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1 目的
對檢驗監(jiān)測設備和試驗設備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保證所有檢驗監(jiān)測和試驗設備符合技術要求,為各項質量活動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以確保產品質量合格。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與產品質量有關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3 職責
3.1質檢部門對本公司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統一管理。
3.2各相關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檢測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
4 程序
4.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采購。
須添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部門根據所需設備的用途和測量要求寫出申請報生產技術部,經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采購。新購進的檢驗、測量、試驗設備必須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2所有檢驗、測量、試驗設備,由質檢部門建立臺帳,統一編號,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定、校準。本公司不能檢定校準的,應送交法定計量檢定部門檢定。
4.3屬于自校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質檢部應編制自校規(guī)程,包括設備型號、編號、地點、檢驗周期、檢驗方法、驗收準則及發(fā)現問題應采取的措施。
4.4所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有校準狀態(tài)標識或經批準的識別記錄。
4.5如發(fā)現測量過程中失準或測量設備偏離校準狀態(tài),相應部門應檢驗、測量的結束評定其有效性,并做記錄。
4.6對失準的檢測設備及時報質檢部,有質檢部組織維修,維修后需重新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7確保檢驗、測量、試驗及校準在適宜的環(huán)境條件下進行。
4.8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報廢須經申請批準后報廢。
4.9使用部門應正確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
4.10為確保檢驗、測量、試驗設備的準確度和適用性,采購人員和試驗人員必須嚴格按要求搬運、防護和貯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