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chǎn)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人事制度
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人事制度
一、聘用公司各機構需要增加人員時,先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經(jīng)主管領導核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統(tǒng)一招聘。員工招聘采取內部選聘和對外招聘兩種方式
1、 內部選聘:從公司內部員工中選拔聘用所需人員。
2、 對外招聘:對外招聘采用媒體廣告、人才中介機構、大專院校、相關企事業(yè)單位等途徑進行。應聘人員填寫《招聘登記表》,甄選資料,確定測試人員名單;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初試合格者,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復試;結合聘用部門對復試人員進行復試及專業(yè)測試,并做出結論性評價;復核應聘者相關證件,對應聘者進行背景調查,由權限領導進行核決。
起移交工作。
八、 開除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1、 員工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者;
2、 員工有嚴重違紀行為者。公司辭退員工應于三日前告知員工,并于當日進行工作交接。
1、 由所在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
2、 由人力資源部門對其進行考查,將考查結果報主管上級核準;
3、 由所在部門進行工作交接,填寫《員工離職(調動)工作交接表》并將交接手續(xù)轉人力資源部門。
九、 崗位調整因公司需要,進行崗位調整時,由人力資源部下發(fā)《崗位調整表》,由當事人與原所在部門進行工作交接,同時填寫《員工離職〈調動〉工作交接表》。
十、 離職員工離職應提前 15 日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員工離職時應移交手續(xù)包括:工作移交、財務移交和辦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寫《員工離職(調動)工作交接表》,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如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職者,視為自動離職,扣發(fā)當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