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中學各類管理人員產生辦法
福光中學各類管理人員產生辦法
一、中層干部:
1、學校向區(qū)教育局、鎮(zhèn)政府請示:中層干部換屆聘任;
2、校長室、黨支部根據學校規(guī)模、上級文件規(guī)定確定學校中層職數、崗位、條件;
3、申報:教職工根據條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校長辦公室申報;
4、校長室、黨支部對申報人員進行初步審核,公布參聘人員;
5、召開教代會,參聘人員進行競聘演說;
6、教代會代表投票,依票數多少選出相應職數人員作為中層干部候選人(按1:1.2比例);
7、局領導、學校黨支部、校長室成員、工會主席聯(lián)合投票決定;
8、學校上報區(qū)教育局、鎮(zhèn)政府,區(qū)教育局、鎮(zhèn)政府批復后由校長室正式任命、頒發(fā)聘書;
9、中層干部任期1~2年,可連聘連任。
二、其它管理人員:
職務 聘任者 任期 注
教研組長 教學分管校長、教各處主任 兩年
年級組長 年級分管校長、德育處主任、年級組 一年
備課組長 教學分管校長、教務處主任、教研組長 一年
班主任 德育分管校長、德育處主任、年級組 一年
部門組長 中層分管人員 兩年
團委書記 支委提名,團代會選舉 一屆
工會主席、工會委員 支委提名,教代會選舉 一屆
可連聘連任
三、說明:
l、任期屆滿,所有管理人員即為自行免職,各有關部門應提前提出換屆請示,做好換屆工作,以確保工作的延續(xù)性。
2、中層各處室每年要以書面形式向教職工匯報工作情況,教研組長每年向教務處匯報工作情況,備課組長每年向教研組長匯報工作情況。
3、中層管理人員、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團委書記、工會主席確定后,由校長室(黨支部)頒發(fā)聘書,其他人員由聘任者所在部門頒發(fā)聘書。
4、任職期間,管理人員不能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聘任者可免去有關人員職務;被免職人員可向聘任者的上級提出申訴,是否免職以申訴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