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市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1、正常安全供水供電,是工作生活學習的必備條件,全校人員特別是主辦人員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和重視,總務處對此負總責。
2、節(jié)約水電,是每個公民應有的道德和義務,節(jié)約者光榮,浪費者可恥,盜用者犯罪。各部門要加強節(jié)約水電的宣傳、教育工作。
3、水電工是維護水電正常供應的責任人,應做到:值班到位,全面巡查,管線暢通,及時排障,按時開關,分片調供,保障供應,確保安全。
4、職工住宅:水、電表到戶,按量計費。嚴禁偷水偷電,違者處以適當罰款。
5、辦公樓教學樓用電:各處室負責人和班主任是責任人,必需做到按需開關,人走斷電,杜絕浪費,否則責任人承擔一定的損失。
6、學生宿舍:定時供應,按需調控,滿足使用,杜絕浪費。
7、維修:凡私人用水電材料費用由個人承擔,公用設施材料費由學校承擔。水電小維修工作由學校水電工承擔。
8、水電工及時巡查維修,防止水電設施受損被盜,避免浪費和損失;有險情或嚴重故障,要及時報告學校和水司、電司,否則,扣發(fā)水電工的崗位津貼或責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