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協(xié)會管理制度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討論決定本會工作的方針和任務。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通過理事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報告。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會員半數(shù)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jīng)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zhí)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zhí)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向會員大會提交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情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nèi)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jīng)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季度或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chǎn)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jīng)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zhì)好。
(二)在本會業(yè)務領域內(nèi)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年齡的,須經(jīng)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jīng)社團登記管理機構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三年?!緯L、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jīng)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jīng)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jīng)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議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xié)調(diào)各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
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