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隨著經濟建設的深化,全國的建筑市場有了長足的發(fā)展,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有明顯的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近年來大力推行并行之有效的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抓好施工現場管理,對于提高施工企業(yè)管理水平,加快施工進度,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施工,增強施工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建立良好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外部形象,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但是作為高危行業(yè)以及多種原因的存在,現在還有不少的施工現場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安全隱患,有許多危險源沒有真正受控。下面就施工現場管理及施工現場安全存在的問題和對策談以下淺顯的見解。
一、基層領導對安全管理工作的認識和支持很重要,是安全活動開展得成功與否的有力保障。
安全員的工作離不開公司領導和分公司領導的大力支持和鼓勵。在現場施工中,安全員面對的是一支支安全意識、安全知識都參差不齊的施工隊伍,有的施工隊伍對安全檢查監(jiān)督根本不放要眼里,這個時候,更需要項目班子的嚴肅、原則而明確的支持態(tài)度來保證實施。三號線瀝大區(qū)間盾構項目部的安全工作就能到了項目部領導的高度重視,體現了項目部領導對安全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確、毫不含糊的支持態(tài)度,如分包隊伍的每個月的結算都要經過安全組的簽字確認才能支取進度款,這一點在以往是沒有聽過的。
二、完善的制度和強有力的執(zhí)行力度是確保生產安全的基本保證。
沒有完善的制度,在生產中就變得漫無目的,沒有約束,有了完善的制度而沒有強有力的管理,生產中就會到處見到違章的現象,違章現象得不到遏制,就勢必造成或輕或重的事故,而現實中,小事故背后隱藏著不可預測的災難。所以在生產過程中對大小事故要一樣重視,要不“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落實是搞好安全工作深入開展的根本,假如每個人都能明白自己的崗位責任,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生產中就可減少很多麻煩。有了制度,管理力度也要跟上,否則制度形同虛設,只圖現場表面文章的華麗,而不務實,實際上還是隱患多多,所以要建立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做到每一層有安全目標、每一層有安全措施、人人有安全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每一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避免安全生產責任自上而下“層層衰減”的現象,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形成強有力的激勵約束機制,讓人人都有重任在肩上的感覺。
1.建立項目經理負責制,確保施工現場管理決策的貫徹實施。
建立項目經理負責制是建筑施工管理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是全面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的需要。項目經理是整個施工過程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是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組織的保證。必須重視項目經理的選配和使用,把那些有專業(yè)技術、懂經營、會管理、政治素質高、年富力強的同志充實到第一線,擔負起項目經理的重任。同時,還要注重項目經理班子的建設,配備得力人員,組成一個精明強干的戰(zhàn)斗集體,全面落實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措施,把整個施工現場管理好。
2.科學的施工組織設計,是抓好施工現場管理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現場管理的總抓手,必須緊密結合施工現場實際,采取科學的手段,認真研究和編制,經建設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審查確認后,要確保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貫徹實施。
3.安全施工是施工現場管理的重要內容,要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加強對施工用電、腳手架和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出現任何問題。要加強對施工人員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使所有施工人員都懂得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生產要領,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施工。對于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時檢查排除,不允許安全隱患存在。
三、安全員要端正工作態(tài)度,安全員的態(tài)度影響管理的深度。
安全員首先要深入施工現場認真謙虛學習,特別是剛入行的安全員更要注意這一點。安全員要沉得住氣,要深入生產一線才能熟悉新的工作場所,學習新的施工工藝,掌握新的技術,才能發(fā)現作業(yè)工人的通病和種種隱患。如我司初次接觸地鐵盾構工程,剛開始,安全員對盾構施工一無所知。安全員恐怕生產中發(fā)生什么意外,所以每天就與作業(yè)工人同上班同下班,蹲作業(yè)面,從中學到不少專業(yè)知識,同時才知道他們的隱患是在何種環(huán)境下產生的。有了較深層次的了解,才能有的放矢,不斷完善補充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工人和安全員都得到了共同進步,關系也融洽多了。所以安全員深入現場觀察和學習,這一環(huán)節(jié)很重要。
安全員管理的依據來自現場的觀察,而不是坐在辦公室里憑空想象,只有依據現場發(fā)現的作業(yè)通病,制定有針對性的治理整頓措施,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安全員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職業(yè)道德,還要有不計較個人得失的大局觀念,特別是面對聯營單位和分包隊伍。
面對市場經濟不要以工資、獎金分配不公和打擊報復等不良社會風氣影響工作情緒,對待挫折和不理解更要有樂觀態(tài)度,要有強烈的責任感、要有職業(yè)道德,還要用一個人的良心去工作,同時也很有必要對工人灌輸用良心與道德去工作的最原始、最基本的觀點。
五、安全員的角色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舉足輕重,他的綜合素質,直接影響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人員要有較高的綜合知識水平,不僅要求能夠獨立發(fā)現問題,更需要有獨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此安全員的角色就顯得更為重要,這個安全員能較好地全面檢查現場嗎很顯然安全員的專業(yè)水平就顯得重要,綜合水平較高而且經驗較豐富的一個安全員往往可以替代多個部門的檢查人員。
六加大施工現場設備管理和環(huán)境管理
1.加強施工現場設備管理,保障機械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要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和管理目標責任制,嚴格各種操作規(guī)程、安全保障和維護保養(yǎng)制度,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保障機械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保證施工任務的順利進行。
2.加強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管理,創(chuàng)建文明的施工現場環(huán)境和秩序。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內各種影響環(huán)境的污染物產生,杜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要建立嚴格的現場環(huán)境管理制度,加強對廢水、廢物、粉塵、噪音、有害氣體的管理,盡量將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同時,對施工人員的生活環(huán)境也要下力氣抓緊抓好。
七、結束語
綜上所述,對于施工現場,我們要有足夠的認識,充分管理者和施工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靈活地創(chuàng)新管理手法,才能有效地管好施工現場,確保生產安全。
第2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材料安全管理辦法
1.項目經理部,應及時向材料采購部門提供材料需要計劃,企業(yè) 材料供應部門應制定采購計劃,訂貨或市場采購,按計劃供應給項目經理部,采購供應部門應對供貨方進行考核,簽訂供貨合同,確保供應工作質量和材料質量。
2.材料供應部門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材料。
3.進場的材料應進行數量驗收和質量驗收,做好相應的驗收記錄和標識,不合格的材料應更換、退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計量設備必須經有資質的機構定期檢驗,確保計量所需要的精確度。檢驗不合格的設備不允許使用。
5.進入現場的材料,應有生產廠家的備案證明書(重印件)和材料證明(包括廠名,品種,出廠日期,出廠編號,試驗數據)和出廠合格證,要求復試的材料要有取樣送檢證明報告。新材料未經試驗鑒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儲存應滿足下列要求:
(1)入庫材料應按型號、品種分批堆放,并分別編號、標識。
(2)易燃易爆的材料應專門存放,派專人負責保管,并有嚴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應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標識。
(4)有保持期的庫存材料應定期檢查,防止過期,并做好標識。
(5)易損壞的材料應保護好外包裝防止損壞。
7.應建立材料使用限額領料制度。超限額的用料,用料前應辦理手續(xù),填寫領料單,注明超耗原因,經有關人員批準。
8.建立材料使用監(jiān)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員應對材料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做到工完、料凈、場清;建立監(jiān)督記錄;對存在問題應及時分析處理。
9.建立材料使用臺賬,記錄使用和超節(jié)狀況。
10.辦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續(xù)。設施用料,包裝物及容器應回收,并建立回收臺賬。
11.建立使用工具發(fā)放回收記錄,應有發(fā)放記錄內容,發(fā)放日期、價值,接收人簽字,回收日期。對于丟失損壞按價值由責任人賠償。
第3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施工現場現場火災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在單位范圍內進行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包括外來施工隊伍及人員)。
第二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合同中應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承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做。
(一)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施工單位的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據需要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根據建筑工程的規(guī)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和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據建筑工程規(guī)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制度。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明火動用的審批手續(xù)。
第六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或圖示:
(一)消防設施標志。如:在消防設施、器材附近適當位置,用文字或圖例標明名稱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標志。如:在顯著位置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規(guī)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三)警示性標志。如:在危險場所或重點部位設置禁止標志。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二)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
(三)檢查施工現場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四)檢查施工現場動火作業(yè)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作業(yè);是否辦理動火許可證;是否已經對用火地點周圍的易燃、可燃物進行了清除,并配備了滅火器具;
(五)對施工單位制訂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進行審查;
(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jiān)督。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終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設工程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防審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現場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三)施工單位沒有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發(fā)現火災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
(四)施工單位沒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或隨機抽查員工回答準確率低于80%的。
第九條 電工、電焊工、氣焊工、危險品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內容的安全培訓,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方可上崗。
第十條 施工現場發(fā)生火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火災確認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門。
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
第三章 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應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材料堆放區(qū)、倉庫區(qū)及臨時生活辦公區(qū)、廢品集中站等區(qū)域,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yè)區(qū)應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m之外。
(二)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危險品倉庫應設置在施工區(qū)、生活辦公區(qū)25m之外。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應設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m,保證臨時消防車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條 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必須落實臨時消防水源,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
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箱。
第十四條 施工人員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電器設備(包括取暖設備、電加熱設備),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宿舍區(qū)要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動力線與照明線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選擇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施工現場必須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第十六條 作業(yè)人員動用明火前,應消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落實監(jiān)護人員和監(jiān)護措施,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
第十七條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動用明火作業(yè):
(一)現場操作工沒有操作證;
(二)在動火審批的范圍內未履行審批手續(xù);
(三)操作工不了解動用明火作業(yè)現場周圍情況;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業(yè)現場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徹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業(yè)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業(yè)中,動用明火對其他施工設備和人
員安全構成威脅;
(八)散落的火星對毗連或鄰近建(構)筑物安全構成威脅;
(九)按有關規(guī)定必須禁止動用明火。
第十八條 電氣焊、切割的弧火花點必須距氧氣瓶、乙炔瓶、油類等危險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落實防火措施,并應指定專人現場監(jiān)護。
第十九條 工程施工中使用帶有揮發(fā)性的易燃材料時,施工現場應良好的通風條件,周圍禁止明火。如施工現場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的,應安裝通風設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時設立醒目標志。
第二十一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禁止隨處吸煙、流動吸煙。危險品倉庫、可燃材料堆場、廢品集中站及施工作業(yè)區(qū)等處應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
第二十二條 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氣體或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建造臨時危險物品倉庫;使用量較少的,應設臨時存放點,并設專人保管。倉庫保管員應按當天用量發(fā)往施工現場,并做好登記。
油漆、稀料等危險物品臨時存放點應設置在施工作業(yè)區(qū)以外安全合適的地點,臨時存放點與其他部位之間應設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臨時存放點內危險物品的存放量不應超過100kg,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產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氈、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應當天清理,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應集中臨時存放,統(tǒng)一處理。
第四章 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條 在我公司所有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條 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標準為:工程項目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萬元;工程項目造價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1萬元至5萬元;工程項目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萬元至10萬元。工程竣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退還全額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條 對于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違章建設施工的,安全部將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對建設單位進行同等資金的處罰。
第4篇 淺談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措施
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建筑規(guī)模急速擴大,建筑工地遍布全市各個角落。這既給建筑業(yè)的發(fā)展帶來契機,促進建筑業(yè)的繁榮,同時也給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增加了極大困難。另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現場生產環(huán)境復雜危險性,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都極可能導致傷亡事故的發(fā)生。因此,研究探討新形勢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實現安全生產,其意義十分深遠。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建筑工地施工的最大特點是:點多、面廣、分散,高處作業(yè)多,危險性高,且流動性大。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當前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有如下幾點。
1 。 1 部分項目經理安全意識不強
由于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艱巨性不到位,重效益輕安全,重進度輕安全、重經營輕安全,其安全工作常識“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注重突擊,輕視長效,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現象較多。不少工地還存在著上級檢查時靠突擊應付,檢查結束后迅速回潮,長效管理水平差。
1 。 2 企業(y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落實不到位企業(yè)新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應該說是企業(yè)內部的法律法規(guī)具有他的嚴肅性(工地的任何人不得修改并認真執(zhí)行),但有部分企業(yè)組織編制的施工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形成兩張皮,不具有針對性、指導性,而且照搬規(guī)范規(guī)程的用語。安全技術措施不能指導施工生產,導致了施工的習慣性,無序性,盲目性,使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的安全措施得不到很好的落實。
1 。 3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不能滿足施工需要
事故隱患普遍存在,職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不高,安全組織不健全,安全責任不明確,管理臺帳資料不齊全,大量的假冒偽劣防護產品(如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漏電保護器等)在工地使用。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違章施工,冒險蠻干的行為時有發(fā)生。少數工地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除,任意發(fā)包給無資質拆除隊伍,給安全生產留下了許多隱患。
2 當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既有主觀上的原因,也有客觀上原因,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2.1 人的不安全行為
人既是管理的對象,又是管理的動力,人的行為是安全控制的關鍵。人與人之間有不同,即使是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不同環(huán)境,他的勞動狀態(tài)、注意力、情緒、效率也會有變化,這就決定了管理好人是難度很大的問題。由于受到政治、經濟、文化技術條件的支配。所以,要管好人,避免產生人的不安全行為,應從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來分析人的行為;必須結合社會因素和環(huán)境條件對人的行為影響進行研究。
2.2 安全與生產的關系
在生產建設中,必須用辯證統(tǒng)一的觀點去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項目領導者不善于安排好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長期以來,在生產管理中往往出現生產任務重,事故就多。
2 。 3 安全管理未真正形成齊抓共管的范圍
目前,建設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責任制后,各級部門和領導對質量管理都非常重視,抓質量的力度很大,要求很嚴,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jiān)理等單位及質量監(jiān)督部門對工程質量的管理,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而安全管理卻主要靠施工單位一家孤軍奮戰(zhàn),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等基本上是不管或很少過問,導致安全工作在不少工地應了這句老話,即講起來重要,忙起來不要,未真正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落實到實際行動中。
3 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3 。 1 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強調預防未主
安全生產工作的預防為主是現代生產發(fā)展的需要?,F代科學技術日新月異,而且往往又是多學科綜合運用,安全問題十分復雜,稍有疏忽就會釀成事故。預防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 防患于未然”。依靠科技進步,加強安全科學管理,搞好科學預測與分析工作;把工傷事故和職業(yè)危害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中。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邦A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基礎。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預防措施。預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證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第一,否則安全第一就是一句空話,這也是在實踐中所證明了的一條重要經驗。
3 。 2 加強教育培訓, 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增強各級領導及相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涉及危險因素管理的相關領導和人員進行定期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管理的目標和意義;施工項目危險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危險因素觸發(fā)條件及控制措施;危險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規(guī)定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guī)范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處罰規(guī)定。
第一章 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fā)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志,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為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并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00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采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接,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
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guī)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fā)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yè),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如有發(fā)現罰款2000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扎好的電纜線,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fā)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 腳手架作業(yè)
發(fā)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yè)未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yè)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橫掃地桿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桿上;
4、縱向水平桿宜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長度不宜小于3跨;
5、作業(yè)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并設置安全網和防護欄桿;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于2m;立桿必須用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并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板,欄桿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煙;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桿、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 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扎,并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并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發(fā)、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yè)“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桿,橫桿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采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桿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采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yè)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桿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 基坑施工
發(fā)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置臨邊防護欄桿由二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橫桿離地高度為1.2米,下橫桿桿離地高度為0.6米,立桿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志,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志;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范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范圍內有地下水時,應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置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泄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并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于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志,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 施工現場特種作業(yè)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xù)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擅離職守,嚴禁帶病運行,違者罰款2000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后駕駛發(fā)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設備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濕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fā)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設備,違者罰款500元,并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yè)人員、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yè)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設備)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yè)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yè)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00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面罩。發(fā)現違規(guī)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yè)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yè)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 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guī)行為發(fā)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 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煙、禁火場所抽煙,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內住人罰款2000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 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為,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為,如有發(fā)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群毆,鬧事等行為,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00元。
5、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并按規(guī)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后作業(yè),如有發(fā)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 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fā)現罰款2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yè),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后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qū),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場內有關規(guī)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fā)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fā)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后駕車,如有發(fā)現罰款2000元,因酒后駕車發(fā)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于無證人員駕駛,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yè),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并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fā)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yè),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1、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00-10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項目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復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并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fā)生的醫(y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項目部并根據發(fā)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fā)生輕傷事故 (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fā)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①經醫(y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1/3 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jié),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軋斷兩節(jié)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jié)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傷害,經醫(yī)生診斷后,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yè)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fā)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后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fā)生重大死亡事故 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 :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在征地線范圍內連續(xù)砌筑180圍墻,高2米,并保證圍墻牢固整齊;設立門衛(wèi)及門衛(wèi)制度,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及佩帶工作證。
2、現場掛設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并按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設置安全標志。
3、材料和設施堆放在圍墻內,且離開圍墻與生活設施分隔分類堆放整齊,標識清楚,散料砌池圍筑,桿料立桿設欄塊料起堆疊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4、現場電動機械必須接地、接零,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必須有箱有鎖中途停電或下班時,必須關閘斷源,關箱加鎖;電動機械出故障,必須斷電源,停機修理,不準在運行中排障,機械更不準帶病運行;非經安排操作機電的人員不準擅自亂動一切機電設備。
5、二層以上的建筑物須支搭安全網,在施工中保證安全網完整有效,受力均勻;加強對建筑物樓層臨邊、框架結構梁邊、施工作業(yè)層柱子邊等的防護管理,搭設防護欄。
6、現場安全措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都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需要確實需移動時,須經過工地負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臨時安全措施。
7、現場加工機械使用需注意:機械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介機、刨機操作人員不能對正刨碟轉動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機械工作部位;
8、施工前編制用電施工方案,用電線路架空5米沿場地周圍布置。
9、建筑物內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過臨時搭設的豎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穩(wěn)妥下卸,嚴禁從門窗響外拋擲。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程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在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過程中將嚴格按照《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體系標準規(guī)范運行。建立兩個管理體系,四個管理小組。執(zhí)行對危險源進行安全管理方案控制,定期評價的方法,針對安全管理方案確定的安全管理目標、分目標進行分解責任到人定期考核,制定分階段的安全達標計劃,定期進行績效測量,實現持續(xù)改進。
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保證本工程始終處于生產安全、施工文明、環(huán)境整潔、生活舒適、飲食衛(wèi)生、路面硬化、庭院綠化、場區(qū)黃土不見天的綠色環(huán)保狀態(tài)。
1建立兩個體系
1.1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1.2按專業(yè)配備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體系
執(zhí)行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組織對查出的隱患督促整改,對特殊工序進行旁站式監(jiān)督。
2建立安全管理小組
由現場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及各分包單位負責人組成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小組,為工程現場安全施工管理最高層,主要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策劃和管理。
2.1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事故預案應急工作小組
進行工程現場施工安全危險源辨識,并對其危險源進行綜合風險評價,將辨識及評價結果反映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同時針對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制定相應事故預案措施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演練,一旦出現安全事故能立即組織進行事故預案應急處理工作。
2.2安全管理方案考評及安全達標績效測量小組
按照年、半年、季度、月分別組織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實施層施工安全進行考核,以百分制為考核原則,一般考核分數不低于90分,如出現考核分數低于85分時,將考核信息反饋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對其負責人進行經濟處罰。
2.3責任目標分解考核小組
對工程管理層及實施層各管理人員分配其個人安全責任目標,并階段性或隨機性的對工程管理層及實施層各管理人員安全責任目標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反饋給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
2.4安全教育培訓小組
對場內的施工隊人員及分包隊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進場施工隊要立即組織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已進場的施工隊按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4小時,并將培訓結果書面告知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
2.3安全生產責任制
根據本工程管理人員規(guī)模,在項目經理負責制的施工管理體系基礎上建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定以項目經理為主、項目副經理及項目工程師為輔、各級工長及班組為主要執(zhí)行者、保衛(wèi)、安全員為主要監(jiān)督者,醫(yī)務人員為保障者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3.1項目經理
2.3.1.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工作負全面責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2.3.1.2制定并落實安全達標、文明施工計劃,并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對達標計劃安全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定期進行考核。
2.3.1.3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生產中進行落實。
2.3.1.4組織分包單位開展安全工作,對其安全生產負總包管理責任。
2.3.1.5對使用的各類腳手架、施工用電、設施設備等,在使用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保證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靈敏可靠。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凡危及人身安全的問題,要暫停生產,隱患排出后再繼續(xù)生產。
2.3.1.6負責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在施工、作業(yè)前進行安全教育。嚴禁違章指揮,及時糾正違章作業(yè),對不聽勸告者令其停止工作,并根據情節(jié)嚴肅處理。
2.3.1.7支持安技人員工作,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依照'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2.3.1.8發(fā)生傷亡事故,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并負責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參加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制定改進措施,認真吸取事故教訓。
2.3.2項目副經理或協作單位派出的項目經理:
2.3.2.1主管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3.2.2組織安全達標,文明施工計劃的具體實施。
2.3.2.3組織落實對新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2.3.2.4組織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人員(包括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人員)開展工作,落實安全檢查等制度。
2.3.2.5組織并參加安全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
2.3.2.6針對施工現場的實際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協助項目經理組織演練。
2.3.3工長(施工員):
2.3.3.1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做到不違章指揮,并做好責任區(qū)域的安全防護工作,服從安全監(jiān)督,積極整改隱患。
2.3.3.2參加項目的安全例會,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
2.3.3.3根據生產任務情況和施工部位,對不同工程、不同作業(yè)內容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2.3.3.4教育操作人員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yè)行為,對違章操作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冒險蠻干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許工人違章作業(yè)。
2.3.3.5每天布置生產任務要有安全內容,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嚴格執(zhí)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3.3.6參加工地的安全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對照標準制定措施進行整改。
2.3.4安全員:
2.3.4.1協助項目經理搞好本工地的安全管理,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yè)務指導。
2.3.4.2熟練掌握安全檢查標準,每天對所在工地進行安全巡視,認真填寫日巡記錄,對檢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及時報告項目經理,按照'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2.3.4.3及時制止違章現象,遇有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應先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項目經理。
2.3.4.4參加編寫安全技術措施,協助制定工地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對執(zhí)行情況監(jiān)督檢查。
2.3.4.5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好分包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2.3.4.6參加安全設施、設備的驗收工作。
2.3.4.7審查安全技術交底的符合性、適
用性和有效性。
2.3.5預算員(經濟師):
2.3.5.1將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費用,按有關規(guī)定列入工程預算,做到不漏算。
2.3.5.2工程發(fā)生變更時,如發(fā)生安全防護方面的費用,按規(guī)定進行預算,并找建設方簽證。
2.3.5.3分析工程部位工程量及造價,包括安全方面費用,供施工生產及工程結算所用。
2.3.6成本員(會計師):
2.3.6.1根據國家規(guī)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開支勞動保護費用,并單設科目專項管理,按規(guī)定監(jiān)督使用。
2.3.6.2參與項目經濟分析會議,分析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勞動保護狀況及費用落實和使用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2.3.6.3參加工地安全例會,向會議提交有關安全防護用具(品)的費用支出明細,遇有安全費用支出計劃不能滿足安全生產所需時,及時調整計劃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2.3.7保健急救員:
2.3.7.1熟悉保健急救相關的知識,對現場發(fā)生的緊急事故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
2.3.7.2配合宣傳部門積極開展保健急救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
2.3.7.3負責急救藥箱、急救器材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工作。
2.3.8質量檢查員:
2.3.8.1嚴格執(zhí)行國家頒布的施工驗收規(guī)范、質量驗評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
2.3.8.2檢查中發(fā)現與安全相關的質量問題,及時通知工地項目經理,并提出修改及糾正措施。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造成工程隱患的重大質量問題,應先令操作人員停止作業(yè),立即向上級報告,同時通知安全技術部門。
2.3.8.3嚴格執(zhí)行質量施工工藝要求,對違反操作工藝規(guī)程的行為給予制止。
2.3.9計劃員(統(tǒng)計師):
2.3.9.1熟悉國家有關安全法規(guī)和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組織均衡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所需用工時要列入施工計劃。
2.3.9.2在生產調度會及經濟活動分析工作中,應同時研究安全生產情況。
2.3.9.3編制生產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實施落實計劃。
2.3.9.4在實施檢查生產計劃時,應同時實施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完成情況。
2.3.10器材員:
2.3.10.1各類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進場驗收時嚴格把關,對涉及安全的施工器材要認真填寫受控材料登記表,并存檔備查。
2.3.10.2負責物資采購、儲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3.10.3對現場違規(guī)使用大型工具及其他材料、用具等進行制止。
2.3.10.4參加工地安全例會,嚴肅執(zhí)行會議決議,對會議決定需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品)和工具積極組織落實,對落實有難度時,應迅速通知項目經理采取補救措施,避免在生產過程中留下隱患。
2.3.11資料員:
2.3.11.1負責安全保證資料的管理,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審驗、歸檔工作,歸檔資料及時、準確、完整,確保歸檔資料達到標準要求。
2.3.11.2參加工地安全例會,做好會議記錄。協助項目經理督促會議決議的落實,同時將落實情況向項目經理匯報,并記錄在案。
2.3.12現場機械管理員:
2.3.12.1負責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做好機械設備進場和安裝后驗收。定期檢查,保證設備運轉良好。
2.3.12.2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靈敏、有效。
2.3.12.3負責對機械操作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檢查持證上崗情況,制止違章操作。
2.3.12.4監(jiān)督指導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并認真填寫各類機械檔案資料。
2.3.12.5發(fā)生機械傷害時,立即采取措施使傷害程度降到最低,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協助事故調查。
2.3.13防火員:
2.3.13.1協助項目經理搞好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接受上級消防、保衛(wèi)部門的指導。
2.3.13.2熟練掌握各重點部位防火檢查標準。每天對所在工地進行安全巡視,認真填寫巡視記錄,發(fā)現隱患立即糾正。對一時解決不了的,應及時報告項目經理,并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2.3.13.3檢查操作人員崗位防火責任的落實情況,對明火作業(yè)及特工種人員要督促其持證上崗,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人員要及時制止。
2.3.13.4制定工地的防火工作計劃,重點防火部位要建立防火預案。搞好安全防火宣傳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三懂、三會'防火知識。
2.3.13.5負責保養(yǎng)維修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消防器材、設備使用有效。根據現場情況配置滅火器材和水源。
2.3.14分包隊長:
2.3.14.1分包隊長是分包工程范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隊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3.14.2按規(guī)定成立本隊的安全管理機構,合理配備專兼職安全員。
2.3.14.3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制度,做到不違章指揮,對做好本隊的勞動保護工作負責,積極配合總包單位搞好工地的安全管理,積極支持本隊安全員的工作。
2.3.14.4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按要求搭設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并使之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持作業(yè)區(qū)環(huán)境整潔。
2.3.14.5堅持做好班前安全講話,結合當日生產布置安全工作,并認真填寫記錄。負責向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對工人進行各項安全教育并有文字記錄,堅持特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新工人未經安全教育不準上崗的制度。
2.3.14.6要求工人遵章守紀,熟知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違章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及時制止,冒險蠻干要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許或迫使工人違章作業(yè)。
2.3.14.7配合總包單位搞好各項安全檢查,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無力解決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總包單位。
2.3.14.8發(fā)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總包單位和本單位上級,要保護好現場配合總包單位搞好事故調查,要負責查清原因,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2.3.15班組長:
2.3.15.1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和案件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領導本班組開展工作。
2.3.15.2每日班前,應結合當天生產任務向工人進行安全交
底,做好班前檢查和班后總結,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記錄。
2.3.15.3做好班中檢查,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屬于班組不能解決的,須立即報告施工工長。巡回檢查應有記錄。
2.3.15.4根據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組織生產,對班組人員不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違章冒險行為,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糾正,糾正違章情況應有文字記錄。
2.3.15.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發(fā)生事故要按規(guī)定立即上報,并保護好現場。
2.3.15.6做好班組人員的安全教育。
2.3.16作業(yè)人員
2.3.16.1依法履行從業(yè)人員的權利和義務,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
2.3.16.2模范遵守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2.3.16.3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作業(yè),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導。
2.3.16.4維護一切安全設施、設備,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2.3.16.5有權拒絕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違章指令。
2.3.16.6發(fā)生傷亡和未遂事故,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2.4安全工作制度
2.4.1每半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2.4.2各單位在組織施工中,必須保證有本單位施工人員施工作業(yè)就必須有本單位領導在現場值班,不得空崗、失控。
2.4.3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措施,在執(zhí)行中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技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后實施,否則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2.4.4建立并執(zhí)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且交底必須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簽字。
2.4.5建立并執(zhí)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2.4.6建立并執(zhí)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由投標人項目經理部組織的,由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聯合檢查應每半月組織一次。根據檢查情況評比打分,對檢查中所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和違章現象。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各施工單位在接到通知單后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投標人項目經理部有關部門應監(jiān)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若發(fā)生重大不安全隱患時檢查組有權下達停工指令,待隱患問題排除,并經檢查組批準后方可施工。
2.4.7建立機械設備、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4.8基礎施工前,根據施工的特點,制定基礎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和季節(jié)性防坍塌措施。
2.5安全行為控制
2.5.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不系者視同違章。
2.5.2凡從事2m以上無法采用可靠的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2.5.3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電工、信號工、翻斗車司機,必須是自有職工或長期合同工,不允許安排分包單位人員擔任。
2.5.4參加現場施工的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證件復印件報投標人項目經理部安全文明部備案。
2.6勞務用工管理
2.6.1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yè)。
2.6.2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上崗作業(yè)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教育,分別由施工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少于24學時。
2.6.3分包單位進場須將其進場施工人員名單提供給總承包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由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授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2.6.3.1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
2.6.3.2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和必要性。
2.6.3.3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2.6.3.4建筑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2.6.3.5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2.6.4分包單位施工人員上崗作業(yè)前,必須由分包單位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該單位進場人員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主要內容如下:
2.6.4.1本企業(yè)編寫的《危險預知訓練》初級教材。
2.6.4.2市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施工人員安全生產須知》。
2.6.4.3關于班組安全生產教育的基本要求。
2.6.5分包單位中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如起重工、卷揚機司機、電焊工、氣焊工、架子工等,必須持有原所在地(市)級以上的勞動保護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并換領某市臨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yè)。
在向勞務分包單位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必須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講解的,勞務分包單位有權拒絕接受任務。
2.6.6每日上班前,勞務分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召集所轄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狀況、本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2.6.7強化對分包單位施工人員的管理,用工手續(xù)必須齊全有效,嚴禁私招亂雇,杜絕跨省市違法用工。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線路、配電箱開關柜箱、接地保護裝置),需滿足招標文件及業(yè)主要求。
本工程臨電的使用安全尤其重要,在臨電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是注意以下要點:
堅持電氣專業(yè)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yè)人員不準進行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的規(guī)定。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現場采用雙路供電系統(tǒng),確保電源供應。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guī)范架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配電系統(tǒng)必須實行分級配電?,F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tǒng)須統(tǒng)一式樣、統(tǒng)一配制,箱體統(tǒng)一刷涂桔黃色,并按規(guī)定設置圍攔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聯接,采用外插聯接方式(所有電箱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的認定產品)。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獨立的配電系統(tǒng)必須按部頒標準采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tǒng),非獨立系統(tǒng)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tǒng)。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guī)定。
為了在發(fā)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保證現場照明不中斷,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使用。
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配電。注意開關箱內的用電設備不可一閘多用,每臺設備應有各自開關箱,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以保證安全。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雜草、雜物。
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避雷裝置。
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它所控制的電氣設備相距不得超過3米。
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照明,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布線,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