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計量支付業(yè)務流程管理辦法
工程計量支付業(yè)務流程管理辦法
(本辦法經*年*月*日經理辦公會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掌握工程計量情況;為及時計量,盡快獲得業(yè)主的計量批復;為盡快結算,及時回款;為保障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市場與技術部、財務部、工程管理部、項目部在工程計量支付工作中分別承擔相應責任,須及時處理流程中所負責的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工程是指天路公司承擔的公路工程施工、橋梁工程施
工、隧道工程施工、鐵路工程施工或它們所組合的工程施工項目。
第二章業(yè)務流程
第四條
計量單確認
(1)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度及完成量編制計量單,將計量單交給監(jiān)理簽字確認。
(2)監(jiān)理會將確認后的計量單報給業(yè)主進行計量審批,同時會提供給項目部一份經確認的計量單。
(3)項目部應立即將經確認的計量單報給工程管理部一份備案,工程管理部應將計量單提供一份給市場與技術部備案。
第五條
計量批復
(1)項目部應派人向業(yè)主催辦計量批復;
(2)市場與技術部應根據需要,派人配合項目部催辦計量批復。
(3)業(yè)主在對計量批復以后,會將批復交給監(jiān)理,由監(jiān)理交給天路公司。業(yè)主也有可能將批復交給天路公司某部門或直接交給項目部再分別轉交給有關單位。在業(yè)主將批復交給監(jiān)理的情況下,監(jiān)理可能將批復交給天路公司某部門或直接交給項目部。
(4)如果批復交給了天路公司某部門,則該部門應立即將批復交給市場與技術部,市場與技術部應將批復提供給工程管理部一份備案,工程管理部須將批復提供給項目部一份備案。
(5)如果批復由業(yè)主或監(jiān)理直接交給了項目部,則項目部應將批復及時提供給工程管理部一份備案,工程管理部應將批復提供給市場與技術部一份備案。
第六條
催款與核算
(1)市場與技術部在得到計量批復后應將計量單與批復提供給財務部一份。
(2)財務部根據計量批復派人到業(yè)主處催款結算,并按計量與批復進行核算。
(3)項目部根據財務部的需要,派人協助財務部向業(yè)主催款。
(4)財務部將核算結果分別提供給工程管理部和項目部備案。
第三章
責與權限
第七條
市場與技術部職責與權限
(1)計量單備案;
(2)配合項目部催辦批復;
(3)計量批復備案;
(4)負責向財務部提供計量單及計量批復。
第八條
財務部職責與權限
(1)掌握工程計量及計量批復情況;
(2)派人按計量批復催款結算;
(3)按工程計量與計量批復核算;
(4)將核算結果提供給工程管理部和項目部。
第九條
工程管理部職責與權限
(1)計量單備案;
(2)將計量單提供給市場與技術部;
(3)計量批復備案;
(4)將從市場與技術部得到的計量批復提供給項目部;
(5)將從項目部得到的計量批復提供給市場與技術部;
(6)掌握計量核算結果。
第十條
項目部職責與權限
(1)及時編制計量單;
(2)將計量單提供給監(jiān)理并催辦監(jiān)理確認;
(3)將經監(jiān)理確認的計量單上報給工程管理部;
(4)派人向業(yè)主或派人協同監(jiān)理向業(yè)主催辦計量批復;
(5)將從業(yè)主或監(jiān)理處獲得的計量批復報給工程管理部;
(6)按財務部需要派人協助催款;
(7)掌握計量核算結果。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
二零零二年五月至六月試行本辦法;二零零二年七月開始正式實行本辦法。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經理辦公會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