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嶺小區(qū)保安交接班管理制度
嶺南小區(qū)保安交接班管理制度
1.0目的
規(guī)范保安部、消防中心各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到人。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嶺南**物管處保安部各崗位每天的交接班工作。
3.0職責
3.1保安部經(jīng)理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導及檢查工作。
3.2當值隊長負責所帶班組的交接指導工作。
3.3當值保安員負責具體的交接班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接班前集合
4.1.1嚴格執(zhí)行《員工手冊》中的有關規(guī)定,不符合該規(guī)定中的儀容儀表不準上崗。
4.1.2所有接班人員應于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4.1.2.1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4.1.2.2保持良好的站立姿勢,不得蹲、坐。
4.1.3整理著裝,當值隊長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guī)定檢查員工著裝。
4.1.4當值隊長集合隊伍,清點人數(shù),安排崗位并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1.5集合過程應在15分鐘之內完成。
4.2接班
4.2.1所有當值人員準時到達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4.2.2交接班人員相互敬禮問好。
4.2.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共物品,如:對講機、崗臺、太陽傘、路障、鐵馬、護攔帶、滅火器等物品,如發(fā)現(xiàn)損壞或遺失應立即向隊長匯報,并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記錄。
4.2.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xù)跟進的工作應作好記錄以便跟進。
4.2.5檢查區(qū)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保安員的帶領下,系統(tǒng)地檢查責任區(qū)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并通知隊長前來處理及做好記錄。
4.2.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后在崗位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名,并開始接崗值勤。
4.3交接
4.3.1各崗位在交班前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4.3.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依據(jù),如:施工許可證、放行條、施工出入證等。
4.3.3在接班人員到達崗位時,主動向對方敬禮問好。
4.3.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3.5帶領接班人員系統(tǒng)地檢查區(qū)域內的工作情況。
4.3.6互相簽名后,方可離崗,并排隊趕往集合地點。
4.4交接班后集合
4.4.1當值隊長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隊伍、清點人數(shù),并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4.2解散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