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住房管理辦法
規(guī)章制度:學校教職工住房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住房管理,優(yōu)先保障教育教學和師生生活需要,制定本管理辦法。
1、學校為有需要的每一位教職工提供一間住房,一次性配備門鎖窗戶玻璃、安裝電路電表,收取財產押金300元。
2、教職工超過標準占用的住房每間收取房屋押金500元,另外收取電表安裝費用100元,門、窗、鎖、玻璃、電路等押金400元。
3、小學部三個大套間按兩間住房計算,小套間按一間住房計算。初中部單間按一間住房計算,樓梯間按半間住房計算。其他房屋按一間計算。
4、各種押金提倡教職工自愿交付,否則從其績效工資和期末津補貼中扣繳收取。
5、教職工占用住房間數(shù)以**年**月**日實際占用住房間數(shù)計算。
6、教職工不再住?;蛘哒{離學校或者解除聘用關系,在完好交出占用全部住房后,學校全額退回和住房相關的各種押金。如有損壞,將按高于市場價從押金中罰款。超期占用住房達半個月,將不退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