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公司生產用電職工生活用電管理規(guī)定考核辦法
為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關于規(guī)范公司系統職工用電管理的緊急通知》,以及加強公司生產用電和職工生活用電的管理,切實做好公司降損節(jié)能工作、樹立公司依法經營企業(yè)形象,特制訂本辦法。
一、公司成立生產用電和職工生活用電管理委員會。
二、各單位生產用電必須裝表計量,并由管委會核定生產用電量指標,每月結算一次,當月節(jié)余電量,集存到下個月結算;
三、公司所有員工(含內退、離退休職工)必須按對外普通用戶一致的標準裝表計量,并按國家核定的電價激納電費;
四、職工用電應按照等同普通客戶一樣的有關用電規(guī)定進行用電,嚴禁違章竊電行為,并不得向外轉供電;
五、新裝職工用電應按正常程序向公司提出申請,嚴禁在未辦理手續(xù)的情況下私自搭線用電。
六、各供電所應每月按規(guī)定時間向公司用電稽查大隊上報職工用電及生產用電報表;
七、用電稽查大隊每月應對全公司范圍的生產用電及職工用電情況張榜公布,并對職工用電情況進行監(jiān)督有計劃地對職工用電及生產用電進行檢查;
八、各單位生產用電超過用電量指標,按市場價結算電費,查出違章用電、竊電按有關電力法律法規(guī)追補電量、電費,并依《經濟責任制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九、查出職工生活用電違章用電、竊電,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1、領導班子成員罰款2000元,并予通報。
2、中層干部罰款1500元,并予行政降職直至撤職處分。
3、職工罰款1000元,并予行政警告處分。
4、內退、離退休職工罰款500元。
5、村電工、臨時工罰款500元,并予以解聘。
十、竊電、違章用電職工取消一年電貼補助,非生活用電竊電、違章用電依有關電力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