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目 的:為了加強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適用范圍:火炬廣場倉庫。
一、倉庫內(nèi)禁止吸煙。
二、倉庫內(nèi)不得作為休息場所。
三、火炬廣場倉庫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工程部負責。
四、倉庫應建立完善的消防組織架構(gòu),明確各環(huán)節(jié)負責人和組員。
五、倉庫應保持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保持地面干燥。
六、倉庫內(nèi)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以及其它液體。
七、所有設備、工具,無論是新進入倉庫,還是二次進、出倉庫,必須履行驗收和出 庫登記手續(xù)。
八、倉庫內(nèi)設有醒目的物品堆放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需要入庫物品和出庫物品(小型機具)進出必須登記管理,領用(歸還)物品人員在離開倉庫時必須隨時鎖門。
九、倉庫配置有滅火器材,對于放置的滅火器材嚴禁隨意挪動和使用。同時,周圍不準堆任何放設備和雜物,對于防火器材保安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十、倉庫內(nèi)敷設的配電線路,已在倉庫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十一、物品已分類存放,置放有序。平時應保持一定的通道(不同物品與墻間距不小于20cm,主通道的寬度不小于80cm)。
十二、倉庫管理人員應根據(jù)不同物品保管要求,采取相應的保存措施,確保貨品存儲環(huán)境符合規(guī)定。
十三、倉庫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品狀況,應定期(每月)由相關部門聯(lián)合組織盤查一次。
十四、倉庫管理和保安人員應對倉庫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工作要重點關注,如門窗、倉庫內(nèi)的照明等。及時發(fā)現(xiàn)、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和失竊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