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庫消防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1、 油庫消防高備器材裝備的設置及配備數量,不得低于國家規(guī)范和有關行業(yè)消防標準及科技進步的要求。
2、 油庫應加強對現有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設立消防設備器材技術檔案,繪制消防器材布置圖,并設立專人管理,確保各類消防設備器材、設施裝置完好。
3、 油庫各崗位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 位負責保管,安全消防部門統一管理。
4、 消防泵、泡沫罐、消防車、消火栓等大型消防設備應設立責任牌,滅火器應設立檢查、維護、測試卡片,注明崗位責任人、設備技術參數、設備狀態(tài)、栓查換藥、測試、時間等內容。
5、 應建立消防設備器材裝備的運行、出動、栓修、巡檢等各類記錄表冊,對消防設備器材進行全方位的監(jiān)控。
6、 消防沒備器材應分類存放,不得混雜堆放。
7、 在用及庫存消防設備器材應保持清潔,延長其工作壽命。
8、 消防設備器材裝備一旦損壞,應立即維修更換,不得拖延,以保證消防設備器材處于良好的戰(zhàn)備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