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裝煤車司機崗位職業(yè)健康操作規(guī)程
(1)操作時應精神集中,嚴禁打鬧,交談,打盹,睡覺。
(2)嚴禁重車在空爐上停留時間超過5分鐘不裝煤。
(3)閘板未關,套筒未提起,煤塔漏咀未關好,禁止開車。
(4)煤車行駛中,禁止上下車。
(5)非本崗位司機不準開車或試車,嚴禁開車打倒車。
(6)開車時,司機不能離開司機室,手不得離開制動器。
(7)行走前要鳴笛。行至煤塔或兩端要減速以免撞壞安全攔。
(8)嚴禁向車下扔東西,嚴禁坐臥鐵軌。
(9)遇到大風,裝煤車不穩(wěn),又無抱閘時必須有專人墊道。
(10)禁止坐或靠在欄桿上,禁止站在大小爐蓋。
(11)機械運行中不能加油清掃轉動部位。
(12)煤車頂上禁止存放與生產(chǎn)無關的物品。必須存放的要妥善放好,確保安全,防止掉下傷人。
(13)當司機在操作中或巡檢時,發(fā)現(xiàn)聲音、溫度、電流等異常時,要立即停車檢查,待問題處理后,試車確認后,方可動車。
(14)煤車上的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卸,因其他原因確需拆除的,在工作完畢后,應立即恢復。
(15)操作過程中突然停電,必須將主令控制器全部復零位,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手動操作。
(16)司機嚴禁坐臥軌道。
(17)禁止從裝煤車上跨上上升管走臺。
(18)設備檢修時,司機應在崗位上進行安全監(jiān)護。
(19)在煤車靠近焦側摩電道附近工作時,應注意防止工具等碰到摩電道。
(20)未得到推焦發(fā)出的可以裝煤的信號,就進行裝煤。
21嚴禁用嚴重變形的托煤板進行裝煤。
22操作時注意托煤板前后極限位置,并提早減速,嚴禁超越極限。
23對位時要對好,嚴禁托煤板斜炭化室爐墻。
24托煤板未退回原位時嚴禁解除連鎖行車。
25未得到搗固發(fā)出的信號,嚴禁關閉前擋板,確認無人時,方可關閉防止夾傷員工。
26煤餅塌陷嚴重時,須停止裝煤,不可強行裝煤。
27準確記錄裝煤情況,對有塌煤的要做好記錄,通知加熱組控制溫度。防止高溫事故發(fā)生。
28設備檢修時應對崗位進行安全監(jiān)督。
29及時清理設備油垢,油污,交接班時應切斷總電源。
30走形,裝煤兩個主行控制器在作業(yè)完畢后,一定要放回原位,嚴禁運行中打倒車。
31檢查檢修設備時,須掛好檢修牌,檢修牌未摘除,靜止行車。
32倒煤餅時,裝煤組長必須督促倒固工三人操作,做好督促工作;搗固工有特殊情況時,司機必需頂替。
33夏季高溫天氣應多服用下發(fā)的防暑降溫物品
34每年定期進行職業(yè)病健康體檢
35定期組織學習職業(yè)病健康防治知識
36本崗位員工在工作期間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第2篇 裝煤車司機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裝煤車司機崗位職責,安全技術要點、技術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特殊操作、設備維修制度等內(nèi)容。
本規(guī)程適用于煉焦車間裝煤車司機崗位安全技術生產(chǎn)操作。
2規(guī)程主體
2.1崗位職責
2.1.1直屬推焦班長領導,完成其布置的工作任務。
2.1.2在推焦班長的領導下,根據(jù)裝煤計劃按時進行裝煤操作,經(jīng)常與搗固工、推焦車司機、上升管工、爐門工、余煤處理工等崗位密切配合。
2.1.3操作中發(fā)生故障時,如不能自選排除,要立即報告值班長及班長與維修聯(lián)系,并配合維修。
2.1.4認真執(zhí)行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操作及設備性能,管理保養(yǎng)好本崗位所屬設備,清掃和保持好所屬設備區(qū)域衛(wèi)生。
2.1.5執(zhí)行車間臨時指派的其它工作。
2.1.6接班前要認真檢查所屬設備的潤滑、安全裝置、極限開關是否正常、設備狀況是否良限,并進行必要的試運轉。
7崗位安全技術要點
7.1熟悉掌握本崗位設備工藝,嚴格執(zhí)行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7.2上崗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7.3行車前一定要鳴笛,并保持軌道清潔。
6司機在操作中禁止與他人談話,嚴禁班前、班中喝酒。做到精心操作。
2.6不許從車上與爐前之間跳躍。
7.6禁止往磨電道扔鐵器及雜物。
7.7停車檢修時,司機必須在場維護。
7.8無人看護時,不準加煤。加煤到位后,一次停車, 不準二次強送煤。
7.9使用手搖裝置時必須拉下總電源。
7.10電機及線路發(fā)生冒煙著火時,立即切斷電源,禁止用水燒。
7.11除后擋板外,其它移動設備未回原位,禁止行車。
7.12加煤時注意標志,禁止超過限度。
7.13禁止非崗位人員操作本崗位設備及外人私自上車。
7.14余煤處理工清理煤箱活動壁時,禁止關閉前擋板,裝煤車到搗固下對位時,必須確認煤箱內(nèi)無人,以保人身安全。
7.15裝煤車與搗固機操作平臺之間的扶梯,車未對好位,禁止上下。
7.16在裝煤車上不準遺留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事故或損壞機器設備。
2.3技術規(guī)定
2.3.1托煤板與炭化室中心線偏差<10mm
2.3.2裝煤最大電流: a
2.3.3按推焦串序及裝煤計劃裝煤。
2.3.4裝煤前50秒,發(fā)出裝煤信號。
2.3.5接班后必須先試車,并如實填寫試車記錄。
5操作規(guī)程
5.1開車前檢查搗固機是否已回到原位。接煤板是否放下,行走方向有無障礙,得到搗固機工信號時,方可鳴笛開車。
5.2裝煤時托煤板的啟動和到位前速度要慢,裝煤信號發(fā)出50秒后方可裝煤。
5.9運行過程中不得急停車和打倒輪。
5.10遇有掉煤等原因,裝煤發(fā)生故障時,不得強行送煤。
5.11認真做好操作記錄。
5.11.1裝煤時間:托煤板開始滑動時間。
5.11.2裝煤電流:托煤板開始滑動時的電流。
5.11.6記錄裝煤不滿的爐號
5.9裝煤車到煤塔下對位時,檢查前后檔板及活動壁是否到位,必須確保煤箱內(nèi)無人。
5.10冬天煤箱內(nèi)結煤較多時,每裝三爐清一次活動壁與固定壁 。
5.11嚴禁不平煤即裝爐。
5.9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司機必須將所有控制手柄轉至手柄零位。
5.10 裝煤車的控制器應逐步開動,在機械完全停止運轉之前,禁止將控制器從順序位置直接反到逆轉位置來進行制動,但可用作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情況。
5.11司機職責
5..11.1裝煤車開始前應做到:了解供電情況,看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情況;必須在總刀型開關斷開的情況下進行裝煤車的檢視工作,檢查重要部位的連接和使用情況,對個別機構進行必要的調(diào)整。按規(guī)定對各個潤滑點加潤滑脂。
5.11.2裝煤車在開動前,必須發(fā)出開車警告信號。
5.11.3裝煤車司機必須與指揮員配合,聽到指揮員發(fā)出的動作信號時,方可操作,但不論由誰發(fā)出停車信號時,均應立即停車。
5.11.4裝煤車必須以最緩慢的運行速度接近極限位置。
5.11.5 當裝煤車工作完畢后,將裝煤車停放到規(guī)定的停車點上,并使控制器轉到零位,切斷司機室總開關,鎖好總刀型開關箱。
5.11.6清掃和擦抹設備,再一次檢查各部分情況,為下一班做好必要準備;將交接記錄本一并交給接班司機,并將裝煤車操作中發(fā)現(xiàn)的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及接班司機。
6故障處理
6.1裝煤時停電,應把總閘拉下,采用其它措施,拖回拖煤板。
6.2裝煤車的電動機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下降劇烈時,盡快將所有控制器轉到零位,司機室總開關必須切斷。
6.3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源中斷的情況下,總刀型開關必須斷開,所有的控制器轉到零位。
2.6設備保養(yǎng)制度
2.6.1每班必須在接班,班中、交班時檢查裝煤及行走設備,保持靈活好使。
2.6.2接班后檢查各潤滑點,確保潤滑良好。
2.6.3經(jīng)常檢查各部螺絲是否松動,電機溫度不得超過70℃
2.6.4每班清掃一次設備,保持清潔衛(wèi)生。
2.6.5對活動壁,傳動鏈子每班必須詳細檢查。
2.6.6難推焦處理時,煤箱內(nèi)嚴禁長時間存放紅焦,以免將煤箱和煤板燒變形。
第3篇 裝煤車司機崗位安全規(guī)程
1、 開車前必須發(fā)出信號,并注意前方及軌道上是否有人或障礙物。
2、 信號不正常禁止行車,開車時不準與他人交談和打盹。
3、 機械轉動時,不準加油、清掃和觸摸。
4、 車輛用完后,應停在指定位置,各控制器送回零位,拉下安全開關。
5、 刮大風時,裝煤車無抱閘時,必須有專人墊道。
6、 煙大、氣大行車要緩慢并鳴笛。
7、 禁止在煤斗上部檢查下煤情況。
8、 不許在軌道坐、臥、休息、放工具和雜物,不許在上升管旁取暖、烤衣服。
第4篇 側裝煤車司機、推焦車司機崗位安全規(guī)程
(1)勞保用品必須穿戴齊全。
(2)推焦車軌道必須保證完好,軌道不準嚴重變形,軌距變寬不大于3 0mm,夏窄不得大于15mm。
(3)操作時要集中精力,禁止與他人說話或打盹。
(4)搗固煤餅時,煤槽前擋板和活動臂必須處于關閉位置。
(5)送電前,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各控制器必須置于零位,各開關必須處于關閉狀態(tài)。
(6)開車前必須鳴笛,確認四周無人和物時,才可行進。
(7)推焦操作時,禁止手離開主另控制器。
(8)運行時,禁止加油或維修。
(9)運行中,禁止上下車。
(10)用手搖裝置時,必須切斷安全開關;拉合閘時,必須戴上絕緣手套。
(11)結焦時間不足3小時的鄰爐,不準推焦。
(12)司機室內(nèi)必須鋪設絕緣板。
(13)電磁站、配電室不允許放易燃物及其他雜物。
(l4)爐門關不嚴時,禁止使用開門機構撞擊。
(15)裝煤推焦字檢修時,要停在規(guī)定位置,同時斷電并掛檢修牌。
(16)上升管未打開時,禁止摘爐門。
(17)司機不在時,由工段長指定專人操作。
(18)禁止事項:
①禁止車上的聯(lián)鎖裝置及各行程開關任意去掉或不用。
②禁止爐門、爐框著火時,用水滅火。
③禁止上一爐著火時,不處理完就去推下一爐焦。
④禁止兩側同時摘門修理。
⑤不準從側裝煤車、推焦車上下爐頂。
⑥禁止在軌道上坐臥休息或放置工具、鐵器材料等雜物。
⑦禁止使用沒有標志或標志不清楚及變形的推焦桿、桿頭,禁止無信號和制動裝置行車。
⑧禁止非司機和無工作證司機操作。
⑨禁止在推焦桿進入爐內(nèi)時行車。
⑩禁止未得到準確行車信號,進行推焦操作。
⑾禁止打開爐門燒空爐。
⑿禁止不按計劃推焦。