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運輸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規(guī)范運輸作業(yè),保證公司物資運輸安全,降低公司運輸成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運作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公司運輸部的所有工作人員、公司涉及運輸作業(yè)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安全管理相關人員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3條? 本制度所稱運輸均由運輸部統(tǒng)一負責,運輸內容包括以下5個方面。
1.從公司下屬工廠的倉庫到各地配送中心或大客戶的長途產成品直運運輸。
2.各地配送中心之間的產品調撥運輸。
3.從供應商處提取原材料、設備、備件、包裝材料、工具、耗材、辦公用品等物資到工廠倉庫的運輸。
4.從港口、碼頭接收物資到倉庫的運輸。
5.工廠生產車間到倉庫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運輸。
6.從各配送中心到工廠的不合格品回收運輸。
第4條? 本制度所稱危險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和環(huán)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資。危險物資以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的為準,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結果為準。
第5條? 本制度所稱接運人員是指汽車司機、裝卸員、押運員、入庫管理員;運輸人員是指汽車司機和押運員;收貨單位包括公司的區(qū)域配送中心、倉庫直接送達的客戶、聯運中的中轉方。
第2章? 運輸準備和調度
第6條? 采購部、倉儲部、生產部、銷售部、配送中心要進行物資運輸,需提前2個工作日聯系運輸部調度員,并協(xié)助運輸部進行作業(yè)計劃。
第7條? 運輸部接到貨運通知和登記后,調度員要嚴明各種運輸單據,及時安排車輛進行運輸。
第8條? 調度員應當對下圖所列的4類情況非常熟悉。
第9條? 運輸主管和調度員根據貨運任務以及物資規(guī)格、數量、運輸要求等合理規(guī)劃線路,安排車輛、司機、押運人員。
第10條? 調度員不得派人情車和關系車,不得推諉延誤派車,不得甩派。否則,所造成的物資供應短缺等情況,概由調度員負責。
第11條? 如遇車輛緊張或任務增多時,調度員應當保證倉庫和配送中心的緊需物資、重點物資、大宗物資以及大客戶物資的運輸,其次按照運輸業(yè)務的輕重緩急安排運輸,確保公司生產和銷售正常運營。
第12條? 公司車輛不能滿足任務需求時,可安排社會車輛或者尋找第三方物流進行運輸,但必須注意滿足安全、準時等要求。
第13條? 如有長、大、重、超高物資,調度員需要提前按照規(guī)定向始發(fā)地公路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申請由國務院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制式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第14條? 調度員在分配車輛和運輸人員時,應當注意長途運輸應派兩名司機輪換開車,以免因疲勞駕駛造成安全事故。
第15條? 安排好運輸的車輛和司機等之后,調度員需要填寫《運輸派車通知單》,通知單的具體形式和內容可以參考下表中的示例。
運輸派車通知單
第16條? 司機和押運人員接到運輸任務后,應當及時作好出車準備。
1.司機需及時檢查車輛情況,及時排除車輛故障。
2.長途司機和押運人員需提前調整、安排好私人事務,方便出車。
第3章? 接運管理
第17條? 在供應商不安排送貨時,相關部門應當通知運輸部接運物資。確定接運后,運輸部應當與倉儲部、銷售部一起,與供應商協(xié)商確定合適、經濟的接運方式:到車站、碼頭提貨,到供應商處提貨,專用線到貨接運。
第18條? 公司內部產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等物資的長距離運轉工作或者大件物資的搬運工作,也需要運輸部進行接運。物資的收貨和發(fā)貨部門均應提前作好計劃,提前通知運輸部進行接貨或送貨。
第19條? 接運時,接運人員應進行卸車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按運輸單據查對箱號和貨號。
2.對施封袋、苫墊、鉛封等進行檢查。
第20條? 單據和外包裝確認無誤后,接運人員應當拆箱對物資進行檢驗。特別注意以下兩種情況。
1.對特殊貴重物資應當逐個檢驗。
2.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是否有拆包或者破損痕跡。
第21條? 接運人員確認物資無誤后,方可進行裝貨工作,不得先裝貨,后查驗。
第22條? 接運人員和承運商或供應商辦理物資交接手續(xù)時,具體操作方式如下表所示。
手續(xù)交接辦理方式示意表
第23條? 接運時,接運人員應做好現場交接工作,同時保留經雙方簽字的驗收記錄。
第24條? 接運工作完成后,押運員應當將做好的物資接運記錄交調度員存檔。
第2篇 運輸氣瓶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裝車后,駕駛員必須檢查車廂門是否關好。
2、氣瓶只許向上立放,嚴禁倒放和臥放,氣瓶在車上應妥善地固定。
3、隨車應配備消防器材,司機要會熟練使用。
4、運輸氣瓶回站時,漏氣瓶必須裝在車廂的后面,不得靠近駕駛室。
5、重瓶車運輸途中不準停車,到達供應站后及時卸車入庫。
6、運瓶車嚴禁攜帶其它易燃物品,車上嚴禁吸煙。
7、運瓶車右前方明顯處懸掛“危險品”黃底黑字的三角旗。
8、行駛中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安全登記。
第3篇 運輸礦車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礦車駕駛員必須注意休息,保持精力充沛,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嚴禁酒后駕駛車輛,禁止將車交給非崗位人員駕駛。
2、認真做好設備每班潤滑、檢查及故障處理等出車前檢查保養(yǎng)項目,以及運行中及收車后的“一班三檢”,確保設備安全狀況良好。
3、禁止超速行駛,嚴禁手腳制動聯用;晴天視線良好,石灰石礦山礦車上山最高車速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下山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砂巖礦山礦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
4、雨天路滑,雨霧視線不清,應開亮車前黃燈與標志燈,并靠右側減速行駛,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砂巖礦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前后車間距應不少于50米,視距不足20米時,啟動雨霧天氣石灰石生產應急預案(附后)。
5、冰雪或多雨季節(jié)道路較滑時,應有防滑措施并減速行駛,前后車距應不小于50米;拖掛其他車輛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專人指揮。
6、駕駛室內嚴禁超座,駕駛室外嚴禁載人。
7、車輛行駛時必須各行其道,嚴禁占道行駛、超車行駛;車輛下坡時,兩車距必須保持50米以上;平路行駛必須保持30米以上;車輛下坡嚴禁空檔和熄火滑行。
8、禁止在運礦道路上及連接路口處調頭、倒車。
9、禁止在裝、卸點處不按順序搶裝搶卸,裝車時駕駛員需將車做駐車制動,不得離開駕駛室,裝料時,禁止將身體任何一部位伸出窗外,每次卸完料必須等車大箱落下后方可起步。
10、禁止在各連接路處爭道搶行,在連接道路口處,做到提前減速,并“一看、二等、三通過”。
11、嚴格按照指定的行車路線行駛,禁止私自動用礦車和將礦車當做代步工具使用,凡礦車停車時,人離開駕駛室,必須拉好手剎車,并做好相應的防滑溜措施。
12、雨霧天行車時,嚴禁使用緊急制動,以免車輛側滑發(fā)生事故。
13、在對車輛檢查、維護保養(yǎng)時,應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運行中檢查底盤時要將車輛停放于平坦位置,將車輛熄火并做好相應的防滑溜措施后方可進行,同時注意防止設備高溫部位燙傷,上下車輛手要抓牢、腳要踩穩(wěn)(嚴禁跳車),防止滑跌造成人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