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改車輛管理規(guī)定辦法
關于車改保留車輛嚴格執(zhí)行標識化管理制度的通知【1】
煙車改辦〔2022〕6號
關于車改保留車輛嚴格執(zhí)行標識化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車改辦、市級各參改部門:
根據(jù)中央、省及我市車改文件精神以及公務用車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車改后保留車輛繼續(xù)實行標識化管理制度。除有保密要求等特殊用途工作用車外,其他保留公務用車全部實行標識化管理。其中,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應噴涂明顯的統(tǒng)一標識,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非執(zhí)法類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接待調研用車在車輛后擋風玻璃右下角處粘貼公務用車標識。
煙臺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煙臺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代章)
2023年6月29日
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規(guī)定【2】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要求——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規(guī)定“通知”的主要內容
1.依法認定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
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已獲得《道路運輸證》車輛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車輛,主要包括:
(1)擅自改變車輛類型或用途。指擅自將客車改為貨車、貨車改為客車、普通貨車改為專用貨車、專角貨車改為普通貨車、臥鋪客車改為座位客車、座位客車改為臥鋪客車。
(2)擅自改變車輛顏色。指擅自將駕駛室和車身改為與原車輛不同的外觀顏色。
(3)擅自改變車輛主要總成部件。指擅自更換與原車型不一致的發(fā)動機、變速器、前橋、后橋或者車架.擅自更換車輛車身或者罐車罐體;擅自改變車輛懸架形式(空氣懸架、合懸架、鋼板彈簧式懸架等懸架形式之間的改變)。
對于小型、微型道路客運車輛加裝前后防撞裝置,道路貨運車輛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道路運輸車輛增加車內裝飾等,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可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自行決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將其認定為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
(4)擅自改變車輛外廓尺寸或者承載限值指擅自加高、加寬、加長、拆除貨廂攔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輪胎數(shù)量;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車軸數(shù)量;擅自增加客車座位或者臥鋪鋪位。
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將破壞車輛本身的結構和性能,給車輛行駛帶來安全隱患,同時會造成道路運輸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不利于道路運輸市場健康協(xié)調發(fā)展,危害很大。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配套規(guī)章的規(guī)定,嚴格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對擅自改裝車輛的行為要予以產厲打擊。
2.堅決防止非法改裝車輛進人道路運輸市場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必須嚴把道路運輸車輛市場準人關。對非法改裝等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輛,一律不得允許進人道路運輸市場。對準許非法改裝等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輛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
3.規(guī)范已取得《道路運輸證》車輛的改裝行為
已獲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確需改裝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事先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交由合法改裝企業(yè)實施車輛改裝作業(yè)。改裝完畢后,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shù)接嘘P部門辦理車輛行駛證變更手續(xù),并經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合格后,到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道路運輸證》變更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