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小學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南江小學公用經費管理制度
為了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精神,切實規(guī)范資金使用范圍和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編制:
每年初,根據上級下達的學校公用經費標準和學校創(chuàng)收用于補充公用經費的收入,由學校年度經費預算編制領導小組組織各部門編制預算。由教職工大會通過并公示。預算編制要堅持真實、重點、科學、透明、績效等原則。預算報表報批后,要嚴格執(zhí)行。
二、執(zhí)行預算:
1、學校根據需要提出用款計劃執(zhí)行申請,提交教育局審核通過后,及時辦理借用和補足備用金手續(xù)。用款執(zhí)行計劃一般由校長提出,大筆費用要通過學校行政會通過。用款執(zhí)行計劃要真實、詳細、準確,符合預算要求和原則。
2、學校經費使用原則:
(1)為教育教學服務原則。公用經費開支的范圍包括:教育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踐、學生活動、水電、取暖、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的開支。堅決禁止亂辦福利、亂發(fā)獎金補助、胡亂報銷、公款吃喝、貪污挪用等。其它人員經費和上級文件規(guī)定外出學習培訓經費要嚴格報批后列支,屬個人專業(yè)成長及需要支出的一律由個人承擔。
(2)實事求是原則。學校建立物品采購登記制度,建立物品驗收、保管、領用制度,采購的劣質物品,不能使用的物品由采購人員負責退換,并要查明原因。屬于固定資產的及時登記在固定資產帳上,其它物品登記在公物領用登記冊上。公物領用登記冊必須與購物發(fā)票數量相一致,領用時使用人必須簽字,報帳時持公物領用登記冊和固定資產帳本到教育局,經財務人員核對票冊帳相符時方可報銷。做到帳物相符,物值相符,堅決禁止冒支虛領,吃回扣等現象。
(3)勤儉節(jié)約原則。學校經費要精打細算,嚴格控制一次性消費支出,如:辦公耗材費,水電、通信、差旅費等要限額使用,差旅費超額部分由本人自負。
(4)量入為出原則。每年所有支出條據必須入帳,必須做到帳務平衡,建立校長離任,財務人員更換審計制度。
(5)統(tǒng)籌重點原則。學校堅持召開校務擴大會議,議定每年經費重點使用項目并報教育局審批(屬政府采購范圍內的項目,按政府采購法執(zhí)行),統(tǒng)籌計劃,統(tǒng)一安排落實。
(6)民主理財,定期公布原則。學期末學校張榜逐項公布支出費用,并組織人員,結算公物領用登記冊,若收支不符要追究事務人員經濟責任。實行經辦人、證明簽字,校長把關簽字,做到??顚S?,嚴禁財務人員私自借支。
三、帳務管理:
1、學校設報帳員一名,記現金日記帳。所有經費都須入帳,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整理有關票據。
2、學校設置現金日記帳,核算現金收支。學校設置固定資產臺帳,由總務處負責固定資產的登記、增加、變更事項。每期末清查審核學校固定資產。
4、接受上級(或財務)部門的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