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音樂教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教室是開展音樂教學的專用教室,不準挪做它用。
二、盡職盡責,凡配備有音樂室鑰匙的教師和學生應愛護和保護音樂教室的財物,不允許將鑰匙轉借和復制給無關人員。如發(fā)現(xiàn)財物丟失或損壞將追究有關事故責任人。
三、進入教室上課的學生應遵紀守法,遵守課堂紀律,不允許在音樂教室內大聲喧嘩,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游戲。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四、愛護室內的設備,未經老師允許,不得動用任何物品。私自動用室內物品,造成損壞,視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五、維護室內的衛(wèi)生,不亂扔廢棄物,不隨地吐痰,不觸摸墻壁,隨時保持室內的干凈、整潔。
六、做好課前準備,帶齊音樂用品。
七、排隊出入教室,不得擁擠,保持安靜。
八、教學活動結束后,要認真整理器材,檢查安全設施,切斷電源、關閉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