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1、為了規(guī)范生產設施拆拆除和報廢管理,保證作業(yè)過程安全,避免報廢設施可能產生的職業(yè)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由于工藝改造或設備設施達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構筑物、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的管理工作。
3、工作職責分工
3.1 生產設施使用單位的職責: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構筑物、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申請。對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風險評估,擬定事故救援預案,與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對裝置中的設備和管線進行轉料、排壓、清洗。通知安全處進行檢驗,通知相關部門到現(xiàn)場辦理《設備檢維修安全作業(yè)證》。按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監(jiān)控、實施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拆除的具體工作。
3.2 生產設施拆除施工單位的職責:
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單位的現(xiàn)場負責人與生產裝置(設備)使用單位進行施工現(xiàn)場交底,落實具體任務和安全措施、辦理相關拆除手續(xù),實施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拆除的具體工作。
3.3 所屬分廠生產處職責:
審查需拆除生產設施單位提出拆除的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申請。對風險評估,擬定的風險事故救援預案進行審查,與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F(xiàn)場辦理《設備檢維修安全作業(yè)證》,控制拆除進度。
3.4 所屬分廠設備處職責:
3.4.1對需要拆除的建、構筑物的風險評估和擬定的風險事故救援預案進行審查,與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現(xiàn)場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全程監(jiān)控施工現(xiàn)場執(zhí)行拆除方案情況。
3.4.2審查需拆除生產裝置(設備)使用單位報出的拆除裝置(設備)的明細表和設備狀況表。掌握拆除裝置(設備)的完好狀況,確定拆除裝置(設備)的存放地點。對需要報廢的設備及時按上級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報廢手續(xù);對可使用的設備及時辦理轉移手續(xù)。
3.4.3安排吊裝配合拆除裝置(設備),建立拆除裝置(設備)的明細賬。保證進出拆除裝置(設備)準確無誤,保管好拆除裝置(設備)及附屬設備的完整性。
3.4.4負責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的檢測認定;對需要報廢的盛過危險化學品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匯同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出具驗收證明,方可報廢。
3.5 生產設施拆除單位機械員職責:向安全處報出需拆除裝置(設備)的明細表和設備狀況表。及時辦理拆除裝置(設備)的固定資產轉移手續(xù),需報廢的設備的報廢手續(xù)。
3.6 計財部職責:對拆除裝置(設備)及時的做好財務處理,向上級主管單位上報需報廢拆除裝置(設備)申請,具體辦理的報廢手續(xù)。經批準注銷固定資產并及時通知使用單位。
4、報廢和拆除程序
4.1生產設備,凡因嚴重破損、腐蝕、老化、致使精度、性能、出力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發(fā)生事故嚴重損壞的;專用設備因產品工藝變更而不能利用的;對上述設備若無法修復、改造的,由設備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分廠設備處鑒定,總經理批準后予以拆除或報廢。
4.2需拆除或報廢的設備必須由使用單位,按程序要求填寫相應的拆除或報廢申請表,進行審批,辦理完相關手續(xù)。
4.3拆除或報廢的設備,使用單位專人負責,按照規(guī)定要求,進行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轉移等登記,做到帳物相符。
4.4分廠設備處專人負責,對使用單位拆除或報廢的設備,進行資產計算折舊,及時核實,做好記錄,達到帳物相符。
4.5報廢:
設備報廢是一項非常的工作,一定要從嚴掌握,認真對待,對確定無實用價值的設備,方可提出廢棄申請,設備報廢一般本著下列原則:
超過國家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
國家明文規(guī)定的淘汰產品;
事故發(fā)生后確定無修復價值的;
達不到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由使用部門提出。提出報廢的詳細理由,交設備管理部門審查鑒定。固定資產原值在10000元以上的設備報廢,經總經理批準。
4.6報廢程序:
4.6.1確定報廢的設備,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
4.6.2申請單按程序經使用部門領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拆除。
4.6.3設備拆除完畢,進行帳務處理。
4.6.4做好報廢生產設施安全工作
4.7拆卸報廢生產設施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按品種、類別堆放在規(guī)定地點,高度應符合安全規(guī)定,并留有1定的間距,防止倒塌傷人。
4.8、報廢生產設施的材料場地,要專人看管,加強治安保衛(wèi)。禁止外來人員特別是小孩入內玩耍。嚴禁煙火,配有1定的消防器材,以防萬1。
4.9、 各使用單位在拆除前,應對全部待拆除的建、構筑物、化工裝置及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風險評估,針對存在的風險擬定措施措施,對潛在的事故制定事故救援預案,制定拆除方案;先清除拆除倒塌范圍內的物資、設備;將電線、燃氣道、水管、供熱設備等干線與該生產設施的支線切斷或遷移: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在拆除危險區(qū)周圍應設禁區(qū)圍欄、警戒標志,派專人監(jiān)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拆除現(xiàn)場。
4.10、拆除方案中要有具體的安全措施,并經安全處審查確認,生產處處長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11、 生產設施使用單位對拆除設施、裝置中的設備和管線進行轉料、排壓、清洗,經分析化驗,出具分析合格證,檢驗達到拆除(報廢)施工條件后,辦理《設備檢維修安全作業(yè)證》,才能進行拆除施工作業(yè)。
4.12、 拆除工程經批準后,拆除工程負責人在拆除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4.13、 在拆除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過程中,使用單位的安全員和施工單位的安全員應全程監(jiān)護,確保拆除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4.14、車間設備員及時向設備處匯報拆除生產裝置(設備)的完好狀況,由設備處與物管處聯(lián)系確定拆除裝置設備的存放地點,對需要報廢的設備使用單位及時辦理報廢手續(xù);對可使用的設備及時辦理轉移手續(xù)。
63、事故通報制度
1、分公司事故實行通報制度,凡發(fā)生各類事故,均要進行通報。
2、發(fā)生事故的單位,要及時按照規(guī)定進行上報,由相關職能部門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3、事故處理后,經主管安全副總審核,總經理同意后,并在分公司安委會上進行通報。
4、各單位要組織人員,學習事故通報文件,掌握了解事故原因、防范措施,明白責任人受到的處罰,吸取教訓,有學習記錄。
5、本單位發(fā)生的事故,要按通報,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落實,并考核,其他單位要學習借鑒,避免事故發(fā)生。
6、人力資源部要按事故通報,對受行政處罰的人員,進行行政處罰落實考核。
7、事故通報有關職能處室,及各單位要有存檔。
8、本單位發(fā)生涉險、未遂事件時,要在本單位通報學習,吸取教訓,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9、各單位要注意收集同類企業(yè)、同行業(yè)事故案例,下發(fā)通報資料,組織學習,分析原因吸取教訓,認真防范。
第2篇 生產設備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生產設備拆除和報廢管理,確保公司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安全管理、穩(wěn)定、正常有序的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公司的建筑物、構筑物及生產化工裝置。
三、職責及具體要求
1、施工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經安全、技術、設備等部門審查確認,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
2、拆除工程方案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下進行。
4、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shù)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wěn)固。
5、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和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現(xiàn)場。
6、化學危險物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shù)赜嘘P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7、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8、生產過程中生產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第3篇 設備設施變更、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變更、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變更、拆除和報廢管理。
3 職責
(1)工程部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變更、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產設施的變更、拆除和報廢由工程部負責。項目負責人應對變更、拆除和報廢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作業(yè)過程的安全工作。
(3)安保部負責對該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抽查。
4 內容與要求
4.1 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屬于國家發(fā)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2)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4.2 變更申請規(guī)定
(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2)由工程部現(xiàn)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統(tǒng)一辦理報廢。
(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xiàn)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工程部核實,報總經理審批。
(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公司制度執(zhí)行。
4.3 安全拆除
(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guī)定填寫申請表,報安保部、工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該對拆除設備的現(xiàn)狀進行詳細調查,編制拆除方案,落實控制風險,經聯(lián)合簽字批準偶,方可施工。較簡單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領導下和監(jiān)督下進行。
(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水、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5)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6)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4.4 報廢
(1)生產設備使用或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由歸口管理部門現(xiàn)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示,報批后由財務部統(tǒng)一辦理報廢。
(2)如發(fā)現(xiàn)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報廢。由工程部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
第4篇 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保證作業(yè)過程安全,避免報廢設施可能產生的職業(yè)危害,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由于工藝改造或設備設施達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構筑物、生產設備及管線的管理工作。
一、基本原則:生產設施設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拆除。
1、屬于國家發(fā)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2、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xiàn)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7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8、不適合生產停用的建筑物。
二、程序:
1、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申請表見附錄).向設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在一個星期內匯同財務部等相關部門或人員對提出報廢的設備、設施進行評審,在《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形成處理意見,報主管領導批示。
3、設備管理部門接領到批示,在二個工作日內將領導批示意見傳達到參與評審部門或人員,組織拆除工作,并對施工過程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三、職責
1、使用單位的職責: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構筑物、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申請表。
配合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進行風險評估,針對存在的風險擬定事故救援預案。
對全部待拆除的建構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完成轉料、排壓、清洗等準備工作。
通知生產部進行檢查是否具備拆除條件;并負責還有利用價值的拆除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施工單位的職責:
制定拆除方案,按照拆除方案向施工人員現(xiàn)場交底,重點是安全工作。
落實具體任務和安全措施、向生產部申請辦理相關拆除手續(xù)(如動火、動土證等),實施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的拆除的具體工
作。
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設備管理部門職責:
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評審需要拆除的建、構筑物、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
負責與領導、相關部門的工作對接;
對拆除工程進行風險評估,擬定的風險事故救援預案。
出具、批準動火證等各種工作票據(jù)。
對拆除施工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特種設備報廢除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后,還應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手續(xù)。
指定拆除裝置(設備)的存放位置。建立拆除裝置(設備)的明細臺賬。
及時處理、處置、保管好拆除的裝置(設備)及附件。
4、財務部職責:
對拆除裝置(設備)及時做好財務處理,向上級主管單位上報需報廢拆除裝置(設備)申請;
及時辦理拆除裝置(設備)的固定資產轉移手續(xù);需報廢的設備的報廢手續(xù),經批準,注銷固定資產。
第5篇 工貿企業(yè)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杜絕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規(guī)范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
三、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核。
3.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過程中的作業(yè)證審批,安全監(jiān)督。
3.3 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的具體實施。負責組織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拆除計劃,落實風險控制措施,落實現(xiàn)場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員進行具體拆除工作,對本職工作負責。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設施,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4.2 拆除作業(yè)前,拆除作業(yè)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xiàn)場進行對接。
4.3在拆除生產設施前,作業(yè)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風險評價,評價要認真、仔細、到位。
4.4根據(jù)風險評價結果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或方案,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并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xù)。
4.5拆除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按計劃或方案進行。
4.6拆除過程中注意事項:
4.6.1 在拆除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作業(yè)。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yè)。
4.6.3 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shù)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wěn)固。拆除的物件不準自上部向下拋擲。
4.6.4 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進行作業(yè),嚴禁違章作業(yè)。
4.6.5 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有拆除單位安全監(jiān)護人員。
4.7 報廢
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tǒng)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4.7.2 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