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檢查管理和日報臺帳審查制度
1、瓦檢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煤炭行業(yè)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干好本職工作,嚴格執(zhí)行瓦檢員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
3、下井前20分鐘,對瓦檢器實行檢查,對各要害部位做到詳檢、詳查,瓦檢器準確無誤后,方可攜帶下井,對“帶病”的瓦檢器,嚴格執(zhí)行不準下井原則。
4、瓦檢人員必須對井下需要測量瓦斯的地點嚴格監(jiān)測,掌握采掘工作面、井下機電設備、硐室、進回風等處的準確情況,每個地點,每班不少于3次以上的檢查。
5、對檢測的實際數(shù)據(jù)必須按實際記入瓦檢記錄本,瓦檢記錄牌板,并按井下檢測的記錄,核對清楚后,向礦調度室匯報,并將記錄填入日報和臺帳,經安全生產礦長、技術員、安全員和本班瓦檢員審核完畢后,才算本班工作完成。
6、嚴格執(zhí)行“反違章作業(yè)”“反違章指揮”的宗旨,對瓦斯超限的地點有人工作時要立即撤人,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工作面瓦斯不超1%,總回風巷瓦斯不超0.75%),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瓦檢員、安全員有權停止工作地點人員的工作,待處理后方可恢復正常工作。
7、對井下需用火工產品的地點,要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查”制度,對瓦斯超限地點和支護不穩(wěn)地點有權拒絕放炮,并嚴格杜絕火工產品流失,做到無任何流失現(xiàn)象發(fā)生。
8、對檢測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的數(shù)據(jù),要公開向井下工作人員公布,不得有作何隱瞞現(xiàn)象,并認真接受安全員的監(jiān)督、檢查,并將所測數(shù)據(jù)和井下安全員較對。
9、必須做到三簽字(瓦檢員、安全生產礦長、安全員),四無誤(瓦檢記錄、瓦檢牌板、瓦檢日報、瓦檢臺帳),準確無誤的填報。
10、每7天內礦調度室集中安全生產礦長、瓦檢員、安全員、技術員對7天內的工作進行分析、總結、核對、審查,由安全員生產礦長審閱后,向法人匯報本7天內的工作情況,以便加強我礦的工作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