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辦法
集體宿舍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
為使員工宿舍及周邊環(huán)境保持良好的清潔衛(wèi)生,整潔的環(huán)境和文明的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保障員工健康,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申請住宿條件。
1.公司員工無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經公司審核,符合條件后攜批準件方可入住。
4.非本宿舍人員未經登記同意不得入住。
二.宿舍現(xiàn)有的器具設備(如玻璃、衛(wèi)浴設備、門窗、床鋪、寫字臺、衣柜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tài)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jié)輕重論處。
三.宿舍統(tǒng)一由宿舍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jiān)督輪值人員維護環(huán)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臺風)。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guī)則,情節(jié)嚴重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或安排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yī)院。
四.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
1.服從宿舍管理人員派遣與監(jiān)督
2.寢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0.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2.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3.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guī)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3)淋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水電費用按照公司規(guī)定標準使用,多余費用需自理。煤氣等費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不良食品。
18.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或進行其他不良、不當行為。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fā)現(xiàn),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六.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qū)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lián)絡事項。
七.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通宿)外,并呈報公司管理部門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jiān)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八.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是以現(xiàn)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資遣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除非得到公司書面批準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jiān)或主管人員檢查。逾期未搬出物品,公司視為遷出員工棄用。
十.公司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完善本規(guī)定。
甲方: 乙方:
蘇州威芳服飾有限公司 本人同意遵守以上條款
簽名:
第2篇 某學院教工集體宿舍院內租賃管理有關規(guī)定
技術學院教工集體宿舍院內租賃管理有關規(guī)定
隨著我院辦學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師資隊伍的不斷壯大,教工人數(shù)的增多,為進一步規(guī)范教工集體宿舍租賃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教工集體宿舍采用租賃方式并在簽定租賃協(xié)議后安排入住。
二、教工集體宿舍優(yōu)先租賃的人員范圍:
教工集體宿舍用于安排非常州市區(qū)居住的確需安排住宿的下列人員:
1、在我院工作的在冊在職未婚教職工。
2、在我院工作的未婚聘用制合同工。
3、在我院工作的已婚但夫妻兩地分居且在常州無住房的教職工。
4、根據(jù)學院發(fā)展需要,引進的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三、教工集體宿舍租賃安排程序:
1、由人事處確定需優(yōu)先租賃的教工名單并送后管處。
2、后管處根據(jù)人事處的名單安排宿舍。
3、對于特殊情況需要照顧的教工、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人事處審核,并報院領導批準后方可租賃安排。
四、教工集體宿舍的收費標準:
1、教工集體宿舍的收費標準為30元/床位月。
2、教工集體宿舍的床位按每戶為3間房,每間房為2個床位計算。
3、教工集體宿舍的收費標準將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學院院務會研究決定。
五、教工集體宿舍租賃的期限:
1、單個床位每次租賃期最長一年。
2、單個房間每次租賃期最長一年。
3、一戶每次租賃期最長半年。
六、教工集體宿舍的管理:
1、教工集體宿舍由后管處負責管理,住宿的教工必須服從安排。
2、不得私自調換宿舍,不得私自換門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設施及用途,不得私自裝飾,不準轉租或轉借給他人居住。
3、必須保持宿舍內環(huán)境衛(wèi)生的整潔。
4、必須保持公共設施的完好,損壞丟失的公共財產由住宿教工負責賠償。
5、必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安全責任自負。
6、必須按時交納所住宿舍的水、電、氣等費用,其中電、氣費用按實計算,水費每人每月定扣5元。必須按時交納所住宿舍的房租。
7、住宿的教工如違反上述規(guī)定,經教育仍不改進,學院有權解除租賃協(xié)議。
第3篇 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五)
一、目的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wèi)生,整齊的環(huán)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guī)定。
二、 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有集體宿舍員工。
三、 職責: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員工宿舍統(tǒng)一管理;
2、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所屬員工的住宿申請及有關配合工作;
3、 宿舍長負責宿舍管理;
4、 宿舍只提供單身員工個人住宿。
四、 入住管理:
1、 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統(tǒng)一安排入住;
2、 入住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在規(guī)定房間、床位入住;
3、 男員工不準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員工不準在男生宿舍留住;
4、 入住員工不許帶非公司人員入內,更不準留宿;
5、 辭職、辭退、解聘人員必須在辦理手續(xù)后當日內在相關人員的監(jiān)督下退出宿舍,不準繼續(xù)留住;
6、 員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從事活動,影響他人休息;
7、 員工晚間23:30后禁止嬉鬧、開音響、看電視、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8、 宿舍內每位員工均需輪流打掃清潔衛(wèi)生(輪值表貼于門后),宿舍長每天對值日人員進行督導;
9、 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10、 入住的員工,一般應在23:00之前回寢室就寢,如需延遲回宿舍或不入住的,必須向宿舍長請假;
11、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12、 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
13、 換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積地上;
14、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5、 每間宿舍公開、民主推選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值日安排及衛(wèi)生紀律的監(jiān)督;
16、 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宿舍衛(wèi)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并選出最佳寢室與最差寢室,對最佳寢室給予適當獎勵,對最差寢室給予一定處罰。
17、 有下列條件者不得入住:
17.1 、犯有傳染病者、
17.2 、有不良奢好者;
18、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8.1 、不服從宿舍長的監(jiān)督、指揮者;
18.2 、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斗毆、吸毒、行騙及酗酒;
18.3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18.4 、宿舍內接待異性人員或留宿外人親友者;
18.5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18.6 、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18.7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住宿者。
五、 安全管理
1、 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宿舍內人員、財產安全;
2、 保護自己的個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 自覺愛護公司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 對于嚴重違章現(xiàn)象,宿舍長可先予以干預,控制事態(tài);然后上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等待處理;
5、 對于緊急事件,宿舍長電話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時電話請求相關特殊服務機關實行救助(如
119、
110、 120等)。
六、 衛(wèi)生管理
1、 入住人員自覺遵守宿舍衛(wèi)生要求,愛護環(huán)境,嚴禁亂扔垃圾,隨處大小便;
2、 宿舍及走道內嚴禁開伙做飯,不得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具;
3、 自覺清理宿舍內及宿舍門口衛(wèi)生,保持室內衛(wèi)生;
4、 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人員每天值日,負責檢查室內衛(wèi)生,管理、提供衛(wèi)生器具,要求入住人員清理、清掃衛(wèi)生;
5、 不得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垃圾和從陽臺、窗口向下拋物;
七、 費用管理
1、 入住人員不收取住宿費;
2、 水電費按實際支出情況由入住人員共同分攤;
3、 宿舍長每人每月補助50元。
第4篇 醫(yī)院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醫(yī)院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1、 每月對集體宿舍進行一次衛(wèi)生檢查,每季開展評比活動一次。
2、 宿舍內實行輪流排班值日制,值日名單上墻,并報后勤保障科。
3、 宿舍內清理的垃圾及時放入大門外的垃圾箱內,以便及時清理。
4、 閑雜人員不得留住在宿舍內、不得飲酒、抽煙、亂丟煙頭,禁止賭博活動。
5、 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及明火,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電器設備。
6、 出入宿舍及時關門、鎖門,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及時匯報保衛(wèi)科。
7、 居住集體宿舍的條件為淳溪鎮(zhèn)無住房、單身男、女,此條件不符合者必須及時交出房間鑰匙,騰出床鋪,移走私人所有物品。
8、 居住人員不得隨意變更居住地點和床鋪,未經許可不得單人獨占一房間。
9、 集體宿舍電費實行分室抄表,所在居住人員人人攤派。
10、 集體宿舍房租費每月在工資中扣除,房間內2人以上居住者房租每月每人15元,水費每月每人10元。2人以下居住者房租每月按實際面積計算分攤。
第5篇 職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辦法
公司為營造良好、和諧、有序的生活環(huán)境,都會制定職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每一位職工都要遵守!以下是:《職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全文,請閱讀!
公司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1】
1.目的:為營造良好、和諧、有序的生活環(huán)境,特訂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全公司,含客房。
3.職責:
3.1后勤管理部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員住宿安排、衛(wèi)生管理、治安管理等)
3.3各部門負責維護公司宿舍的整體秩序,共同努力創(chuàng)造和諧的生活環(huán)境。
4.宿舍提供對象及入住流程
4.1本公司只為在職外地員工及客戶提供宿舍,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傳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
4.2后勤管理部負責分配宿舍并帶領人員入住,做好房間號、床位號及鑰匙、物品的領用管理及登記。
4.3員工離職或客戶離開時,相關部門應立即通知后勤管理部,管理部即刻收回對宿舍的使用權及鑰匙(鑰匙不得私配,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管理部及時換鎖并交納換鎖費用),員工應于離職起12小時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擺放整齊并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員或主管人員檢查,遷出宿舍時間為員工正常工作下班時間內;離開廠區(qū)時應由后勤管理部通知保安人員,由保安人員陪同離開廠區(qū)。
5.員工宿舍紀律: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違者將給予記警告處分;如無法確定相關責任人,由該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5.1人員秩序管理
5.1.1 服從后勤管理部及宿舍管理員的合理管理與監(jiān)督;
5.1.2 嚴禁任何員工未經后勤管理部允許擅自調換宿舍房間;嚴禁男女混居;
5.1.3 任何員工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包括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的,必須先向后勤管理部提出申請,并注明留宿原因。
5.1.4 使用電視、收音機、電腦時聲音不得過大,嚴禁大聲喧嘩,制造噪音,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5.2 安全、消防管理
5.2.1 嚴禁在宿舍公共區(qū)域吸煙;嚴禁燃放煙火和鞭炮;
5.2.2 注意安全,不準擅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器具,不得使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5.2.3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各種類型的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只能在指定的位置進行燒水);禁止做飯;
5.2.4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5.2.5 水、電不得浪費,應隨手關燈及水龍頭;宿舍無人時應將電器電源關閉;淋浴的水電氣用完即刻關閉。
5.3清潔衛(wèi)生管理
5.3.1 各房間的衛(wèi)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5.3.2 宿舍區(qū)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以及飼養(yǎng)寵物、家禽;
5.3.3 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衣物及時清洗,避免異味;
5.3.4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及時清理,由本宿舍值日輪流清理,嚴禁將污穢、廢物、垃圾等放置在宿舍通道上;
5.3.5 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不隨地大、小便,嚴禁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得在墻壁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5.3.6 窗臺禁放花盆、拖把、鞋子、口杯等物品;
5.3.7 除特殊情況外(如:為病號打飯),任何人不得打飯或叫外賣盒飯在宿舍食用。
5.3.8 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自覺維護宿舍區(qū)的秩序。
5.4配套設施管理:
5.4.1 配備設施因使用或老化關系破損,必須向后勤管理部匯報,由管理部安排更換或維修。
5.4.2 任何人不得蓄意破壞、挾帶宿舍配套設施,一經發(fā)現(xiàn)照價賠償并處以行政處罰;
5.4.3 應保持宿舍原有結構及配備設施的安全、完整及擺放,嚴禁改造或變更。
5.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5.1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者;
5.5.2 在宿舍賭博(含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5.5.3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5.5.4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5.5.5 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5.5.6 未經允許,拿用他人物品者;有偷竊行為者;
5.5.7 其它嚴重宿舍違紀行為。
6.貴重物品隨身攜帶,離開宿舍注意鎖門關窗,注意物品安全。
如有遺失由員工或客戶自行負責。
7.本規(guī)定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制訂并負責檢查與解釋,人力資源管理部定期組織宿舍5s評比并張榜公示。
鄭州華英包裝中牟廠人力資源管理部
20**年1月27日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2】
居住證
1、 員工必須遵守《浙江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及《社會治安管理條例》。
所有員工入職住宿必須辦理居住證,根據(jù)國家勞動法規(guī)定,非法定年齡(16周歲以下)公司不予錄用;
宿舍管理員監(jiān)督新入職員工身份證是否真實有效;
辦理未到法定年齡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人;
2、 新工入職當天必須交齊相關證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本人1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清楚房號、姓名及本人手機號碼);
新入職員工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居住證是否在十五天之內辦理完成,在職員工未辦理、失效、過期居住證由本人備好相關證件交主管統(tǒng)一上交;
員工在交齊相關有效證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辦好,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新員工當天未上交辦理暫住證所需照片、身份證,不辦理住宿手續(xù),在職員工樂捐5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3、 宿舍管理員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各部門主管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宿舍管理員未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
住宿安排
1、 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必須持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辦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員住集體宿舍),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調換房間(集體宿舍調換每月1號-3號辦理手續(xù));
宿舍管理員對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進行檢查監(jiān)督,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guī)定安排住宿,監(jiān)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員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住宿條件;
辦理住宿的員工,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宿舍管理員不予辦理住宿,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未達到規(guī)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未辦理任何手續(xù)私自調換房間的員工樂捐100元/次;
2、 嚴禁男女混居(持有真實有效結婚證除外),夫妻單方辭職,請假超過30天(事假、病假、分娩生育)三天內退出夫妻房間并交出鑰匙。
(病假超過一個月憑醫(yī)院病歷卡、發(fā)票);
宿舍管理員對男女混居,已辦辭職手續(xù),請假超過30天,未辦退房手續(xù)的員工進行監(jiān)督。
辦理好辭職手續(xù)的員工整理行李必須由同宿舍的人員監(jiān)督且及時搬出。
最遲不超過兩天。
禁止行李、包裹在18:00后帶出廠;
對證件虛假、隱瞞事實的員工樂捐20元/次,男女混居樂捐100元/次。
對已辦理辭職手續(xù)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3、 綜合樓7、8、9樓宿舍,公司規(guī)定人員(副總、總監(jiān)、外聘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房間居住,其余房間由公司在職管理人員3人或3人以上,公司在職管理人員及夫妻居住。
嚴禁房間內燒菜做飯、喂養(yǎng)寵物(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guī)定安排住宿,監(jiān)督居住單間的人員是否達到公司規(guī)定的住宿條件,員工相互監(jiān)督舉報。
(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宿舍管理員未按規(guī)定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未達到公司規(guī)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居住單間的,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對燒菜做飯第一次樂捐100元/次,再次發(fā)現(xiàn)調離綜合大樓房間住宿;
4、 對員工直屬親戚來廠探親必須在門衛(wèi)處憑有效證件登記后進廠,詢問是否住宿,住宿必須經宿管員和大堂客房登記住宿(按大堂制度辦理),嚴禁未經登記擅自留宿。
外來住宿必須是員工的直屬親戚,嚴禁來訪者單獨在集體宿舍房間逗留,探親訪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過22:00點。
保安、宿管員對員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檢查、監(jiān)督,同一宿舍員工對來訪住宿者是否辦理住宿手續(xù)進行監(jiān)督,對未辦理住宿手續(xù),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員或保安舉報,被訪員工對來訪人員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被訪員工擅自將來訪人員留在宿舍住宿,被訪員工樂捐100元/天。
同一宿舍員工知情不報、故意包庇或隱瞞來訪人員而造成損失,由責任人與同宿舍員工共同承擔責任,被訪員工需承擔雙倍責任。
住宿制度
1、 在公司宿舍住宿員工,不得在樓道、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
使用音響等設備必須調音量小、靜音或使用耳機,不能影響其他人休息;
宿舍管理員、保安不定時對宿舍進行巡查、監(jiān)督,同宿舍員工及鄰宿舍員工對影響他人休息的員工進行勸阻、制止,并向保安或宿舍管理員舉報;
宿管理員、保安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員工要立即勸阻、制止,對制止無效的來訪者逐出廠外,對公司內部,制止無效的員工樂捐50元/次,并代為保管音響設備,保安與宿舍管理員接到員工舉報,未在30分鐘內到場處理,保安或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2、 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保安與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房間進行巡查,同一宿舍員工對酗酒、賭博、打架斗毆進行制止、舉報。
防止事情進一步惡化;
因酗酒、賭博、打架斗毆,對責任人樂捐200元/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并解除勞動合同。
造成人身傷害、發(fā)現(xiàn)賭博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3、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維護宿舍內、外配置的公共設施;
宿管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同一宿舍員工對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進行監(jiān)督并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對使用違規(guī)電器設備將代為保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發(fā)生火災等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對損壞物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共同賠償,對舉報者獎勵50元/次,因檢查不嚴而造成損失,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4、 嚴禁將手機、現(xiàn)金、手飾等貴重物品隨意放在房間內;
人員離開房間必須鎖好門窗,宿舍管理員對宿舍物品不定期檢查;
如保管不當造成財物失竊,自行承擔損失;
5、 宿舍內配置的物品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必須及時到門衛(wèi)處登記報修(報修時需填寫房間號、損壞物品及時間),維修前將房間衛(wèi)生打掃干凈;
宿舍員工監(jiān)督維修的及時性,維修員辯別是否人為損壞;
維修員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6小時維修好,延時樂捐5元/次,對故意損壞財物按原價賠償并樂捐20元-100元/次;
6、 根據(jù)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宿舍內嚴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險、易燃易爆等國家違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員檢查擅自藏匿違禁物品,吸毒人員,同宿舍人員有權、有義務對藏匿違禁物品監(jiān)督舉報。
對故意損壞物品和存放違禁物品、吸毒的當事人進行舉報,舉報人給予獎勵200元/次,發(fā)現(xiàn)違禁物品立即沒收并對當事人樂捐100元/次,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損失由違規(guī)人員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衛(wèi)生制度
1、 禁止將電瓶車、自行車和雜物放置消防通道及樓梯間,禁止將垃圾倒入通道、樓梯、便池或洗臉池內;
宿舍管理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檢查,住宿員工相互監(jiān)督、檢查,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消防通道及樓梯間內停放電瓶車、自行車、堆放雜物樂捐20元/次;造成馬桶堵塞,將垃圾倒在他人門口或通道責任人樂捐50元/次;對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各樂捐20元/人;
2、 嚴禁高空拋物(包括高空扔垃圾、倒飯菜、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不允許將衣物掛窗外;
宿舍管理員利用監(jiān)控對樓梯、通道回訪檢查,全體員工監(jiān)督,并向宿舍管理員舉報高空拋物等不良行為;
因高空拋物導致他人傷害,由責任人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樂捐100元/次,隨手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責任人樂捐5元/次,衣物吊掛空調外機上的樂捐5元/次;
3、 搞好宿舍衛(wèi)生工作,檢查標準:(1)地面無油膩,(2)無垃圾,(3)玻璃清透明亮,(4)馬桶無黃色跡象,(5)臺盆不臟亂,(6)日用品擺放整齊等,衣物堆放整齊。
同一宿舍員工相互監(jiān)督,是否將垃圾帶到樓下放入垃圾桶內,個人物品是否擺放整齊,整潔。
對房間衛(wèi)生差的員工樂捐20元/人/次;對房間衛(wèi)生好的員工獎勵20元/人/次,并張貼公布。
水電使用制度
1、 住宿的員工除公司補貼,超出部分的水電費,按同一宿舍住宿員工按登記入住的日期分攤。
公司補貼每個房間電費為10度;水費5月至10月每人2噸、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噸,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記日期分攤。
每月1至5號公布上月使用水電費用,員工核對水電費用是否錯誤以便宿舍管理員更正,超出5號到次月調整,水電費核算錯誤,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宿舍。
稽核部發(fā)現(xiàn)以上事項弄虛作假或負責人未執(zhí)行監(jiān)督對負責人處以10/次樂捐,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賠償管理制度》賠償。
注:
1、本制度執(zhí)行由行政物管中心負責,主要職責是對程序的制訂、修改、解釋及日常運行維護、問題點收集、回復、培訓等負責;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負責稽核、處理;
3、若在運行過程中遇到運作不暢等情況時,請及時知悉稽核部指導;
4、運行過程中若同變革前文件有沖突時,一律依本文件執(zhí)行。
第6篇 x醫(yī)院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醫(yī)院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1、每月對集體宿舍進行一次衛(wèi)生檢查,每季開展評比活動一次。
2、宿舍內實行輪流排班值日制,值日名單上墻,并報后勤保障科。
3、宿舍內清理的垃圾及時放入大門外的垃圾箱內,以便及時清理。
4、閑雜人員不得留住在宿舍內、不得飲酒、抽煙、亂丟煙頭,禁止賭博活動。
5、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及明火,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電器設備。
6、出入宿舍及時關門、鎖門,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及時匯報保衛(wèi)科。
7、居住集體宿舍的條件為淳溪鎮(zhèn)無住房、單身男、女,此條件不符合者必須及時交出房間鑰匙,騰出床鋪,移走私人所有物品。
8、居住人員不得隨意變更居住地點和床鋪,未經許可不得單人獨占一房間。
9、集體宿舍電費實行分室抄表,所在居住人員人人攤派。
10、集體宿舍房租費每月在工資中扣除,房間內2人以上居住者房租每月每人15元,水費每月每人10元。2人以下居住者房租每月按實際面積計算分攤。
第7篇 學校單身教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學校單身教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暫行)
各學院(部)、部門、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規(guī)范單身教工集體宿舍(以下簡稱“單教宿舍”)的管理,保證單教宿舍的正常流轉使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及相關房改政策,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對單教宿舍管理及收費辦法規(guī)定如下:
一、單教宿舍的安排對象范圍
新進校博士及以下學位管理人員、碩士及以下學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包括人事代理制和編外合同制聘用人員),同時原籍非**市轄區(qū)(含*區(qū)、*區(qū)、*區(qū)、新區(qū)、工業(yè)園區(qū)、相城區(qū)和吳中區(qū))戶口,且在**市轄區(qū)無住房的單身教職工。
二、單教宿舍的管理
(一)凡符合安排單教宿舍條件的新進教職工,憑學校人事部門出具的入校報到證,向后勤管理處申請單教宿舍。
(二)單教宿舍視住房實際情況安排入住人數(shù)。原則上12平方米以下房間住一人(一般照顧年齡30歲以上且中級職稱教師);12平方米以上房間住兩人。
(三)單教宿舍床位租住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年(從進校之日起算)。因特殊原因租住超過三年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視房源情況可適當延長。
(四)單教宿舍租住協(xié)議一年一簽,明確租住期限、租金標準、管理要求及違約責任等。每年個人需申明是否符合租住條件,如有虛假、瞞報等行為,一經查實視同為惡意占房。
三、單教宿舍的租金標準
(一)租金標準
1、三年租住期內,單教宿舍每個床位租金標準為100元/月;
2、經學校批準的二年延長期內,單教宿舍每個床位租金標準為300元/月;
3、學校未批準延長或批準延長二年期滿后,不退還學校單教宿舍的,每個床位租金標準為500元/月;
4、單教宿舍床位租金按照租住協(xié)議約定,由財務處負責每月在工資中代扣。
5、若學校調整單教宿舍床位租金,則從出臺調整新標準次月起執(zhí)行。
(二)租住學校單教宿舍的教職工,不得私自更換門鎖;不得改變宿舍用途;愛護所住房屋及家具、設備。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按照當年租金標準的3倍,由財務處在工資中代扣單教宿舍床位租金,直至改正為止。
(三)兩人及以上的單教宿舍有人退房時,如因學校無安排進人,床位租金不變;如學校安排人入住,而原租住人員拒絕新安排人入住,按照當年租金標準的3倍,由財務處在工資中代扣單教宿舍床位租金。
(四)凡出租、轉借單教宿舍、不服從學校調整管理等行為,一經查實視同為惡意占房,按照當年租金標準的5倍,由財務處在工資中代扣單教宿舍床位租金。同時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停止其參加各級各類評獎、評優(yōu)資格,并在其職務、職稱晉升時實行一票否決制。
四、校外租房的補貼
(一)凡符合單教宿舍安排條件,而在校外自行租房的教職工,學校給予校外租房補貼200元/月,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
(二)校外租房補貼向后勤管理處申請,需提供標準租房合同,合同中應明確租住雙方個人詳細信息、租住期、租金等信息。其所在單位協(xié)助核實租房合同中有關信息的真實性,并在租房合同上簽署審核意見。
五、其他規(guī)定
在本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若仍在單教宿舍租住協(xié)議期內的,有關租金或租房補貼仍按照協(xié)議執(zhí)行;協(xié)議期已滿或未和學校簽訂租住協(xié)議的,均按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的下月起實施,原有相關單教宿舍管理文件、規(guī)定同時廢止。
七、本規(guī)定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8篇 項目施工現(xiàn)場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項目施工現(xiàn)場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1、宿舍內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2、住宿人員應做到單人獨鋪,嚴禁在宿舍內設置通鋪。
3、不準使用煤油爐、煤油燈和煤氣包等明火照明和做飯。
3、宿舍內不準擺放易燃、易爆和易揮發(fā)中毒的物品。
4、宿舍內電線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鋪設,線路均應套管鋪設,各類插座應在墻壁上固定,禁止嚴禁亂接電源,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取暖和做飯。
5、養(yǎng)成良好習慣,倡導文明新風,在宿舍內嚴禁大聲喧嘩,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6、嚴禁在宿舍內開展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第9篇 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5
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五)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wèi)生,整齊的環(huán)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guī)定。
二、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有集體宿舍員工。
三、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員工宿舍統(tǒng)一管理;
2、各部門、各單位負責所屬員工的住宿申請及有關配合工作;
3、宿舍長負責宿舍管理;
4、宿舍只提供單身員工個人住宿。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統(tǒng)一安排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在規(guī)定房間、床位入住;
3、男員工不準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員工不準在男生宿舍留住;
4、入住員工不許帶非公司人員入內,更不準留宿;
5、辭職、辭退、解聘人員必須在辦理手續(xù)后當日內在相關人員的監(jiān)督下退出宿舍,不準繼續(xù)留住;
6、員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從事活動,影響他人休息;
7、員工晚間23:30后禁止嬉鬧、開音響、看電視、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8、宿舍內每位員工均需輪流打掃清潔衛(wèi)生(輪值表貼于門后),宿舍長每天對值日人員進行督導;
9、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10、入住的員工,一般應在23:00之前回寢室就寢,如需延遲回宿舍或不入住的,必須向宿舍長請假;
11、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12、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
13、換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積地上;
1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5、每間宿舍公開、民主推選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值日安排及衛(wèi)生紀律的監(jiān)督;
16、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宿舍衛(wèi)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并選出最佳寢室與最差寢室,對最佳寢室給予適當獎勵,對最差寢室給予一定處罰。
17、有下列條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傳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8.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jiān)督、指揮者;
18.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斗毆、吸毒、行騙及酗酒;
18.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18.4、宿舍內接待異性人員或留宿外人親友者;
18.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18.6、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18.7、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住宿者。
五、安全管理
1、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宿舍內人員、財產安全;
2、保護自己的個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自覺愛護公司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對于嚴重違章現(xiàn)象,宿舍長可先予以干預,控制事態(tài);然后上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等待處理;
5、對于緊急事件,宿舍長電話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時電話請求相關特殊服務機關實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六、衛(wèi)生管理
1、入住人員自覺遵守宿舍衛(wèi)生要求,愛護環(huán)境,嚴禁亂扔垃圾,隨處大小便;
2、宿舍及走道內嚴禁開伙做飯,不得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具;
3、自覺清理宿舍內及宿舍門口衛(wèi)生,保持室內衛(wèi)生;
4、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人員每天值日,負責檢查室內衛(wèi)生,管理、提供衛(wèi)生器具,要求入住人員清理、清掃衛(wèi)生;
5、不得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垃圾和從陽臺、窗口向下拋物;
七、費用管理
1、入住人員不收取住宿費;
2、水電費按實際支出情況由入住人員共同分攤;
3、宿舍長每人每月補助50元。
八、附則
第10篇 某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
為了確保集體宿舍安全、整潔,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下列各項敬請全體同志自覺遵守:
一、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氣灶等炊事用具。
二、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等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三、嚴禁居住人將房屋擅自轉租或轉借給他人。
四、嚴禁攜帶閑雜人員居住或大聲喧嘩,擾亂公共秩序。
五、按時交納電費。
六、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七、愛護公物、保持室內外清潔衛(wèi)生。
八、團結友愛、互相關心、互相尊重。
第11篇 物業(yè)保安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9
物業(yè)保安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九)
為保證內保員集體宿舍的安全有序,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特根據(jù)辦公樓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望全體內保員嚴格遵守執(zhí)行:
1.保安宿舍是公司為方便員工提供住宿的地方,不準在宿舍區(qū)域內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2.未經允許不準進入他人宿舍,私自動用他人物品。
3.內保員有來訪客人,需向主管講明來訪者身份,經同意后方可會客,未經允許不準私自帶來訪者進入地下室。
4.非內保員,不允許在宿舍內留宿,離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完離職手續(xù)后,當日必須離隊不準在宿舍內留宿。
5.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等電熱器具,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以免發(fā)生火災事故。
6.宿舍的內務衛(wèi)生,按宿舍內務衛(wèi)生制度標準執(zhí)行,每天有專人按時進行清理。
7.愛護宿舍區(qū)域內公物及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公物及公共設施現(xiàn)象,責任按價賠償。
8.宿舍物品按規(guī)定擺放,不得亂放。禁止在宿舍內抽煙。
9.宿舍內不準酗酒,傳播污穢淫逸書刊錄像,不準吸毒,藏匿管制刀具、爆炸物等危險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