎖,并設專人看守。
⒒安裝和檢修機械設備時,手不得放在或站在齒輪和容易轉動的部位。
⒓拆卸檢修大件時,身體不準站在機械重力下方或傾斜的方向;必須做到以下幾方面:⑴有專人負責;⑵檢查周圍支護及安全無問題,維護好頂幫;⑶起吊和移動大件時,所有人員都必須站在安全的地方,做好自?;ケ?⑷起重工具、鉤頭、繩頭都必須完好、牢固可靠;⑸更換耙斗機、絞車部件時,必須停饋電開頭,設專人看管。
⒔機電設備檢修,故障處理必須持證上崗,無安全資格證者不準操作。
(二)斜井提升
⒈斜井把鉤工、信號工、絞車工必須固定專人操作,嚴禁其他人員亂打點、亂開車。
⒉斜井把鉤工、信號工、絞車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⒊斜井提升的'一坡三擋'必須齊全,安全可靠,且車車使用。
⒋斜井提升堅持'三固定','四保險',安全可靠,車車使用。
⒌斜井把鉤工接班時應詳細檢查軌道、大繩、勾頭、保險繩、繩卡、插銷、擋車器等一切保險裝置,確認無誤時方可工作。
⒍擋車器必須經常關閉,只有過車時才準打開。
⒎不掛保險繩不準拉車,超載或異常情況不準開車。
⒏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guī)定,嚴禁扒車、蹬、跳,嚴禁放飛車。
⒐摘掛車時,一律打停點,車停穩(wěn)后才工作,摘掛應站在巷道較寬一側,兩腳要站在道外,保險繩必須掛放合理,一頭必須與大繩相連接,一頭必須與箕斗掛牢,保險繩不得拖地。
⒑處理掉道車,嚴禁猛拉,箕斗支穩(wěn)后方可墊道。
⒒絞車運行時,下邊人員要躲入躲避洞內。
⒓信號工接班應檢查信號按鈕、鈴,紅燈應齊全,確保靈活可靠。
⒔打點器、紅燈、電鈴及線路必須懸掛整齊。
⒕信號工得到把鉤工通知后,按規(guī)定信號及時與絞車司機打點聯(lián)系。
⒖絞車工只有得到信號工傳點才準開車或停車,不經傳點或傳點不清,嚴禁開車。
⒗絞車工開車前要對絞車全面檢查,有問題及時匯報;車閘失靈,嚴禁開車。
⒘提升鋼絲繩每天必須詳細檢查一遍,斷絲超限立即停止拉車,檢查要有記錄。
⒙斜井正在提升,信號工不得離開打點器,離開崗位時,切斷電源。
⒚打點信號為:一點停、二點拉、三點快下、四點慢拉、五點慢下,車掉道打亂點,處理掉道車應打慢拉或慢下點。
(三)提升絞車的安全使用
⒈絞車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⒉絞車工必須遵守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
⒊絞車工必須固定專人,嚴禁亂開,不是絞車工不準開車。
⒋接班后必須試驗各種保護是否靈敏可靠,并例行檢查。
⒌操作中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⒍停車后要求:⑴停車后,較長時間不用,應切斷電源,兩剎把同時剎住。⑵檢查緊固各部另件,清掃絞車及環(huán)境衛(wèi)生,司機應在現(xiàn)場交接班。
⒎絞車必須專人檢查,每天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⒏絞車嚴禁下車不送電,嚴禁放飛車。
(四)提升鋼絲繩安全使用
⒈提升鋼絲繩要專人進行檢查,每天必須從頭到尾認真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⒉要認真檢查鉤頭夾子是否松動;保險繩是否安全完好,不符合規(guī)定立即處理,否則不得使用。檢查中發(fā)現(xiàn)斷絲超過規(guī)定,磨損超過直徑的10%或有死彎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
⒊為減少鋼絲繩磨擦,變坡點處必須設置底輪,然后每隔20m設一道底輪,底輪安設要牢固,轉動要靈活,且天天專人檢查。
⒋絞車工在接班前,首先要檢查提升鋼絲繩安全情況,如有斷絲超限、死彎、咬繩、箕斗壓扁繩等現(xiàn)象,立即向隊里匯報,派人處理,沒處理前不得使用。
⒌提升到車場道岔時,要搬嚴道岔后再甩車,甩車不能速度過快,甩繩不能過長,嚴防繩打死彎。
第12篇 機電運輸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在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機電運輸工作的同時,研究、布置、檢查、評比安全工作。
負責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裝、操作、維護、修理、搬運、拆除機電、運輸設備、管線等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業(yè)務范圍內發(fā)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2、制訂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改造計劃,提出機電運輸方面安全計錯措工程的安排意見,完善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提高礦井裝備水平。
3、制訂并不斷完善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質量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不斷提高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水平。
4、在審查機電設備檢修計劃的同時,認真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根據(jù)季節(jié)變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災、防凍等設備的檢修和組織準備工作。
6、參加礦井組織的安全檢查和質量標準化檢查,提出隱患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整改。
7、深入現(xiàn)場開展業(yè)務保安檢查,解決本系統(tǒng)內重大安全隱患。
8、參加新建、改擴建礦井、水平、采區(qū)和新工作面的驗收。
9、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10、發(fā)生事故時,安排人員親臨現(xiàn)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