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確保人身安全、機電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消耗,保證生產(chǎn)用電、維修用電的安全,特制訂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2、 依據(jù)
《質(zhì)量環(huán)境安全管理手冊》
3、 內(nèi)容
3.1 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生產(chǎn)線上停送電操作由值班電工執(zhí)行。并且辦理停送電手續(xù),其他任何人不得進行操作。
3.2 車間所有臨時用電(電焊機、電風扇、照明、切割機、磨光機等)必須由電工安裝接線,不得私拉亂接,特殊情況的接電必須經(jīng)車間領導同意。
3.3 設備投料前,盡量減少空機運轉(zhuǎn)時間。減少耗電(指不檢查設備時)。
3.4 車間電力室、變壓器室、電器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也不得隨意亂掛或摘除。
3.5 車間電力室非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
3.6 崗位巡檢人員進入電力室巡檢時,不準分合電柜上的任何開關,也不得隨意移、用電氣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只允許巡檢記錄規(guī)定的設備情況(電流、電壓表的指示以及各儀表的讀數(shù))。當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首先要通知電工處理。
3.7 車間照明由各個崗位負責人開和關,由值班電工修理。
3.8 電焊機使用時應檢查電纜有無破損及燒壞,不用時應切斷電源。
3.9 檢修設備時應先辦理停電首先,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jiān)護。
3.10本車間值班電工在配電站操作應熟練倒閘操作規(guī)程。
3.11所有車間人員不準用電爐,碘鎢燈等燒水、取暖。
3.12未經(jīng)批準,外來施工單位用電不準私自從車間接電,如果需要接電,必須經(jīng)公司批準,辦理相關手續(xù),并裝電表。
3.13電工作業(yè)時,應正確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下,須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監(jiān)護。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必須先斷電、放電、驗電,確認已經(jīng)放電完全了才可進行檢修。
3.14使用電鉆、砂輪機等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檢查電纜有無破損,燒蝕以及絕緣情況。注意如下事項: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同時金屬外殼應進行防護性零或接地;使用單相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單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三相四線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護性接零。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內(nèi)使用;不能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防止軋斷導線發(fā)生觸電。
3.15使用電氣設備時,遇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切斷電源。
3.16露天的電氣設備在雨天,必須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氣禁止在室外電氣設備上進行操作和維修工作。
3.17不準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不準將電氣設備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內(nèi)。嚴禁用鋁線、鐵線、普通銅線代替保險絲、保險絲規(guī)格應與電器設備的容量匹配,嚴禁隨意換大或調(diào)小。
3.18在易燃易爆的場所,嚴禁進行帶電作業(yè),以防止電弧引發(fā)爆炸。
3.19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
3.20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設備的帶電部分,特殊許可的工作,應遵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1.00 米
3.21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 發(fā)現(xiàn)破損的電線、開關、燈頭及插座應及時與電工聯(lián)系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3.22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導線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
3.23進入電場工作前要先辦理停電手續(xù)并且掛好警示牌,然后對電場進行放電即用接地開關把整流器和電場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開檢修門進入電場檢修。
3.24進入磨機檢修必須使用行燈。使用行燈要有良好的絕緣手柄和金屬護罩。燈泡的金屬燈口不得外露。引線要采用雙芯軟線,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特別危險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內(nèi)、潮濕的地溝處等等,其電壓不能超過12v。
3.25工作臺上機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
3.26不準使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3.27不準用水沖洗各帶電體,如電機、開關盒、線槽等。
3.28發(fā)現(xiàn)有漏電情況時,馬上停機,將電源關掉后立即去找電工處理。
3.29在搬動落地扇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后才能移動風扇。
3.30各線電源開關標識要準確,發(fā)生事故時能立即斷開。
3.31在使用動力設備前,應認真檢查開關、馬達和機械設備各部分的安裝是否正確。
3.32在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擇合格保險絲,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
3.33嚴禁用鐵柄毛刷清掃或用濕布擦拭電器開關。
3.34凡電器動力設備發(fā)生過熱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運轉(zhuǎn)。
3.35禁止在電器設備或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
3.36如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上時,以導線斷點為圓心,周圍半徑10m以內(nèi),禁止人員進入,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有人在10m以內(nèi),應用單足跳離危險區(qū),不能奔跑,以免發(fā)生跨步電壓觸電。
3.37發(fā)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黃沙、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材滅火。切不可用有導電危險的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救火時應注意人身防護,身體的任何部位及滅火器材不得與電線、電器設備接觸,以防發(fā)生危險。
3.38打掃衛(wèi)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濕手和金屬物去扳動帶電的電氣開關,以免發(fā)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3.39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對可能帶電的電氣設備以及發(fā)電機、電動機等,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對油開關、變壓器(已隔絕電源)可使用干式滅火器、1211滅火器等滅火,不能撲滅 時再用泡沫滅火器滅火,不得已時可用干砂滅火。地面上的絕緣油著火,應用干砂滅火。
第2篇 空分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所有人員在使用電氣設施時,一定要遵守電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
2.車間內(nèi)部不得隨意安裝臨時照明、插座等用電設施,否則車間將嚴厲處罰。如確實需要,由車間通知電工安裝。
3.車間所有大于50kw以上的電機,在開車時要通知電工啟動電機后,方可開車,否則,不予開車。
4.所有操作人員對運轉(zhuǎn)設備的電機,要按工藝巡檢要求認真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處理。
5.各電機溫度、電流等項指標要每小時記錄一次,對不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的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以便及時處理問題。
6.電氣設施周圍要經(jīng)常保持清潔干凈,不得有油污等等,否則車間將嚴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