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育科研課題管理辦法
徒丹高中教育科研課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教育科研課題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增強教育科研的實效性,使我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步入科學、規(guī)范、高效的軌道,促進我校的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 教育科研工作必須堅持服務教學、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決反對重申報輕研究的功利主義和編造數(shù)據(jù)、結論的弄虛作假行為,以保證教育科研成果的先進、公正、客觀、有效和可行。
第3條 學校大力提倡廣大教職員工基于本職工作中的實際問題開展科學研究,積極申報校級課題。已經結題的校級課題若其研究成果確有較高的學術意義和推廣價值,學校教科室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推薦,擴大其影響。
第4條 學校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課題申報與評審,進行課題的過程管理,評選優(yōu)秀科研成果,組織優(yōu)秀成果的推廣、應用。
學校教科室負責處理學校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代行學校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的部分職能。
第二章 課題組的組建
第5條 原則上,每個科研課題組的全部主研人員(含課題負責人)不應超過7人。如確實需要7人以上,在課題申報時應注意排名的先后順序,在此情況下,不是所有的課題組成員都能享有該課題研究成果的署名權。
除有關教育管理的科研課題外,每個課題組的7個主研人員中,學校行政領導不能多于3人。
第6條 課題負責人
每個科研課題組必須確定1人擔任課題負責人。
課題負責人應在課題研究中發(fā)揮主導作用,其主要工作是:策劃課題的申報,構思并適時調整課題研究方案,籌措課題研究經費,協(xié)調與課題相關的社會關系,組織召開課題組成員工作會等。
課題負責人可以不必參加具體研究工作而參與課題研究成果的署名,但必須為該課題的研究過程及成果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承擔第一責任。
第7條 課題組組長
每個科研課題組必須確定1人擔任課題組組長,人選視實際情況采取課題負責人指派或課題組成員民主選舉的辦法產生,也可由課題負責人兼任。
課題組組長的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課題負責人的工作,具體組織實施課題研究工作,指導、督促課題組其他成員按計劃開展課題研究并按時上交階段性研究成果。在課題研究中期和結題階段,負責中期研究工作報告、課題研究工作報告的撰寫。
學校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教科室如有相關事宜需要通報課題組,通常只通知到課題負責人或課題組組長,由課題負責人或課題組組長向其他課題組成員傳達。
第8條 課題秘書
每個科研課題組必須確定1-2人擔任課題組秘書。課題秘書的主要職責是:及時認真填寫《課題管理手冊》,做好課題會議記錄,整理階段性研究成果并及時報送教科室存檔,負責課題組各種文字材料的撰寫工作,在課題結題階段,執(zhí)筆課題研究報告。
第9條 課題組的其他成員
課題組的其他成員應在課題負責人和課題組長的領導下,主動而有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課題研究工作,及時上報個人研究成果或數(shù)據(jù),積極配合課題秘書的工作。
課題組的其他成員必須承擔一定的具體研究任務,在課題研究中期或結題階段分別上交至少一份研究論文、實驗報告或其他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課題負責人、課題組長有權撤換不稱職的課題組成員。
第10條 課題組成員如有變更,課題負責人應及時書面報告學校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和教科室審批、備案。
第三章 課題的申報
第11條 區(qū)級及其以上的科研課題,按該課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或通知精神,由課題負責人組織填寫課題申請書,交學校教科室審查后統(tǒng)一申報。
第12條 校級課題由課題負責人組織填寫課題申請書,通過學校教科室向學校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申報。
第13條 不具備中、高級職稱任職資格的同志不得作為課題負責人申報區(qū)級以上課題;已經擔任2個以上在研課題的負責人的同志,不得再以課題負責人的身份申報任何級別的課題;或者雖然只擔任了一個在研課題的負責人,但該課題未能按計劃上交階段性研究成果或未能按期結題的,也不能再以課題負責人的身份申報任何級別的課題。
第14條 本校教職工如果通過其他申報途徑獲得科研課題研究資格,必須在接到該課題立項通知后一個月內,將課題資料報送教科室備案并統(tǒng)一管理。否則,學校在日后的各項考核、考評中,對該課題的研究過程和成果可以不予認定。
第四章 課題的管理
第15條 學校教科室是在科研課題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科研課題日常管理的唯一機構,學校所有科研課題的研究均應在教科室的統(tǒng)一管理之下開展。
第16條 每個課題組必須在接到課題立項通知后一個月內提出書面開題申請;學校教科室積極協(xié)助課題組做好開題工作。
第17條 每個課題自開題之日起,一個月之內,課題組組長須寫出課題研究計劃的實施方案;課題研究周期一半的時間內,課題組組長須寫出該課題的階段工作小結及下一階段研究計劃,課題秘書則寫出階段研究報告;課題研究周期結束前一個月,課題組組長須寫出該課題的研究工作總結結,課題秘書則寫出課題研究報告。所有上述材料和其他課題研究的過程資料,均應由課題組組長于上述期限內交到教科室存檔。
第18條 若課題研究過程中因故需調整方案、課題組成員或要終止課題研究的,須由課題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校級課題由學校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或教科室審批;區(qū)級以上課題由教科室轉呈該課題的主管部門審批。
第19條 我??蒲姓n題有下列情況中任何一項者,教科室有權宣布撤消該課題(校級課題)的研究或呈請該課題的主管部門撤消該課題(區(qū)級以上課題)的研究:
1、研究內容或方向與最新的教育方針、政策不再符合且又無法調整的;
2、超過研究周期2/3的時間,課題組仍未提交階段工作小結、階段研究報告等過程資料,經教科室提醒而不能在10天之內整改的;
3、超過研究周期半年以上,無正當理由,經教科室提醒,課題組仍未提出結題申請的;
4、不能按課題主管部門的結題要求提供相關研究資料,或雖已提交,但該課題的主管部門不予認可,且又不能按整改意見進行整改的。
第20條 因課題研究被撤消而產生的責任,繼續(xù)由該課題的課題負責人承擔。如果該課題的研究經費來源于學校,對于已經產生的研究經費,學校保留向該課題組追索的權利。
第五章 課題經費
第21條 科研課題研究經費來源一般有兩種,其一是學校承擔,其二是自籌經費。無論何種來源,課題組均應對已經產生的經費開支負責,復印各種單據(jù)交教科室存檔備查。
第22條 對于學校承擔費用的課題,原則上按財務制度及程序報銷實際產生的費用,但不能超過課題申報方案中的各項預算;如確需超過預算的,須由課題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校長簽字同意方可執(zhí)行。
第23條 對于自籌經費的課題,課題組也應加強內部經費管理,有專人擔任會計、出納;所有開支均應由課題負責人簽字。如果該課題被撤消,則應核清帳目,將剩余的經費如數(shù)退還資助方。
第六章 課題結題與鑒定驗收
第24條 所有科研課題均應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對成果進行鑒定和驗收。結題前,由課題組自行備齊研究報告、研究工作報告、論文、有關研究的文字、圖表、軟件等資料。在此過程中,教科室可以給予相應的指導。
第25條 校級科研課題的結題評審由學校教科室主持進行,根據(jù)需要可以聘請有關領域的專家參與。
第26條 區(qū)級以上科研課題的結題評審按該課題的主管部門的通知要求辦理,學校教科室負責協(xié)調、聯(lián)絡等工作。
第27條 不能通過結題評審的課題,根據(jù)實際情況或主管部門的意見延期或終止。
第28條 已經通過結題評審的課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課題組成員的業(yè)務檔案,作為晉升職稱、評優(yōu)或其他晉級的重要依據(jù)之一。
第七章 課題成果的推廣與評獎
第29條 對于本校教職員工擔任課題負責人的所有科研課題,學校在不侵犯課題組成員的署名權、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前提下,可以無償使用或在校內推廣其科研成果。對具有重要推廣價值的研究成果,學校教科室在征得該課題負責人的同意后向有關機構、部門和學校推薦,促其采納和應用。
第30條 學??梢詫σ呀浗Y題的科研課題研究成果推薦參加上級教育、科研主管部門的評比。課題成果評獎結果納入業(yè)務考核內容,可作為晉升職稱、評優(yōu)或其他晉級的依據(jù),具體辦法另定。
第八章 附則
第31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屬學校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
第32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