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施工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證書;
(2) 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中的管理機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安全員數量配備情況;項目部人員到崗情況及相應資格證書,包括: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施工員、材料員、質檢員等,審查到崗人員是否與投標書中申報人員相符,人證是否相符,配備數量是否滿足合同要求,
(3)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制度以及設備的租賃、安裝拆卸、運行維護保養(yǎng)、自檢驗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專項方案的專家審查制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等。
(9)是否簽訂了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要求橫向道邊,縱向到底)、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
(5)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臨時設施的設置。
(6)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
(7)施工場地布局是否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8)是否制定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9)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之間簽訂施工安全生產協(xié)議書。
(10)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