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制度管理措施(范文)
大連理工大學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工作,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參照國務院《規(guī)章制度制定程序條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制定、修改和廢止規(guī)章制度,必須符合憲法、法律、法規(guī)等的規(guī)定,遵循國家的政策方針,貫徹學??傮w工作思路,切實保障學校及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職權與責任相統(tǒng)一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規(guī)章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經學校公布(文號一般為大工委發(fā)×××、大工校發(fā)×××、大工辦發(fā)×××等),在全校范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guī)定、辦法等規(guī)范性文件的總稱。
學校各部門、單位印發(fā)或內部制定規(guī)章制度參照本辦法實施。
第四條 學校辦公室是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規(guī)章制度的印發(fā)公布、監(jiān)督實施、整理匯編等工作。
第二章 內容要求
第五條 按規(guī)章制度內容的不同,可分別稱“章程”、 “規(guī)定”、“辦法”、“細則”、“制度”、“規(guī)則”、“規(guī)程”、“守則”、“須知”、“意見”等,不得稱“條例”。
(一)章程
主要用于規(guī)定學校及校內某個組織或團體的性質、宗旨、任務、組成人員、組織結構和活動規(guī)則等。
(二)規(guī)定
主要用于對某一方面工作所做的比較全面、系統(tǒng)的帶有約束性的要求和規(guī)范。
(三)辦法
主要用于對某項工作所做的比較具體的要求和規(guī)范。
(四)細則
主要用于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的法令性條例、規(guī)定及本校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而制定的具體措施,或對某些原則性條文做出具體的說明和解釋。
(五)制度
主要用于學校對某項具體工作、具體事項制定的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
(六)規(guī)則
主要用于對辦理某項具體工作或專門事項而確定的規(guī)則、程序。
(七)規(guī)程
主要用于學校為保證某項具體工作按程序進行而制定的具體規(guī)定。
(八)守則
主要用于制定學校要求師生員工遵守的行為準則,倡導有關人員遵守一定的行為、道德規(guī)范。
(九)須知
主要用于學校為維護正常秩序,搞好某項具體活動,完成某項工作而制定的具有指導性、規(guī)定性的守則。
(十)意見
主要用于為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決定對某方面工作提出的指導意見和處理辦法。
第六條 規(guī)章制度可用條文形式表述,也可用段落形式表述。
規(guī)章制度名稱為“規(guī)定”、“辦法”等的,一般用條文形式表述。
除內容復雜的外,規(guī)章制度一般不分章節(jié)。
第七條 規(guī)章制度的內容應明確具體、邏輯嚴密,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法規(guī)已明確規(guī)定的內容,規(guī)章制度原則上不作重復規(guī)定。
規(guī)章制度用語應準確、簡練,使用文字和標點符號應正確、規(guī)范。
第三章 制定程序
第八條 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項、起草、審核、決定、印發(fā)、備案、解釋。
(一)立項
1.職能部門認為有必要制定規(guī)章制度,應先向主管校領導提出立項建議,經批準后,方可進入起草階段。
2.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確認有必要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或按照上級要求需要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可直接授權或責成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
(二)起草
1.規(guī)章制度由提出立項建議的部門負責起草。
與多個部門業(yè)務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應聯合起草,并按照業(yè)務相關性程度明確牽頭部門和協同部門。
2.起草部門在規(guī)章制度起草過程中,可以邀請有關專家、學者、法律顧問參加,應就規(guī)章制度涉及的主要問題進行廣泛調研、深入論證。
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應充分征求師生員工的意見;涉及學校其他部門職責或者與其他部門關系緊密的,應充分征求其他部門的意見。
3.如現行相關規(guī)章制度將被新起草的規(guī)章制度所代替,必須在規(guī)章制度草案中明確予以廢止。
4.起草規(guī)章制度,須注意與學校現行相關規(guī)章制度協調一致。
內容涉及應由學校決策的管理體制、職能調整等重大問題的,起草部門應先行報請學校決定。
(三)審核
1.規(guī)章制度起草完成后,起草部門應將規(guī)章制度草案、草案說明及有關材料報主管校領導審核。
2.規(guī)章制度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退回至起草部門修改或補充材料后再報請審核:不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的規(guī)定;與有關規(guī)章制度不協調、不銜接;不符合學校的整體工作安排;沒有正確處理有關單位、組織和師生員工對規(guī)章制度草案主要問題的意見;有其它應予退回的情形等。
(四)決定
1.主管校領導對規(guī)章制度草案進行審核后,應提出下一步處理意見。
2.原則上黨務類規(guī)章制度應經校黨委常委會或全委會審議決定,行政類規(guī)章制度應經校長辦公會審議決定。
涉及學校重大改革、規(guī)劃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還需經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涉及學術事務的事項需經校學術委員會審議。
(五)印發(fā)
經學校審議通過的規(guī)章制度,需提交學校辦公室按照學校公文發(fā)布和信息公開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印發(fā)公布。
涉及學校重大改革、決策的規(guī)章制度需報送上級相關部門。
(六)備案和解釋
印發(fā)的規(guī)章制度須報學校辦公室備案,由制定部門負責解釋,并在規(guī)章制度中明確規(guī)定。
第四章 修改和廢止
第九條 規(guī)章制度起草部門應定期對相關規(guī)章制度進行清理。
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調整情況,以及學校實際工作的變化,對已公布實施的規(guī)章制度提出修改或廢止申請。
1.規(guī)章制度修改程序參照制定程序實施。
2.規(guī)章制度的廢止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主管校領導或學校相關會議批準后,由學校辦公室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學校辦公室所有,從發(fā)布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斜巷人車運行管理制度安全措施
為了確保斜巷人車運行安全,特制定斜巷人車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望各部室及區(qū)隊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并嚴格執(zhí)行。
一、斜巷人車運行管理制度
(一)斜巷人車運行區(qū)段、候車地點、停放人車地點、聯系信號規(guī)定。
1、人車運行區(qū)段
a :皮斜副井 皮斜副井口至1650底彎候車室
b:五采區(qū)1#軌下 1650候車室到1400候車室
2、候車地點:
a: 皮斜副井人車
井口候車室 副井底彎1650候車室
b:1#軌下人車
1650候車室 1500候車室
1450候車室 1400候車室
以上候車點,運輸隊必須懸掛醒目的停車位置指示牌。
3、停放人車地點
a:皮斜副井
提升設備及其它車輛時,將人車停放在地面專門停放人車的軌道上。
b: 1#軌下
提升碴車時,將人車停放在1650車場專門停放人車的軌道上。
4、聯系信號:人車從停放點提入絞車道直道前,用碴車信號與絞車司機聯系,人車進入絞車道直道后,必須使用人車信號。
(二)乘車守則
1、乘車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候車點等候上車,人車未停穩(wěn)前,不準走出候車室柵欄門,停車后必須先下后上,不得擁擠,每排限坐3人,每列車最多只能乘坐42人(尾車最前排為人車司機操作用,除礦主管人員及運輸隊干部目測檢查絞車道外,其他人員不得乘坐),不得超員乘坐,上車后必須掛好兩側防護鏈。
2、乘車人員要愛護人車,不得在人車上亂涂亂畫,文明乘車,人車未完全停穩(wěn),嚴禁上、下車。特別是下放到各候車點人車減速階段嚴禁人員上下。候車點警戒人員必須在人車停穩(wěn)后,方可打開候車室的門,人員按秩序上車。
3、乘車人員在安檢員(警戒工)吹響哨聲后,不得再扒上扒下。人車運行時,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體外或將攜帶物體露出車外。
4、乘車人所攜帶的工具必須放入人車工具箱內,工具其長、寬、高度不得超出工具箱的長、寬、高度。帶入座位前的其它物體重量不得超過20千克。不得影響其他乘人的安全。特殊情況由現場人車安檢員決定。
5、乘車人員上下車應遵守規(guī)定。上、下車一般應從靠候車室一側進行,并經候車室通過。但皮斜副井底彎下車時則規(guī)定為另一側(下行左側)下車,經車場走出。1#軌下1500下車時,從候車室側下車時,經車場走出。皮斜底彎下車時,必須待底彎人員走出車場擋車器以外后方準人車運行。
6、嚴禁人員不經候車室,從車場及其通道乘車,嚴禁站在正線巷道內候車了望。
7、乘車人員經過各水平候車室與大巷交點時,必須觀察大巷有無機車通過,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
8、嚴禁乘車人員攜帶炸藥、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人車。
9、其他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60條的規(guī)定。
二、安全措施
1、人車司機必須坐在尾車最前排,每班運送人員前,司機必須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墜器,必須做一次手動落閘試驗,確保人車完好,并做一次人車空放試驗(全區(qū)段)。
2、人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方可擔任,并嚴格按《人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嚴格落實《人車司機崗位責任制》。
3、皮斜副井人車由運輸隊每班放一名人車跟車工,人車跟車工在行車時,必須坐在首車最后一排座位上,當人車首車下放到井口變坡點時,將閉鎖卡瓦打開;當人車首車提到井口變坡點時,將閉鎖卡瓦關閉。人車首車最后一排除跟車工外只允許再乘坐一人。
4、由于1#軌下巷道高度限制,運輸隊負責在人車頂部下放方向的右側邊沿安裝(長×寬×高:1300×100×100)專放鉆桿、鋼釬等工具的工具箱。
5、運行人車絞車道的軌道、道岔必須達到優(yōu)良品,軌面距上部鋼梁的高度不得小于2米。
6、斜井人車信號必須清晰可靠。信號不清,人車嚴禁運行。信號規(guī)定:一聲停、二聲全速上提,三聲全速下放,四聲慢速上提,五聲慢速下放。人車司機必須隨身攜帶信號發(fā)射機,嚴禁他人操作動用人車。打點信號時,應將信號機系帶拴牢在車箱內并拿好持穩(wěn),嚴防失手跌落。人車在各候車室上提、下放及停車,一般應由安檢員或警戒工用哨聲進行指揮,人車司機在聽到哨聲發(fā)出相應的信號。信號一經發(fā)出,若絞車因故不能及時執(zhí)行,在未通話確認前提下,嚴禁人車司機離開司機室。哨聲規(guī)定:一聲停,二聲上提,三聲下放,遇到特殊緊急情況下,人車司機可根據情況自行發(fā)出所需正確的信號(如發(fā)現障礙物及危險區(qū)域有人逗留可發(fā)信號緊急停車)。由于1#軌下絞車在1450、1500候車室門口設置了自動減速功能,人車經過這里需停車時,警戒工必須提前用哨聲告知人車司機,人車司機發(fā)出停車信號后,絞車工停車制動,否則人車會自動再次加速恢復勻速行進。
7、絞車道必須每隔30米安裝一套照明,確保司機視線明亮,否則不允許運行人車。
8、人車停放甩車時,車場必須有信號工,嚴禁無信號工向車場甩車。
9、運輸隊設專人負責維修人車,每周對人車進行不少于兩次檢查和維修,并填寫維護檢修記錄。
10、運輸隊隊長及主管軌道的副隊長,至少每周一次對提升人員的絞車道各水平的道岔及道況(包括枕木必須露出1/3)進行詳細檢查并做好記錄,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安排整改;機運部主管人員至少每旬一次對提升人車的絞車道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軌道維修工必須每周至少兩次對絞車道及各水平的道岔及地輪進行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確保道岔達到優(yōu)良品,地輪轉動靈活。
11、各水平的道岔,只允許在提升碴車時,由該工作點的信號工操作,禁止其他人員扳動,工作完畢后,必須搬至直道方向。碴車提升完畢每次初放人車前,人車司機必須電話聯系各點警戒工檢查道岔是否在直道,其中各上部甩車道岔及1#軌下1610道岔由人車司機親自檢查核對,皮斜底彎還須詢問落實正前擋車器以內是否有車輛存放,有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并進行一次人車空車試驗。各候車室警戒工在放人車前應認真檢查所在水平的道岔等情況。
12、人車司機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重點交清當班人車運行狀況,人車完好情況、軌道及各水平道岔情況,嚴禁接班司機在各水平車場道岔開向不明的情況下下放人車。
13、下放人車時,人車司機必須精力集中,時刻掌握前方道岔開向及軌面情況、人車運行狀況,發(fā)現異常必須及時發(fā)停車信號停車。
14、機電二隊必須保證絞車的各種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動作靈敏,否則不允許提升人車。
15、機電運輸部、機電二隊對鋼絲繩的檢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并做好鋼絲繩檢查記錄,確保人車安全運行。
16、安全管理部、運輸隊在候車室安排一名安全檢查員或警戒工,負責維護乘車秩序及絞車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次發(fā)出開車哨聲時,安檢員或警戒工必須認真檢查防護鏈是否掛好,乘員攜帶物件是否符合規(guī)定及其它不安全情況。
17、緊急情況下,人車司機必須采取手動落閘:
(1)線路或巷道內有障礙物,發(fā)出停車信號絞車沒有停車或來不及通知絞車工時;
(2)絞車失控,人車下行速度超過正常速度時。
(3)斷繩跑車或其它特殊情況時。
第3篇 易燃易爆灌區(qū)防范措施與管理制度
我公司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一定劑量的硫酸、液氨、酒精等危險化學品。為了確保安全生產、防范危險化學品泄漏爆炸、杜絕環(huán)境安全隱患,我公司結合自身實際,對危險化學品罐區(q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
了一次深入的討論,制定出了科學嚴謹完備的安全措施。
一、安全技術標準
1.平面布置
1)易燃易爆罐區(qū)要保證防火堤、事故池嚴密不漏,堅固可靠,其容積符合規(guī)范要求;
2)罐區(qū)內的罐間距、罐與工藝裝置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集團公司現行的有關安全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
2.防火堤
1)磚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蓋內表面和堤頂,應能承受液體靜壓且不滲漏;
2)管線穿堤處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封堵;
3)防火堤內積水排出口應設在防火堤外,并用易于操作的非普通截止閥,其開關狀態(tài)必須使遠處易于辨認;
4)罐區(qū)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開關閥門。
3.消防設施
1)罐區(qū)的半固定式泡沫管線接口要引到防火堤外,且保證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
2)易燃液體物料儲罐的噴淋設施,在高溫季節(jié)要能投用;
3)罐區(qū)內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手提式、推車式小型滅火器材;
4)罐區(qū)防火堤內嚴禁綠化,應鋪設卵石或水泥地坪;
5)罐區(qū)消防道路靠近罐區(qū)一側嚴禁種植妨礙消防作業(yè)的樹木;
6)罐區(qū)的環(huán)形消防道路要暢通,且能保證非常狀態(tài)下消防車的通行。
4.罐區(qū)儀表
1)可燃液體儲罐應設液位計和高低液位報警系統(tǒng);
2)、液氨罐設液位計、壓力表、安全閥及高液位報警;
3)可燃液體物料罐區(qū)、及卸車泵房要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
5.罐區(qū)防雷防靜電
1)罐區(qū)及卸車站臺必須設防雷防靜電接地,貯罐接地點不少于2點,接地線應作可拆裝連接,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2)罐區(qū)及站臺的獨立避雷針要符合規(guī)范要求;
3)貯存、輸送可燃液體的貯罐及管道要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0ω。
二、安全技術要求
1.易燃品倉庫與罐區(qū)之間應隔離開,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罐區(qū)及站臺,嚴格禁火管理;
2.經允許進入站臺區(qū)卸液氨、硫酸等原料的車輛,要嚴格遵守《危險物料槽車卸車安全規(guī)定》,灌區(qū)工作人員在卸車時加強現場的檢查、監(jiān)督,嚴禁外來人員動用罐區(qū)內的管線、閥門、儀表等;
3.罐區(qū)擴、改建施工要嚴格遵守《邊生產邊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訂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隔離措施,嚴格動火、進設備內作業(yè)等十大直接作業(yè)環(huán)節(jié)安全監(jiān)督和安全作業(yè)票證管理,落實施工主管部門、公用工程部及施工單位的安全職責;
4.完善罐區(qū)各崗位的安全生產'一崗一責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事故預案》并嚴格執(zhí)行,特別是要認真做好高溫季節(jié)'防火防爆防超溫防超壓防超貯'等安全生產工作,以及冬季防凍防凝防滑工作,避免重大、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5.罐要有位號及所貯存物料名稱標志,管線應標有管道位號、物料名稱及走向;
6.制訂具體的巡檢要求,嚴格執(zhí)行崗位巡檢制度,規(guī)范檢查項目;
7.對進出罐區(qū)物料的關鍵操作要實行看板管理,現場閥門開關的狀況在控制室要有明顯的標記或顯示,避免誤操作,并有防止誤操作和防止超貯外溢的安全措施;
8.貯罐發(fā)生高低液位報警或可燃氣體報警器報警時,必須到現場檢查確認,采取措施,嚴禁隨意消除報警。
9.雨季防火堤內積水,要及時排出,排出后立即關閉出水口;
10.罐區(qū)儀表及安全設施必須及時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完好。
三、安全作業(yè)要求
1.卸汽車物料要求
1)汽車槽車到達現場后,必須服從灌區(qū)工作人員的指揮,汽車押運員只負責車上軟管的連接,不準操作灌區(qū)的設備、閥門和其它部件,罐區(qū)卸車人員負責管道的連接和閥門的開關操作;
2)卸料導管應支撐固定,卸料導管與閥門的聯接要牢固,閥門應逐漸開啟,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復卸料;
3)易燃易爆物料的卸料速度不能太快,當貯罐液位達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貯罐強行卸料;
4)在整個卸車過程中,司機、押運員不得擅自離開操作崗位,也不準在駕駛室內吸煙、喝酒、睡覺、閑談等,押運員必須自始至終在現場參加安全監(jiān)護;
5)在雷擊、暴風雨或附近發(fā)生火災時,要停止易燃易爆物料卸車作業(yè);
6)車內的物料必須卸凈,然后關閉閥門,收好卸料導管和支撐架;
7)嚴禁在生產裝置區(qū)、卸車站臺清洗和處理剩余危險物料作業(yè),也不準許亂動裝置區(qū)內的消防水、生產用水沖洗車輛;
8)卸料完畢后、運輸車應立即離開灌區(qū)。
9)卸、送料作業(yè)要求
作業(yè)人員應穿戴防靜電工作服,不使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活動照明要采用防爆手電筒;
卸送易產生靜電物料的卸車初始速度應小于lm/s,過后應小于4m/s;
卸車快要完畢時要嚴格監(jiān)視,及時關閉閥門,即要避免殘留物料過多,又要防止吸入氣體;
氣溫過高,接近或超過物料的閃點時,采取降溫措施,操作孔用澆水的石棉毯遮蓋;
雷雨天禁止卸可燃物料作業(yè);
卸送料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卸料管道、閥門等系統(tǒng)是否有泄漏,若有物料泄漏,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氣防器材進行處理,必要時停止卸料,進行處理;
卸、送料前要反復檢查確認卸車流程,防止混料;
作業(yè)完畢,將各種卸料作業(yè)的設備歸位。
四、安全管理要求
1、地坪
1)罐區(qū)防火堤內的水泥地坪不能有裂紋、凹坑,沉降縫要用石棉、水泥填實抹平,以防止?jié)B水、滲料或物料積聚;
2)罐區(qū)防火堤外的場地,要定期拔除雜草,及時清除枯草干葉;
3)罐區(qū)內不準堆放可燃物料。
2.水封井及排水閘
1)水封井建在防火堤外,用來回收貯罐跑冒滴漏的物料,防止著火物料火勢蔓延;
2)水封井應不滲不漏,水封層厚度宜不小于0.25m,沉淀層也不宜小于0.25m。經常檢查水封井液面,發(fā)現浮料要查明原因,并及時回收運走;
3)排水閘要完好可靠,指定專人管理,下雨時開啟,時關閉,并列入交接班內容。
3.防火堤
1)每月檢查一次,發(fā)現裂縫、坍塌、枯草等應及時修理、清除;
2)堤上穿管的預留孔,要用不燃材料密封,經常檢查密封完好情況;
3)要求排水孔無塞, 關閉無滲漏,發(fā)現掉磚、開裂,要及時修好。
4.貯罐基礎
1)每年對貯罐基礎的均勻沉降、不均勻沉降、總沉降量、錐面坡度集中檢查1次,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護坡石松脫、出現裂紋時,應及時固定灌漿;
3)經常檢查砂墊層下的滲液管有無物料滲出,一經發(fā)現,應立即采取措施,清罐修理。
5.罐體
1)貯罐定期清洗時,罐底要測厚,并對罐底的裂紋、砂眼等缺陷進行檢測,發(fā)現問題,清罐返修;
2)貯罐定期清洗時,罐壁要對腐蝕余厚進行檢測,有問題要采取防護措施,或返修處理,必要時報廢;
3)罐頂焊縫完好,無漏氣現象。構架和'弱頂'連接處無開裂脫落,頂板不應凹凸變形積水;
4)內浮盤在任何位置都平衡,不傾不轉,不卡不憋。浮盤無滲漏,環(huán)狀密封無破損,無翻折、無脫落現象。
6.貯罐附件
1)呼吸閥低溫季節(jié)每周檢查一次,其它季節(jié)每月檢查一次,大風、暴雨、驟冷時立即檢查,發(fā)生堵塞或不暢時,及時疏通或更換;
2)安全閥每季檢查1次,有泄漏時立即校驗;
3)阻火器每季檢查不少于1次,低溫季節(jié)每月檢查不小于1次,散熱片間夾層的通道要清潔暢通,無塵土、無腐爛,并定期清洗。墊片密貼、安裝牢固,螺栓無腐蝕;
4)消防泡沫產生器每月檢查1次,玻璃無破壞,固定嚴密不漏氣,密封墊完好未老化損壞;
5)排污管每季檢查不少于1次,閥門要不滲不漏,啟閉靈活;
6)進出連接管處無裂紋、無變形,閥門嚴密,啟閉靈活,支架牢固;
7)梯子、平臺及欄桿安裝牢固,不晃動,安全高度足夠,冬季時要有防滑措施;
8)罐體采用阻燃材料防腐保溫,雨水、噴淋水、地面水不能浸濕保溫材料。
7.防雷防靜電接地
1)每年雷雨季節(jié)來臨之前,對接地系統(tǒng)進行一次檢測,發(fā)現有不合格現象進行整改,且接地線無松動、無銹蝕現象;
2)從罐壁接地卡直接引入地的引下線,要檢查螺栓與連接件的表面有無松脫銹蝕現象,如有應及時擦拭緊固;
3)每年檢查1次外浮頂及內浮頂的浮盤和罐體之間的電位連接裝置是否完好,軟銅導線有無斷裂和纏繞;
4)地面或地下施工時,要加強對接地極的監(jiān)護,如可能影響接地時,要進行檢查測定。
8.安全監(jiān)測設施
高低液位報警器、溫度計、壓力表、液位計、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定期進行檢測、校驗,確保其完好備用。
制定嚴謹的技術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技術要求、罐區(qū)管理要求、裝卸作業(yè)要求,在各方面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崗位操作人員的反事故演練,提高職工反事故操作能力。只要我們熟練掌握各種預防措施,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大力預防或避免事故的發(fā)生,使事故災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內蒙古阜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2月3日
第4篇 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為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強化各校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要加強對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財務室等學校重點部位安全設施的設置,充分利用好校園的安全防盜系統(tǒng)。
2、學校要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火設備。實驗室、計算機室、備課室、圖書室等重點部位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3、學校重點要害部位嚴禁煙火和使用明火, 電燈必須有保險裝置,進出重點要害部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品入內。
4、學校要經常對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疏散通道、電器線路鋪設是否健全等進行定期檢查。
5、學校值班人員夜間不間斷對學校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同時做好值班記錄,發(fā)現異常及時上報。
鐵爐白族鄉(xiāng)中心小學
2014年8月30 日
第5篇 制度管理措施
大連理工大學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工作,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參照國務院《規(guī)章制度制定程序條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制定、修改和廢止規(guī)章制度,必須符合憲法、法律、法規(guī)等的規(guī)定,遵循國家的政策方針,貫徹學校總體工作思路,切實保障學校及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職權與責任相統(tǒng)一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規(guī)章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經學校公布(文號一般為大工委發(fā)___、大工校發(fā)___、大工辦發(fā)___等),在全校范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guī)定、辦法等規(guī)范性文件的總稱。學校各部門、單位印發(fā)或內部制定規(guī)章制度參照本辦法實施。
第四條 學校辦公室是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規(guī)章制度的印發(fā)公布、監(jiān)督實施、整理匯編等工作。第二章 內容要求
第五條 按規(guī)章制度內容的不同,可分別稱“章程”、 “規(guī)定”、“辦法”、“細則”、“制度”、“規(guī)則”、“規(guī)程”、“守則”、“須知”、“意見”等,不得稱“條例”。
(一) 章程主要用于規(guī)定學校及校內某個組織或團體的性質、宗旨、任務、組成人員、組織結構和活動規(guī)則等。
(二) 規(guī)定主要用于對某一方面工作所做的比較全面、系統(tǒng)的帶有約束性的要求和規(guī)范。
(三) 辦法主要用于對某項工作所做的比較具體的要求和規(guī)范。
(四) 細則主要用于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的法令性條例、規(guī)定及本校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而制定的具體措施,或對某些原則性條文做出具體的說明和解釋。
(五) 制度主要用于學校對某項具體工作、具體事項制定的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
(六) 規(guī)則主要用于對辦理某項具體工作或專門事項而確定的規(guī)則、程序。
(七) 規(guī)程主要用于學校為保證某項具體工作按程序進行而制定的具體規(guī)定。
(八) 守則主要用于制定學校要求師生員工遵守的行為準則,倡導有關人員遵守一定的行為、道德規(guī)范。
(九) 須知主要用于學校為維護正常秩序,搞好某項具體活動,完成某項工作而制定的具有指導性、規(guī)定性的守則。
(十) 意見主要用于為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決定對某方面工作提出的指導意見和處理辦法。
第六條 規(guī)章制度可用條文形式表述,也可用段落形式表述。規(guī)章制度名稱為“規(guī)定”、“辦法”等的,一般用條文形式表述。除內容復雜的外,規(guī)章制度一般不分章節(jié)。
第七條 規(guī)章制度的內容應明確具體、邏輯嚴密,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法規(guī)已明確規(guī)定的內容,規(guī)章制度原則上不作重復規(guī)定。規(guī)章制度用語應準確、簡練,使用文字和標點符號應正確、規(guī)范。第三章 制定程序
第八條 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項、起草、審核、決定、印發(fā)、備案、解釋。
(一) 立項
1.職能部門認為有必要制定規(guī)章制度,應先向主管校領導提出立項建議,經批準后,方可進入起草階段。
2. 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確認有必要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或按照上級要求需要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可直接授權或責成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
(二) 起草
1.規(guī)章制度由提出立項建議的部門負責起草。與多個部門業(yè)務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應聯合起草,并按照業(yè)務相關性程度明確牽頭部門和協同部門。
2. 起草部門在規(guī)章制度起草過程中,可以邀請有關專家、學者、法律顧問參加,應就規(guī)章制度涉及的主要問題進行廣泛調研、深入論證。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應充分征求師生員工的意見;涉及學校其他部門職責或者與其他部門關系緊密的,應充分征求其他部門的意見。
3.如現行相關規(guī)章制度將被新起草的規(guī)章制度所代替,必須在規(guī)章制度草案中明確予以廢止。
4. 起草規(guī)章制度,須注意與學校現行相關規(guī)章制度協調一致。內容涉及應由學校決策的管理體制、職能調整等重大問題的,起草部門應先行報請學校決定。
(三) 審核
1.規(guī)章制度起草完成后,起草部門應將規(guī)章制度草案、草案說明及有關材料報主管校領導審核。
2. 規(guī)章制度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退回至起草部門修改或補充材料后再報請審核:不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的規(guī)定;與有關規(guī)章制度不協調、不銜接;不符合學校的整體工作安排;沒有正確處理有關單位、組織和師生員工對規(guī)章制度草案主要問題的意見;有其它應予退回的情形等。
(四) 決定
1.主管校領導對規(guī)章制度草案進行審核后,應提出下一步處理意見。
2. 原則上黨務類規(guī)章制度應經校黨委常委會或全委會審議決定,行政類規(guī)章制度應經校長辦公會審議決定。涉及學校重大改革、規(guī)劃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還需經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涉及學術事務的事項需經校學術委員會審議。
(五) 印發(fā)經學校審議通過的規(guī)章制度,需提交學校辦公室按照學校公文發(fā)布和信息公開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印發(fā)公布。涉及學校重大改革、決策的規(guī)章制度需報送上級相關部門。
(六) 備案和解釋印發(fā)的規(guī)章制度須報學校辦公室備案,由制定部門負責解釋,并在規(guī)章制度中明確規(guī)定。第四章 修改和廢止
第九條 規(guī)章制度起草部門應定期對相關規(guī)章制度進行清理。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調整情況,以及學校實際工作的變化,對已公布實施的規(guī)章制度提出修改或廢止申請。
1.規(guī)章制度修改程序參照制定程序實施。
2. 規(guī)章制度的廢止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主管校領導或學校相關會議批準后,由學校辦公室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公布。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學校辦公室所有,從發(fā)布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保證措施點檢制各項管理制度
起重機在工程中有著大量的使用,因此定制一項起重機安全管理制度就成為建設單位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相關部門給予極其高度的重視。起重機由于其本身特殊的屬性,因此國家和各地方政府制定了起重機安全管理制度,以防止由于違規(guī)操作而帶來的一系列安全性問題,這就要求相關施工單位按照起重機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正確的起重機操作。
第一條 為了切實貫徹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的精神,為加強本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起重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起重機械”實指本單位內各類起重機、電動葫蘆、升降機等。
第三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購置有安全技術監(jiān)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安裝前應到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
第四條 安裝、修理起重機械必須由取得許可證書的起重機械安裝、修理單位進行。
第五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先具備下列條件,并向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準用證后方可使用。
具體條件如下:
一、 起重機械經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
二、 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后簽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
三、 建立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其內容包括:
1. 司機守則;
2.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檢查和檢驗制度;
4.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機械作業(yè)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第六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1. 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2. 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3. 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查和試驗記錄;
4. 產品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書;
5. 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6. 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第七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要經常檢查起重機械的運行和完好狀況,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周檢查和每日檢查。(檢查項目附后)
第八條 經檢查發(fā)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第九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檢驗有效期前一個月向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在用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在用起重機械安全定期監(jiān)督檢驗周期為兩年,升降機安全定期監(jiān)督檢驗周期為一年。
第十條 起重機械的司機,掛鉤工、指揮工、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yè)和技術培訓,并經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領取《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 基建項目中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三同時要求進行,設備管理部門要嚴格監(jiān)督采購前設備論證程序執(zhí)行。
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得報廢,需按設備報廢審批權限辦理注銷手續(xù),并報本單設備科及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凡違反本規(guī)定者,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封停設備或限期整改等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頒發(fā)之日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的問題由設備科負責解釋。
一、 每年對在用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起重機械遇四級以上地震或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械經九級以上的風力后,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二、 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1. 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 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
3. 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損傷;
4. 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 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上列檢查。
三、 每周應檢查下列檢查:
1. 接觸器、控制器觸頭的接觸情況;
2. 制動器的調整和閘帶的磨損情況;
3. 連軸器上的鍵的聯接及螺釘堅固情況;
4. 鋼絲繩的纏繞情況是否跳槽;
5. 雙制動的起升機構,每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業(yè)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1.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頭,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軌道的安全狀況;
3. 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第7篇 通過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通過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強重點部位監(jiān)控,堅持標準化作業(yè)、建設標準化工地,實現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無責任事故人員死亡,無責任事故人員重傷,輕傷率控制在2‰以內,無重大投訴現象。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和指標
1、輕傷率控制在2‰以內。
2、重傷率為零。
3、杜絕因工亡人事故。
4、不發(fā)生爆炸、火災、設備、交通、管線等事故。
5、杜絕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施工秩序良好。
6、沒有業(yè)主、社會相關方和員工的重大投訴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
7、創(chuàng)建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安全質量標準(文明)工地
保證措施:
一、組織保證
指揮部成立領導小組,指揮長為組長,總工程師為副組長,工程部、安質部、物資部、設備部、計劃部、財務部、綜合辦公室為組員。
二、實施措施
1、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指揮長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安全生產全面的領導。建立健全從指揮部到各作業(yè)隊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網絡,形成全員參加、全員管理、全過程管理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確保安全生產有序受控。
2、抓好三級安全教育,做好持證上崗工作。一是堅持新職工、變換工種的職工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不得上崗,二是所有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其他作業(yè)人員必須佩帶工作卡上崗。三是電工、電焊工、起重工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供電、勞動部門培訓合格,持有效證件方可上崗操作。四是做好季節(jié)性防暑降溫、防寒保暖的教育和實施。
3、推行重點崗位日常檢查監(jiān)控工作,例如起重工、混凝土工、鋼筋工、電焊工、電工等崗位,強化全員安全意識。
4、加強施工隊的安全管理。在與施工隊簽訂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責任。同時,強化全過程的安全控制,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建立教育檔案,施工人員須持有身份證、上崗證、特種崗位操作證等有效證件。
5、施工現場有安全質量標準(文明)工地宣傳氛圍。一是對施工隊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布置實施;二是參建員工統(tǒng)一著裝,統(tǒng)一掛胸牌,統(tǒng)一安全帽;三是施工現場各類警示標志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宣傳標牌布置齊全醒目。
6、施工現場有合理布局。施工通道保持通暢,場地有排水系統(tǒng)和排水設施,建筑材料、構件、料具按總平面圖堆放整齊、穩(wěn)固。建筑垃圾按當地環(huán)保部門要求運至指定地點堆棄。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存放,各種材料、物品按“貫標”要求做好狀態(tài)標識。
7、建立安全會議制度。指揮部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每月開展一次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檢查,做到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使安質工作有序開展。
8、嚴格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組織設計,簡化作業(yè)程序。分部、分項、分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詳細,交底人、接收人雙方要簽字確認。
9、建立健全設備的“用、管、養(yǎng)”制度,實行定機、定人、持證上崗,各類機械設備掛有操作規(guī)程,有運轉及例保記錄,禁止帶病運轉,電動機械配齊完好的安全防護裝置并有接零、漏電保護裝置。
10、施工用電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一是編制施工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采用三相五制供電系統(tǒng);二是執(zhí)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漏電保護裝置應與設備相匹配,并要有定期檢測記錄;三是電焊機配備二次倒空載降壓保護裝置;四是現場各類臨時電源必須架空或埋地,電線接頭絕緣包扎,不得掛在樹上、腳手架上,電線表面破損、老化的,禁止使用。
11、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各類消防設施完好,配置合理,明確防火重點部位,備有器材和材料等。
12、職工宿舍配備公寓化備品,宿舍內保持清潔衛(wèi)生,有衛(wèi)生制度,床鋪擺放統(tǒng)一,行李堆放有序,各床位被子折疊一致,鞋子、衣物、日常用品等擺放整齊有序。宿舍內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亂接插座,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不準在床上吸煙。
13、食堂衛(wèi)生:炊事人員有健康證和食堂管理制度,有密封措施,切菜板、菜盆生熟分開,餐具使用做到“一洗、二刷、三消毒、四儲存”,有防蠅、防暑、防蟑螂、防塵、防腐措施,并配備冰箱或冷柜。炊事員上班時應將白衣白帽、白口罩穿戴整齊。
14、搞好與周邊有關單位和居民的關系,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有關規(guī)定和有關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實施文明共建活動,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周邊有關單位和居民的建議和意見,同時確保無職工(勞務工)治安案件的發(fā)生,職工(勞務工)上崗及外出辦事時必須攜帶相關證件,并自覺服從上級和地方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
15、按照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文明)工地內業(yè)資料考評驗收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臺賬工作,做到臺賬填寫及時、準確、真實、整潔。
信用評價方面
目標:哈大客專參評單位中,位居中有以上水平。
采取措施:
一是重點提高信用評價重要性的認識。
認真研究和掌握信用評價辦法,加強重要性的認識,有針對性地迎接好評比檢查,捍衛(wèi)企業(yè)信譽,維護企業(yè)的信譽。
二是高度重視與業(yè)主的溝通工作,勤聯系、勤走動。
重視每一次檢查,重視每一位檢查人員,超前謀劃,做好自檢,做好信用評價檢查的接待工作。加強與業(yè)主的溝通工作,主動將自身的工作目標與業(yè)主所想、所急、所需結合起來,以真誠的態(tài)度、辛勤的勞動和及時有效的溝通贏得尊重、創(chuàng)造信譽;同時,充分挖掘一切外在的和內在的因素,認真組織好每月的信用評價,爭取加分的因素,達到最好的信用評價效果。
三是提高客運專線建設的質量意識,加強高性能混凝土質量控制。
扎扎實實抓好現場管理,將“高標準、高起點”的思想貫徹在項目組織、施工進度、安全生產、質量控制、內業(yè)資料、文明施工等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施工行為,規(guī)范作業(yè)程序,分工落實到有關工序和具體責任人,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措施到位,確保工程質量全面可控,最大限度減少質量隱患,杜絕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
第8篇 探放水超前鉆探運行管理措施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一、探放水和超前鉆探實施方案
1、進行探放水和超前鉆探作業(yè)的巷道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則。
2、井下除硐室、貫眼、距離小于30米的聯絡巷以外的所有掘進巷道(煤巷)都必須進行超前鉆探作業(yè)。
3、進行打鉆探測時要執(zhí)行預留30米安全距離的原則,若工作面打鉆條件較好,可以盡可能的延伸打鉆距離,但掘進距離與探測距離之間不能少于30米。
4、在探放采空區(qū)、老窯積水、地質富水異常區(qū)時,必須排查清楚采空區(qū)、老窯積水、地質富水異常區(qū)積水范圍和積水量后,才能安排探放水。探放水時,最小超前水平鉆距不小于30米,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于10米。還需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防止水患事故的發(fā)生。
二、相關各部門的職責
1、地測科主要負責依據年度生產采掘銜接計劃編制探掘年度總體規(guī)劃;負責編制、健全探放水和超前鉆探運行管理相關制度;負責編制超前鉆探、探放水施工設計;負責井下各類防治水鉆探施工現場成果的驗收;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情況安排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跟班進行技術指導。
2、生產中心負責嚴格監(jiān)督掘進、回采工作面的推進進度;負責鉆探現場施工環(huán)境的協調。
3、調度室負責探放水和超前鉆探工作的整體協調工作。
4、機電、供應部門負責配備鉆機及相關配件。
5、通風部門負責提供“掘抽”工程的相關資料及高瓦斯區(qū)域實行探放水和超前鉆探工作的有關瓦斯防治的安全技術措施。
6、安監(jiān)部門負責對探放水和超前鉆探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7、實行探放水和超前鉆探工作的探水隊組按照設計要求編寫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照措施要求進行具體鉆探工作的現場施工并做好原始記錄的編錄,對原始記錄進行整理并及時上報礦地測科;若鉆探工作不達要求時及時向地測部門匯報,以便采取補救措施。
三、考核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安全紅線”管理規(guī)定,違反規(guī)定的按照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2、任務采、掘、開隊組不得進行探放水和超前鉆探作業(yè),違反規(guī)定隊組處罰10000元,并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3、探放水隊未嚴格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或設計進行鉆探的,處罰隊組8000元。
4、超前鉆探工程必須在采、掘、開隊組施工前優(yōu)先進行,采、掘、開隊組以任何理由推延鉆探工作的處罰隊組5000元。
5、應進行鉆探的工作面,施工隊組未提出申請進行鉆探的,處罰施工隊組5000元;施工隊組提出申請后,探放水隊未按要求進行探測的,處罰探放水隊5000元。
6、對弄虛作假,不按實際情況填寫打鉆數據的,要進行事故追查,并處罰探放水隊5000元。
7、鉆探設備、記錄牌板管理不到位的,處罰責任階級3000元。
8、每月底考核情況在調度會上進行通報,月排名第一的隊組獎勵3000元,第二名獎勵1000元,連續(xù)兩次排名最后的,隊組負責人要在調度會上做出解釋。
第9篇 尾礦庫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制度
一、管理部門
1、安委會負責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管理,安全科指定專人負責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含安全科制定措施、責任單位制定措施、安全科和責任單位協商共同制定措施)、追蹤。即首先對不符合項制定相關措施并發(fā)出通知,要求責任單位采取措施消除不符合項。然后對相關責任單位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的有效實施進行跟蹤驗證。
2、安委會每年組織一次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評估,評估內容為:產生不符合項的原因、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的有效性、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后還存在的問題、對存在問題跟蹤解決的措施、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更新及修訂。
二、糾正和預防措施
1、糾正措施:為消除已發(fā)現的問題或其它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2、預防措施:為消除潛在的問題或其它潛在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對培訓程序評估、變化管理流程、檢查系統(tǒng)、職業(yè)衛(wèi)生監(jiān)測、事故調查、風險評價、系統(tǒng)評價出現的問題(如程序、流程不順暢;檢測、檢驗出現較大異常;評價中發(fā)現存在共性的問題等)提出糾正要求和預防措施。
4、糾正和預防行動應確定責任人員、行動步驟、時間要求、實施結果的跟蹤要求。
三、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
1、糾正和預防措施通知書
安委會根據檢查、評審、評價等的反饋發(fā)現需要進行糾正和預防措施時,下發(fā)糾正和預防措施通知書,糾正和預防措施通知書中提出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糾正與預防措施、整改要求等項內容,下發(fā)給實施的責任部門。
2、糾正措施執(zhí)行情況的反饋
實施的責任部門實施糾正措施后,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表,并返回給安全科。
3、糾正和預防措施效果的跟蹤
安委會派專人對糾正措施的實施結果進行檢驗驗收,并填寫跟蹤記錄。
4、沒有按計劃執(zhí)行的糾正和預防措施或因各種原因不能完成的項目,應在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表中注明,由安全科繼續(xù)下發(fā)跟進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通知書、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表,實施下一輪循環(huán)跟蹤,直至糾正和預防措施全部落實為止。
四、記錄和歸檔
糾正和預防措施的通知、實施、檢驗、跟蹤過程的記錄應及時歸檔長期保存。
五、相關記錄
1、《糾正、預防措施通知書》
2、《糾正、預防措施實施、跟蹤、驗證記錄表》
第10篇 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是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的最高管理機構;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為公司糾正與預防措施的主要執(zhí)行部室;公司各部室及基層單位為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的對象;
2、糾正與預防措施應涵蓋各級安全委員會的活動,培訓程序及培訓質量的評估、變化管理流程要求、職業(yè)衛(wèi)生檢測、事故調查、事故分析、事故報告、公司標準化系統(tǒng)評價、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法律法規(guī)的獲取與識別、應急管理等內容;
3、確保公司糾正與預防措施溝通的有效性及實效性;
4、公司安全委員會全體成員系為公司糾正與預防措施溝通人員,建立相關的制度及職責;
5、溝通對象為公司所屬范圍內與安全工作有關或相關的事宜;
6、溝通方式或頻率為公司每月經濟運行會和公司調度
7、糾正與預防措施須設立計劃或方案,計劃或方案中須載明責任人員、行動步驟、時間要求、地點及行動的跟蹤要求等;
8、糾正與預防措施的文件、記錄應以檔案形式保管。
第11篇 礦井防滅火管理制度和措施
一、總則
1、礦井開采的煤塵都屬于自然發(fā)火煤層。為了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必須成立以企業(yè)法人為首的,礦長和工程師參加的防滅火管理機構,負責礦井防滅火工作。
2、井下火災的定義
1)明火,井下煤層自然發(fā)火或紅炭。因生產過程中進行特殊工作,如電焊、放炮引起著火等。
2)井下煤炭、矸石或其他可燃物出現灼熱,溫度超過70度的。
3)井下某區(qū)域內出現火、煙或風流中連續(xù)四次出現co濃度達到或超過0.01%。
4)煙霧進入井下,影響采掘工作的。
5)導致瓦斯煤塵爆炸的電火,放炮及其他原因等。
6)井下發(fā)生自燃不能直接滅火而加以封閉的區(qū)域稱為火區(qū)。
3、井上下必須建立消防倉庫,并儲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地面消防倉庫應有鐵道與井下直通,消防倉庫的器材做到有消必補,保證足夠的材料和器具。
4、火災處理完畢后一星期內整理火區(qū)卡片并向煤管站和煤管局報告。
二、井下火災的預防
1、硐室必須設在進風流中,進出口處設置防火鐵門,并儲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和沙包沙袋。
2、井下設備不能超負荷運行,并定期檢修,低壓電網每條線都要按負荷大小裝設漏電、過流、短路等保險裝置,當電流增大發(fā)熱時能自動切斷電源。
3、井下進風流中需要電焊或噴燈時,必須寫出安全措施,報煤管站或煤炭局批準后方可施工。
4、預防摩擦產生火花,如溜煤筒、提升絞車、回柱絞車等機械設備,都必須設安全防護設施或灑水裝置,防止摩擦火花引燃瓦斯煤塵。
5、放炮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規(guī)定,嚴禁糊炮、挑桿炮,嚴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大塊煤矸,炮眼必須使用水炮泥、黃泥封堵,嚴禁使用粉煤或易燃物代替炮泥,炮眼的封泥量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三、煤層自然發(fā)火的預防:
1、礦井必須對已開采的煤層進行煤炭自然發(fā)火傾向性鑒定,并嚴格按照煤炭自然傾向性分類、管理和編制措施。
2、開采自然發(fā)火煤層時,應選擇丟煤少、坑木消耗低、回采速度快、采掘切割工程量少、巷道與采空區(qū)的密閉性好等原則進行巷道布置和合理的采煤方法。
3、開采自然發(fā)火的煤層必須后退工開采,在發(fā)火期風留隔離煤柱,在隔離煤柱間設置防火門套,防火門套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在煤層發(fā)火期內采完。
4、采區(qū)隔離煤柱在巷道設計上應力求上下階段沿傾斜方向一致,在采煤過程中嚴禁超采、偷采破壞防火煤柱。
5、沿空留巷回采工作面回采結束的上段聯絡巷道必須隨采隨封,一般應在15天內封閉結束,長壁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如果回收困難時,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封閉,必須報告并說明幫因。
6、同一水平同一煤層在火區(qū)附近開采時,必須沿走向留20-40米的保護隔離煤柱,靠近火區(qū)邊緣和通向火區(qū)的巷道必須注漿或筑2米以上距離的黃土隔離墻,并配合其他防火措施才能在采區(qū)外回采。
7、在火區(qū)下方開采時,沿傾斜留足10-20米的隔離煤柱(當煤層傾角變化大于45度為25米)并編制回采措施報煤管站和煤炭局批準后,才進行回采。
8、開采自然發(fā)火煤層巷道掘進時嚴禁用茅草、樹枝背幫背頂,必須用竹笆或搪材背幫背頂。
9、地面的小煤窯開采情況在開采前必須調查清楚,對開采深度較大的小煤窯必須設置磚石密閉,黃土填實或注漿。
10、采區(qū)內通風設施(如風門、密閉)應設置在圍巖堅固、
地壓穩(wěn)定的地點,并保證嚴密不漏風。
12、在布置新水平和下部采煤工作面時嚴禁利用遺留風眼作為回風巷。
13、煤層巷道掘進巷道過程中因發(fā)生冒頂或突出,棚梁上的浮煤應采取注漿或注石灰水等措施,防止煤炭自燃。
14、上段采空區(qū)嚴禁兼作下段回采工作面的排瓦斯巷,若因瓦斯大,無法解決,非利用不可時,由礦工程師寫出措施報煤管站批準后方可實施。
15、回采工作面出現co,有發(fā)火征兆時,可以采用均壓通風,調節(jié)風壓等措施,但必須寫出措施報煤管局批準實施,并做好調壓后觀察工作,包括調壓后的風量、風壓、漏風、氣樣分析等。
16、礦井在編制采掘作業(yè)計劃的同時,應根據生產采掘作業(yè)地點編制防滅火工作計劃。
四、井下火災處理
1、井下從業(yè)人員當發(fā)現井下著火,有權迅速報告礦業(yè)主及礦長,業(yè)主和礦長應積極組織有關人員根據著火性質和地點進行處理。
2、礦井火災處理工作應由礦長、工程師擔任總指揮,參加處理火災的人員應服從指揮,任何人不得干預火區(qū)的處理工作。
3、處理火災過程中應指派專人負責檢測火區(qū)氣體成分和井下風流的變化狀態(tài),并定時定點地觀測結果及時報告礦井滅火指揮中心和井下滅火總指揮。
4、井下電氣設備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在未切斷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如干粉滅火器、四氧化碳滅火器等進行滅火,嚴禁用水直接滅火。
5、井下火災處理時,工作地點的空氣中各種氣體成分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和沼氣在2%以下時,非救護隊人員可在進風側處理或直接滅火。
6、火災在處理過程中嚴禁改變通風系統(tǒng)、風量或風流方向,只能在可能情況下采取降壓措施,但必須監(jiān)視火區(qū)氣體的變化情況,當瓦斯超過2%時必須解除通風設施,恢復正常通風。
7、井下火災不能采取直接滅火時,應采取封閉方法,封閉火區(qū)時,用不燃材料砌筑密閉。
8、封閉火區(qū)時,應先封閉火區(qū)相關連的供風系統(tǒng),簡化火區(qū)系統(tǒng),然后再由救護隊同時封閉火區(qū)進回風巷的密閉,并迅速撤離災區(qū)。
9、火區(qū)封閉的全過程,必須有救護隊待急,救護隊施工時,必須一個小隊工作,一個井下待急,一個在地面待令(共計三個小隊)。
五、火區(qū)防爆
1、在搶救火災處理中,嚴防沼氣積聚,要采取措施防止風流變化、倒轉,嚴格控制沼氣濃度確保滅火人員安全。
2、盡量減少火區(qū)內的人員,參與運料人員,在運完后迅速離開,煤礦要指定專人負責清點人數并向火區(qū)指揮領導小組報告。
3、當火勢較大,用水直接滅火時,先從火源周圍慢慢向火源中心供水,切不可用水直接向火源中心滅火,以免引起火災氣體、瓦斯和水分解氫氣爆炸。
4、火區(qū)封閉后,24小時以內禁止人員進入災區(qū)工作或檢查,只有在24小時后,由救護隊人員沿進風側至回風側依次對火葬區(qū)封閉進行檢查,48小時后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恢復工作的計劃。
5、火區(qū)有爆炸危險時,必須先采取防爆打電話,預先在火區(qū)的進回風巷中設立隔爆墻,隔爆墻的長度不小于4米,24小時視火區(qū)穩(wěn)定后,方能設置永久密閉或采取先封進風,后封回風的方法,減少火區(qū)的爆炸危險。
6、永久設施的施工必須由救護隊進行,永久設施必須安裝取樣管、注漿管、放水管和反水池,取樣管和注漿管安在密閉的中上部,其余安裝在密閉下部。
六、火區(qū)的管理、啟封和注銷
1、每形成一個火區(qū),都要建立火區(qū)管理卡片,繪制火區(qū)關系圖,由礦井通風部門永久保存,此卡片建立在火區(qū)后10天內報煤管局、煤管站。
2、火區(qū)封閉,防火領導小組制定火區(qū)密閉觀測,注漿等積極措施繼續(xù)滅火工作,并作好處理和觀測記錄。
3、井下永久性火區(qū)密閉的管理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凡屬火區(qū)永久性密閉前都必須設置柵欄,提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的警示牌。
2)發(fā)現密閉質量不好,閉溫升高,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封閉的火區(qū)必須經常取樣化驗分析,掌握火區(qū)變化規(guī)律和發(fā)展趨勢。
5、火區(qū)的啟封條件:
1)火區(qū)內的co絕跡或穩(wěn)定在0.001%以下。
2)氧氣在5%以下。
3)二氧化碳在大量增加。
4)火區(qū)內氣溫低于30度或水溫低于25度。
6、火區(qū)啟封前,應在啟封的密閉外側設置嚴密的鎖封風門,由救護隊員在保持封閉渠完好的狀態(tài)下,進行啟封和偵察火區(qū)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氣的含量情況以及巷道的完整情況。
7、鎖封風門內應備足重新封閉的材料,如果發(fā)現火區(qū)內有異常變化和復燃現象時應立即重新封閉火區(qū)。
8、啟封火區(qū)的工作由救護隊佩帶呼吸器在鎖封風門內進行,先將回風巷的密閉打開一個小口,進入火區(qū)偵察,其余人員應撤離火區(qū)。
9、救護隊員進入火區(qū)檢查后,確無問題時,打開封閉風門,讓火區(qū)氣體在主扇負壓作用下進行排放,待1小時后,再由救護隊員進入火區(qū)檢查情況,確認無問題時,由指揮小組決定開啟火區(qū)進風巷密閉。
10、恢復正常通風后的火區(qū),觀察三天,三天內都要對火區(qū)的氣體進行取樣分析,火區(qū)無復燃跡象后才能恢復火區(qū)內的修整和采掘工作,但要采取快采快封的措施。
11、火區(qū)面積較大,封閉后火區(qū)穩(wěn)定,要采取措施進行鎖封,按啟封密閉的方法,由救護隊進行鎖封。
12、火區(qū)經處理以后,通過取樣分析,判斷火區(qū)火的熄滅,并符合熄滅條件時,可寫出火區(qū)注銷報告,報煤管站、局核準。未寫出火區(qū)注銷報告的火區(qū),都應該按照火區(qū)進行管理,啟封后采完的火區(qū),又無復燃即為自然注銷
第12篇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
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住宿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防止各類安全及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居住環(huán)境,特規(guī)定如下:
1)住宿人員需“四證”(身份證、就業(yè)證、暫住證、出入證)齊全,缺一不可。
2)住宿區(qū)內禁止躺在床上吸煙,煙頭禁止亂扔。
3)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未經批準禁止使用電熱器具。
4)禁止挪用消防器材、亂動消防設施。
5)禁止存放工具、雜物、易燃易爆危險品。
6)禁止堵塞消防及疏散通道。
7)禁止再宿舍區(qū)、現場內閑逛。
8)禁止亂到剩飯剩菜。
9)禁止隨地大小便。
10)禁止酗酒聚眾賭博打架傳看黃色書刊音像制品。
11)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以上規(guī)定住宿人員必須遵守,如有違犯者將按規(guī)定處罰,并對住宿單位處相同金額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民工住宿區(qū)安全管理措施
為保證民工生活區(qū)的居住安全,保證工地的正常施工生產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規(guī)定:
1)凡在民工住宿區(qū)內居住人員的單位必須與項目經理部簽訂《民工住宿區(qū)安全包保責任狀》并遵照執(zhí)行。
2)民工住宿區(qū)內照明用電一律使用三十六伏低壓電。
3)住宿區(qū)按實際需要配備滅火器材,保證出現火情能及時進行撲救。
4)住宿單位必須派專人進行生活區(qū)管理工作。
5)指定、強化檢查處罰措施,定期組織人員對生活區(qū)進行檢查,堵塞漏洞、消滅隱患。
6)定期對住宿人員進行教育,增強民工安全觀念,普及防火、滅火知識。
第13篇 綜合防塵措施管理制度
一、防塵供水系統(tǒng)
1、為滿足生產和防塵灑水的需要,井下必須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tǒng),沒有防塵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產。
2、防塵管路必須敷設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點等地點,防塵供水管路接至距采每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距掘進工作面不小于20米。
3、皮帶巷管路每隔50米設一組三通閥門,其它巷道管路每隔100米設一組三通閥門。
二、回采工作面
1、工作面煤層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須進行煤層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動壓注水,孔距、注水時間、注水量要符合設計要求,探放隊負責建立煤層注水臺帳。
2、水幕、噴霧灑水設施
(1)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口以里50米范圍內,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以內50米范圍內各安裝一道凈化水幕,回風順槽必須安設捕塵網。水幕要覆蓋全斷面、靈敏可靠,出煤期間要正常使用,并有專人看管。
(2)回采工作面必須在每組支架的放煤口處安裝自動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時起到噴霧降塵作用。
(3)其他各皮帶、煤溜轉載點噴霧要做到設置適當、霧化良好、使用正常。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其使用完好?;夭晒ぷ髅姹仨毰鋫浼媛毞缐m設施維護管理人員。
3、巷道沖洗
采煤工作面煤壁每班至少沖洗一次,工作面順槽每天至少沖一次。其他粉塵積聚地點及時沖洗,嚴禁出現積塵。
三、掘進工作面
1、防塵系統(tǒng)
(1)掘進工作面防塵系統(tǒng)必須完善,三通閥門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齊全。
(2)掘進隊組打眼時必須采用濕式鉆眼。
2、除塵設施
(1)掘進巷道凈化水幕設置兩道,開口以里30米處一道,距掘進工作面20—50米范圍安裝一道(巷道長度未超過50米可以設置1道防塵水幕),炮掘工作面距工作面20—30米處必須安設放炮自動噴霧裝置。
(2)其他各皮帶、煤溜轉載點噴霧要做到設置適當、霧化良好、使用正常。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其使用完好。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兼職防塵設施維護管理人員。
3、巷道沖洗
掘進工作面100米以內每班至少沖洗一次,100米以外每天至少沖一次。其他粉塵積聚地點及時沖洗,嚴禁出現積塵。
四、其他地點防塵措施
1、相關單位每月要有詳細的防塵措施,主要內容包括新安裝(拆除)防塵管路、新增隔爆水袋、新安裝噴霧設施、煤層注水、沖洗巷道長度等。
2、隔爆設施
(1)采掘工作面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不小于200l/㎡,水棚排距1.2—3米,棚區(qū)長度不小于20米,在進回風順槽口及掘進巷口以里50—75米范圍內設置,距風門距離不小于25米,每組隔爆水棚間距不得大于200米。
(2)通風區(qū)每周至少檢查一次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必須落實及時整改。
(3)隔爆設施必須實行掛牌管理,牌板標明:地點、水袋個數、棚區(qū)長度、總水量、斷面等參數。
3、主要運輸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各主要大巷及裝載硐室、斜巷每天必須至少沖洗一次。
4、井下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和卸載點,以及地面篩分廠、破碎車間、帶式輸送機走廊、轉載點等地點,都必須安設噴霧裝置,作業(yè)時進行噴霧降塵。
四、責任范圍 劃分
1、回采工作面
采煤隊負責綜采工作面及進回風順槽的綜合防塵管理。
2、掘進工作面
掘進隊組負責從掘進開口位置至工作面范圍內的綜合防塵管理。
3、其他地點綜合防塵措施由礦通風隊實施。
4、積極推廣綜合防塵新工藝。實驗各種新型噴霧、凈化水幕、除塵裝置及其他粉塵治理設備時,各隊組要積極配合,確保礦井粉塵治理工作順利開展,給廣大職工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第14篇 變電站檢修現場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檢修現場安全措施更加完備、完善,保障設備、人身安全,切實保證“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原則,真正落到實處,現結合我站實際,特制定本制度,望嚴格遵照 執(zhí)行。
一、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保證安全的下列組織措施:
1. 工作票制度
2. 工作許可制度
3. 工作監(jiān)護制度
4. 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二、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保證安全的下列技術措施:
1. 停電.2. 驗電.3. 裝設接地線.4. 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三、工作許可人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自設安全措施的裝設必須遵守調度命令,得到自設安全措施后可以開工的 動令方可進行。
2. 自設安全措施的拆除,必須在設備檢修驗收及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之后,單獨填寫操作 票,執(zhí)行操作完畢后方可向調度匯報:××設備檢修已竣工、自設安措已拆除,可以復電。
3. 自設安全的設置范圍必須符合檢修申請任務調度批準的停電設備范圍之內進行,超出停 電設備范圍應另行申請,同意后方可增設自設安全措施。
4. 自設安全措施的界定為:母線刀閘及旁母以內的非線路刀閘、地刀設備檢修所設 置的安全措施均屬自設安全措施。
5. 自設安措的種類為:a.地線、地刀;b.禁止類標示牌;c.許可類標示牌;d.臨時遮圍欄 及絕緣地板;e.需退出交直流低壓電源保險開關和pt二次保險及有關保護及自動回路壓板等 。
四、檢修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在生產場所檢修人員必須正確著裝,嚴禁穿化纖服裝等違規(guī)著裝進入生產檢修現場工作 。
2. 除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檢驗調試、化驗測試分析等室內工作外,凡在其他生產場所進行 生產活動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3. 高處工作傳遞物件時,嚴禁上下拋擲。
4. 雷擊時禁止在室外或室內的架空引入線上進行檢修和試驗工作。
5. 在站內場區(qū)和室內搬動梯子、管子等長物時,應由兩人放倒搬運,在開關檢修搭拆臺架 時,應加強現場監(jiān)護并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6. 工作班人員在未征得工作許可人同意的情況下,嚴禁私自變更檢修設備的安全措施。
第15篇 安全措施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高危行業(yè)的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項用于改善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一、安全生產費用按照企業(yè)提取、政府監(jiān)管、確保需要、規(guī)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
二、安全費用依據水泥產量按月提取,水泥銷售額1%。
三、安全費用應嚴格按照以下規(guī)定范圍使用。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包括系統(tǒng)防塵、防火、防水、機電設備、供配電系統(tǒng)、運輸(提升)系統(tǒng)環(huán)境治理等。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的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安全防護用品的支出。
7.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安全費用專戶核算,按規(guī)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五、公司要嚴格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規(guī)定,制定相應職責及權限,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jiān)督。
六、企業(yè)的職業(yè)病防治、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經費列支。
七、企業(yè)要根據《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及時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應當建立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賬目。
第16篇 礦爆破器材專項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為確保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使用好炸藥、雷管爆炸物品,特制定我礦2010年爆破器材安全使用專項措施。
一、火工品運輸安全措施:
1、運輸火工品的人員需有經過上級公安部門培訓的人員擔任,特殊情況要安排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熟悉火藥性能的人員負責押運。
2、嚴禁在火工品附近用煙火和帶電物品。
3、炸藥、雷管要用箱單獨運送,不得和其它貨物混裝。
4、運輸火工品的人員在入井前不得在人多地點逗留。
5、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須及時的退回到火藥庫中,并辦理退庫手續(xù)。
二、爆破器材的導通編號發(fā)放清退制度
1、雷管在發(fā)放前必須要進行導通檢查。
2、按計劃用量當班發(fā)放。
3、爆破員領取炸藥、雷管時,必須持本人爆破證領取清退單領取。要先登記后發(fā)放,庫管員必須堅持“五不發(fā)”投制度。
4、爆破員領取火工品必須有專用工具(藥包、管箱)否則不予以發(fā)放。
5、各單位當班的火工消耗,實際用量要由當班生產班、組長負責簽字,每剩余的火工品,必須當班交庫,嚴禁個人私埋或帶上井上,退交時放炮員和庫管員要當面點清。
6、庫管員嚴格執(zhí)行火工品管理制度,按號序搭配發(fā)放,放炮員必須服從庫管員的管理。
7、如用礦車運送火工品時,必須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把鉤工,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
8、運送火工品時,嚴禁行人。
三、爆破器材防火警衛(wèi)制度
1、庫內消防設施齊全,有滅火器、水源、沙子、水桶、鍬、鎬,庫內通訊設施暢通無阻。
2、庫管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警惕,巡視庫區(qū),嚴防壞人破壞。
3、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當班情況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鹚幍闹С雠c庫存數字要記入交接班記錄,并要有交接雙方簽字。
4、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內,上級機關檢查時應有礦有關人員帶領或持保衛(wèi)部門證明并在外來人員登記本上進行登記,方可入庫。
5、如發(fā)生爆破器材損壞、丟失、被盜,必須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6、庫管人員禁止穿化纖制服工作,嚴禁任何人帶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進入存放炸藥、雷管的硐室。
四、爆破器材貯存保管制度
1、儲存爆破器材的倉庫和儲存室,必須符合要求,有公安機關核發(fā)的 “爆破物品儲存許可證”方可儲存。
2、井下爆破器材庫要求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儲存(炸藥儲存不得超過三晝夜的需要量,雷管儲存不得超過十晝夜的需要量)或按公安核發(fā)的數量儲存。
3、爆破器材的保管,必須按不同規(guī)格、品種分別存放,并掛標志牌,包裝要完整,擺放要整齊、牢固,便于清點庫內物資,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4、庫內要保持通風良好,清潔衛(wèi)生,地面無雜物,庫區(qū)無垃圾,保證爆破器材不受潮變質等現象。
5、庫內嚴禁有老鼠,并有防鼠措施,地板要有木質地板,必須有防靜電措施。
6、交回入庫的廢舊炸藥雷管(含經導通查出的瞎管)及時交公安部門銷毀。銷毀時應采用爆破方式,嚴禁燃燒、埋藏。
五、井下爆破安全的一般要求:
1、爆破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 “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并由采煤隊放炮員認真填寫“一炮三檢”記錄及時交通風科。
2、爆破作業(yè)必須編制爆破作業(yè)說明書,內容要符合《規(guī)程》的要求,爆破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
3、爆破作業(yè)的采、掘工作面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灑水和沖洗巷幫,掘進工作面實行放炮噴霧。
4、特殊情況下爆破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由礦總工批準的專項措施。
六、掘進工作面火工品管理專項措施:
1、放炮工作必須由專門培訓、并持有上崗證的專職放炮員擔任。
2、領取的炸藥雷管必須分別存放在加鎖的木箱內,木箱必須放在警戒線以外支護完好的安全地點。木箱和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
3、放炮前必須掩護好電纜、設備等,認真檢查迎頭支架的完好情況,對距迎頭10m范圍內支護進行加固。4、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放炮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裝配引藥數量,以當時當地所需數量為限。
5、 放炮母線和連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煤礦井下爆破母線必須符合標準。
(2)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接觸。
(3)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4)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6、嚴禁邊打眼、邊裝藥,放炮母線和電源線不能處于同一幫,母線必須避開電源線,同時炮泥的充填必須符合要求,水炮泥必須堅持使用,放炮警戒距離:直巷中不得小于75m,拐彎巷道中不得少于50m。
7、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制度,當回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時嚴禁放炮。
8、放炮前由班組長指定專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點的巷道設好警戒,放炮前必須由班組長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方可下達放炮命令,沒聽到撤離通知前不得離崗。
9、放炮不響查找原因時,必須把母線從炮機上摘下扭結成短路,隨身攜帶炮機鑰匙,15min后方可由放炮員邊收線邊查找原因。
10、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在起爆藥卷中的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出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 關的工作。
11、打眼放炮嚴格掌握好炮眼的角度和深度,按規(guī)定裝藥,反向裝藥,反向爆破,一次裝藥,分次起爆。
12、其余事項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井下爆破作業(yè)部分>>執(zhí)行。
七、采煤工作面火工品管理專項措施
1、放炮員必須經公安機關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無合格證者嚴禁從事放炮作業(yè)。
2、放炮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爆破器材管理規(guī)定》和《作業(yè)規(guī)程》,認真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3、嚴格執(zhí)行火工品入箱制度和瞎炮處理制度。
4、裝藥只能由放炮員進行,其他人員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5、順槽內運送火工品時雷管由放炮員用專用的箱子攜帶,火藥由其他人員攜帶,不準由一人混裝混運。
6、裝卸火藥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拋擲和沖擊。
7、放炮員領取火工品時,領藥票據必須經當班班長、安全員簽字,必須持有本人的放炮證。
8、當班消耗的火工品要經班長、安全員當面核對簽字后方可退庫,嚴禁個人私自存放,嚴禁把火工品帶到井上。
第17篇 爆炸物品專項管理措施制度
為確保在土石方開挖階段安全的使用爆炸物品,依據gb6722爆炸安全管理、gb21146、ga837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治安防范要求、《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現場施工實際情況,特制定葛洲壩西北分公司富流灘船閘改擴建工程施工項目部2022年爆炸物品安全使用專項措施。
第一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爆炸物品倉庫安全管理及進出庫制度
1.存放與發(fā)放管理
(1)庫房貯存量按核定容量儲存,嚴禁超量存放,應堆放穩(wěn)固齊全,倉庫實行雙人雙鎖收發(fā)制度。
(2)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廢品。
(3)驗收、發(fā)放各類爆炸物品的原始記錄應保存兩年備查。
(4)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與墻之間應設置不宜小于0.2米寬安全通道,堆垛入堆垛之間留有0.6米,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5)圍墻內雜草和易燃物應及時清理干凈。
(6)爆炸物品保管員應了解產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識,熟悉倉庫管理各項安全規(guī)定并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7)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嚴禁在庫區(qū)內吸煙和用火;嚴禁把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帶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內住宿、會客及進行其他活動。
(8)爆炸物品進庫時,保管員應按送交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與交庫人員當面清點,確認無誤后才能進度,并及時辦理產品交庫驗收憑證,由雙方核定簽字,當天入庫完畢。
(9)做好進出庫登記,登記進出庫日期、品名、規(guī)格、數量,并要求押運員在發(fā)貨登記簿上簽名。
(10)如發(fā)現無押運員隨車押運的應拒絕收發(fā)貨。
(11)嚴禁在庫房內開箱拆包,需開箱拆包作業(yè)的應在庫外進行。
(12)暴雨及雷電等惡劣天氣下,不準出入庫。
(13)倉庫內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運輸工具。
(14)嚴禁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進入庫房,手機等通訊工具必須關機,進入雷管庫的操作人員應穿著符合gb21146、gb12022要求的防靜電鞋、防靜電服或純棉工作服。
(15)庫房內的消防設施、通訊設備、報警和防雷裝置應安全可靠。
(16)庫房的溫度應小于35℃,相對濕度應大于60%,每天應檢查庫房的溫度和相對濕度。庫房內必須保持整潔、通風良好。
(17)爆炸物品倉庫必須做到防潮、防熱、防凍、防霉、防洪、防水、防雷、防蟲、防盜、防破壞(十防)和庫內無塵土、無禁物、無水氣凝結、無漏雨、無滲水、無事故差錯、無包裝損壞、無銹蝕霉爛,無鼠咬蟲蛀、庫邊無雜草、庫周圍5米范圍內無種葉樹和竹林、水溝無阻塞(十二無),庫內應設置溫度、濕度表。
(18)認真填寫好爆炸物品的收、發(fā)、存臺帳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結。帳、卡、物相符,發(fā)現爆炸物品丟失、短少、被盜,必須立即向項目部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2.裝卸與出入庫管理
(1)裝卸人員應嚴格按要求的品種、規(guī)格和數量搬運,作業(yè)前要檢查運輸工具是否完好,清除車內的一切雜物。
(2)運輸車輛應符合gb6722的規(guī)范要求。車輛應熄火、停穩(wěn),不要在裝卸現場添加燃料和維修車輛。
(3)輕拿輕放,嚴禁拖拉、撞擊、拋擲、腳跺、翻滾、側置危險品,嚴格執(zhí)行民用爆炸物品存放規(guī)定超高、超寬、超載。
(4)民用爆炸物品的裝卸作業(yè)宜在白天進行,押運員應在現場監(jiān)裝,無關人員和車輛應禁止靠近,運輸車輛離庫門不應小于2.5米。
(5)遇雷雨、暴風等惡劣天氣,禁止進行裝卸作業(yè)。路面有冰雪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6)裝卸作業(yè)結束后,作業(yè)現場應清理干凈,防止遺留民用爆炸物品,應與庫管員做好交接。
(7)應按規(guī)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庫記錄要有臺帳,流向信息記錄應完整,并按規(guī)定,及時傳遞,儲存庫內帳物相符,日清日結。
二、爆炸物品倉庫安全保衛(wèi)制度
1.非倉庫執(zhí)勤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區(qū),確需進入者必須持有單位主管部門的證件或提貨單據,并經執(zhí)勤人員查驗,辦理登記手續(xù)后,方可進入。
2.進入庫區(qū)內的一切人員及車輛,必須服從執(zhí)勤人員的指揮,按指定庫房裝卸作業(yè)。
3.嚴禁攜帶引爆、助燃物品進入。
4.嚴禁在安全警戒區(qū)內狩獵、砍伐、放牧、攝影、測繪及參觀等,確因工作需要者,必須經有關部門及項目部領導準許,方可進行。
5.嚴禁在庫區(qū)內候車、洗車或加油等作業(yè),進入庫區(qū)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6.庫區(qū)道路及庫房周圍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7.庫區(qū)內防雷、報警、消防等設施及標志,必須共同維護,不得損壞。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周圍墻內定為禁火區(qū),火源須嚴格管制。
2.禁火區(qū)內嚴禁抽煙明火。
3.嚴禁攜帶煙火,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庫區(qū)。
4.倉庫要保持整潔干凈,堆垛整齊。
5.倉庫內不得存放雜物及任何廢品。
6.確保避雷、消防設施完整,有效。
7.嚴禁使用電爐。
8.建立管理責任承包制,做到“三定、二會、四不”,隨時保持良好狀態(tài)。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9.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掛置、換藥)
10.二會:會保管、會使用
11.四不:不丟失、損壞、銹蝕、霉爛變質
四、應急救援預案
1.在庫房大門口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示牌和防止重點部位標示牌。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要求針對庫房周圍的實際情況和儲存產品的危險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3.應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職責
一、倉庫保管員崗位職責
1.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遵章守紀、愛崗敬業(yè),發(fā)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向項目部領導報告。
4.遵守爆炸物品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堅守工作崗位,做到不脫崗、離崗。
6.建立進出庫明細賬,做到進庫與儲存、出庫賬目平衡,并做好月、季、年報工作。
7.堅持專庫專用,嚴禁混存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
8.領出的爆炸物品,剩余未使用的,須立即清退交庫,認真做好清退品名、數量、編號的記錄,且另堆垛存放。
9.嚴禁在倉庫區(qū)內住宿、會客、酗酒、吸煙和帶入火種火苗、通風工具及明火照明。
10.嚴禁轉借、轉賣、贈送、私存爆炸物品。
11.每天對避雷、爆炸物品堆垛、消防設施水源要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對過期變質霉爛的要造冊登記,報告項目部領導并按機物部或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地點或交生產廠家及時報廢銷毀
二、爆炸物品的倉庫管理職責
1.倉庫安全員對爆炸物品倉庫的管理,安全負全責。
2.確保“四防”(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到位有效。
3.每庫房按核定儲量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產品不準同庫儲存。
4.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做好爆炸物品的入庫和發(fā)放,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5.做好每天巡查工作,發(fā)現異常及時報告。
6.做好防火、防盜、防丟失、防小動物進入庫房等工作。
7.按照項目部要求,組織倉庫人員積極參加事故應急求援的預案演練工作。
8.完成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安全操作
一、爆炸物品倉庫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收存和發(fā)放爆炸物品應逐項檢查并登記。
2.產品出入庫應做到輕拿輕放,嚴禁沖擊、振動和磨擦。
3.嚴禁在庫房內開箱取包,開箱取包必須在庫外進行由包裝盒中取出雷管,防止沖擊和劇烈振動。
4.庫房內應保持干燥和通風良好,應備有溫度計和濕度計,經常檢查,使庫溫不超過35℃。
5.炸藥箱堆高不超過1.8米,袋堆不超過1.2米,雷管箱堆高不超過1.6米。
6.爆炸物品與墻壁,堆垛間應留有檢查通道。
7.箱上標識應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8.爆炸物品堆垛應整齊,做到先進先出,嚴禁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同庫貯存。
二、爆炸物品裝卸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1.裝卸爆炸物品要有專人監(jiān)管,嚴禁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庫區(qū)。
2.暴風、雷電惡劣天氣,不應進行裝卸爆炸物品的作業(yè)。
3.裝卸作業(yè)的場所嚴禁明火,裝卸電雷管時,現場不應有帶電的設備。
4.作業(yè)時,車輛必須熄火,不應添加燃料,裝卸應使用不發(fā)生火花的工具。
5.老、弱、病、殘、兒童不準裝卸爆炸物品,作業(yè)前須對裝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裝卸人員在作業(yè)時不應穿著化纖制品的衣物和穿帶釘子鞋、高跟鞋,不準攜帶煙火,通訊工具必須關閉。
7.嚴禁野蠻作業(yè),不準拖拉、翻滾、腳踩包裝箱(或袋)或站在包裝箱上作業(yè)。
8.包裝破損、數量不清的爆炸物品不準發(fā)運和入庫。
9.裝卸作業(yè)結束后,場所必須清理干凈,不許遺留爆炸物品。
三、爆炸物品儲存保管制度及丟失的處理辦法
1.爆炸物品儲存保管必須符合保安規(guī)程規(guī)定,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爆炸物品庫管理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不得隨意脫崗,做好現場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記錄,保證帳卡物相符。
3.除庫房管理人員外,其它人員不準擅自進入,檢查人員必須持證明登記后,由庫管人員陪同進行檢查,否則拒絕入庫檢查。
4.入庫存放的炸藥、雷管,必須有廠家驗收合格證、生產廠家及生產批號,藥箱擺放整齊。
5.炸藥入庫必須建賬建卡,手續(xù)齊全,做到日清月結、帳卡物相符。發(fā)放完后,及時報送收支庫存的報表。
6.入庫的炸藥、雷管儲存,必須保持干燥,防止受潮、變質和失效。炸藥和雷管下邊要加木墊存放。
7.失效報廢的炸藥、雷管要單獨存放,建賬建卡,在交接班時清點,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
8.儲存的報廢電雷管總量不得超過500發(fā),做到及時處理,保證安全。處理雷管要手續(xù)齊全,經領導批準。
9.發(fā)現火工材料的丟失,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告當地的公安派出所。
四、爆炸物品領退制度
1.使用爆炸物品的單位,要依據當班的工作定額,提出炸藥雷管的需用量,持放炮員證,寫好領料單,方可領取。
2.放炮員領取炸藥、雷管,并根據領取的數量,填入炸藥、雷管領退記錄本。
3.放炮員領取雷管,必須使用雷管箱,由爆破員親自運送,不準托他人帶運,否則庫管員停止發(fā)放。炸藥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jiān)護下由熟悉爆炸物品有關規(guī)定的人員運送。
4.當班的火工品的實際使用量,由爆破員核實,由當班員填入火藥領退記錄本,余數由放炮員當班全部退回庫房,不得帶到其它地方存放,庫管人員要當面驗收入庫,確認領取量和余量退回相符合后,在火藥領退記錄本上簽字,如果數量不符,不予簽字,讓爆破員找出原因當面處理好。
5.退回的炸藥和雷管,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欄內,填入備注欄內,單獨存放處理,失效的要及時處理,確保安全。
6.發(fā)放炸藥和雷管應采取先進先發(fā)的原則,保質保量,防止受潮變質,不合格的炸藥、雷管不得發(fā)放使用。
五、炸藥、雷管銷毀處理制度
1.報廢的炸藥、雷管必須定期銷毀,銷毀后必須記錄清楚報廢原因和數量、廠家和批號日期,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寫報告經負責人批準,并由領導組織有關人員,組織放炮小組進行銷毀。
2.銷毀電雷管應先把腳線剪下,放入紙盒內,最多不超過300發(fā),埋在土中或廢井內引爆銷毀,禁止銷毀無外裝的電雷管,銷毀的炸藥、雷管必須符合有關要求規(guī)定,有組織、有措施、有記錄簽字。
3.銷毀電雷管使用放炮器引爆,手柄鑰匙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攜帶,其他人員撤離后,方準連線銷毀。
4.銷毀炸藥、雷管后,必須清理現場,搜集崩散的炸藥、雷管,集中起來銷毀處理。
5.銷毀炸藥用溶解法進行,將炸藥放入水中,全部溶化后,將不溶化的撈出來進行處理,絕對杜絕私人使用。銷毀處理完后,處理小組寫出處理情況報告,在場人員全部簽字蓋章,存入銷毀火藥檔案中存檔備查。
第18篇 實行封閉式管理制度和措施
為了強化學生管理,規(guī)范學生行為,培養(yǎng)學生生活和學習的良好的習慣,也為了塑造學校良好的社會形象,以及學生安全等,特實施封閉式管理。
一、封閉式管理制度
1、所有住校學生憑請假條出入校門,其余時間一律在校園內,不準隨便出入,請假條須班主任和政教人員簽字后方可出入校門。
2、跑校生一律憑胸卡出入,進出校門必須規(guī)范佩戴胸卡,在離校門10米左右便主動將胸卡佩戴胸前,以便接受檢查,跑校生只能提前20分鐘到校,放學后20分鐘必須離校,否則,不準到校和離校。凡進入校園后,必須持有請假條方可出入校門,否則一律不準離開校園。
3、嚴禁學生和校外人員翻柵欄或圍墻出入校園,否則不管此次翻越柵欄或圍墻是否造成損壞,必須賠償所有維修費用。住校學生必須在校園內就餐,不準從校外買飯、訂飯或購物(周日上午除外),一經發(fā)現全部沒收,并按積分制度處理。
4、學生中午午睡時間及晚上熄燈鈴響后,嚴禁學生在教室、校園各角落逗留、吵鬧,確保校園安靜、有秩序,否則按積分制處理。
5、住校生因重大事外出必須有家長來接,經班主任同意,政教人員簽字記錄后,憑請假條經門衛(wèi)登記后方可外出,而且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返校。
6、外出學生校外活動時間不準進入歌廳、舞廳、迪吧、網吧、酒吧、游戲室等場所,一經發(fā)現,將禁止下次外出并交政教處嚴肅處理。
7、嚴禁校外人員隨意進出校門,進出校門必須登記,上課期間及學生午睡時間家長不準進入學校會見學生,只能在放學時間會見,其他閑散人員不準入校。
8、不遵守作息時間、規(guī)章制度、沖撞門衛(wèi)、值班教師、破壞學校秩序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理或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9、嚴禁任何外來車輛入內,本校教師車輛一律不準入內,辦公車輛需要入內要作記錄,食堂、小賣部等貨車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其它時間不準入內,門衛(wèi)要做好記錄。
二、封閉式管理實施措施
1、封閉式管理主要實施部門為政教處,具體負責人為政教主任,校級領導為分管副校長,參與人員為政教管理人員,門衛(wèi)、生活指導、全體班主任、值周領導和教師。
2、制作胸卡,兩種顏色,紅卡和綠卡,版面要大,要醒目,綠卡為跑校生,紅卡為住校生,而且要有學生照片,能分清跑校生與住校生,以便管理。
3、政教管理人員,值周領導和教師要分區(qū)管理檢查,
(1)門衛(wèi)區(qū)域,
(2)教學區(qū)域,
(3)學生宿舍,
(4)餐廳,
(5)運動區(qū),要把參與管理的工作人員按區(qū)劃分管理,實現無縫隙管理和無盲區(qū)管理。
4、上學、放學時間,主要領導及門衛(wèi)負責人,要在門口進行管理,嚴禁無手續(xù)住校生外出,20分鐘后學校大門、小門全部關閉,嚴禁學生外出和進入。
5、每天上午最后一節(jié)課和下午最后一節(jié)課時間為55分釧,班主任老師在上午最后一節(jié)課和下午最后一節(jié)課提前15分鐘到本班教室讓跑校生提前10分鐘離開教室,放學回家。住校生等下課后,由班主任組織帶隊到餐廳本班指定位置就餐,等學生就餐開始,班主任方可離校,也可免費就餐。
6、門衛(wèi)必須看護好大門,不準任何學生倒校后隨意外出,憑假條外出需要做好詳細記錄,不準外來人員進出校門,如需進入要與相關人員聯系,獲準后持來客登記卡方可進入。出校門時,需有相關人員簽字交門衛(wèi)后方可外出。每天24小時在崗,確保封閉管理的有效實施,如發(fā)現違規(guī)將嚴肅處理。
7、跑校生原則上要求上晚自習,若有申請者將按住校生統(tǒng)一要求,憑胸卡按要求出入校門,中途發(fā)現一次不上自習,將永遠不準再上晚自習,遲到者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8、星期日住校生返校時(中午12點),班主任老師到校核實學生到位情況,要求學生中午12點前返校,于12點后在本班教室集合,班主任負責清點學生人數,作好記錄。
總之,實行封閉式管理,首先要大力宣傳,做好動員工作,讓學生家長理解和接受,并主動積極配合學校此項工作的實施,要求全體參與管理的領導和工作人員盡心盡責,認真負責,為提高管理質量,正常開展封閉式管理,使本項制度永久落實下去,成為一次“精品”工程而努力
第19篇 護理安全管理制度監(jiān)控措施
一、管理制度:1、認真落實各級護理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工作明確分工,團結協作,結合各科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2、安全管理有專人負責,定期組織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采取措施及時處理。3、嚴格執(zhí)行查對制度和無菌技術操作規(guī)程,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預防院內交叉感染。4、對危重、昏迷、癱瘓患者及小兒應加強護理必要時加床檔、約束帶,以防墜床,定時翻身,防止褥瘡。5、劇、毒、麻、貴重藥品人專人保管,加鎖、帳物相符。6、搶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種類、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維修、及時補充),搶救器械做好應急準備,一般不準外借。7、搶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時清點交接,嚴防損壞和遺失。8、做好安全防盜及消防工作,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保持備用狀態(tài)。9、對科室水、電、暖加強管理,保證不漏水、漏電、漏氣,如有損壞及時維修。10、內服藥和外用藥標簽清楚,分別放置以免誤用。
二、監(jiān)控措施:(一)氧氣管理:用氧管理:1、用氧過程中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2、告知患者及家屬勿在室內抽煙,氧氣管道周圍禁煙火和易燃品。3、定期檢查氧氣接口,發(fā)現漏氣及時維修。4、中心吸氧設施有“四防”標志(防熱、防油、防火、防震),并系有安全帶,氧氣筒內的氧氣不可用盡。(二)對危重患者及小兒防止發(fā)生意外措施:1、防墜床。小兒要使用有床檔的小兒床;昏迷及煩燥患者有專人守護,必要時加床檔。2、防燙傷。需要熱敷的患者,護士要及時巡視,嚴格交接班;給嬰幼兒、老人、昏迷、肢體癱瘓麻痹患者用熱水袋時,溫度50℃以內,熱水袋不可直接接觸病員的皮膚。(三)制度落實:1、執(zhí)行分級護理,進行健康教育,術后及長期臥床初起活動者,有人扶持,動作要輕慢,以防因體位變化,引起虛脫。2、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做好“三查七對”,按時巡視病房,發(fā)現不良反應及時處理。3、對急危重癥患者,做好各項基礎護理。(1)昏迷患者專人護理,床旁備好壓舌板、開口器、舌鉗、紗布、吸痰器等,及時清理口腔分泌物。(2)做好皮膚護理,定時翻身、拍背、按摩、防止褥瘡的發(fā)生。(3)煩躁患者給約束帶固定,注意松緊適度,觀察肢體血運、溫度、顏色等變化。(4)嚴格執(zhí)行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發(fā)現隱患及時討論處理并上報。4、消防措施:對全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滅火器的操作規(guī)程,滅火器及消防栓保持性能良好,鑰匙定位放置。
第20篇 礦井綜合防塵措施及管理制度
為改善井下作業(yè)環(huán)境,保護職工身體健康,杜絕煤塵爆炸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此措施及制度。
一、成立綜合防塵管理領導組
組長:通防副總
副組長:通防部長
成員:通防部人員
二、綜合防塵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防塵供水系統(tǒng)
1、為滿足生產和防塵灑水的需要,井下建立了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tǒng)。
2、防塵管路必須敷設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點等地點,防塵供水管路接至距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距掘進工作面不小于20米。
3、皮帶巷管路每隔50米設一組三通閥門,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設一組三通閥門。
(二)回采工作面
1、工作面煤層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須進行煤層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靜壓注水,孔距11.5米,注水時間、注水量要符合設計要求,探放隊負責建立煤層注水臺帳。
2、水幕、噴霧灑水設施
(1)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口以里50米范圍內,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以內50米范圍內各安裝一道凈化水幕。水幕要覆蓋全斷面、靈敏可靠,出煤期間要正常使用,并有專人看管。
(2)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并安裝使用噴霧加壓泵,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4mpa,割煤時必須噴霧降塵,霧化良好,能覆蓋切割全部位,外噴霧要在機組機身兩端、搖臂、滾筒后端蓋等多處設置。
(3)其他各皮帶、煤溜轉載點噴霧要做到設置適當、霧化良好、使用正常。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其使用完好。回采工作面必須配備兼職防塵設施維護管理人員。
3、巷道沖洗
采煤工作面煤壁每班至少沖洗一次,工作面順槽每天至少沖一次。其他粉塵積聚地點及時沖洗,嚴禁出現積塵。
(三)掘進工作面
1、防塵系統(tǒng)
(1)掘進工作面防塵系統(tǒng)必須完善,三通閥門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齊全。
(2)掘進隊組打眼時必須采用濕式鉆眼,用水泡泥充填炮眼。
(3)開拓工作面放炮后采用噴霧泵噴霧、灑水除粉塵。
(4)所有開拓、掘進及井筒、井下巷道都安裝風流凈化水幕,覆蓋全斷面。
2、除塵設施
(1)掘進工作面掘進機作業(yè)時必須使用機組內外噴霧除裝置,噴霧水壓不得小于3mpa,機組內外噴霧必須霧化良好,能覆蓋切割全部位,噴嘴無堵塞現象。
(2)掘進巷道凈化水幕設置兩道,開口以里30米處一道,距掘進工作面20—50米范圍安裝一道(巷道長度未超過50米可以設置1道防塵水幕),炮掘工作面距工作面20—30米處必須安設放炮自動噴霧裝置。
(3)其他各皮帶、煤溜轉載點噴霧要做到設置適當、霧化良好、使用正常。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其使用完好。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兼職防塵設施維護管理人員。
3、巷道沖洗
掘進工作面100米以內每班至少沖洗一次,100米以外每天至少沖一次。其他粉塵積聚地點及時沖洗,嚴禁出現積塵。
(四)其他地點防塵措施
1、相關單位每月要有詳細的防塵措施,主要內容包括新安裝(拆除)防塵管路、新增隔爆水袋、新安裝噴霧設施、煤層注水、沖洗巷道長度等。
2、隔爆設施
(1)采掘工作面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不小于200l/㎡,水棚排距1.2—3米,棚區(qū)長度不小于20米,在進回風順槽口及掘進巷口以內50—75米范圍內設置,距風門距離不小于25米,每組隔爆水棚間距不得大于200米。
(2)通風隊每周至少檢查一次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必須落實及時整改。
(3)隔爆設施必須實行掛牌管理,牌板標明:地點、水袋個數、棚區(qū)長度、總水量、斷面等參數。
3、主要運輸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各主要大巷及裝載硐室、斜巷每天必須至少沖洗一次。
4、井下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和卸載點,以及地面篩分廠、破碎車間、帶式輸送機走廊、轉載點等地點,都必須安設噴霧裝置,作業(yè)時進行噴霧降塵。
三、責任管理范圍
1、回采工作面
采煤隊負責回采工作面及進回風順槽的綜合防塵管理。
2、掘進工作面
掘進隊組負責從掘進開口位置至工作面范圍內的綜合防塵管理。
3、其他地點按生產技術科下發(fā)的《井下文明生產區(qū)域劃分》執(zhí)行。
4、積極推廣綜合防塵新工藝。實驗各種新型噴霧、凈化水幕、除塵裝置及其他粉塵治理設備時,各隊組要積極配合,確保礦井粉塵治理工作順利開展,給廣大職工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