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7
物業(yè)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務高效有序地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因公出差是指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辦事。
第三條出差分國內出差和國外出差,國外出差參照萬向集團公司出國(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差程序
第一條出差者應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同意,部門經理出差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除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及其隨從外,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不得乘飛機、火車軟臥及二等艙以上的輪船。特殊情況需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寫明原因,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部批準。
第三條出差者的費用原則上由出差者自行墊支,在自行墊支確實有困難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領款。由本部門經理在領款單上簽字后,報財務部經理及總經理批準方可領款。出差人員任務完成后,須在三日內辦理報銷手續(xù),沖抵領款,否則每月按領款額的1%收取資金占用費。
第四條出差人員出差前必須安排好工作,特別是部門經理出差,必須委托他人處理日常事務,以免工作失誤。
第五條出差人員有維護集團形象,收集相關資料和信息的義務。
第六條出差任務完成后,出差人員須在三日內寫出匯報,報部門經理、財務部負責人和總經理。
第三章出差費用
第一條出差費用報銷的審批程序:出差費用的報銷,需經部門經理(或其授權人)、綜合部經理(或其授權人)、財務部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及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二條出差費用的報銷范圍及額度。
1、會務費、資料費按實報支,有書籍的必須先入庫并由倉管員登記備查帳,并在發(fā)票上簽名后,方可報支,個人購買的一律不得報銷。
2、出差的乘車費用按實報支,總經理以下人員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在報銷時應附原經審批的報告。
3、住宿費:總經理以下人員一般不超過240元/間.夜,特區(qū)和直轄市可上浮50%,超過標準部分不予報支,總經理在一般人員標準上上浮50%。參加會議、培訓住宿統(tǒng)一解決的,按實列支,節(jié)約部分不再獎勵。住宿費結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出差在外應盡量乘坐公共汽車,原則上不得打的,因事務緊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匯報中說明理由。
5、出差所發(fā)生的業(yè)務招待費報銷一律按照《業(yè)務招待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四章 罰 則
有下列情形者,每發(fā)現(xiàn)一次按情節(jié)的嚴重程度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
1、假公濟私外出。
2、出差人因個人原因未達到出差目的。
3、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損企業(yè)形象的事情。
4、出差結束后未按要求及時寫出出差匯報。
5、出差費用報銷中有弄虛作假的現(xiàn)象。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公司財務部。
第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務高效有序地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因公出差是指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辦事。
第三條 出差分國內出差和國外出差,國外出差參照萬向集團公司出國(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 出差程序
第一條 出差者應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同意,部門經理出差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除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及其隨從外,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不得乘飛機、火車軟臥及二等艙以上的輪船。特殊情況需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寫明原因,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部批準。
第三條 出差者的費用原則上由出差者自行墊支,在自行墊支確實有困難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領款。由本部門經理在領款單上簽字后,報財務部經理及總經理批準方可領款。出差人員任務完成后,須在三日內辦理報銷手續(xù),沖抵領款,否則每月按領款額的1%收取資金占用費。
第四條 出差人員出差前必須安排好工作,特別是部門經理出差,必須委托他人處理日常事務,以免工作失誤。
第五條 出差人員有維護集團形象,收集相關資料和信息的義務。
第六條 出差任務完成后,出差人員須在三日內寫出匯報,報部門經理、財務部負責人和總經理。
第三章 出差費用
第一條 出差費用報銷的審批程序:出差費用的報銷,需經部門經理(或其授權人)、綜合部經理(或其授權人)、財務部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及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二條 出差費用的報銷范圍及額度。
1、 會務費、資料費按實報支,有書籍的必須先入庫并由倉管員登記備查帳,并在發(fā)票上簽名后,方可報支,個人購買的一律不得報銷。
2、 出差的乘車費用按實報支,總經理以下人員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在報銷時應附原經審批的報告。
3、 住宿費:總經理以下人員一般不超過240元/間.夜,特區(qū)和直轄市可上浮50%,超過標準部分不予報支,總經理在一般人員標準上上浮50%。參加會議、培訓住宿統(tǒng)一解決的,按實列支,節(jié)約部分不再獎勵。住宿費結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 出差在外應盡量乘坐公共汽車,原則上不得打的,因事務緊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匯報中說明理由。
5、 出差所發(fā)生的業(yè)務招待費報銷一律按照《業(yè)務招待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四章 罰 則
有下列情形者,每發(fā)現(xiàn)一次按情節(jié)的嚴重程度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
1、 假公濟私外出。
2、 出差人因個人原因未達到出差目的。
3、 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損企業(yè)形象的事情。
4、 出差結束后未按要求及時寫出出差匯報。
5、 出差費用報銷中有弄虛作假的現(xiàn)象。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公司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