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炸藥庫、火工品領用管理制度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爆破物品管理條例》,遵守各級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
2、 爆破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倉庫內,不準超量儲存,性能相抵的爆炸物品分庫存放,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存。
3、 嚴格規(guī)章制度,嚴密出入手續(xù),堅持日清月結,做到帳目清晰、帳物相符。
4、 發(fā)放爆破物品時,要查驗各種證件、手續(xù),按批準的物品、數(shù)量發(fā)放,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對退回的爆炸物品發(fā)認真檢查、清點入庫,嚴格登記手續(xù)。
5、 建立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對過期受潮變質的爆炸物品要及時清理,需銷毀時,要及時報告單位爆破領導組,經公安機關批準妥善銷毀。
6、 保持庫內、庫區(qū)安全設施的齊備、有效,做好防盜、防潮、防洪、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工作。
7、 庫區(qū)內外嚴禁煙火。
第2篇 炸藥庫巡守員管理制度
1、嚴禁飲酒上崗,加強巡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
2、要杜絕一切火源(煙頭、電器等),注意安全。
3、巡守員要佩帶對講機或手機,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4、巡守員必須持證上崗。
5、爆破器材要嚴加看管,晝夜有人巡邏警衛(wèi)。
6、嚴格執(zhí)行“巡守員交接班記錄”制度,做好每班交接情況記錄。
7、時刻提高警惕,防盜、防偷;同時注意明暗火源,注意防火。
8、定期檢查倉庫的消防器材,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
9、當班期間禁止吸煙,同時警告進入庫區(qū)的人員注意防火。
10、項目部領導班子將不定時對炸藥庫進行檢查,如果發(fā)現(xiàn)巡守員不在崗,項目部將對脫崗人員進行經濟處罰,嚴重者將給予下崗處理。
第3篇 雷管庫、炸藥庫管理制度
一、炸藥、雷管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特種行業(yè)培訓,取得上崗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二、管理人員一定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私自脫崗,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
三、建立健全炸藥雷管發(fā)放制度,領退制度,不得私自外借和亂放或混裝,來往帳目要登記清楚,嚴防丟失。
四、炸藥雷管庫20m內嚴禁煙火,庫房內要安置滅火器材。
五、炸藥管理人員,對領取炸藥雷管人員,要求必須攜帶藥箱和雷管箱,并加鎖,否則,管理人員不給發(fā)放。
六、庫房內必須安設防盜、報警裝置,若有丟失及時上報公安部門處理。
七、必須堅持由值班礦長簽字的手續(xù),方可發(fā)放。
第4篇 雷管、炸藥庫管理制度
一、炸藥、雷管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特種行業(yè)培訓,取得上崗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二、管理人員一定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私自脫崗,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
三、建立健全炸藥雷管發(fā)放制度,領退制度,不得私自外借和亂放或混裝,來往帳目要登記清楚,嚴防丟失。
四、炸藥雷管庫20m內嚴禁煙火,庫房內要安置滅火器材。
五、炸藥管理人員,對領取炸藥雷管人員,要求必須攜帶藥箱和雷管箱,并加鎖,否則,管理人員不給發(fā)放。
六、庫房內必須安設防盜、報警裝置,若有丟失及時上報公安部門處理。
七、必須堅持由值班礦長簽字的手續(xù),方可發(fā)放。
第5篇 炸藥庫安全管理制度
1、炸藥庫的建造應符合防火、防潮、防盜、防雷等要求,通風透氣,堅固耐用,周圍用柵欄隔離。
2、炸藥庫應隨時有人值班、注意安全防護,閑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3、炸藥庫內嚴禁煙火,嚴禁炸藥庫值班人員在值班室內吸煙、烤火、做飯,炸藥庫內的照明應用防爆電燈。
4、炸藥庫內炸藥、雷管應分開存放,分類管理,炸藥的存放應注意防潮、防碰、防摔。
5、炸藥庫的建筑地點應選在遠離居住區(qū)的安全地帶,并盡量遠離生產現(xiàn)場。
6、炸藥庫內必須配有足夠的滅火器和干沙袋,所有的值班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7、藥庫附近每月由機電班負責測定一次雜散電流,并不準超過50ma,否則應進行處理。
8、炸藥和雷管的儲存量不能超過當?shù)毓矙C關審定的炸藥庫的設計儲存量。
第6篇 炸藥庫管理制度
1.嚴禁一切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內,堅決杜絕未經主管領導批準的外人參觀。進入庫區(qū),必須關閉手機。
2.嚴禁攜帶煙火和穿釘子鞋進入易燃易爆物品庫房內;
3.嚴禁使用各種槍支在庫區(qū)打獵,不準在庫區(qū)范圍內點放煙花炮竹。
4.嚴禁在庫房內飲食和進餐。
5.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會客、聚眾酗酒。
6.嚴禁非工作人員在庫區(qū)內隨意亂竄,對外來檢查人員,必須先登記后入庫區(qū)。
7.值班人員必須履行職責,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到勤檢查、勤巡邏。
8.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不吸煙、不喝酒、不脫崗,保證爆炸物品倉庫隨時有人。
9.值班人員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10.值班人員必須搞好庫區(qū)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
第7篇 炸藥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炸藥庫安全管理,保持炸藥庫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炸藥庫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 安質部部長胡志朗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它倉庫也要指定專人管理,落實防火措施。
第五條 炸藥庫防火負責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對保管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做好記錄。
三、組織制定電源、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每個崗位的防火工作責任制。
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業(yè)務訓練,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五、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經??偨Y消防工作經驗。
第三章消防管理
第六條 炸藥庫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七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八條 嚴禁將明火、火種帶入炸藥庫倉庫,絕對不允許在炸藥庫倉庫和庫房周圍用火或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作業(yè)。
第九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視機等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 o瓦的白熾燈,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1米。
第十條 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庫區(qū)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第十一條 在庫區(qū)從事裝卸、搬運、施工以及其它臨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不服從管理的臨工應馬上予以辭退。
第十二條 炸藥庫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消防用具。
第十三條 認真做好消防器材的業(yè)務培訓,了解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期限。
第十四條 保持消防器材保持清潔無雜物,不準把礦燈帶入藥庫,更不準把火種和無關人員帶進藥庫,不準使用碰撞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化纖服裝。
第十五條 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巡查、核實,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整改。
第十六條 落實?安全自查、隱患自改、接受監(jiān)督、責任自負?的消防全管理機制。
第十七條 崗位人員要學習和掌握消防科學知識,嚴格遵守消防法規(guī),積極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八條 自覺保護消防設施,不損壞、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不占用防火間距,不堵塞消防通道。對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對不能正常使用或到使用期限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更換。
第十九條 嚴禁吸煙,不準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炸藥庫。
第二十條 要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建立并認真記錄防火檔案。
第二十一條 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巡查記錄。檢查防火制度執(zhí)行情況,糾正違章行為;檢查火源、電源管理情況,是否有火災隱患。
第二十二條 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滅火、疏散技能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第二十三條 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庫存放。儲存期間要抓好防熱、防潮、防凍、防火四個環(huán)節(jié),加強溫度和濕度的監(jiān)測。保管人員要切實落實一日三查制度,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根除,做好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工作。
第二十四條 發(fā)現(xiàn)火災立即正確組織滅火工作,并及時報警、報告上級單位。
第8篇 炸藥庫安全管理制度(2)
炸藥庫安全管理制度(f二)
一、為了保障炸藥庫的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并嚴格貫徹執(zhí)行。
二、炸藥庫除業(yè)務主管與保衛(wèi)、安全人員外,無保衛(wèi)部門證件不準進入,不論任何人出入庫,都要認真填寫登記表;
三、本崗位工作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鞋;
四、進入藥庫人員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和易燃物品,不準穿有鐵釘鞋從事庫內工作;
五、拉運炸藥汽車必須戴防火帽,并不準駛入護堤內;
六、炸藥庫管理認真執(zhí)行兩人管理、兩把鎖、兩本帳、兩人發(fā)藥的制度。兩個庫管員各持一把鑰匙,同時開庫、同時進發(fā)藥;每人一本帳,月底盤點查庫,把全月的進庫、出庫、結存數(shù)量報給業(yè)務主管;
七、藥庫區(qū)域內不得有叢生雜草,特別是護提上與護提內,雜草要鏟除干凈;
八、庫區(qū)內禁止使用鐵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九、收貨進庫要嚴格驗收,遇有規(guī)格不符,單、物數(shù)量不符,質量不合格,包裝破損等情況,拒絕收貨、進庫;
十、嚴格支領手續(xù),無單位領導與爆破工程師簽字不發(fā)、涂改領料單者不發(fā)、非爆破工或單人領藥不發(fā)。
十一、堆放要整齊、穩(wěn)固,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對著門的通道寬度不小于1.5米;
2、堆垛與墻壁距離不小于0.5米;
3、堆垛間的距離不小于1.3 米;
4、炸藥垛高不超過2米;
5、雷管箱垛不準超過1.6 米;
十二、雷管每垛不超過300箱;每個庫總存量不準超過設計儲量;
十三、不同品種的炸藥不準混存、并按進貨時間分別垛存。雷管必須按批號、進貨時間分別垛存。要做到先進庫先發(fā),后進庫后發(fā);
十四、領發(fā)雷管時,不準庫內開箱,必須把箱搬到庫外開啟。發(fā)放完把箱封訂好再搬到庫內,箱上并標明數(shù)量;
十五、庫內要經常保持清潔,遇有破袋灑落在地板上散藥,要及時清掃干凈,分別裝袋;
十六、管庫員要勤檢查,要保持通風、防護鐵紗網良好,消防器具齊全有效,保證無變質、無損壞、無丟失,確保安全。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要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與保衛(wèi)部門,及時解決處理;
十七、炸藥或雷管發(fā)現(xiàn)有變質或失效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和保衛(wèi)部門,進行銷毀處理;
十八、主管部門與保衛(wèi)部門、安全管理部對藥庫的設施與管理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fā)現(xiàn)有人不負責任,無故造成變質、失效、丟失或帳物不符等情況,對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第9篇 炸藥庫火工品領用管理制度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爆破物品管理條例》,遵守各級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
2、 爆破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倉庫內,不準超量儲存,性能相抵的爆炸物品分庫存放,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存。
3、 嚴格規(guī)章制度,嚴密出入手續(xù),堅持日清月結,做到帳目清晰、帳物相符。
4、 發(fā)放爆破物品時,要查驗各種證件、手續(xù),按批準的物品、數(shù)量發(fā)放,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對退回的爆炸物品發(fā)認真檢查、清點入庫,嚴格登記手續(xù)。
5、 建立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對過期受潮變質的爆炸物品要及時清理,需銷毀時,要及時報告單位爆破領導組,經公安機關批準妥善銷毀。
6、 保持庫內、庫區(qū)安全設施的齊備、有效,做好防盜、防潮、防洪、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工作。
7、 庫區(qū)內外嚴禁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