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塊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塊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塊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塊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塊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塊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塊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2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塊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塊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塊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塊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塊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塊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塊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塊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3篇 運輸分公司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
氧氣瓶,乙炔瓶使用管理制度,是運輸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管理、指導、強制、氧氣瓶,乙炔瓶使用規(guī)定制訂、執(zhí)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來規(guī)范單位自身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起單位內(nèi)部比較完善的氣瓶安全管理使用機制。
一、氧氣,乙炔氣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必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風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特性是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那么氧氣瓶、乙炔瓶就必須分庫存放。
三、氧氣瓶,乙炔瓶入庫前應經(jīng)過安全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氧氣瓶、乙炔瓶應當分垛儲存,每垛堆放面積不宜過大,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氣瓶,乙炔瓶應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入庫,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nèi)。
六、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防護帽、緩沖膠圈應齊全有效,緊固牢,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閥門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嚴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車直接調(diào)運氧氣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氧氣瓶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氣瓶和乙炔瓶存儲和使用時間隔距離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十、氧氣瓶和乙炔瓶領用發(fā)放必須空瓶換重瓶;存放使用場所應根據(jù)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