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min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第2篇 某物業(yè)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物業(yè)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須提前10~15分鐘簽到上崗,接班人未到達前,交班人不準離開崗位。
2.交班人在交班前,應認真做好崗位工作記錄。
3.接班時,要認真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4.交班時交班人應將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移交給接班人。
5.交班時應將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移交給接班人員,并在
“值班記錄”上簽名。
第3篇 z小區(qū)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小區(qū)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收費金額,和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