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公司大學畢業(yè)生實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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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吸引、選拔優(yōu)秀的應屆畢業(yè)生到本公司工作,規(guī)范大學生實習制度,加強對實習生的管理,特制訂以下辦法:
1.實習須具備的條件
①原則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學歷以上大學生,在校品學兼優(yōu);
②由學生本人提交實習的書面申請,經相關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jiān)與人力資源總監(jiān)審批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③實習生在到崗實習前須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實習生個人情況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④實習生須提供一年內的健康體檢證明,若無則由公司安排實習生進行健康體檢,費用公司承擔。
2.實習時間的規(guī)定
①為實習在一段時間內能取得一定效果,實習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最短不少于一個月;
②考慮到公司作業(yè)需要,實習期間每次請假時間不得長于5天(5個工作日),累積不超過15天(15個工作日);5天以上和累積超過15天需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jiān)同意。
3.實習期間的待遇
①工作日提供免費的工作午餐;
②不享有正式員工的相關待遇,一般情況下不提供補助;如實習崗位需要,可以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jiān)為實習生申請基本生活補助,建議200-400元/月或10-20元/天。
4.實習工作的要求
①尊重金鵑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②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jiān)根據(jù)公司情況安排實習生相應的具體工作,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員工以一對一的形式培訓實習生,;
③由于實習生的工作一般為基礎性的執(zhí)行工作,適合技術性、單一項目的崗位,綜合性、需要豐富工作經驗和成長空間的崗位不考慮;
④金鵑公司為智力型企業(yè),包括文本文檔、電子文檔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jiān)負責協(xié)調,提供給實習生,并確保資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5.實習工作的結束
①實習期結束后,由實習生所在部門負責人與人力資源部溝通,給予相應的鑒定和評估,確定該實習生是否可以留用,并進入相應的招聘程序;
②實習過程中,發(fā)現(xiàn)實習生明顯不適合該崗位,建議勸其提前結束實習期,并告知人力資源部;
③實行生在實習期間嚴重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規(guī)章制度,責令其立即終止實習,若產生不良后果及經濟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賠償責任。
實習生日常管理辦法(討論)
1.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場地(單位)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上課不遲到、不早退,按時到指定的實習崗位,下課須經指導教師允許后方可離開。
2.實習生進入實習場地(單位)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3.實習生不準擅自離開實習崗位,有事離崗需經指導教師批準,返回崗位應向指導教師報告,同意后方可上崗。
4.實習生必須聽從指導教師指揮,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愛護設備,不亂動設備(器材),不得無故損壞。如發(fā)現(xiàn)故障或異?,F(xiàn)象,立即報告指導教師,未經允許,不得任意拆卸或啟動設備(儀器),確保人身、設備的安全。
5.愛護工具、量具,節(jié)約原材料、認真做好所在崗位的設備(器材)保養(yǎng),若有人為損壞現(xiàn)象按規(guī)定賠償,并做好實習場地和工位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
6.在工作場所內,不準嘻鬧、奔跑和大聲叫喊,上課不準串崗,不準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說等。
7.尊重實習指導教師,聽從安排,服從分配,虛心求教,刻苦鉆研業(yè)務,提高操作技能,爭取盡快達到崗位獨立作業(yè)的要求。
8.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實行雙重考勤:即所在系(中心)的考勤;生產實習處的考勤。生產實習處將不定時抽查。
9.實習生原則不允許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其順序為:先由該生填寫請假條,實習指導教師批準,而后交所在系(中心)學工辦負責人簽署意見同意后方可生效。
10.實習生請病、事假,應經實習指導教師導同意后,報系(中心)學工辦登記。請假三天以上還必須經班主任審核,所在系(中心)審批,并報生產實習處備案,否則,按曠課論處。
11.實習生必須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實習場地(單位)聲譽;遵守《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
12.在校生到校外實習時,必須提前一周向生產實習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校長批準。未經允許不能擅自離校出外實習。
13.實習生因嚴重違紀或工作懶散等原因,被實習場地(單位)拒絕實習,學校將不再安排新的實習崗位,并將作出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勸其退學或開除,由此產生的實習考核、就業(yè)推薦等問題均由該生個人自負。
14.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對實習場地(單位)有意見應及時與班主任聯(lián)系,并以書面形式報告生產實習處,由生產實習處負責各部門協(xié)商解決。實習生不得直接與實習場地(單位)指導教師(領導)發(fā)生沖突,若無理取鬧,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學校將對其作出相應的處分。
15.若實習學生累計三次當月考核不合格,則實習考核為不合格,按學校規(guī)定不以畢業(yè)。
16.學習生連續(xù)曠課三天以上,或累計七天以上,學校作退學處理。
17.實習生實習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應知應會考試,無故不參加考試,按規(guī)定不以辦理畢業(yè)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