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倉庫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yè)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人倉登記手續(xù),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范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zhèn)}。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倉庫內將電線私拉亂接。
7、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8、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倉庫內保證貨架與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9、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應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有標簽并標明品名、規(guī)格、性能、進價。
10、倉庫的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fā)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11、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第2篇 c倉庫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各類物資、器材的收發(fā)、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雙從管理、雙人鎖、雙人帳目、雙人收發(fā)、雙人清退的“五雙”制度。提貨單據(jù)、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后鎖入櫥內。已發(fā)貨的單據(jù)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fā)貨人簽名,并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庫內不設更衣室、休息室,辦公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料搭建擱層。庫房內的加工間和發(fā)貨、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設置或與庫房有隔離設施。除經消部門許可外,不準在庫房周圍搭建貨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庫內外主要過道暢通。經常保持庫區(qū)和庫房的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qū)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嚴禁庫內吸煙。危險品庫區(qū)不準吸煙、用火。
(三)、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電爐、電熱杯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置,不應當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炮,燈頭等物品應保持安全距離,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
(四)、庫房(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范設施,庫房門配備大號掛鎖。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庫房,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閉離、鎖門、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