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中學儀器室管理制度
沙南中學儀器室管理制度
l、儀器室儀器設備均須有清冊、按品名、數(shù)量分類編號并放置,以便查點。
2、各種儀器的購入、消耗應有記載,破損有記載,并寫明原因和處理辦法。
3、易燃、易爆、劇毒等藥品及貴重儀器要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防護工作,確保儀器室安全。
4、實驗員要做好儀器的保管、收發(fā)和維修工作,并保持儀器設備和儀器室的整潔。
5、教師教學所需要的儀器、標本、藥品應提前兩天通知實驗室人員。學生實驗最遲在使用前三天交上書面通知單,生物解剖、理、化課本外實驗,應提前七天以上時間,以便作好準備。
6、各科示教設備,使用結束后應立即歸還儀器室。如有損環(huán)無論是教師還是實驗員都要說明原因,并登記簽名。
7、實驗員要加強業(yè)務學習,做到能維修儀器、自制教具。根據(jù)課本和教師要求安排好學生實驗,協(xié)助教好示范實驗,努力做到進教室輔導學生實驗。
7、管理員要經(jīng)常向教師介紹儀器室的設備和器材情況,做好購銷工作。
8、每學期末對儀器財產(chǎn)清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