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吳中學體育場館使用管理制度
茂吳中學體育場館使用管理制度
為加強體育場館的管理,進一步提高體育場館的使用效率,更好地發(fā)揮其服務學生、服務教師、服務學校的功能,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1、體育場館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火、環(huán)境衛(wèi)生、崗位職責、設備器材等一系列關于場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guī)定,加強對場館的監(jiān)督和檢查,保證場館的安全,保持良好的教學環(huán)境,大力提倡節(jié)電及節(jié)約各類消耗品,樹立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宗旨,為廣大師生提供安全服務。
2、文明訓練、服從管理。凡本校學生、教師需使用體育館上課、活動,必須經體育組同意方可進入,且要有教師管理。
3、凡外單位需進館組織比賽、訓練等活動,要向校領導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4、自覺愛護館內一切公物、器材和設備,未經同意,不得擅自移動和帶出。
5、體育場館內所有場所禁止吸煙,禁止隨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禁止在館內喝飲料,禁止在墻面、桌椅面和器械上隨便刻畫、涂寫。
6、禁止穿硬底鞋在館內進行體育活動。進入健身房需更換干凈衛(wèi)生的運動鞋,禁止不換鞋使用健身器材。
7、體育場館管理責任人員每天訓練或開放后及時關燈、拉閘,關窗、閉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體育組有責任和義務維護館內秩序和安全,對不聽管理,亂起哄,威脅他人安全者,學校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