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賬戶管理專員崗位職責
職責描述:
1、負責做好賬戶資料真實性、合規(guī)性、完整新審核;
2、負責單位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系統(tǒng)操作;
3、負責做好人行系統(tǒng)核準和備案、賬戶資料掃描歸檔等工作;
4、負責根據人行反饋賬戶處理是否成功的信息,將賬戶資料原件和開戶許可證交接;
5、負責單位定期存款、個人存款證明、個人賬戶升降級等業(yè)務辦理;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金融、財會、管理等專業(yè);
2、具有2年以上銀行綜合柜員工作經驗;
3、掌握銀行結算業(yè)務和賬戶管理的基本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
4、具備較強的風險防范意識和合規(guī)意識。
第2篇 賬戶管理專員崗位職責任職要求
賬戶管理專員崗位職責
工作職責:
1、掌握催收技巧,采取合適策略對逾期客戶進行電話催繳;
2、保證及時有效的跟進和有效控制轉出率。按照規(guī)定在系統(tǒng)中記錄每次作業(yè)結果;
3、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有異常情況的客戶。
任職資格:
1、普通話標準、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中文輸入40字/分鐘;
2、主動積極,具有上進心,喜歡挑戰(zhàn)性工作,活潑外向,善于與人交流;
3、人品端正,責任心強,有較強的應變能力。
4、具有催收或信用卡相關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賬戶管理專員崗位
第3篇 賬戶管理崗崗位職責
職責描述:
1、賬戶管理:及時進行各類投資所需賬戶開立、信息變更和注銷等工作,包括證券賬戶、銀行間賬戶、基金賬戶等;
2、賬戶資料管理:落實收集、維護、核對、整理歸檔各種開設證券賬戶、銀行間賬戶、基金賬戶等所需的材料以及開設完成之后收到的各類投資賬戶資料;
3、業(yè)務資格申請:辦理證券交易所會籍業(yè)務及進行各類資格的申請,交易所、銀行間、登記公司各類電子證書的申請續(xù)用廢止手續(xù);
4、交易單元申請:辦理新增交易單元的申請及租用手續(xù);
5、直銷開戶:完成產品直銷柜臺的開戶;
6、其他工作:賬戶管理工作流程規(guī)范及部門分配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經類相關專業(yè);
2、2年以上相關賬戶管理工作經驗;
3、大學英語四級以上,熟練使用windows/word/excel/power point等辦公軟件;
4、熟悉及保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及相關監(jiān)管機構的工作流程、法律法規(guī);熟悉證券交易及相關資格申請的流程,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服務意識,較強的抗壓能力,工作踏實、仔細,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團隊合作精神。
第4篇 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崗位職責
a崗
1、在處長和分管副處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負責貫徹執(zhí)行總局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制定和完善全系統(tǒng)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實施辦法、制度等;
3、負責擬定年度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工作目標、工作計劃;
4、負責指導、檢查全系統(tǒng)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工作,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5、負責與人行國庫、農行等部門協調工作;
6、負責協助做好全系統(tǒng)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人員業(yè)務培訓工作;
7、負責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b崗
稅務會計統(tǒng)計管理或其他崗位人員不在崗時,負責其各項工作。
第5篇 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崗位職責要求
a崗
1、在處長和分管副處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負責貫徹執(zhí)行總局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制定和完善全系統(tǒng)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實施辦法、制度等;
3、負責擬定年度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工作目標、工作計劃;
4、負責指導、檢查全系統(tǒng)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工作,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5、負責與人行國庫、農行等部門協調工作;
6、負責協助做好全系統(tǒng)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人員業(yè)務培訓工作;
7、負責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b崗
稅務會計統(tǒng)計管理或其他崗位人員不在崗時,負責其各項工作。
第6篇 個人賬戶和特殊人群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內容
1.負責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配置、照相,核發(fā)ic卡和《醫(yī)療保險手冊》、《病歷本》,建立個人賬戶管理系統(tǒng)。
2.負責審定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轉化記錄情況,通知銀行按時足額劃入個人賬戶,定期不定期檢查個人賬戶的有關情況。
3.為退休的參保人員變更醫(yī)保待遇手續(xù),辦理調離本市和出境定居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剩余金額結轉手續(xù)。
4.負責為參保單位集中管理的異地安置人員ic卡刷卡沖減個人賬戶手續(xù),為遺失ic卡人員辦理掛失、補發(fā)手續(xù)和發(fā)卡。
5.受理參保單位和個人有關個人賬戶資金情況的查詢,宣傳有關醫(yī)保政策與規(guī)定。
6.負責定點醫(yī)療機構和藥店上月個人賬戶發(fā)生額的撥付初審、復審工作。
7.依照相關政策規(guī)定,負責特殊人群的醫(yī)療費用報銷初審、復審工作。
8.負責審定和處理參保人員的異動情況。
9.負責做好相應的其他配套服務工作。
10.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