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及生活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及生活用電必須遵守以下操作規(guī)程
1)電工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yè)。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臨時用電線(纜)必須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電線(纜)必須與負荷相匹配;配電箱、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要與其負荷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配電箱、開關箱必須封閉加鎖,專人管理。
3)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框架、部件、金屬操作臺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作保護接零,手提式電動機具應安裝漏電保護器等。
4)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必須按順序先斷電源后拆除,不得留有安全隱患。
2.施工及生活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嚴禁在現(xiàn)場的閘箱上私拉亂接,確有需用應請現(xiàn)場專職人員進行操作。
2)在腳手架上安裝臨時照明線路時,腳手架上應加絕緣,金屬腳手架上應設木橫擔。
3)電源線路不得破損、裸露、接觸潮濕地面以及接近電源和直接綁在金屬構件上,在電源插座上連接線路時,必須用插頭連接。
4)照明電燈、電線、電閘箱要符合要求,外線接頭要用防水絕緣膠布包好。
5)拆除照明設備,不得留有帶電部分,如必需保留時,則應切斷電源,線頭以絕緣固定距地面2.5米以上的適當處。
6)員工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線、插座、電器設備等。
7)除試驗室使用的電器養(yǎng)護設備外,其它單位嚴禁使用電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