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例
總則
為了貫徹黨的安全方針,加強和完善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治礦,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促進我礦在生產、安全工作,生活秩序走上正常軌道,樹立良好的礦風,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大家遵照執(zhí)行地。
職工守則
熱愛國家、愛礦如家、愛護公物。
熱愛本職工作,搞好安全,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努力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和業(yè)務水平。
講究文明,搞好衛(wèi)生清潔,尊重他人,愛護同志。
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各規(guī)章制度。
6、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搞好安全生產。
7、遵守社會公德,敢于與壞人壞事做斗爭,維護礦的榮譽和尊嚴,樹立良好的礦風。
勞動紀律
1、全礦干部職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配,出滿勤(二十五班)干滿點按時上、下班。
2、嚴格考勤制度,干部職工正常休假,應按規(guī)定經領導安排輪休,因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不能休假。
3、職工休假(病假或事假)一律憑請假條向領導請假,得到領導批示方可休假。五天以內經隊長批假,十天以內經副礦長批假,十五天內必須經礦長批假,一個月必須經礦領導批假。
4、每個干部職工,都必須遵守各自的工作崗位責任制,干好本職工作,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干部職工患病、負傷一般只能在本礦醫(yī)務室就診,需外出就診住院者,應由本礦醫(yī)生簽署意見,并經礦辦公室批準,按指定醫(yī)院住院。在住院期間,任意轉和離院,一切費用自負。
6、必須服從生產指揮,堅持完成生產任務,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如違者應嚴肅處理。
7、干部、職工嚴禁打牌賭博,對招引外人來礦打牌賭博者應嚴厲處理。
8、干部和職工應志同道合,相互團結、和睦相處,不論任何一方不得無理取鬧,違者按治安管理處罰制度處罰。
獎罰
(一)對下例表現之一的職工,應給予獎勵:
1、在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科學研究、工藝設計、產品設計、改善勞動重要條件等方面有創(chuàng)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績顯著的。
2、在井下工作一年而無“三違”者,在作業(yè)時發(fā)現有“三違”者進行檢舉和制止“三違”人員的人員進行獎勵。
3為避免事故發(fā)生有功或在事故中舍己為公、舍己救人的。
4、在改進企業(yè)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做出顯著成績,對礦山貢獻大的。5、保護公共財產,敢于抵制破壞集體、財產的行為,同壞人壞事做斗爭事跡突出的。
二、對職工的獎勵,按等級分為表揚,發(fā)給獎品和獎金,通令嘉獎等。
三、關于年終評獎的條件:
為了實現2023年安全、生產奮斗目標,礦經礦制訂如下評獎條件,然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努力爭取年終評獎。
(一)評獎條件
1、連續(xù)2年在礦工作的或包括今年在內2年的,2023年全年累計有300班以上的評一等獎;
2、全年累計有250班以上的才能評普獎;
3、全年累計沒有250班的取消評年獎資格;
全年累計傷假15天以上的取消評獎資格;
5天以上的取消評獎資格;
違”現象,取消評獎資格;
7、造成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經分析負主要責任的取消評獎資格。
8、偷摸公司財物經處理的不能評年獎。
9、不堅守工作崗位,不按時上、下班、離崗、遲到,早退三次者取消評獎資格。
10、凡無理鬧、對干部謾罵行兇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者,取消評年獎資格。
11、全年累計沒有一次參加安全學習和安全培訓及業(yè)務學習的均取消評年獎資格。
為確?;锏V在2023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礦制定了“三處罰制度”消除隱患,保障安全生產,規(guī)范作業(yè)人員行為種種約束,使大家明白一個道理:煤礦安全工作以隱患細小而不為,要牢記“責任重于泰山,隱患險于明火”。
權利肯義務:
遵守本制度,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遵守勞動紀律,執(zhí)行“三大”安全規(guī)程。
及時發(fā)現、妥善處理不安全隱患和危險情況。
安全生產及作業(yè)人員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工作者有權拒絕接受任何人違章指揮。
處罰措施
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胡造成事故的:
玩忽職守,違反“三大”安全規(guī)程,制造人身事故的:
發(fā)現有立即發(fā)生事故的危險情況不采取防止事故胡措施,又聯(lián)及時報告的,
發(fā)生事故后,隱瞞不報,應報或故意拖延報告的:
對批評或者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的人員進行打擊肯報復:
對于蓄意制造事故或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
三、:三違“處罰制度:
1、為認真貫徹落實《煤炭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本礦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的發(fā)生,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實施細者。
2、本實施細則所指胡“三違”是指本礦干部、職工在指揮生產、生產作業(yè)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煤礦“三大規(guī)程”的行為。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
3、全礦所有干部、職工都必須認真執(zhí)行本實施細則。
4、實施本細則的目的在預防,不在處罰,教育違章人員及事故責任者,使廣大人員從中吸取教訓,杜絕違章行為重復發(fā)生,促進安全生產。
5、鼓勵全礦職工積極開展反“三違”活動,對檢舉、制止“三違”
行為胡人員實行全獎全罰(即檢舉“三違”行為胡罰款全部用于對舉報人的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礦井存在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而被責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內未整改好的,對礦長、生產線主要負責人及安全技術負責人處罰200-500元。
沒有防止瓦斯、頂板、水害、水災等事故措施的對礦長、安全、生產、技術負責人處罰200元,并限期制定好。
沒有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或有規(guī)程、措施而不貫徹就開工作業(yè) 的,對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礦長、作業(yè)頭承包人每人罰款100元。
沒有按正規(guī)開采而搞短期行為,布置亂挖現象的和違章指揮開采礦井保安煤柱的,對生產礦長和調度員罰款500元。
工作面有突出現象,不采取探放措施就安排作業(yè)的,對安全礦長、生產礦長及防突負責人各罰款500元。
我礦井下是高瓦斯和突出區(qū)域,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搞好防突,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沒有按規(guī)定對采掘工作面進行調度防突,只顧生產,不搞防突,對礦長、安全、生產、技術、防突部門必須處罰200-500元。
防突部門沒有按防空規(guī)定對采掘工作面進行防突的或沒有按規(guī)定對工作面進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執(zhí)行到位的罰款200-500元,造成事故的并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員(瓦斯員)不執(zhí)行先下后上制度的,對責任人每次罰款50元;本班安全隱患沒處理好,遺留到下班的,不搞好接班就擅自出班的,以責任人每次罰款100元。
安全員(瓦斯員)不執(zhí)行巡回檢查、請示報告制度的、瓦斯牌板一次填2次數據、填假數據的,對負責人每次罰款100元。
作業(yè)點瓦斯超限不責令停止作業(yè),不采取措施予以解決的,對跟班副礦長、值班隊長、瓦斯檢查員及責任人每次罰款200元。
采掘工作面風量達不到作業(yè)規(guī)程而繼續(xù)生產的,對現場管理人員罰款100元。
12、明確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堅守崗位,及時處理好本班的不安全隱患,在下班時及時向值班室或安全生產部門交好班。否則,每次罰款50-100元。
13、每班帶好清晰、明亮的瓦斯檢查儀器,堅決做到“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違者罰100-500元。
14、開好進班會,布置本班的安全工作和生產任務,做到進班在前,出班在后,違者罰50-100元。
15、杜絕空班,第小時必須保證兩名隊干現場指揮,休假必須經安全生產部門請假同意,否則每空班一次罰隊干200元。
16、杜絕自由停班和無理取鬧,違者罰隊干200-500元,作業(yè)員50-100元,作業(yè)隊300-500元。
17、月出勤25天,未請假、休班或超休假,罰款100元/人次。
18第月必須參加3天安全大檢查及生產計劃會。并做好休班計劃,當班的隊干必須參加會議,否則缺席一次罰款100元。
19、每天到值班室領取安全生產調度表,按照調度安排作業(yè),對重點工作必須無條件地按調度表的規(guī)定完成,否則,罰款當事隊干100-500。
20、嚴禁亂采亂挖,否則罰款100-500元。
21、嚴禁瓦斯超限和超前、超寬、超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等。否則罰隊干100-500元。搞好回采工作面“三直一平兩暢通”,搞好工程質量和支架質量。
22、合理安排勞動力,合理分配,不得貪污挪用工人工資。否則追回贓款并開除其隊干職務。
23、收接井下工作面的風筒,收檢放炮器材、生產用具等及時搞好安全設施,否則扣除其損失款或負責他人工資待遇50-100元。
作業(yè)人員
1、各隊各工種要建立請假制度,按規(guī)定請假休班,每月出勤不得低于25天(特殊工種除外),請假人員必須經隊干同意,方能準假。否則,每天罰款50元,連續(xù)曠工7天以上做開除處理。
2、月出勤低于22天者,不能享受本月的月獎和勞保待遇,少一天罰款50元。
3、不服從安排或不聽指揮者,影響安全生產或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負責,并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
4、嚴禁亂采亂挖或偷挖煤柱或亂打短腳。否則,發(fā)現一次扣煤伍噸,并罰現場當事人和隊干100-200元。
5、按作業(yè)規(guī)程作業(yè),搞好工程質量,聽從指揮,服從調度,需要支四門樹的必須支四門樹,掘進工作面一梁三樹,回采工作一梁四樹,少一個柱子罰款10元,上、中、下安全出口斷柱未換每個罰款10元。
6、嚴禁超寬、超空作業(yè)。否則,每擔樹罰款20元。
7、回采工作面杜絕垮塌,需要加固應及時加好,確保本班和下班正常安全生產。否則,影響下班生產扣本班產量5噸,并罰現場當事人和隊干100-200元。
8、支架嚴禁穿鞋戴帽,違者,罰款10元。
9、一切按調度作業(yè),凡布置的重點工作面要保質保量完成,決不允許拖欠。違者按調度表所規(guī)定的進行處罰,并罰款隊干100元。
10、搞好煤炭質量,礦車出滿,每車含矸率在5%之內,個別大石頭不能超過3市斤。否則,扣除產量及每車罰款50元。
11、出煤時間:頭班早晨9:00-中午3:30,二班下午5:00-晚上11:30,三班晚上1:00-早晨7:30。煤絞出主井井口,由主井絞車工按公用時間計碼,超過時間為下班所得;提前下班,罰當事人50元。
12、井硐或其它各處礦車掉道及其它條件原因,由本隊負責,礦不給任何補貼,如不在本班及時處理,罰本隊100-500元,罰隊干50-100元。
13、電溜子設備故障本班要解決好,并把壞設備介到地面。否則,罰本班100-1000元/次。
14、實行爆破落煤,嚴禁手鎬作業(yè),堅決做到“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嚴禁帶電拖運電煤鉆,放炮時要站好崗哨、清點人員,并撤人到指定地點。否則,罰當事人及隊干100-500元。
15、嚴禁隨意縮短放炮距離,發(fā)現一次罰隊干100-500元。
16、放炮母線要包好,嚴禁有明接頭,發(fā)現一處罰款 50元。
17、嚴禁瓦斯超限作業(yè),風筒距工作面距離為2m,嚴禁堵風口或把風筒口倒吹,發(fā)現一次罰當事人50-100元,并罰現場隊干50-100元。
18、掘進工作面要片好邦。否則,每擔樹罰款20元。
19杜絕自由停產。否則,按本隊未請假休班人員每人罰款50元,其金額為440元。
20、增產節(jié)約,杜絕浪費,長材不能短用,回采工作面的溜煤槽板,每班下班時要收撿好,放至靠煤柱,對用后的電煤鉆,鉆桿要放至安全地點。否則,損壞照價賠償。管理好雷管、火藥,對用剩的雷管火藥要及時回庫。否則,每發(fā)現一個雷管或一筒炸藥處以各10元的罰款。
21、回采后要按規(guī)定拆電溜子,拆出的槽板條要放至大巷,鏈條介地面檢修。否則,如有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三)掘進隊
1、巷道要打直,底子成水平,高寬要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否則,扣本月進尺20%,并返工,負責其損失費,并罰隊干每人100-200元。
2、砌墻發(fā)拱要做到墻面整齊、成線,無干縫、無同口、板面,基腳深度為0.3m。否則,返工,并負責其材料費,罰本班大工及隊干50-100元。
3、巷道的水溝標準寬為0.3m,深為0.3m。否則,按本月每米進尺50元作為處罰。
4、風筒、放炮線要懸掛整齊,放炮母線嚴禁有明接頭,發(fā)現一處罰款10元。
5、放炮前一定要檢查好瓦斯、站好崗哨,撤人到位,不允許縮短放炮距離和停風放炮,嚴禁他人代替放炮。否則,罰當事人100-200元。
6、井下、地面嚴禁存土。否則,存土1車罰款20-100元。
7、石門見煤時,煤土不能混裝。否則,造成浪費或破壞煤炭質量,罰款每車50-400元。
8、嚴禁空班和自由停班,否則賠償電費及輔助工的工資,金額為300-1000元。
9、井硐土車掉道應及時抬好,否則影響安全生產,罰款100-300元/次。
10、掘進隊、陽車工要及時交接班。否則,影響采煤
隊出煤,罰款50-100元/人次。
(四)充電
1 、保證井下作業(yè)人員每人有一盞清潔明亮的礦燈。
2、每小時井下?lián)Q光不能超過2只,做到無病光、無弱光、無流酸光下井,保證井下正常的安全生產 。違者每盞罰款10-100元。
3、必須做到按時加酸和補充蒸餾水,保證礦燈充電不足不發(fā),礦燈漏酸不發(fā),礦燈充電不足不發(fā),不防爆礦燈不發(fā)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違者罰款50-100元。
4、充電光要收發(fā)相對,并登記好上下井人員的姓名和人數了。否則,發(fā)現無記錄每次罰款20-50元。
5、堅守工作崗位,收光及時充電,換光及時放井下,對礦燈要經常檢查和維修。
(五)鍋爐工
1、經常要觀察水池水的用量情況,水池水不足,要及時打水。否則,影響安全生產罰款50-200元。
2、每月定期清查水池的渣物泥沉,保持和滿足職工有清凈、足夠的用水,違者罰款50-100元/人。
3、水要燒熱,滿足井下作業(yè)人員有熱水洗澡,特殊情況提前匯報主管部門,違者罰款50元/次。
(六)鋸木
1、節(jié)約用樹,滿足井下地面安全生產所需要的各種材料,并每天有人上崗。否則,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并罰款 50元/人。
2、因工作面有特殊變化,必須加班鋸木。否則,影響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并罰款100-500元/人。
3、放假期間不能享受工資待遇。
(七)井下打水
1、確保井下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否則影響安全生產,罰款50元/次。
2、經常觀察和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如有設備故障應及時匯報。否則,造成后果,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3、雨水季度,需要加班打水,另外請人由打水者自己付工資,礦一概不管。
(八)輔道
1、保證井下運輸暢通無阻,隨喊隨到,及時解決井下地面軌道的故障,決不能影響生產。否則,每次罰款50元。
2、時刻清查和維修井硐的地軌輪、道線輪阻塞器等。否則,發(fā)現失靈一次,罰款10-50元。
3、疏通井下巷道的水圳,要經常保持井下巷道干燥,嚴禁有積水現象。否則,每處罰款50元。
4、負責輔設老石門巷道重新利用的軌道。否則,不及時輔道,影響生產,每次罰款100元。
(九)配電
1、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度,在配電房按時交接班,違者罰款50元/次。
2、堅守工作崗位,不私自離崗,違者罰款50元/次。
3、扎實干好本班工作,填好各種記錄,每少填一班記錄罰款20-50元。
4、按時關送路燈、照明燈,上班打瞌睡影響井下安全生產者每次罰款50-100元。
5、地面風機跳閘要及時開啟,如果配電房電力正常,延時十分鐘以上,不及時啟動風機者,每次罰款 100-1000元。時刻觀察各種電表的反應情況,如有缺相,應馬上處理,否則,引起設備事故每次罰款50元。
6、勤查井下油壓開關,正常運行情況下,發(fā)現跳閘及時給井下送電,每小時最少要觀看一次,違者,根據井下作業(yè)人員證實,罰款50元/次。
7、正常情況,配電人員每日按安全生產值班室登記的休假順序休四天,其它時間不得請人代班或空班,違者罰款50-100元/次。
8、認真帶開矸石,維護絞車正常運轉,因操作失誤,壓壞鋼絲繩者,由安全、生產部門人員鑒定處罰(每次不低于50元)
9、扎實干好配電工作,維護電力正常服務,確保煤礦井下安全生產。
(十)陽車工
1、井口三十米以內嚴禁煙火,發(fā)現陽車工三十米以內吸煙,罰款50元(管理人員100元)制止外來人員、司機等井口吸煙(不服勸阻的請及時通知值班室或安全生產部門中,強行制止)。
2、發(fā)現礦車存煤,存土不挖干凈,罰款20-100元/次。
3、發(fā)現礦車上粉筆信號標字不擦干凈,罰款20元/次。
4、出班工要檢查鋼絲的毛損情況,掛好鉤,連好連環(huán)套,否則造成飛車事故,罰款100-1000元/次。陽車工發(fā)現風機跳閘或停電,及時打開附近風門,否則,罰款100元/次。
5、如陽車工三班發(fā)現風機跳閘,及時陪同配電員開啟風機,推辭或不及時去陪同,配電員證實,罰款50-100元/次。
6、提早下班或上班遲到,發(fā)現存車一臺次(煤或土)罰款50元/次。
7、小心輕放井下介上來的設備,及時收好或保護好,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風筒、風鉆、電煤鉆等電器設備)。
8、按時交接班,及時運放井下所需一切材料,違者罰款50-100元/次。
9、維護、檢查阻塞器、撈車器、地軌輪正常運作,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值班室,安排維修或更換。
10、發(fā)現主井上下行人或者有人搭車上井,及時通知安全部門或值班室,不檢舉、包庇或為搭車人員通風報信者,本班陽車工、絞車工做搭礦車處理,每人罰款100無/次,并取消當月獎金。
(十一)絞車工
1、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度,絞車房按時交接班,發(fā)現遲到、早退、私自離崗者,罰款50元/次。
2、認真登記每班絞車運行記錄,缺填一班罰款50元/次。
3、如實登好本班所絞煤、土數,并和井下陽車工,核對好煤數交值班室審查,每錯一車數,罰款50元/次。
4、開車期間,嚴禁離開絞車房、打瞌睡、干私活、絞車任意提速運行,發(fā)現一次罰款150-200元,損壞設備照價賠償。
5、正常情況下,每人每月按安全生產值班室登記休班順序休四天,其它時間請人代班或空班,發(fā)現一次罰款 50元
6、頭班每日逢雙日搞好紡車房衛(wèi)生工作,缺一次罰款50元(當班前清好工具、下班帶回,上班期間嚴禁離崗)。
7、及時舉報主井上下井人員和搭車人員,包庇、隱瞞和陽車工及搭車人員同罰,每人壹佰元/次,并取消當月獎金。
8、夏季天熱嚴禁離開絞車房去進風口乘涼,冬季寒冷嚴禁絞車房生火取暖,違者每次處罰50-100元。
9、每班檢查好剎車是否靈活,觀察絞車的運行情況、鋼絲繩的毛損程度等,如有問題,應及時匯報值班室或安全生產部門。否則,造成事故每次罰款100元。
(十二)井下絞車工、陰陽車
1、及時在井下絞車房交接班(絞車工頭班8:00,二班16:00,三班12:00;陰車工頭班9:00,二班17:00,三班1:00),影響安全生產,罰款50-100元/次,造成事故,責任自負。
2、及時絞放各種材料,拖延時間或移給下班,每人每車各罰款50元。
3、認真登記好絞車煤、土數,清查好下班存煤數,上井時與地面記碼人對好數,再到值班室交好井下存煤數,記錯煤一車罰款50元。
4、單巷隊允許存煤,但任何人不能更改單巷隊煤和擦礦車上字。違者罰更換煤或擦字者100元整。陽車工沒制止陽車工50元。
5、啟車掉道陽車工必須馬上打好停鈴,絞車工必須馬上停車,不能強行開車,違者,損壞設備及其它安全生產設施,由當事人全權負責。
6、制止井下搭礦車人員,檢查好鋼絲繩毛損程度,掌握運行情況,發(fā)現故障及時間向值班室匯報。否則,造成事故罰款100-500元,并賠償其損失。
7、出現經上現象扣除本月獎金。
(十三)車間
1、每人每月出勤不少于25天,且每天不少于3人在車間上班。否則,缺一天出勤罰工資100元/人.天,少一人當班罰款50元。
2、上班時間:早晨8點到值班室簽名,并打開車間大門。否則,每人/次罰款50元,下班時間定為下午5點,特殊情況需要加班,必須加班。車間無事,也必須在車間休息,否則,罰款50元/人.次。
3、車間人員休假,必須向值班室及車間負責部門請假,否則罰款每人每天100元。
4、每天必須有一鉗、一電工值班,值班時間嚴禁外出,值班時間出現設備故障必須隨喊隨到,否則影響安全生產罰款100-1000元/次,并取消當月獎金。
5、值班時間的具體規(guī)定:值班人員除當好頭班,處理下午3點鐘后的一切設備故障,其它大型設備故障的處理,電鉗合作,本班沒值班的人也應主動配合,服從安排。共同排除故障,否則影響生產,罰款每人/次100元,并取消月獎。
6、對井下介上來壞設備應及時檢收,并立即修好,車間里經常要預備有各種設備的應急設備,倉庫里要經常余有各種設備的配件。否則,影響生產,罰款車間負責人每次100元。
7、新井設備的安裝及維修,必須請示安全生產部門得到同意后才能去,決不允許強行去做。否則,影響老井安全生產,罰款本人50-100元。
8、大型設備的安裝或更換由車間負責,礦不付工資。如因設備太重,需要加人則加人工資由礦負責,但車間人手不少于4人。否則,喊人工資由車間負責。其它一個人能搬動的設備則由車間負責搬運不付工資。
9、車間人員在材料室領出的材料,必須以舊換新,做到領、用、退三對口,領出未用完的材料在當天下班時退回材料室。否則,罰款每次50-100元,如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10、杜絕浪費,搞好節(jié)約,對車間換出的設備配件,能用的,修好再用。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款本人50元/次。
11、嚴禁對外加工,特殊情況必須請示主要負責人。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款本人50-100元/次。
12、車間主負責對所維修各種設備所需要的材料,提前一個星期選好計劃,進行購買。否則,影響生產,罰款主負責人50-100元/次。
13、以上制度從2023年3月1日起實行,謝謝合作。
(十四)維修組
1、每月出勤25天。每天至少要有4人當班,特殊情況需要向維修組負責人或安全生產部門請假。否則,少一天出勤或沒請假,罰款本人100-200元/次。
2、每班必須完成本班所布置的任務,并保質保量。否則扣除本班工資,影響安全生產扣其月獎。
3、隨叫隨到,需要加班時必須加班,否則影響安全生產罰款100-300元/人次,并罰維修負責人50-100元。
4、工作范圍
(1)-50水平、-70水平南各回風巷和進風巷,機運巷及回采區(qū)放頂、加固,修上中下出口,松頂及坑木的回收,回采區(qū)掃尾,各種材料的回收。
(2)掘進工作面做好鉗子、松頂、挖底子。
(3)負責掘進隊打閉的鉗子及其未發(fā)拱大巷的支架。
(4)負責新安裝電溜子道的整修和電溜子的整套設備的安裝及掃尾工作,包括收牽電溜子電纜等。
(5)負責風機整套的安裝搬遷和更換。
(6)牽收各種電纜,負責收介各種需要檢修的設備和材料。
(7)維修風路,回收井下各種坑木。
以上七個方面的事項如不服從安排,負責另外所安排做事人員的工資,并每項罰款100-500。
5、放頂倒塌采區(qū)罰款50元/人次,并及時維修翻通。
6、回采工作面頂要放透,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作業(yè),木垛或巖石墩要砌牢,坑木回收率要在90%以上。固要加穩(wěn)加牢,要求一梁五柱,少一個樹子罰款10元。少一排密集罰款50元。木墩要求3米一個,少一個木墩罰款50-100元,坑木回收率未達到標準,丟掉一根坑木,罰款10元。
第五章 “三違”處罰增補條例
1、下井人員不著工作服、不戴礦帽、不穿工作鞋、不佩帶礦燈或規(guī)定必須帶自救器而不帶自救器,或在井下拆卸礦燈,每次罰款50元。
2、穿化纖衣服下井,每次罰款50-100元。
3、喝酒下井或操作設備,每次罰款50-200元。
4、遲進班、早出班、崗上睡覺、離崗、串崗、崗上干私活、視情節(jié)輕重,每次罰款50-100元。
5、在井口20m范圍內抽煙,每次罰款50元;井口20m場地內有煙頭,每個煙頭對所屬隊、組罰款50元。
6、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視情節(jié)每次罰款100-500元;井下抽煙罰款5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并給予除名處分。
7、特殊崗位缺崗或私自請人代崗罰責任者50-200元。
8、無關人員在特殊崗位逗留,屬當班人員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9、特殊崗未經批準私自帶人參觀,對責任者每次罰款50-100元。
10、各規(guī)章制度和措施不齊全或未落實,應限期整改而未按期整改,對單位主管領導、主管部門負責人各罰款50-100元。
11、充電室對當班出入井人員數量掌握不清,對延時出井人員不及時匯報,每次罰款20-100元。
12、采掘工作面、維修巷道無審批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或大中型設備安裝、檢修無設計、無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機電技術負責人進行罰款100元;其它特殊情況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而未編制,對技術負責人罰款50元;作業(yè)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措施有施工前未送達作業(yè)隊、組和安全監(jiān)察部門,對技術負責人罰款50元。
13、未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地質圖、巷道布置圖、采掘工程圖、通風系統(tǒng)圖、井下避災路線圖、井上下對照圖,應限期整改而未及時整改,對礦主管人員罰款50-100元。
14、拖延、隱瞞事故不報,一經發(fā)現視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者每次罰款100-500元。
15、組織事故分析不及時、事故報告上報不及時,對安全副礦長每次罰款100-200元。
16、安全監(jiān)察和安全檢查人員發(fā)現隱患,督促整改不力或發(fā)現“三違”制止不力,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50-100元;在管轄范圍內,由于責任心不強而未發(fā)現隱患或發(fā)現違章人員不制止,在當班內發(fā)生了事故,每次罰款100-500元,并按照事故“四不放過”進行處理。
17、無作業(yè)規(guī)程與安全措施或不按作業(yè)規(guī)程與安全措施施工,安監(jiān)部門未發(fā)現、未制止,屬于安全監(jiān)察不力,對安監(jiān)員每次罰款100元;對駐礦安全監(jiān)站負責人每次罰款100元。
18、采煤隊無安全員跟班,掘進隊無安全員跟班,對應負直接責任的安全員、隊長罰款100-500元
。
19、進班不開班前會,每次對值班隊領導罰款50元。
采煤
1、回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20米范圍內不暢通或高度不夠,對作業(yè)隊組罰款200-300元,并對作業(yè)隊隊長及安全員各罰款50-100元;上下引巷失修高度不夠,對作業(yè)隊組罰款200元,并對隊長罰款50元;上下引
巷因嚴重失修而不能行人,而采面內仍在繼續(xù)生產,責令停產整改,并每次罰1000元,罰隊長及安全員各100-200元。
2、回采工作面端頭支架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每缺一根長梁對采煤隊罰款200元,并對值班隊領導和工作面技工各罰款50元。
3、回采工作面超過最大控頂距采煤,每次對值班隊領導和工作面技工各罰款50-100元。
4、回采工作面初次和收尾放頂,過上山、斷層、老巷和破碎帶等無安全技術措施,對主管技術人員罰款50元;無隊領導在現場指揮,對隊長罰款50元;不按措施要求施工作業(yè),對作業(yè)人員罰款50元。
5、回采工作面的棚子、鉗子、端頭支架及臨時支護的架設方式和質量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屬作業(yè)人員違章,對不合格支架驗收為合格的屬驗收員違章,各罰款50-100元。
6、隊長到達生產現場后不事先全面檢查安全,不排除隱患就安排員工作業(yè),罰隊長50元;員工未執(zhí)行敲幫問頂和工作面留傘檐煤屬操作者違章,每冷罰款50-100元。
7、分段采煤與放頂平行作業(yè)的間距小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屬值班隊領導和值班分隊違章指揮,每次罰款50元。
8、上下引巷材料堆放不整齊,阻塞巷道斷面三分之一以上,屬拖料工違章,每次罰款50元。
9、放頂回出的支柱不按規(guī)定放置,或不按規(guī)定支撐在切頂線上,屬放頂人員違章,每次罰款50元。
10、回柱放頂不按由下而上和由里而外依次逐架進行,上下引巷不放實等屬放頂作業(yè)人員違章,每次罰款50元。
11、回采工作面移刮板輸送機,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打木馬撐而未打的屬操作者違章,每根罰款50元。
12、工作面支架缺支柱、天梁等屬者違章,每缺一根柱、罰款10元,一箭梁罰款10元,查不出人的處罰隊組。回采工作面漏頂、片幫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的屬跟班隊領導或隊長違章,每次罰款50元。
掘進、巷修
1、架棚巷道空頂作業(yè)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以及未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抬鉗和使用前探梁的,每項對分隊或作業(yè)組長罰款20元;對要求立即整改而未整改的,每次罰款100-500元。
2、煤巷開門不抬雙鉗子,不掛中線屬值班長及施工人員違章,連續(xù)三架不合格不返工屬值班長及驗收員違章,每項罰款20元;無開門通知單而違章指揮亂開門,每次罰款200元;煤巷掘進(包括半煤半矸巷和吊眼子)不采用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支護形式而擅自改變支護材料和支護規(guī)格,每次罰款100元。
3、砌碹巷道不按中腰線施工,壁后充填不嚴實或用可燃物充填,每平方米范圍內超過三處重縫瞎縫屬操作人員違章,每項罰款20元(查不出個人的罰組隊);砌體厚度與規(guī)格不符合設計要求,每次罰款100元。
4、放炮前不加固擋頭支架,沖倒棚子不及時扶起,賂放炮員和掘進大工違章,每次處以50-100元罰款。
5、兩巷貫通錯位較嚴重且危及安全需返工的,一般巷道對責任者罰款50-100元,主要巷道對責任者罰款100-200元,掘進巷道測量定點出現嚴重失誤,視情節(jié)對測量部門罰款20-200元。
6、兩巷對掘相距20米前,測量人員未提供準確圖紙并未下聯(lián)系通知單的屬測量部門違章;技術部門未編寫貫通安全措施的屬技術部門違章;有措施未執(zhí)行屬作業(yè)隊組違章,每次罰款50元。
7、巷道貫通相距20米前,測量部門不通和通風部門事先作好調整風流準確工作屬測量部門違章,貫通時通風部門不派人在現場統(tǒng)一指揮,不調整 好通風系統(tǒng)屬通風部門違章,每次罰款100元。
8、上下山小絞車無信號、無保險擋開車屬使用隊隊長指揮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9、獨頭巷道前掘后修和獨頭巷道維修不先送風,不檢查瓦斯,不執(zhí)行由外向里逐架進行的,均屬值班隊長或安全員違章指揮,每次罰款50-100元。
10、維修傾角大于25度的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無保證作業(yè)人員安全的技術措施,屬技術人員違章;施工不執(zhí)行安全措施,屬值班隊領導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11、井巷大修不進行施工設計和不制定安全措施的,屬技術副礦長違章,每次罰100元。
12、隊長或作業(yè)組長到達生產現場后不事先檢查安全、排除隱患就安排員工作業(yè),罰款50元;掘進工作面未敲幫問頂,危險未處理好就作業(yè),對作業(yè)隊組罰款100元,并對值班長罰款50元。
打眼放炮
1、打干眼(石掘),打殘眼,用風、水吹洗瞎炮,用挖耳子、手鎬、炭扒等金屬器具挖瞎炮均屬違章,每項次罰款50-100元。
2、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不停止電煤鉆打眼,掘進工作面發(fā)現有透泥透水預兆不立即停止打眼,鉆孔接近老空區(qū)預計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涌出時不立即停止打鉆,均屬打眼工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3、地面放炮未經礦部安監(jiān)通防處或保衛(wèi)部門批準,每次對單位罰款500元,并對違章指揮者罰款100元。
4、雷管、炸藥混裝混運,火藥箱不落鎖,靠著機電設備存放火藥或加工引藥等,屬放炮員違章每項罰款50-100元。
5、火藥發(fā)放不認真,雷管發(fā)出前不編號,發(fā)放火藥不限額,火藥退庫不清點等屬火藥庫管理人員違章,每次罰款50-300元。
6、雷管箱不落鎖、不退庫,放炮鑰匙不隨身攜帶屬放炮員違章,每次罰款50-200元。
7、火藥領出、消耗、退庫數字不符的,每次對火藥管理員罰款50-100元。將火藥發(fā)放給無證放炮人員的,對火藥當班人員每次罰款100元。
8、火藥發(fā)放后,因放炮員亂放造成潮濕變質而浪費的屬放炮員違章,每筒炸藥,每個雷管罰款10元(查不出個人的罰單位)。每丟失一個雷管罰款20元,每丟失一筒炸藥罰款20元。
9、裝配引藥不用竹、木尖而用鐵尖扎眼或雷管直插入;裝藥不用竹、木炮棍而用鋼釬,放炮不填足炮泥和水炮泥等,屬放炮員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10、掘進工作面邊打眼邊裝藥,采掘工作面裝藥時雷管腳線不扭結盤放于眼口,放炮距離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屬放炮員違章,每次罰款50-20元。
11、火藥領退無制度,發(fā)放變質,過期火藥,變質火藥不及時退庫處理,屬火藥管理人員違章,每次各罰款50-300元。
12、石巷掘進工作面不執(zhí)行全斷面一次起爆,回采工作面使用2臺放炮器放炮,屬放炮員和值班長違章,每次罰款100-500元。
13、安排無證人員或失效放炮資格證人員放炮,對安排者罰款100元。
14放炮時作業(yè)組長不在場,對作業(yè)組長和放炮員各罰款30元。
15、放炮不使用專用放炮器啟爆的,每次對放炮員罰款100元。
16、放炮不撤人,不設置警戒,不拉線掛牌,不清點人數,對值班長罰款50-100元,對放炮員罰款100元。
17、放炮時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啟爆多人操作或放炮員不最后離開放炮地點,對放炮員罰款50元,放炮員不持證上崗,每次罰款100元。無證人員放炮每次罰款100元。
18、處理瞎炮、殘炮時,值班長不在現場直接指揮,不按規(guī)程要求處理,對值班長和違章者每次罰款50-100元。
19、放炮母線長度不夠和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多頭巷道相鄰掘進時放炮母線不隨用隨掛,放炮安全距離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對放炮員罰款100-200元。
20、放炮沖倒支架不及時性處理繼續(xù)放炮的,對放炮員罰款50元。
21、放糊炮、明炮、對放炮員罰款100元。
22、采掘工作面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而安排放炮,對值班長罰款50-100元。
23、用放炮法貫通井巷時相距20以內的沒有貫通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未落實就放炮罰款50元;如果兩頭貫通相距20米以內仍然兩頭掘進放炮罰款200元。
24、放炮時,放炮母線與放炮器聯(lián)接,不使用放炮器的聯(lián)接線螺絲堅固母線,每次對放炮員罰款50-100元。
通風、瓦斯、防突
1、主要通風機停風不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屬當班司機違章,調度員接到主要通風機停風的匯報后不立即報告值班室領導和不通知井下采掘工作面停電撤人,屬值班領導和當班調度員違章,每次各罰款50-100元。
2、臨時停工停風地點不切斷電源,不設置棚欄,不揭示警標,不檢查瓦斯屬瓦斯檢查員違章,每次罰款100-300元。
3、長期停工停風的盲巷盲硐不及時封閉,不揭示警標,采空區(qū)在回采結束后15天之內不打好密閉,每次罰款50-100元。
4、瓦斯檢查員不執(zhí)行巡回檢查和請示、報告制度,一次填兩次數據,填假數據,空班漏檢,瓦斯“三不對口”等,屬瓦斯檢查員違章,每次罰款50-200元。
5、擅自停開局部通風機,停電檢修不通知掘進擋頭人員,打開風門不關,屬操作人員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隨便打爛通風設施,擅自打開盲巷棚欄或密閉的,對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6、瓦斯和士氧化碳超限不停工,撤人、停電、隨意拆脫風筒和改變風流方向,屬當班值班長和操作人員違章,每次罰款100元。
7、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管理質量差,風筒出口風量嚴重不足,屬安全員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8、局部通風機不完好而投入運行,屬機電工違章,每臺次罰款50-100元。
9、排放瓦斯無措施屬通風技術人員違章,有措施不按措施執(zhí)行屬排放指揮者違章,每次罰款100-200元。
10、礦井通風系統(tǒng)不完善,存在不合理的串聯(lián)通風,未制定措施報批的,對安全、生產技術負責人罰款100元。
11、采掘工作面供風量達不到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又繼續(xù)生產的罰款100元;作業(yè)規(guī)程中無供風量標準的,對責任者罰款50-100元。
12、局部通風機安裝位置不合理,負壓量小于吸入風量導致發(fā)生循環(huán)風的,對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13、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工作面,一旦停風不撤人和不停止工作的,對值班長罰款100-300元。
14、一臺局部通風機同時供兩個掘進頭的風量,對安全礦長罰款200元。
15、局部通風機送風的工作面風筒出口至工作面距離大于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而繼續(xù)作業(yè),對跟班安全員各罰款50-100元。
16、石巷掘進不設置保護風筒擋,對石掘隊長罰款50-100元。
17、煤巷掘進局部通風機未安裝風電閉鎖裝置,對安裝隊小組罰款100元。
18、采掘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1%或局部瓦斯積聚未處理而繼續(xù)作業(yè),對作業(yè)隊組罰款200元;不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對主管礦長、跟班安全員各罰款100元。
19、違章進入盲巷的每次罰款100元。
20、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安全、生產部門沒有按“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執(zhí)行的,罰安全、生產礦長及生產調度50-500元。
21、有突出采掘的工作面,沒有按防突部門停、允掘通知單規(guī)定進行,各采掘隊自行進行掘進的,跟班副礦長發(fā)現后沒有采取停掘等措施,罰跟班副礦長和隊干100-300元,生產部門沒有按允掘通知單安排掘進的,罰生產副礦長100-500元。
22、防突部門對采掘工作面沒有按“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執(zhí)行,沒有對采掘隊下達停掘和允掘通知單,私自改變防突措施的,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 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23、石門揭煤沒有按石門揭煤措施的,對各部門負責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防火
1、井口房、通風機房、井下主要進風運輸大巷從事電焊、氣焊、噴燈焊等,無礦長批準的安全措施,對作業(yè)人員每次各罰款100元;未按措施作業(yè),對操作人員罰款50-100元。
2、井下違章存放煤油、汽油、變壓器油等屬車間主任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3、通往采空區(qū)的進、回風聯(lián)絡上山、煤斗、溜煤眼應在一個月內予以嚴密封閉,如未按期封閉或密閉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屬安全礦長違章,每處罰款100-500元。
防治水
水倉淤塞不清理,對生產礦長處罰款100-200元。
2、礦井無防治水措施,雨季不組織進行定期檢查,屬主管副礦長、技術人員違章,每次罰款100-500元。
3、接近或貫通有透水危險的區(qū)域或有水害危險的地段未要求探水和無探放水措施,對主管技術人員罰款50元。
4、采掘工作面未按作業(yè)規(guī)程和探放水措施要求進行探泥探水,對作業(yè)隊組罰款200元;并對隊長罰款50元;探泥探 水眼個數、深度、角度達達不到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每個眼罰款50元,并對值班長罰款50元。
5、安全員各水平主要排水泵,匯水巷閘閥和逆止閥等排水設備、設施有一項不完好而未按期整改的,對車間主任罰款100土兇。
6、主要泵房在運行時,抽水工沒有在場,燒壞設備每次罰款100-500元;洪水期間,機電部門負責人必須安排電工值班,未安排電工值班,對機電副礦長罰款100元。
7、違章操作排水系統(tǒng)電器設備,如果導致發(fā)生事故或未逐事故,對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機電、運輸
1、停電檢修電氣設備不驗電、不放電、不閉鎖、不掛警示牌,對檢修人員每次罰款100-500元。
2、井下帶電檢修,屬操作者違章,每次罰款100-200元。搬遷電氣設備和高壓無專項的安全措施,每次罰款50-100元。
3、采掘工作面停送電不通知采掘值班長和瓦斯檢查員,屬檢修人員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4、甩掉風
電閉鎖,退出過流,接地欠電壓釋放保護以及任意調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等,屬操作者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甩掉或退出檢漏繼電器,屬操作者違章,每次罰款100-200元。
5、不按有關規(guī)程選用保險絲或采用銅絲信鐵絲作保險絲,屬操作者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6、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不戴絕緣手套,不穿絕緣鞋,屬操作者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7、礦井停送電不按操作程序不填操作表,屬機電技術負責人違章,有規(guī)定程序而不按其執(zhí)行,屬操作者違章,每次各罰款50-100元。
8、井下通迅電話發(fā)生故障時,如檢修不及時,對機電工罰款50-100元。
9、接近風門、水閘門、岔道口、道岔、彎道、車場和坡度較大地段及視線內有障礙物時不減速,不發(fā)出警號,屬司機或推車工違章,每次罰款10-30元。
10、人力推車同軌道同方向運行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前后間距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時,間距小于30米;坡度大于7‰時,人力推車放飛車,屬推車工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11、信號工未發(fā)送信號或發(fā)出信號不清楚,絞車司機就開車,屬絞車司機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12、不按規(guī)定時間,速度、方法檢查鋼絲繩、提升容器和防跑車、防碰頭裝置等,每次罰款50-100元。
13、防爆電氣設備下井前機電部門不進行合格檢,每次罰款100-200元。
14、機電設備臺病運行以及失爆設備下井使用無安全措施,屬安全礦長和機電隊長及機電人員違章,每次各罰款100-200元。
15、在井下非電器維修人員打開電器開關蓋,屬操作者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16、井下電纜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對電工每次進行罰款50-100元。
17、刮板輸送機縮機尾、接槽板無緊溜器以及電動機無風葉和防護罩運行,屬使用采掘隊長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燒壞電機罰款200-500元。
18、井下防爆電器設備,按防爆要求檢查失爆,每發(fā)現一處失爆對電器設備使用隊和機電人員各罰款50-100元。
19、井下橡膠電纜用金屬絲吊掛,屬吊掛人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20、井下盤圏(五圈以上)或堆放帶電的電纜,屬操作者違章,每次罰款50-100元。
21、斜井提升無保險門、保險擋,主要運輸斜井無“一坡三擋”和無信號裝置,對使用隊組罰款200元;保險門、保險擋、信號裝置不靈活不起作用,對使用隊組罰款100元;開車行人的對違章人員罰款50-100元。
22、下山掘進提升沒有保護人員安全措施,對技術負責人罰款50-100元;有措施而不執(zhí)行,對作業(yè)隊組罰款50-100元。
23、斜井人車未定期檢修試運,對機電部門罰款200元;人車不能隨時啟動運行的,對運輸隊罰款100元;運行時信號不靈,大銷未插保險銷,放單邊人車時另一邊礦車與鋼絲繩 連接的大銷上未插保險銷,對違章操作者罰款50元;雷管箱放在斜井人車內運送的每次罰款100元。
24、使用的礦車無碰頭裝置,每次對運輸隊罰款20元;如上報機電車間沒有及時修好,罰款50元/個。
25、斜井人車運送人員前未檢查,未放空車試運和每輛人車司機的,對安全礦長罰款200元,并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26、斜井提升超掛礦車,每次對掛鉤工罰款50元。
27、斜井提升鋼絲繩未按規(guī)定檢查和記錄,每次對責任者罰款50-100元;發(fā)現隱患未匯報及未采取措施處理,對責任者罰款100-500元。
28、礦燈不防爆不閉鎖,每盞對充電室罰款10-50元;打爛礦燈、破壞閉鎖的,每次對破壞者罰款5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