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職工加班管理制度范例
職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加班范圍及規(guī)定
1.1. 職工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1.2. 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1.3. 加班人員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現場提供技術支持的管理人員。
1.4. 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緊急搶修除外。
1.5. 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撤消步驟
2.1. 變電站和門房值班人員及臨時工雙休日不計加班考勤。
2.2.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2.3. 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批復發(fā)回申請部門。
2.4. 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2.5. 因突發(fā)情況需要加班者, 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額外說明。
2.6. 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2.7. 《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2.8.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三、加班確認
3.1. 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辦公室和局財務以進行考勤處理。
3.2. 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結算
4.1. 加班工資結算
4.1.1. 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4.1.2. 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一天算。
4.1.3. 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計發(fā)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的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倍計發(fā)加班工資。
4.1.4. 職工日平均工資=職工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
4.1.5.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個夜班發(fā)放4元加班補助(倒休人員除外)。
五、本制度從2005年1月1日起實行。
第2篇 中學教職工加班管理制度
河運中學教職工加班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進一步加強加班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提倡敬業(yè)愛崗、無私奉獻的基礎上,給加班人員適當的勞動補助,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加班條件
1、寒、暑假期間組織學生開展活動;
2、寒、暑假期間的基建維修;
3、寒、暑假期間體育、文藝代表隊訓練的組織;
4、學校安全工作需要在節(jié)假日安排的值班;
5、學校安全工作需要在夜間安排的值班;
6、其他特殊情況,學校安排加班;
7、屬本職工作范疇內,按職責要求應完成的,不視為加班;
8、正常工作日時間學校安排的工作和加班后補休,不視為加班;
9、校長辦公室要對申報加班的科室和人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進行檢查、核實,并在每月月底前,將加班人員的實際情況報校長審批。
(二)審批程序
1、由處室、年級組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登記表》;
2、處室、年級組負責人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報有關領導;
3、學校分管領導審核;
4、報校長審批;
5、送學校辦公室備案。
(三)加班費用支付辦法
1、加班費以天為單位計算,每加班8小時折算為一天;
2、加班費按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支付;
3、加班費用以月為單位,及時結算發(fā)放。
(五)本管理制度從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六)附加班申請表。
河運中學加班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