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報告廳使用管理辦法
圖書館報告廳使用管理辦法
圖書館報告廳是學校重要的學術交流活動場所,為加強報告廳管理,保證報告廳正常使用,更好地服務于學校及圖書館的各項工作,經(jīng)研究,對報告廳的管理使用作如下規(guī)定:
一、管理權限
1、圖書館主管領導負責場地使用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分管部室工作的督促檢查。
2、辦公室主任負責報告廳的日常使用審批、協(xié)調安排。
3、圖書館系統(tǒng)技術部具體負責報告廳音響、燈光設備的使用管理以及技術維護。
4、圖書館辦公室報告廳管理員具體負責報告廳場地布置與使用管理。
二、使用范圍
報告廳用于承辦學校和圖書館舉行的學術報告、重要講座、大型會議、典禮、儀式和其他重大活動,學校各部門、各學院承辦的校級及以上會議或學術活動可以申請租用圖書館報告廳。
三、運行程序
1、圖書館內各部門使用報告廳應與辦公室報告廳管理員聯(lián)系并登記;學校各單位使用學術報告廳,應提前2個工作日填寫《圖書館場地使用登記表》,按要求填寫后送圖書館辦公室。
2、辦公室報告廳管理員根據(jù)報告廳已有安排情況進行核實,并報辦公室主任或主管領導審批。
3、外單位租用報告廳審批獲準后,到圖書館財務室交使用費;報告廳管理員按使用方要求聯(lián)系設備管理員,安排活動期間的音響、燈光等設備的使用服務等。
4、活動結束后,設備管理員應及時會同使用單位清點現(xiàn)場使用的設備和設施的完好情況,填寫使用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報告。
四、使用要求
1、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學術報告廳的單位自行安排會務。未經(jīng)圖書館同意,不得在圖書館內張貼海報、橫幅、標語、廣告等。
2、使用單位對活動安全和活動內容負責,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參與人員進行使用須知和安全教育,切實維護好正常的活動秩序,并配合圖書館做好相關檢查工作。
3、已經(jīng)審批的各類活動如遇學校重要活動使用,服從學校統(tǒng)籌安排。
4、各部門需提前布置會場的需在辦理手續(xù)時說明,但不得占用其他正常使用時間;活動開始前30分鐘報告廳開門,同時開放音響及其他設備。
5、報告廳的DVD機和電腦光驅讀盤要求嚴格,請務必使用正版且無劃痕的CD、VCD、DVD光盤,盡量避免非法讀盤的情況出現(xiàn)。
6、報告廳主席臺上的麥克風靈敏度較高,發(fā)言人與麥克風之間要保持合適的距離;對于事先已調好的麥克風音量、投影效果等,請不要任意改動,以免使用中發(fā)生故障。
7、用完后,使(租)用負責人應協(xié)助報告廳管理人員將設備設施歸位,填寫使用記錄,與報告廳管理員進行交接,報告廳管理員要督促物業(yè)管理人員認真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
8、報告廳管理員要督促物業(yè)管理人員定期檢修設備,檢查電源、電燈、門、窗、桌椅等,消除安全隱患,發(fā)現(xiàn)問題認真處理,及時匯報。
五、使用收費
1、報告廳使用需收取一定的成本費,校內單位收取報告廳運行成本費,校外單位租用參照市場標準收取租用費(參照《圖書館服務性收費項目及標準》)。
2、館外單位租用報告廳在審批獲準后須先到圖書館財務室辦理交費手續(xù)。
六、本辦法圖書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