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局部通風機管理工作制度
1、施工單位編制的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有局部通風設計。內(nèi)容包括:通風方式、風量計算、局扇和風筒選型、風筒的連接及吊掛位置、局扇安裝的位置,風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離等。風量計算必須按照瓦斯涌出量、施工人數(shù)、一次起爆最大炸藥消耗量(硝酸銨炸藥)、風速等確定。
2、施工單位依據(jù)批準的局部通風設計,負責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裝、鋪設與回收。局部通風機安裝必須按安裝要求進行(見附件局扇安裝標準)。
3、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規(guī)程》第128條規(guī)定。不得發(fā)生循環(huán)風并符合最低風速要求。兩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一個掘進工作面供風,必須同時與工作面電源聯(lián)鎖,當任何一臺發(fā)生故障停止運轉(zhuǎn)時,必須立即切斷工作電源。
4、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且頂板完好、無淋水,方便檢修行人的位置,距回風口不得小于10米。通風機如放在局部通風機架上,距底板高度要大于0.3米,如吊在巷道頂部,距底板高度要大于2米。供給局部通風機的全負壓供風量必須大于局部通風機吸風量,以免發(fā)生循環(huán)風。
5、煤巷和半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完善以下安全裝備:上齊雙局部通風機(不得將對旋局部通風機的兩極作為雙局部通風機使用)、雙電源(其中一路為“三?!彪娫?、自動倒臺,實現(xiàn)“三?!眱砷]鎖,瓦斯監(jiān)測傳感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上齊防塵消防供水管路、水炮泥、濕式煤電鉆、凈化水幕、煤電鉆綜合保護等。動力線為阻燃電纜,照明、通訊、信號使用標準電纜。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lián)鎖放炮”制度,使用水膠炸藥,毫秒電雷管,并按要求使用專用發(fā)爆器爆破。有專用電話,所有職工必須佩帶自救器,高瓦斯工作面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所有電氣設備均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6、巖巷掘進工作面參照煤巷和半煤巷掘進工作面的有關要求進行裝備。
7、局部通風機要求設備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有襯墊(不漏風),堅持使用高效、低耗、低噪音的局部通風機,5.5kw以上局部通風機必須裝有消音器(低噪聲局部通風機和除塵局部通風機除外)。
8、局部通風機供風量應滿足工作面排出炮煙、稀釋瓦斯、保證溫度不超過有關規(guī)定和有害氣體及礦塵的需要,且保證風筒出風口風量不小于設計風量,風筒出口距工作面最大距離煤巷不大于5m,巖巷及半煤巖巷不大于7m,采用抽出式除塵局部通風機作業(yè)的工作面除塵風筒不大于3m,壓入式風筒不大于20m,若除塵局部通風機未使用,壓入式局部通風機風筒無除塵局部通風機時的要求執(zhí)行。
9、局部通風機實行掛牌管理,管理牌板的內(nèi)容為:地點、型號、安裝時間、風筒長度、倒臺試驗、檢查時間、檢查人員等,字跡要清晰。局部通風機前還要懸掛停風警示牌。
10、局部通風機除瓦檢員、監(jiān)測工、看局部通風機人員、維修人員試驗局部通風機外,其它任何人員不準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自動倒臺每天試驗一次;瓦斯電閉鎖、風電閉鎖試驗每周進行一次。
11、計劃內(nèi)停電、檢風修等原因要停局部通風機時,需提前申請,并制定相應的停電、停風撤人措施;恢復通風前檢查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范圍內(nèi)的瓦斯?jié)舛仁欠癯^0.5%,巷道內(nèi)的瓦斯?jié)舛仁欠癯^1%,只有兩處都不超限的情況下,才能送電送風。如果巷道內(nèi)超過1%必須立即制定瓦斯排放措施進行處理。
12、無計劃停電、停風或其他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風,無論是否造成瓦斯積聚,施工人員都必須報告本單位和礦調(diào)度室、通風科、安檢科、生產(chǎn)科、機電科等科室。安檢科要把此事當作未遂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追查,嚴肅處理。造成瓦斯超限的要嚴格按規(guī)定組織排放,無計劃停風、停電通風隊做好記錄,以存?zhèn)洳椤?/p>
13、風筒的阻燃、抗靜電性能符合有關規(guī)定;風筒必須吊掛平直,逢環(huán)必掛,一般風筒吊掛高度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5m,風筒無破口(末端20米除外),接頭嚴密不漏風,無反接頭;風筒拐彎處設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折深不超過100mm,異徑風筒接頭要用過渡節(jié),先大后小,不準花接、插接、倒接;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和出風口的風量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使用單位要提高風筒的安裝質(zhì)量,加強風筒的日常管理。扒渣機后成巷段拉吊掛鋼絲,每10米一個吊掛點。各單位通風工負責風筒、吊掛、調(diào)整和回收,破口的粘補及通風質(zhì)量的監(jiān)督檢查,使用好反壓邊,發(fā)現(xiàn)破口及時修補或更換。風筒吊掛要達到平、直、穩(wěn)、緊、逢環(huán)必掛,缺環(huán)必補,風筒末端必須有風筒鋼圈,并用鐵絲吊掛牢固,通風工要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加強維護。
14、施工單位要做好風筒的日常保護工作,做到無磨損、拖地、車掛、擠壓、脫節(jié)、炸壞等現(xiàn)象,要及時向工作面延接,并有保護末端風筒防崩壞的措施。
15、風筒實行編號管理,編號位置設在風筒接頭處,紅底(圓形)白字,字體為10厘米,編號要緊跟耙碴機或綜掘機,不得滯后。每個掘進頭必須備有不少于2節(jié)的備用風筒,風筒必須放在專用風筒架上,并掛牌管理?;爻窌r,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損壞風筒吊環(huán),及時回收上井入庫。
16、回采工作面需要裝設局部通風機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措施,并報通風隊、安檢科、機電科、調(diào)度室、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按措施安裝。
第2篇 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管理制度
1、 掘進作業(yè)規(guī)程中要有局部通風設計,并由通風部門審核,報礦技術(shù)負責人批準。
2、局部通風設計應包括:掘進巷道總長度,所需風量,局部通風機型號,風筒直徑,局部通風機及電氣設備安裝位置,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防治瓦斯、粉塵措施,并要符合局部通風質(zhì)量標準。施工單位按照設計內(nèi)容及審批意見安設局部通風機并進行管理。
3、局部通風機裝卸必須輕裝輕放,嚴禁損壞。
4、局部通風機實行掛牌管理,牌板上應填明地點、局部通風機型號、功率、風筒長度、直徑、管理人員等。局部通風機必須保證正常運轉(zhuǎn),嚴禁隨意停電停風。停工供風地點兼職司機由瓦檢員擔任,每班填寫牌板,不得隨意停開。凡因無故停電停風,不論是否造成瓦斯積聚,安監(jiān)科都要作為未遂事故組織追查分析,嚴肅處理。
5、局部通風機的設備要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包括電纜接線盒)有襯墊,不漏風,高壓部位不準用其它材料堵塞。局部通風機安裝必須吊掛或墊起,吸風口離地面高度大于0.3m,并安裝在頂板完好,無淋水的地點。
6、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中,距回風口不少于10m,不得發(fā)生不合理的串聯(lián)通風和局部通風機循環(huán)風。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設備及時維修、注油、油漆,嚴禁銹蝕及帶病運行。
7、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通風機停風后,能夠切斷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所有非本質(zhì)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并保證在恢復通風后只能人工復電。使用單位必須在每個掘進工作面設一臺總開關,以便安設閉鎖使用,并將總開關設置在局部通風機開關附近。嚴禁隨意甩掉閉鎖。私改接線、甩掉閉鎖不用、破壞局部通風及閉鎖設備的,安監(jiān)科、機電科都要按事故組織人員分析,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嚴重處罰。
8、各使用單位維修工負責局部通風機的日常檢查,要每天對局部通風設備進行一次巡檢和維護,保證通風機運轉(zhuǎn)靈敏可靠,并有記錄可查。兼職司機必須每班對風電閉鎖試驗一次。
9、一臺局部通風機不準同時向兩個掘進工作面供風。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符合質(zhì)量標準要求。風筒出口風量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
10、一臺局部通風機在向一個掘進工作面供風的同時,需向另一個非掘進工作面供風時,必須經(jīng)礦總工程師批準,且風量、風速、有害氣體濃度必須符合要求。
11、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停風的要立即斷電撤人、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并及時向礦調(diào)度室匯報。長期停風地點必須在24小時之內(nèi)封閉完畢,并設置瓦斯檢查點。
12、井下不用的局部通風機必須及時升井維修,防止井下氧化銹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