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某科技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范圍
本規(guī)則所稱固定資產包括運輸設備、儀表、工具、辦公設備、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測試設備等。
第三條 會計科目列帳原則
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在二年以下,不具生產性,未超過2000元者應以費用科目列帳,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帳。
第四條 管理職責
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商務部負責采購、財務部列帳、行政部負責管理及保養(yǎng)。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增置
固定資產的增置由使用部門根據需要提出申請,注明廠家、型號、規(guī)格、價格及所需時間,報行政部匯總審核報總經理/副總經理批準后,由商務部進行采購。
第六條 檢驗入庫
1.固定資產采購完成后,由商務部會同使用部門按采購清單的內容對品種、規(guī)格、數量、性能、外觀等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填寫檢驗單,交庫房管理員。
2.庫房管理員根據檢驗單,物資采購清單辦理入庫手續(xù),并通知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登記編號。隨產品及設備帶來的說明書、合格證、保修單等標記與產品及設備一致的編號后原件交資料室留存,復印件隨物保管、隨物入庫。
3.經檢驗發(fā)現規(guī)格、性能、質量、數量等不符時,應予拒收,但庫房管理員可以辦理臨時入庫手續(xù),負責暫時保管。
第七條 登記手續(xù)與編號
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即歸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負責管理固定資產的人員應會同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統(tǒng)馭關系,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樣簽。
同時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卡'一式二聯(lián),第一聯(lián)送財務部門列帳,第二聯(lián)行政部留存。財務部門應每月與行政部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如有缺漏事項應即通知補正。
第八條 盤點
行政部應會同財務部門每半年盤點一次。另應于每季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后應填造'盤存單'注明盈虧原因,呈報總經理/主管總經理核決后,送財務部門一份,自存一份。行政部對于盤盈或盤虧除應出具盤點報告敘明原因呈總經理/副總經理批示。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yǎng)
行政部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對報修設備應在48小時內送修,并于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對所有設備檢查、保養(yǎng)一次。
第十條 固定資產移交、撥轉處理
固定資產在公司內移交、撥轉時,應由行政部讓接收人員在'固定資產登記卡'上簽認。
第十一條 外借處理
固定資產外借,行政部應先呈總經理/主管總經理核準后始得辦理,并應制定契約,副本送財務部門以備核對,契約內容應包括修繕保養(yǎng)及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設備明細等。
第十二條 閑置固定資產處理
行政部每三個月應將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的閑置固定資產予以整理,填具'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會同財務部擬定處理意見后呈報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三條 抵押資產的減損、外借處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發(fā)生減損或外借時,財務部門應事先備函寫明抵押編號及資產名稱、數量,由財務部向貸款及抵押權登記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xù)。
第十四條 記錄錯誤處理
(一)登記數據如因漏記、記錯或記載不清者,登記人員應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登記數據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據者一律由直接上級出具處理意見報總經理/主管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 賠償處理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保管人、使用人有下列情況者,應賠償相同金額并按照公司《員工獎懲管理條例》予以懲處:
(一)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公司資產遭受被竊、被搶、損壞者;
(二)對所保管的公司資產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保管人、使用人對所保管的公司資產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除賠償相同金額外,公司將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2篇 某科技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標準:
1.1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生產經營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
1.2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質資產,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資產內容:
2.1土地;2.2房屋及建筑物;2.3機器設備;2.4電子設備;
2.5運輸設備;2.6工具、器具;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1人事行政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2人事行政部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及卡片;
3.3人事行政部設專人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購建、驗收、保管、調撥、出售、報廢、定期盤點等有關事項;
3.4人事行政部對每項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人,并訂立相關的使用、交接,丟失、損壞賠償規(guī)定。
4、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4.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4.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4.3財務部負責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4財務部協(xié)助人事行政部每季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的購置:
5.1固定資產購置,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購買(專用固定資產除外);
5.2各部門填寫請購單,送人事行政部匯總后報總經理批準;
5.3人事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采購,請購單應填寫名稱、規(guī)格、型號、性能、質量等資料以備采購及驗收。
5.4依據經總經理批準的請購單到財務部門請款。
6、固定資產轉移、調撥:
6.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須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固定資產轉移登記;
6.2人事行政部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門,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7、固定資產出售:
7.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人事行政部須申報出售處理固定資產的報告并列出明細表,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報總經理批準;
7.2財務部門根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出售處理報告進行帳務處理,并開具發(fā)票及收款;
7.3人事行政部依據財務開具的發(fā)票及收據辦理發(fā)貨手續(xù)。
8、固定資產報廢:
8.1固定資產報廢,由人事行政部會同相關技術人員檢測后提出報廢申請報告,送總經理批準;
8.2財務部門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報告進行財務帳務處理;
8.3人事行政部負責進行實物處理。
9、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9.1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由人事行政部按季盤點后提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并會同財務部門核查落實后,報總經理審批;
9.2財務部門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進行帳務處理。
10、固定資產要按規(guī)定嚴格管理、定期維護保養(yǎng),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得外借。
11、財務部門每月按各類固定資產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列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核算。
12、對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13、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由公司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
14、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15、本制度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