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鍋爐安裝許可證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發(fā) 文 號:北京市勞動局京勞鍋發(fā)字〖1993〗59號文件)
發(fā)布單位:北京市勞動局京勞鍋發(fā)字〖1993〗59號文件)
各區(qū)、縣勞動局,各主管局、總公司,各鍋爐安裝單位,各鍋爐制造廠:
為適應我市經濟建設發(fā)展的需要,不斷提高鍋爐安裝質量,完善勞動安全管理措施,經廣泛征求意見,現將《北京市鍋爐安裝許可證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貫徹執(zhí)行.
鑒于此辦法與原來對安裝管理相比有許多變化,因此,今年無論是經市審批還是區(qū)、縣審批的安裝單位一律按本辦法要求更換新的全市統一的安裝許可證.由各安裝單位填寫《鍋爐安裝許可證申請書》.
現就換證及執(zhí)行《暫行辦法》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說明如下:
1.本辦法中對原安裝分級進行了調整.原d≤20t/h,p≤
2.4 5mpa級別取消,原屬于此級別的安裝單位根據其自身條件分別換發(fā)c、d級安裝許可證.
2.本辦法中對原市勞動局審批的d≤噸/h,p≤
1.2 7mpa整裝鍋爐的級別改由區(qū)、縣勞動局審批,原市勞動局所批此級別安裝許可證今年換證時轉介至所在區(qū)、縣勞動局換證.
3.本辦法中規(guī)定我市鍋爐制造廠及首鋼公司等六個市直管局的鍋爐安裝單位各種級別均由市勞動局審批.上述單位原在區(qū)、縣勞動局審批的安裝許可證今年換證時轉介至市勞動局換證.
4.本辦法對安裝許可證期限作了規(guī)定,a、b級有效期為5年,c、d、e、e級有效期為4年.有效期滿換證時安裝單位應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
5.各區(qū)、縣勞動局審批的鍋爐安裝單位請在今年12月20日之前更換為市勞動局統一印制的鍋爐安裝許可證并按本辦法要求報市勞動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處備案.
6.市審批的鍋爐安裝單位接本通知后應對照要求,認真準備迎接換證,換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各區(qū)、縣審批的安裝單位換證時由各區(qū)、縣勞動局自行安排,但不得晚于.
7.各級勞動部門應嚴格按照本辦法的分級審批范圍進行審批,不得越級審批.
8.鍋爐安裝單位審批、換證,升級時應嚴格按本辦法及附件《鍋爐安裝許可證必備條件》要求執(zhí)行.
9.本辦法在執(zhí)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向我局鍋爐處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