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知名公司管理干部選拔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地產置業(yè)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guī)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fā)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主管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五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公開競聘。
第六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綜合管理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七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fā)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xù)。
第八條考察期滿后,由綜合管理部組織進行綜合考評并填寫《干部考察期綜合考評表》,逐級做出考評意見。勝任新職位要求的,公司予以正式發(fā)文聘任。其余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延長考察期或另行安排。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大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一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綜合管理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yè)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tài)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做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做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綜合管理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