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公司貨幣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guī)范――貨幣資金》等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貨幣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貴研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和所屬分公司。
第四條 公司負責人要在本公司有效實施本辦法,并對保證貨幣資金安全。
第五條 貴研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作為公司資金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資金管理辦法、根據公司整體規(guī)劃合理調度資金、指導和監(jiān)督所屬公司的資金管理。
第六條 公司財會人員崗位職責分工應明確,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貨幣資金業(yè)務不得由一人辦理全過程。
第七條 公司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應當配合合格的人員,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水平。
第九條 公司財務部應建立貨幣資金管理的責任分工。
貨幣資金管理應實行錢帳分離、錢票分離、票章分管的內部牽制制度,按其管理環(huán)節(jié)及責任人可分為出納、銀行對帳、審核、資金核算主管、財務負責人。
出納 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及保管現金、支票及支票密碼、有價證券、經批準代保管的財產等。
銀行對帳 負責單位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核對工作,編制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及時查找未達帳原因。編制人要在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上簽名或蓋章。
審核 負責保管各種發(fā)票;簽發(fā)支票的印鑒;對各項借款、報銷嚴格執(zhí)行《經費批準權限的規(guī)定》。
資金核算主管 負責每月(不定日期)對庫存現金進行一次抽查,發(fā)現長、短款應查明原因,并向財務負責人報告。負責審查銀行存款調節(jié)表的編制方法是否正確、計算是否準確、有無長期(不應超過一個月)未達帳款。審核通過的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資金核算主管需在調節(jié)表上簽名或蓋章。
財務負責人 負責不定期的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核對等進行抽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貨幣資金管理辦法落實到位,保證公司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第九條 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權限按照《貴研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各類審批權限一覽表》進行,內容見附件。
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對于審批人超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yè)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十條 審核人員應對支出的相關票據、單證、附件是否齊備,批準范圍和權限是否正確,金額計算是否正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進行審核,經復合確認無誤后,交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xù),及時入帳。有關財會人員應對各自承辦的業(yè)務負責。
第十一條 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三條 公司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yè)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
第十四條 公司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帳,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帳外設帳,嚴禁收款不入帳。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加強銀行帳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guī)定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
第十六條 公司原則上除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外,不得對外單位提供擔保業(yè)務。公司辦理資金借貸和擔保手續(xù)的審批權限按照《貴研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各類資金審批權限一覽表》進行,內容見附件。
第十七條 公司應當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與控制。應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fā)“空頭支票”,對“空白支票”的使用要嚴加限制。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加強銀行預算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單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九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全公司的貨幣資金業(yè)務,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 貨幣資金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yè)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yè)務不相容職務漏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xù)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yè)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xù)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一條 對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貴研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核批準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工貿油品調運公司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保證貨幣資金安全,根據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工貿公司《資金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機關、油品調運分公司各駐站。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貨幣資金管理包括以下內容:
(一)貨幣資金(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二)資金收支管理;
(三)銀行賬戶管理;
(四)票據管理;
(五)網上銀行管理;
(六)重大資金事項管理。
第四條 公司資金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預算管控原則,即公司資金使用需在預算控制范圍內執(zhí)行。
(二)分級審批原則,即辦理資金業(yè)務時按照公司內控管理手冊的權限指引,各層級管理人員應在授權范圍內執(zhí)行審批。
(三)不相容崗位相分離原則,即辦理資金業(yè)務的審批、復核、會計、出納崗位應相互獨立,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全過程;銀行預留印簽不得由一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對賬、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記賬工作;銀行存款手工記賬人員不得兼任銀行存款對賬工作,銀行對賬的人員不得兼任付款稽核、授權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財務資產部門是所在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機構。財務資產部負責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
第六條 公司財務資產部資金管理職責如下:
(一)負責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及配套實施細則的起草與修訂;
(二)負責制定公司資金管理模式,劃分管理權限,根據上級資金管理部門授權辦理重大資金業(yè)務的授權與審批;
(三)負責公司資金結算等相關業(yè)務的操作與管理。包括收支查詢、資金調撥、賬務核對、統計分析等;
(四)負責公司納入資金管理范疇實物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資金管理內部控制工作。包括職責劃分、內部牽制、安全防范、網銀管理、資金安全檢查等;
(六)負責公司投、籌資業(yè)務中相關資金管理工作;
(七)負責監(jiān)督檢查油品調運分公司、獨立核算的駐站資金管理相關制度及實施細則的執(zhí)行情況;
(八)接受上級部門資金管理職責檢查。
第三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七條 公司資金管理執(zhí)行集團公司“收支兩條線”管理模式。即公司所有的收入資金通過網上銀行全部上劃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所有的支出資金由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根據審批的資金預算或用款計劃通過網上銀行下撥至公司。
第八條 公司貨幣資金根據其存放地點及其用途的不同分為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九條 現金是指狹義現金,即庫存現金?,F金管理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公司現金收入應于收款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二)公司現金支付應按照國務院頒發(fā)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下列支出可以用現金支付:
1. 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
2. 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3. 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4. 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5. 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6. 確實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三)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核定的限額,即每日庫存現金余額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必須存入銀行。
(四)公司現金管理中禁止有下列行為: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不得“白條頂庫”;不得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得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得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儲;不得保留賬外公款;不得設置“小金庫”等。
(五)每日終了,公司出納應按照現金業(yè)務發(fā)生順序逐筆序時登記的“現金日記賬”余數與實際庫存進行核對,做到賬實相符,日清月結。月份終了,“現金日記賬”的余額必須與“現金”總賬科目的余額核對相符,填制現金盤點表。
出現現金余缺時,應設法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賬務處理;對現金短缺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進行賠償。
(六)對有出納崗位的辦公室應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必要時配備防盜網和防盜門。每個出納需配備單獨的保險柜保管現金等有價證券及票據。出納員應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和密碼,不得隨意轉交他人,如出納人員變更,必須及時變更保險柜密碼。
第十條 銀行存款是指公司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銀行存款管理應當遵循以下規(guī)定:
(一)除了在規(guī)定范圍內可以用現金直接支付的款項外,在經營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貨幣收支業(yè)務,都必須通過銀行存款賬戶進行結算;
(二)在通過銀行賬戶進行結算前,首先要由被授權領導與銀行簽訂資金安全協議;
(三)出納要及時取得各種款項存取的原始銀行交易記錄,并報由會計進行制單;
(四)會計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并及時向財務資產部負責人報送并反饋未達賬項;財務資產部負責人根據會計跟蹤未達賬項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五)若未達賬項構成資金管理重大事項,參照本辦法第八章之規(guī)定,作為資金管理重大事項進行處理。
第四章 資金收支管理
第十一條 資金收入管理應當遵守:公司及所屬公司所有營業(yè)收入及其他收入款項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并存入“收入專戶”。不得隱瞞收入,不得截留、轉移資金搞體外循環(huán),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 資金支出流程及權限管理:
(一)日常費用報銷資金支出流程及權限參見公司費用管理辦法。
油品調運分公司日常費用報銷由油品調運分公司經理最終審批。
機關定額費用報銷由主管領導審批,超過定額部分的費用和非定額費用報銷由公司經理審批。
(二)備用金借款支出流程參見公司《備用金管理辦法》。
(三)預付款、付款資金支出流程及權限如下:
根據合同約定,經辦人提出用款申請,根據財務資產部門要求填寫《預付款通知單》或《付款通知單》。
1. 機關預付款、付款支付流程及權限管理如下:
經辦人填寫通知單→經辦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審核→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復核→公司經理審批→會計制單→出納在網銀系統提交付款指令后,執(zhí)行網銀付款審批流程(詳見第七章)。
所有付款審均需報經理審批。
2. 油品調運分公司預付款、付款支付流程如下:
經辦人填寫通知單→經辦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審核→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復核→會計制單→出納在網銀系統提交付款指令后,執(zhí)行網銀付款審批流程(詳見第七章)。
第十三條 財務人員應當對批準后的資金支付申請或費用報銷單進行復核,復核內容包括:資金支付申請或費用報銷單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xù)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
第十四條 資金支付關鍵控制點:
(一)財務稽核和會計人員負責對授權審批情況進行審查和監(jiān)督;
(二)會計人員必須對審批、簽字、金額等予以審核,正確無誤后,方能進行賬務處理;
(三)加蓋銀行預留印鑒必須由出納親自將有關票據交給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人員,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人員依據規(guī)定予以蓋章;
(四)出納人員必須根據記賬憑證、簽字審批手續(xù)齊全的單據辦理付款業(yè)務;
(五)有權簽字人員不得親自辦理付款手續(xù),否則,印鑒保管人員不予蓋章,會計人員不予進行賬務處理;
(六)票據的背書轉讓必須授權專人辦理背書,非授權人員嚴禁辦理票據背書轉讓業(yè)務。
第五章 銀行賬戶管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管理主要是指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及撤銷。
第十六條 公司開立、變更及撤銷賬戶應遵照《zz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經集團公司財務中心核準后方可辦理。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不得私自開設各類或辦理賬戶撤銷。
第十七條 開設、變更和撤銷賬戶申請內容如下:
(一)開戶申請應包含擬開立賬戶的單位名稱、開戶名稱、擬選擇的開戶金融機構、賬戶的性質、賬戶開立原因等。
(二)變更申請應包含單位名稱、變更前后開戶金融機構名稱、開戶名稱、賬號、賬戶性質及用途、賬戶變更原因等。
(三)撤銷申請應包含擬撤銷賬戶的單位名稱、開戶
銀行名稱、開戶名稱、賬號、賬戶的性質及用途等。
第十八條 公司開通網銀,刻制、啟用財務專用章等賬戶管理工作,需報集團公司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賬戶開立、撤銷、信息變動后,及時將相關賬戶信息報集團公司財務中心備案。
第十九條 所有銀行賬戶必須納入企業(yè)會計核算,資金不得在賬外運行。
第二十條 公司 “收入專戶”資金來源于運輸貨款及其它收入款項,不得有對外支出項?!百M用專戶”及各專用賬戶資金來源于集團公司的撥款和利息收入,不得有其他收入項。
第二十一條 嚴禁辦理以單位名義開立、供個人使用的各種銀行卡,不允許公款私存,不允許出租、出借賬戶為外單位代收、代轉款項。
第六章 票據管理
第二十二條 票據管理主要是對銀行票據及各類有價證券的管理。銀行票據主要包括: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有價證券主要包括:國債、企業(yè)債券、股票等。
第二十三條 嚴格執(zhí)行空白銀行票據購買、登記、保管、領用、交接、注銷制度,出納每日應根據票據使用情況登記《銀行票據領用簿》,防止空白銀行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二十四條 出納領購票據后,應在票據領購登記簿上按票據類別、起止號碼分別進行登記;各類票據由出納放入保險柜保管。
第二十五條 出納應根據業(yè)務性質完整、規(guī)范填寫銀行票據;業(yè)務經辦人領用銀行票據時應在票據使用登記薄上簽字。
第二十六條 對于收到的支票、匯票、本票及其他有價證券,視同現金,按照本辦法第三章之規(guī)定管理。
第二十七條 出納應按月盤點票據,并將盤點結果交由稽核人員審核;有整改意見的,出納應根據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并將最終結果向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匯報。
第二十八條 利用有價證券對外投資、融資、擔保、理財、抵押等業(yè)務時,均需向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經集團公司審批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票據遺失的,經辦人當日到銀行辦理掛失止付,并通報辦公室,由其及時申請公示催告。
第三十條 票據作廢時,應在票根與票身連接處蓋作廢章,然后分別在票身與票根上蓋作廢章,票身財務章及人名章上也應加蓋作廢章。作廢票據不能留存完整清晰的印鑒圖形。
第三十一條 作廢票據不可撕掉或丟棄,應剪角后單獨保存管理,保存年限不低于二年。
第七章 網上銀行支付管理
第三十二條 網銀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銀行網銀安全管理規(guī)定,確保公司網銀資金安全。
第三十三條 公司機關、油品調運分公司網銀支付執(zhí)行“三人操作、兩級審核”制度,即:付款指令錄入--一級審核--二級審核并授權。付款指令錄入由出納執(zhí)行,一級審核由稽核會計執(zhí)行,二級審核并授權,按付款金額的不同分別授權。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執(zhí)行網銀支付操作。
(一)機關:當單筆支付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由財務資產部經理執(zhí)行,單筆支付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由財務資產部經理指定的被授權人執(zhí)行。
(二)油品調運分公司:當單筆支付金額在2000元及以上由財務資產部負責人執(zhí)行,單筆支付金額在2000元以下由財務資產部負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 出納員應以審核后的記賬憑證為依據,準確錄入付款信息,提交網銀支付申請。
第三十五條 網銀審核人員應根據記賬憑證認真審核出納員提交支付申請的收款人、賬號、開戶行、金額,二級審核員應在審核確認無誤后授權支付。
第三十六條 網銀操作員應嚴格管理各自的usbkey,每日業(yè)務結束后,必須鎖入保險柜保管。各操作員應定期修改 usbkey的操作密碼,防止泄密。
第八章 重大資金事項管理
第三十七條 重大資金事項管理指對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產生重大影響的異?,F金流量、資金事故等事項。
第三十八條 重大資金事項管理報告遵循“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
第三十九條 重大資金事項管理范圍包括:
(一)大額資金短缺或被搶劫;
(二)相關資金管理人員貪污款項或攜款潛逃;
(三)存款和代保管等有價證券到期已確認不能收回;
(四)本單位銀行賬戶被凍結、銀行存款被強制劃轉或出現異常未達賬項;
(五)對外拆借的資金到期不能收回;
(六)對外提供擔保發(fā)生損失或追索責任;
(七)本單位財務會計人員涉嫌經濟犯罪;
(八)大額度(20萬元及以上)預算外資金、非生產性資金的使用;
(九)其他重大事項。
第四十條 資金管理重大事項報告要求:
(一)重大資金事項的責任人為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
(二)發(fā)生資金管理重大事項必須在8小時內逐級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突發(fā)事件除外;凡屬職權范圍的工作,各負其責,認真落實,不得超越權限;
(三)報告一般應以書面形式上報。突發(fā)事件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報告,但事后應48小時內補報書面材料;
(四)突發(fā)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1小時內)報告主管領導,一般事故要及時(4小時內)報告;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補報文字報告。來不及報送詳細情況的,可先進行初報,然后根據事態(tài)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進行續(xù)報;
(五)嚴禁輕報、漏報和瞞報重大事項。
第九章 資金平臺管理
第四十一條 初次進入集團資金平臺管理系統時,由資金操作人員負責錄入賬戶期初余額,經部門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授權的資金審核人員進行審核后提交系統。
第四十二條 資金計劃按以下規(guī)定上報:
每月由資金操作人員進入系統,錄入本期申請下撥資金計劃數,并提交集團財務中心審批。
第四十三條 資金操作人員在資金管理系統中查詢資金上收、下撥回單,及時獲取相關單據交付會計完成賬務處理。
第四十四條 資金管理系統中全部操作、審核、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集團公司《資金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中有關要求進行資金管理系統基礎數據的日常維護。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由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法規(guī)及工貿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發(fā)之日起施行。
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
預付款通知單
年 月 日
收 款 單 位 )個 人(全稱用 途
開戶行
賬號
匯款金額(大寫): $:
總 經理總會計師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部門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
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
付款通知單
年 月 日
收 款 單 位 )個 人(全稱用 途
開戶行
賬號
匯款金額(大寫): $:
第3篇 實業(yè)集團公司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實業(yè)集團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及有效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guī)范》和《加強貨幣資金會計控制的若干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分(子)公司、部門。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第四條 實行貨幣資金業(yè)務崗位責任制。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崗位設置要求不相容,能夠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
(一)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二)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yè)務的全過程:資金預算、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辦理支付。
第五條 實行財務總監(jiān)審核制。一切開支,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的貨幣資金開支,必須經財務總監(jiān)審核其真實性、合理性與合法性。
第六條 實行分管財務副總裁(分、子公司總經理)審批制。經財務總監(jiān)審核后的開支,方可提交分管財務副總裁(分、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
未經授權的部門和人員一律不得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
第三章庫存現金的管理
第八條 現金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出納員在每天下班前須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不含當天'抽條'報銷的);財務部經理或主辦會計必須定期(每周一次)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確保賬款相符。
第九條 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大額現金時,須同時有另一人陪同前往辦理。
第十條 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 支付現金必須有財務部經理簽字,若財務部經理在一定時間內離崗(或短暫離崗的),則由財務部經理書面委托的受托人審核簽字。
第十二條 現金支付范圍:發(fā)放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經批準購買辦公用品等的支出;特殊用項;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第十三條 職工借款:
(一) 借支差旅費,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借款金額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出差天數']計算,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必須在7內報銷清賬,超過7天未報銷者由財務部從其當月工資中扣回,差旅費報銷時再按正常報銷程序辦理。
(二) 其他借款,原則上不予辦理,特殊情況確需借款的,由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并由部門審核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財務人員應建立備查薄,在借款人尚未償還第一筆借款時不能辦理第二筆借款(即前賬不清,后賬不借);不按照借款時確定的還款時間歸還的,由財務人員從負責審核簽字的部門負責人的工資中逐月扣回。
第十四條 一切現金往來,必須辦理有關書面手續(xù);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賬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第四章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必須按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的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
第十六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地華公司各職能部門一律不許開設銀行賬號,私設小金庫。
第十七條 銀行賬戶預留印鑒管理:具體規(guī)定詳見蘇地字[2002]7號文《貨幣資金控制制度》第五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十八條 銀行支票的收、付及報銷規(guī)定:
(一) 業(yè)務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支票的規(guī)定:詳見蘇地財字(2002)第003號文《票據與資金管理規(guī)定》第二章'細則'的相關內容。
(二) 出納簽發(fā)銀行支票時,應先在'銀行支票領用登記簿'上登記以下內容:領用部門、銀行支票號碼(按號碼順序填列)、金額、收款人,同時要求業(yè)務人員在'支票存根聯'和'銀行支票領用登記簿'上簽收(即雙簽),核對無誤后方可將填寫完整(特殊情況另行處理)的支票交經辦的業(yè)務員(或核準的其他領用人);各公司財務總監(jiān)應定期檢查'銀行支票領用登記簿'并簽署意見。
(三) 簽發(fā)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寫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準簽發(fā)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fā)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欄寫上'$'符號加以控制。
(四) 業(yè)務人員收到外單位的支票后應及時交到財務部,一般應先確認款項進賬(或收取現金)后,才能發(fā)貨或提供服務。
(五) 業(yè)務人員將支票領出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賬,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賬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并限定報賬時間,否則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六) 支票報銷時必須附發(fā)票、驗收單、入庫單等,對于分期支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支付貨款的金額開具發(fā)票(或收據)后方可報銷(對方已開具總發(fā)票的除外);對發(fā)票的要求詳見蘇地財字(2002)第002號文《發(fā)票報銷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
(七) 業(yè)務人員在將支票交付供應商之前必須妥善保管領用的支票,如有不慎遺失支票的,應立即向財務部門報告并會同財務部門向銀行申請掛失,造成的損失由遺失支票的業(yè)務人員負責。
第十九條 財務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賬支付等款項時,必須憑已審批的資金計劃單辦理(該計劃單應附在付款憑證后備查);資金計劃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同一項目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和支付。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付款事項,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二十條 財務部應嚴格按批準的資金計劃支付款項,不得提前支付;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第二十一條 嚴禁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集資。
第二十二條 嚴格資金使用的審批手續(xù)。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xù)不完全的資金用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特殊情況下經電話請示后,可先支付后補辦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 在審批資金時,如遇審批人員出差的,由其指定的代理人代為審批。
第二十四條 銀行存款對賬的規(guī)定:詳見蘇地字[2002]7號文《貨幣資金控制制度》第四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 地華公司及其下屬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財務總監(jiān)(經理)必須定期(每月一次)檢查財務管理制度及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支票保管及使用情況,抽查盤點空白現金支票,未報銷收據及發(fā)票,在途存款,對未達賬項應核對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檢查過程及結果應形成書面記錄。
第五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六條 加強貨幣資金票據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或申請、保管、領用、注銷等環(huán)節(jié)的職責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盜用。
貨幣資金票據的種類包括: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yè)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電匯、信用證等。
(一)票據的購買或申請:各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貨幣資金票據購買或申請計劃,票據的購買或申請應納入財務部資金預算。
(二)票據的保管:票據應由出納專人保管,并按月編制票據領用存月報表。
(三)票據的領用和注銷:領用和注銷應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盜用并及時回收款項支付的有關憑證。
第二十七條 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管理與各類印章管理。財務總監(jiān)保管法人代表章,總經理保管公司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總監(jiān)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的各項印章。
第二十八條 加強各種有價證券管理,明確專人保管,確保各種有價證券的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追究保管人的責任。
第六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 實行貨幣資金業(yè)務監(jiān)督檢查制。由集團公司財務部定期和不定期對分(子)公司的貨幣資金安全及使用有效性進行檢查。
第三十條 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yè)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yè)務不相容崗位的混崗現象。
(二)資金預算管理制度:重點檢查是否定期或定項目編制資金預算以及預算外開支、重大開支、資本支出是否履行三級審批程序。
(三)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重大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xù)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行為。
(四)備用金管理:重點檢查是否核定各類人員和部門的備用金限額,是否按月度、年度進行清理。
(五)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yè)務的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六)有價證券和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xù)是否健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三十一條 對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集團公司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