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的建檔標識管理制度
氣瓶充裝單位應配備計算機對自有氣瓶和托管氣瓶進行建檔登記,氣瓶建檔登記包括建立電子檔案和建立文本檔案兩部分。
一、氣瓶電子檔案
氣瓶的電子檔案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氣瓶的登記信息,包括:氣瓶在充裝單位的編號、氣瓶名稱或型號(應填寫lpg50、lpg15、lpg10、lpg5、lpg2、lpg0.5等)、氣瓶充裝介質名稱或化學分子式。
2、氣瓶的制造信息,包括:氣瓶制造單位名稱或代號、氣瓶制造編號、氣瓶制造年月。
3、氣瓶的檢驗信息,包括:氣瓶上次檢驗日期、氣瓶上次檢驗的檢驗單位名稱、氣瓶下次檢驗日期、氣瓶歷史檢驗記錄。
4、氣瓶的基本技術參數(shù)信息,包括: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單位:mpa)、水壓試驗壓力(單位:mpa)、重量(單位:kg)、容積(單位:l)、瓶體設計壁厚(單位:mm)。
二、氣瓶文本檔案
氣瓶的文本檔案除包括氣瓶電子檔案的全部內容外,還須有氣瓶的檢驗合格證、自有氣瓶的出廠合格證或質量證明書、托管氣瓶的托管見證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