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系統維護管理藥品食品更換制度
為了提升礦井安全防護水平,確保緊急避險系統的使用可靠,根據我 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統維護制度
1.硐室永久性設施
每月度檢查維護一次,根據情況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2.井下所有緊急避險管路必須保持24小時供水、供電、供風、通訊暢通。
3.緊急避險系統主管路安設內徑不小于100mm的無縫鋼管,分支管路安設內徑不小于50mm的無縫鋼管,管路要吊掛平直、不拐死彎,接頭閥門完好不漏水、不漏氣。
4.設置支管和閥門必須保證其可靠性。
5.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閥門必須齊全,手把靈活。
6.緊急避險系統中的水管、三通、閥門及儀器儀表等設備的耐壓不小于工作壓力的1.5倍。
7.硐室前后5米范圍無材料、雜物、積水現象,宜設置排水溝。
8.供風管路中的水必須經常進行排放水,保證供風正常。
9.緊急避險系統實行分區(qū)域管理,明確維護人員進行日常檢查維護。
10.及時對緊急避險系統閥門、供水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現象進行系統全面檢查維護。
二、巡檢制度
1.由專人負責對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管路進行巡檢。
2.巡查緊急避險管路必須由隊干部組織,認真參加巡檢工作。
3.巡檢硐室時發(fā)現隱患、問題必須及時匯報、處理。
4.掌握緊急避險管路使用情況及銹蝕情況,做到有計劃檢修、更換管路。
5.對于因巡檢不到位而影響緊急避險系統完好的,追究巡查人員責任,并追查相關管理責任。
6.經常對硐室內存放的藥品、食品等物品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管理要求
1.各單位必須制定專人對各自管理范圍內的管路進行檢查,對不合格、損壞的要及時進行更換。
2.各單位要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管路進行上賬。
3.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管網、閥門及三通,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4.對硐室內存放的藥品、食品等物品檢查發(fā)現有到使用期限或過期、變質等情況,立即進行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