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外出定義
1、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區(qū)范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fā)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序、權限和流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準。
2、研發(fā)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并報請總經理批準。
3、項目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準。
4、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5、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6、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臺處,前臺確定簽批完整后,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
7、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或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tǒng)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xù)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后補辦。否則,視為曠工。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采用高效、經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jié)約。
2、外出人員公干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六、差旅費構成
1、長途交通費:飛機、火車、輪船、高鐵、長途大巴產生的費用。
2、市內交通費:公交、地鐵、出租車產生的費用。
3、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產生的費用。
4、餐費補貼:按地區(qū)標準和職務,限額計發(fā)補貼。
5、通訊費用:因工作需要電話溝通產生的費用。
6、其它費用:傳真、復印、郵寄等公共費用。
七、具體規(guī)定如下: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公司這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臥。管理級人員或研發(fā)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yōu)選擇交通工具。
3、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7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
4、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出差具體情況(如工作量、工作環(huán)境等),為外出人員申請出差補貼,補貼標準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zhí)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人員,須事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否則不予報銷。
8、因公務出差,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
10、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匯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并于返回后以郵件形式發(fā)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11、出差人員需要借款時,填寫《借款單》,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領取。
12、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需要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過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天。公司不承擔任何食宿和交通費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13、員工因病、因事需要在當地請假,可由出差負責人批準,并知會相關人員。出現無出差負責人或請假超過二天以上者,須報請廠長或總工批準。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住宿費、餐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xù)執(zhí)行出差任務;若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ㄎ醋≡海┙煌ㄖ袛嗷蚱渌豢煽沽σ蛩卦斐沙^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基礎上,按實際差旅費報銷。
17、出差結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出差地請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費用(火車硬座/硬臥)報銷;出差時遇法定節(jié)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18、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國家規(guī)定加班費計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計作加班或安排調休。
19、外出時借道探親訪友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探親訪友期間公司不予發(fā)放任何補貼。
八、出差費用報銷審核
1、出差人員按相關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費用的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并附有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住宿憑證發(fā)票,超過限額標準部分,個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納負責預訂,相關出差人員離開入住酒店后,領取并保管好發(fā)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納處即可。
3、同性人員一起出差的,應以標準間為主,且報銷費用只允許一人報銷。嚴禁重復報銷。
4、外勤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報銷住宿費用;外勤人員外出范圍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邊城市和地區(qū)。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人員必須經總工批準。
5、乘坐火車以硬座或硬臥為原則;高鐵以二等票為原則;輪船以三等倉為原則;乘坐飛機以經濟倉為原則,總經理級以上可乘坐商務倉。
6、外出人員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xù),并交到財務部。報銷人員應填寫《出差報銷單》按財務要求粘貼好票據,否則財務部可以不予辦理。出差報銷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由總經理批準。
7、財務應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辦理報銷手續(xù)。
8、外出報銷盡可能提供正規(guī)發(fā)票。住宿費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長途大巴時,必須提供正規(guī)發(fā)票,否則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負責保管好各項票據,若有遺失,財務不予報銷。嚴禁借、買其他日期相關票據代替。
10、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和發(fā)放餐費補貼。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報銷交通費用。
12、出差人員在外有酗酒導致斗毆,或其它與公司無關事件發(fā)生意外傷害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
13、外出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如發(fā)現從事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一經發(fā)現,立即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
九、差旅費報銷違規(guī)追究
1、出差人員應實事求是原則,嚴禁虛報情況。一經查出,責令退回虛報金額,并以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處以罰款。虛報金額,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終累計超2000元以上者,公司根據相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并向其追究公司損失。
2、各級審簽人員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后經查實收回的,審簽人員罰款50元,當月考核扣5分,年終考核扣1分。情節(jié)嚴重的,罰款100元,當月考核扣10分,年終考核扣5分。經查實無法收回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簽人員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并由各級審簽人員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3、部門負責人或直接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罰款,并取消年終獎金。情節(jié)嚴重者,公司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以降職或解除勞動關系。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第2篇 x地產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
地產公司員工外出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員工外出的管理,及時與外出人員進行工作聯(lián)系,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員工外出是指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
二.員工外出辦事須提前在公司辦公系統(tǒng)上填寫《外出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負責人外出,由主管副總批準。
三.申請人填寫外出時間、預計返回時間和事由等,送件后,將自動通知前臺,并記錄在辦公系統(tǒng)中,以便備查。
四.如在《外出申請單》中“是否考勤”欄明確選擇“是”,此單方會流轉至考勤員處做登記。
五.員工外出回公司后,第一時間登錄辦公系統(tǒng),自己做返回登記。
六.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監(jiān)督執(zhí)行,副總經理以上崗位不參照此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