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公司請休假管理制度
服飾公司請(休)假管理制度
請假方式
因事請假需寫《請假單》,將請假單交給直接主管審批或上級主管審批,批準后才能休假。
批核權限
1.經理以下人員: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經理請假,三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
2.經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向副總請假,三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
請假規(guī)定
1.請假期時,一天以內的提前半天,申請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
2.事假起始計算為小時,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所有事假都不予計當日薪酬。
3.因病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方可離崗。外地出差因病不能上班,可托人或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如部門主管同意,部門主管必須代申請人填寫《請假單》交人事部備案。如部門主管不同意,應電話告知或托人告知申請人應按規(guī)定上班。請病假須遞交有效的醫(yī)院證明,方才有效。
4.如患重大病癥住院治療,超過兩個星期起予以停工(自動離職),病例愈后經醫(yī)院證明可從事原崗位工作的可考慮予以復職。
5.假期中公休日當休息日論。病假不足一日則以小時來計。
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都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
法定節(jié)假日放假規(guī)定
1月1日
元旦放假1天
5月1日
國際勞動節(jié)放假1天
10月1日
國慶節(jié)放假1天
中秋節(jié)、端午節(jié)放假半天管理規(guī)定
1.請假必須提前申請,安排工作代理人,經權責主管同意簽準后方可告假,如寫好請假申請,但直屬主管未簽準而請假人離開公司則以曠工論處。
2.如因突發(fā)事件不能預先辦理請假手續(xù),應于事發(fā)當日報告直屬主管或電話請假或托人代辦請假手續(xù)。電話請假或托人請假必須說明請假原因。凡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論處。
3.申請長假(7天以上),應在休假期前做好工作小結并向臨時接替人員及直屬上司交待清楚。
4.經理、主管休假期間須留下假期中的聯(lián)系電話,以備不時之需。
5.假期滿未續(xù)期或續(xù)假但未獲批準者(因病或臨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均為曠工。
6.請假理由不充分而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請假或縮短請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