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區(qū)資金管理使用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村(社區(qū))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障(社區(qū))組織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財經制度及宜組能【2022】19號、財發(fā)【2022】39號文件等要求,結合我鎮(zhèn)村(社區(qū))工作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村(社區(qū))資金主要是指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單位撥付給村(社區(qū))的財政補助收入、專項經費,社會捐助資金,村(社區(qū))集體收入等資金。
第二章經費的來源
第三條村(社區(qū))工作經費來源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一)財政補助收入。
1.村(社區(qū))常職干部、部門干部、社干部工資;
2.辦公經費。是指鎮(zhèn)政府下?lián)苡糜诒U洗?社區(qū))組織工作運轉的專項資金,其中:行政村(含農村社區(qū))每年不低于1萬元、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每年不低于2萬元(鎮(zhèn)政府統(tǒng)籌40%專項用于村(社區(qū))重點項目和重點工作,經費結余結轉下年使用)。
(二)專項經費。指上級組織下?lián)軄碛糜诖?社區(qū))實施指定項目的經費。主要包括: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新村建設、抗旱、救災、黨建及其它專項工作經費。
(三)社會捐助資金。是指社會單位或個人捐助給村(社區(qū))組織用于開展日常工作或專項工作的資金。
(四)集體收入。是指村(社區(qū))組織通過固定資產變價、入股分紅、資源轉化、物業(yè)租賃、資本經營、有償服務等方式取得的集體收益。
第四條鼓勵村(社區(qū))大力發(fā)展集體經濟。增強村(社區(qū))組織為民服務經濟實力和工作基地。
第三章經費的使用
第五條村(社區(qū))資金的使用堅持統(tǒng)籌安排、量入為出、厲行節(jié)約、??顚S谩⒁?guī)范有序、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條村(社區(qū))資金使用范圍主要包括:
(一)財政補助支出
1.村組(社區(qū))干部工資支出,按上級組織部門對村(社區(qū))干部工資報酬標準計發(fā);
2.工作經費支出:
(1)開展教育培訓。訂閱報刊雜志和培訓資料;開展村(居)民實用技術培訓等。
(2)開展組織活動。召開各類會議;開展黨組織活動;開展村(居)民文體活動等。
(3)開展宣傳工作。制作宣傳欄、宣傳標語,開展與工作相關的各類宣傳。
(4)改善工作條件。購買必要的辦公設備和用品,修繕活動陣地及黨員教育設施等。
(5)開展走訪慰問。幫扶慰問老黨員、困難黨員、困難群眾等。
(6)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部署的各項工作,以及其它與工作相關的合理開支。
(二)專項經費。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資金按綜改辦【2022】6號、財發(fā)【2022】15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其它專項經費要嚴格按照經費使用范圍和使用原則合理支配,保證??顚S?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條社會捐助資金要單列科目,捐助單位(個人)明確使用范圍的要專款專用;沒有明確使用范圍的由村(社區(qū))村(居)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資金用途(優(yōu)先用于公共維護.公共管理服務)。并向捐款單位(個人)報告資金使用情況。
第八條集體收入主要用于村(社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基地建設和公共管理服務等,也可用于彌補工作經費不足。
第九條村(社區(qū))要嚴格控制與工作有關的生活、誤工、交通、住宿、通信等補助支出,除特定專項經費外,嚴禁把辦公經費、特定專項經費除外的項目經費用于干部工作績效考核獎勵。
第四章經費的管理
第十條村(社區(qū))資金的管理堅持村帳鎮(zhèn)管、專戶核算、??顚S?、簡便易行的原則。
第十一條村(社區(qū))資金采取封閉式運行的辦法。各村(社區(qū))明確一名報帳員,每月20日前到農村集體“三資”托管中心報帳。
第十二條村(社區(qū))經費的使用實行集體討論決定,辦公經費支出金額500元以上召開村支兩委會議、項目經費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并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務制度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財經法規(guī)和經費審批程序,完備票據手續(xù)。
第十三條村(社區(qū))工作經費支出實行年度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債務,對緊急、重大事項需支出經費,但沒有列入年度計劃的,要及時召開村(社區(qū))兩委班子集體研究,并報鎮(zhèn)黨委政府批準。各村(社區(qū))在每年1月31日前將本村年度資金預算交鎮(zhèn)三資托中心,由三資托中心按預算進度進行撥款支付,超預算支出必須由鎮(zhèn)黨委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下列各項支出不得列入報銷范圍
(一)沒有政策依據的支出項目;
(二)票據不規(guī)范的支出項目;
(三)未經村(社區(qū))民主理財小組審定的支出項目;
(四)專項資金中工程款支出未附合同、正式稅收票據、驗收依據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支出項目。
第五章經費的監(jiān)督
第十五條村(社區(qū))資金支出須明確事由和經手人并經村(社區(qū))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同意加蓋“財務會審專用章”,并且支出金額:
(一)工作經費:
500元以下由村(社區(qū))主任審批;
500-1000元由村(社區(qū))主任、書記審批;
1000元以上由駐村組長審核后,(社區(qū))主任、書記審批;
(二)項目經費:
項目經費支出在5000元以下由聯(lián)系項目辦公室主任審核后村(社區(qū))主任、書記審批列支;5000元以上由由聯(lián)系項目辦公室主任審核并經聯(lián)系項目領導審簽后村(社區(qū))主任、書記審批列支。
第十六條“三資托管中心”應對村(社區(qū))報帳票據認真審核。對手續(xù)完備、符合規(guī)定的開支即予付款;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支出拒絕付款;對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審批的支出憑證予以退回。
第十七條村(社區(qū))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納入黨務、村(居)務公開內容,收支情況每季度向群眾公布一次,自覺接受監(jiān)督。鎮(zhèn)每半年對村(社區(qū))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
第十八條對違反規(guī)定使用村(社區(qū))資金的,按規(guī)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村(社區(qū))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納入鎮(zhèn)政府對各村(社區(qū))年度目標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鎮(zhèn)財政所、三資托管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