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管理內容制度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總容量在50kva以上的,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概況圖,作為臨時用電的依據(jù),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必須經(jīng)上級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2、施工用電安裝維修或拆除用電工程,必須由專職電工完成,專職電工應經(jīng)專業(yè)安技培訓,持徐州市有關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上崗證”方能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和持過期證件者上崗違章亂干。
3、每個棟號必須具備2名專職電工,專職電工應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盡職盡責地干好本職工作,棟號電工在施工期間,不準擅自離崗,必須隨時接受崗位檢查,凡電工無故離崗,無專人管理電氣設備,一經(jīng)查處,一律停止供電或予以罰款處理。
4、棟號電工每天按時巡視電器設備運行情況,記好漏電是跳記錄,不違章作業(yè),停用的設備應及時拉閘斷電,電氣設備不帶病運行,各種機械設備作好保護接地接零,接地電阻不大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