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實驗高中體育教學管理制度
縣實驗高中體育教學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的順利進行,提高體育課教學質量,完善體育教學管理,根據學校教學管理制度,結合體育組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制度:
體育教師:
一、認真?zhèn)湔n,做到上課有教案、有教學計劃,無教案、計劃不得上課。
二、教師上課必須嚴格按教學計劃進行。如因天氣、節(jié)假日和重大活動耽誤課的進度,教師可調整教學計劃,但需要在課后小結中注明情況。
三、教師必須身著運動服和運動鞋(除理論課外),儀表端正,語言文明,講解清楚,動作示范規(guī)范。
四、教師必須按時上課,課前和課后要對學生進行考勤,并及時總結,不得擅自離開教學場地,確保足夠的上課時間,杜絕曠課、遲到、早退。
五、學校每學期對教師教案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學期結束時教師必須認真填報學生成績。
六、教師除出公差、病事假和特殊情況外,其它一律不允許請假缺課。凡涉及缺課、代課,須經教研組長同意。
七、不準私自調課、串課、停課。
八、上課出現傷害事故,任課教師應及時和醫(yī)務室聯(lián)系安排處理,并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
九、球類等練習器材由體育教師指定專人領取和送回(點清數字)。下課后后,應立即歸還器材。
學生:
一、學生應提前趕到體育課教學場地,由體育委員在指定地點準時集合、整隊,向任課教師報告出勤情況。上課時,必須身著運動服(或便于運動的服裝)和運動鞋,防止傷害事故發(fā)生。體育委員整隊和檢查人數,等候老師上課。上課鈴聲響后,再來排隊為遲到,遲到同學應向上課老師說明原因,教師同意后,方可排入隊伍末尾。
二、學生因病不能上體育課應在課前向體育教師請假。(課前經衛(wèi)生老師檢查,簽發(fā)證明),由體育教師決定減輕運動量,見習或到指定地點休息。如在課前未能將病假證明交給任課老師,而私自不上課者(特殊情況除外)均按曠課處理。學生因病,因殘免試,免修,需經醫(yī)生證明,由體育教研組審核,衛(wèi)生室備案存檔。
三、上課不準佩戴帽子,手套,圍巾,首飾,不準攜帶對體育活動有危險的物品進入課堂,不準在課堂中接打手機等通訊工具。書包等物不準帶到上課場地。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請事假,如有特殊理由不能上體育課者必須出具證明,在課前交給任課教師。
四、尊重老師,服從安排,協(xié)助老師維護課堂教學秩序和紀律,積極參與課中練習和課外體育活動,創(chuàng)建活潑、歡快的和諧課堂。
五、主動配合教師完成教學任務,人人愛護體育器材和場地,按常規(guī)方法使用體育器材。協(xié)助教師按時借出和歸還器材,以防丟失,如丟失則按該器材的80%進行賠償。課上注意力要集中,注意安全,同學之間要相互友愛和幫助,時刻預防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六、出勤率在80%以下的學生和班級,在各種評先評優(yōu)活動中 “一票否決”。
七、學生應該加強體育鍛煉,提高身體素質,保證上好“三課兩操兩活動”,保證每天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
以上規(guī)定也適用于其他體育活動時間
縣實驗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